国自打改革开放以来,涌现出不少新鲜事物和变化。大有国家基本国策,如经济体制改革、国企改革、三农、外交等;小的有老百姓身边的一些事,天天得打交道。人一生中离不开衣食住行,其中这个"住"尤为重要, 安居乐业!尤其是在咱们中国更加特别的重要。
先说农民,解放前日子苦。解放后有些地方的农民,过得日子还不如从前。文革结束后的改革开放,农民的处境并没有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变得"芝麻开花节节高"。当年面对中国农业的现状,中央和政府陆续出台了新"三农"政策。因为农民再穷还有自己的几间房子住,那是他们除了土地之外唯一赖以生存、生活的空间了。保不齐再来个第二次"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
房改前城里人分上了房子的自然算是"抄上了一把",尤其是地段好、房子新、面积大的人。买房时的价格自然也便宜、公道。一直没分上房子的人只能自掏腰包去买商品房,政府说在城里只能允许开发商来盖房子,除此之外别无他路。早些年的房子叫"福利房",改革时被称为"房改房",等有房的人都掏钱买下了之后,房子就变成了"商品房"。其中又分成了不同的档次、类别、称号,如"自建房"、"合资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两限房"、"商住房"、"高档公寓"、"别墅"等等。
政府在住房问题上的作用,之所以用"三角恋爱"这个词来形容政府、银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关系,是在是因为它们三者间的利益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密不可分地纠结在了一起。真可谓是"剪不断,理还乱"。
盖房子先要有块儿地,依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均为国有。"国有土地"的正确含义应该是全民所有,每一个中国的公民,都享有依法合理使用、开发土地的权利。如农民除了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还可以在分给自己的宅基地上盖房子。只要地儿够大,愿意盖几间就盖几间,还真没开发商什么事儿。但令人遗憾的是,除了农民兄弟姐妹们,其余广大劳动人民恰恰在这个最关键的土地问题上被剥夺了发言权。因为我们许多地方政府的一些"有所作为",早已变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垄断"行为。
用时寒冰先生的话说:垄断是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畸形发展的根源。政府掌握着土地,但只认可房地产企业开发这一种模式,只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土地,禁止居民、企业采取其他方式开发房屋或者自建房屋。
政府对土地的垄断,经开发商之手又捣腾成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垄断,进而导致了房地产开发商通过操纵市场,抬高房价,最终形成了对商品房价格的直接控制。既然形成了垄断,自然就没有了正常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的原则,也就失去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商品消费者应享有的正当权利。随之而来的就是那些被老百姓痛斥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囤积居奇、哄抬房价、开发商偷逃税款、牟取暴利等等一系列不当不法行为。
时寒冰先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地方政府在向开发商让渡土地和融资权的同时,也得到了相对应的回报"。这种回报就是他们每年的预算外收入。
据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公布的研究报告:仅地方政府卖地的收入,在2004年就达到了6150亿元。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表明,土地出让金已占到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难怪在推动房价上涨这一问题上,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共穿一条裤子,因为他们有着完全一致的利益共同点。许多原本靠纳税人供养、最应维护公众利益的政府官员,反而沦落成那伙奸商的帮凶和保护伞。
西安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本市市民在购买商品住房时,按购房款总额,分1.5%、1%、0.5%三个等级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同时还降低了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门槛,具体施行日期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这让人多少看到了点儿"以民为本"的希望,也让人感到我们的政府终于敢于承担起减少社会不公、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了。不过我还是有些疑问:光给老百姓补贴点儿钱就能真正解决中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吗?西安市政府到底是怎么看待开发商用不当手段牟取的"房产暴利"呢?如果不把开发商攫取暴利的根源彻底铲除的话,你区区一个地方政府又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道路上走出多远呢?你的那点儿所谓"补贴",还不都是从国民的口袋里掏出来的钱吗?在如今房价高启的时期,即使说是"政府的财政补贴"补给了买房的老百姓,最后还不是又都进了黑心开发商的腰包,它们现在没准又在一边儿偷着乐呢!今天央视二套的《马斌读报》说了,不少人就此事也发表了看法,认为要"警惕地方政府假借民生来为房地产"托市","用纳税人的钱来为开发商进行"补贴"。善良的人们啊,你们一定要睁大双眼,捂紧钱包,提高革命警惕啊!
前面已经说过开发商就是一群"空手套白狼"的人,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先生:"现今的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商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土地、资金、房屋建设活动、成品房屋等为倒卖对象的,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倒卖商、皮包商和中间商,是一种没有任何社会价值的企业模式。"事实正是如此,根据汉语的定义,房地产开发是一种具体的生产活动,世界其他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定位均与此相符。
美国所谓的开发商,是集规划、建筑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企业。如果住房有什么问题,他们会永远为你负责。而我们国家恰恰相反,绝大部分开发商只是在进行着商业利益上的投机活动。看生产流程,房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由设计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由施工企业完成;论资金来源,许多开发商的自有资金寥寥无几,主要通过让建筑企业垫资、预售房款、假按揭等方式,"空手套白狼"获取资金。这里面自然少不了银行对开发商的支持和帮助,开发商把整个建房生产过程中的所有风险,都转嫁给了建筑企业、购房者和银行,由于自身投入的资金非常少,承担的风险也是小,通过各种方式去哄抬房价,追逐暴利,随时可携带榨取的民众血汗钱逃之夭夭。单一的房地产开发模式和供应渠道,成了攫取暴利最有效、最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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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对企业的机遇与挑战(浅谈我国房地产楼市与泡沫经济)(十一)由免费论文网(www.jaoyuw.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