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强本国利用反倾销手段的能力。反倾销策略不仅具有防御性特征,其进攻性对抗性对保护国内市场也很有效率。现今,国外对中国提出的反倾销也多是以反倾销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我国政府应当认清反倾销的本质,不应总是在遇到反倾销指控时,对我国的倾销行为作自我检讨,而应主动参与、利用好反倾销诉讼,争取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受到普遍的尊重和公正的待遇。
2、加强宏观调控指引企业开辟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政府应当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对出口产品总量和产品结构进行宏观调控,鼓励和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和互补型产业,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开拓新市场。目前我国出口贸易的地区主要集中于韩国、日本、美国和欧盟,这种过分集中的市场结构消弱了我国对外贸易的灵活性和竞争力。
3、利用WTO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反击各国对我的歧视待遇。我国一方面可以利用在多边贸易体系中的发言权来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挑战这些歧视做法,我国应加大对欧美等国在反倾销投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对我国的歧视政策放在WTO规则中加以评判的力度,以便尽早通过WTO这一多边贸易体制来维护我国应得的正常待遇。
(二)企业的角度
1、加大科研投入,优化出口结构。一是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引导企业多出口高技术产品,走内涵式增长道路。二是在提高商品档次的同时,争创世界名牌。此外,要实现贸易多元化战略。改变我国外贸出口商品目前大部分集中于西欧、北美、日本市场的局面,以多元化的市场替代单一市场的出口,以多样化商品出口替代少数几种主要商品出口数量的扩大, 在巩固和提高现有国际市场的前提下加强对东欧、非洲、拉美、独联体等市场的开拓, 这样可以避免短期内出口的增长速度与绝对数量增加造成倾销侵害。
2、建立反倾销诉讼公基金,培养反倾销人才。反倾销案件发生以后,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认识反倾销及其后果,积极应诉,尽量避免国外反倾销措施的滥用。然而国内一些企业在遭遇反倾销诉讼时,由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不配合或不积极配合往往力不从心,而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搭便车” 的心理,这是片面、狭隘和短视的。一旦国外对我国反倾销诉讼成功,我国的同种产品以及同类产品在该市场将受重创,甚至可能从该市场完全退出。这对我国该产业的对外贸易将是巨大冲击。
3、加强与本国企业,政府,协会或商会的联系与合作。国外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不仅仅是针对个别企业,而是针对所有中国企业而言的,因此中国企业必须联合起来,一致对外; 在某种程度上,反倾销是进口国和出口国之间的较量。因此,企业只有与政府,行业协会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通力协作才能有效应对反倾销案件。处于国际化经营低层次的中国企业尤其需要重视这个问题。
四、结论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倾销与反倾销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热点问题,尤其是针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方面的贸易摩擦。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正面临着严峻的国际反倾销形势,面对这样的严峻情况,我们的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应尽快行动起来积极反映、面对、 处理反倾销事件。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反倾销作为进口贸易救济措施,并不是落后的保护伞, 要正确理解倾销与反倾销的意义,要利用它来为我所用更好的促进我们自身经济的发展。 企业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发展、创新,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才是生存之道,才能确保我国的产业和经济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苗青:《工业技术经济》,2004年6月,第3期
2、林琼慧、徐晓敏:《MadeinChina与反倾销》,商业研究, 2002年4月下月版
3、石鸿飞:《试论我国“人世”后的反倾销问题与反倾销法的完善》,经贸观察,2008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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