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的概述
1.共同犯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共同犯罪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个棘手而复杂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主要取决于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从该文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刑法的共同犯罪理论是基于主体性和客观性统一的原则,共同犯罪是共同犯罪意图与共同犯罪行为的统一。大多数学者认为,只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刑事责任的人才能组成共同犯罪。所谓共同必须是:一、所有囚犯都知道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是伤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放任伤害结果发生。二、所有囚犯都主观地交流和沟通,认识到他们不是孤立地犯罪,而是与其他人一起犯罪。
与此同时,我们的刑法还规定了几种不能构成共同犯罪的形式:一、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成立共犯;二、同时犯不成立共犯;三、间接正犯不成立共犯;四、故意与某些过失犯罪行为联络或接触,而不是建立共犯;五、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六、超出共同意图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七、未经事先沟通的窝藏和庇护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八、所谓“片面共犯”不是真正的共犯;九、公司犯罪不是一种共同犯罪。在法人中直接参与犯罪的人不构成共同犯罪。简而言之,这是犯罪时法人的内部结构。如果是法人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一、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二、一个或多个法人与一个或多个自然人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作为共同犯罪的特殊表现,网络共同犯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首先,从广义上讲,网络共同犯罪是指数个行为人犯下危害网络秩序的罪行。如前所述,网络犯罪包括针对网络系统安全,网络数据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的犯罪。因此,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以上犯罪行为,无论发生共同犯罪的情况如何,都是网络的共同犯罪。其次,从狭义上讲,网络共同犯罪是针对通过网络实施的网络系统和网络数据的联合犯罪行为。网络共犯的问题主要有两个原因:一、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流工具,为传统的犯罪接触建立了新的途径;二、作为特殊载体,网络包含各种数据资产,提供不同于传统共同犯罪的犯罪现场和犯罪对象。因此,共同犯罪的客观行为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网络共同犯罪引发的刑法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如何处理通过网络达成的共同犯罪意图。在网络危害行为中,相当一部分是由处于达不到负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的,有些人只处于相对刑事责任的年龄。互联网上用户的神秘感使得很难确定某些身份犯罪的犯罪地位,而且,网络使犯罪意图的含义更加复杂。有时行为人不会故意相约,偶尔在网络中相遇,他们会一起攻击计算机网络系统,至于他们的动机,无论攻击是否顺利,攻击的结果如何,他们可能并不清楚。其次,如何通过网络处理共同犯罪行为问题:由于网络行为特有的技术因素,如何识别联合犯罪行为是相当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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