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出生,就不可避免地处在一定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地位中,他们不可避免地被赋予某种角色如男孩或女孩,在家里是儿子,在幼儿园是小朋友,进入学校是学生,长大后会成为爸爸、丈夫、教师、经理等。社会角色的承担者的行为要符合社会规定或认同的标准,需要一个学习和掌握的过程,而游戏是幼儿学习和掌握社会角色的个重要途径。
幼儿在游戏中,既是自己,又是“别人”,个人同时可以扮演几个不同的角色,他一会儿是娃娃家里的。爸爸,一会儿又是公司里的“经理”。这种自我与别人角色与角色之间的同一、交叉与守恒,可以使儿童在对角色的多样化与稳定性的理解和体验中,锻炼扮演角色的技能,有助于现实生活的角色扮演和转换,从而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2.游戏与学前儿童的亲子交往
弗洛伊德认为在童年期游戏可以帮助儿童释放因内驱力受社会压制而产生的紧张和压力,所以儿童会把现实生活中所经历的痛苦的体验变成游戏,通过游戏的形式将它释放出来。他认为这是一种
“强迫重复”的现象,即事件的发生可能是由某种不愉快的紧张状态引起的,但是事件的发展方向是要消除紧张状态,达到避免不愉快或产生愉快的结果,所以“强迫重复”实际上是“唯乐原则”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在亲子交往的机制中,父母往往采用权力控制、撤除关爱和引导等行为强化的方式来实现对儿童行为的影响。行为强化是指父母在交往过程中,父母通过对儿童的不同反应来巩固或改变儿童的行为方式或态度习惯。当儿童犯错误或不听父母的话时,父母往往会对儿童采取权力控制以惩罚相威胁,以使儿童改变违反规则的行为。由于父母的强制再加上儿童生活的客观环境和儿童有限能力的限制,儿童并不能随心所欲地满足自己的愿望。现实的压抑与约束引起儿童的焦虑与不安,使其感觉无所适从,造成其情感、行为上的无能,感到事情是不可忍受的,感到自己的渺小与虚弱,因此他只有借助游戏进入一个虚拟的梦想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他可以逃 避现实世界的强制和约束,将痛苦的经验展现出来,将不可忍受的事情变得可忍受、可控制,使自己转变为积极的掌控者。而“在人心中存在着一种趋向于实现唯乐原则的强烈倾向”,都在努力追求一种控制感。儿童通过游戏获得控制感,在游戏中辨别、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中什么是有效的和被允许的,从而转变自己的情绪,重新获得快乐。这也是唯乐 原则在儿童游戏中的体现,“游戏能够满足儿童的 愿望,使儿童掌握创伤事件,使受压抑的敌意的冲动得到发泄”。
弗洛伊德认为儿童期的愿望就是快快长成大人,做大人所能做的事情,这种愿望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儿童在游戏中寻找这种愿望的满足,在游戏中模仿成人的活动。体现在游戏中则表现为儿童常常模仿大人的口吻对自己的玩具发号施令,模仿大人的动作做事情,甚至穿戴大人的服饰进行游戏等行为。儿童的早期经验都是在日常生活中与父母频繁而大量的亲子交往中习得。良好的亲子交往关系的建立离不开父母与孩子之间和谐的亲子游戏。在亲子游戏中父母不仅可以通过游戏的方式教儿童学会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生活技能,也可以运用自身的榜样作用去引导儿童、鼓励儿童通过游戏表达自己的想法,表露自己的情绪。亲子游戏一方面可以使儿童感受到父母的关注与爱,与父母 形成密切的情感联系;另一方面,儿童在游戏中的表现以及在游戏中获得的快乐又可以强化父母与孩子的情感,进一步推动游戏的发展,从而使亲子游戏与亲子关系之间形成一种相互作用的良性循环。因 此,儿童可以在游戏中大胆地表现自己想要长大的愿望,无需抑制现实中想要做却不能做的事情的冲动。和谐的亲子交往需要父母给予儿童高品质的爱,这种高品质的爱是个人心理健康及幸福的保障,它还有利于丰富儿童的早期经验。而早期经验的发展有助于儿童健康人格的形成,进而促进儿童的社会性发展。
3.游戏与学前儿童的同伴交往
游戏是儿童同伴交往的主要形式,为儿童的同 伴交往提供了必要的场所和机会。同伴交往活动要求儿童具有发起、参与交往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具有对他人的态度、意图的敏感、表达与协调自己与他人的想法与行动的能力。此外,在同伴游戏中儿童往 往扮演一定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