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作为《会计法》重要配套规章之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规定,对会计人员资格证书实行定期年检制度;对于持证人员无故不参加继续教育或不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不予通过年检;持证人员未参加或未通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年检的,其持有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证书载明的有效期限终止之日起自行失效。各地方相应制定的《条例》、《办法》、《规定》等对会计继续教育的内容与形式、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考核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由此可见我国把对会计人员的终身教育工作已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会计人员必须进行继续教育。
二是,会计人员终身学习是会计人员自身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转轨导致新会计制度不断出现,要求会计人员不断学习,通过学习和掌握新会计制度,合理灵活地进行会计政策的职业判断和选择,为单位正确决策和理财服务;尤其是加入WTO以后,会计成为世界通用的商业语言,要求会计人员学习更多的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会计知识;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类知识更新周期将以前所未有的步伐加快,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国际“商业语言”的会计,必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革。在这种社会环境背景下,身为会计人员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我的执业能力,与国际化接轨。
三、培养会计人员的终身学习能力的途径
(1)单位负责人的支持,从根本上提高会计人员的认识,并加大宣传力度
在基层中加强并扩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宣传力度,激发会计人员的热情和积极性,通过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断学习新的会计理念、会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同时还要加强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在时间和资金上给予有力的支持,以便各项继续教育学习项目更好的开展。
(2)高效利用身边各种资源,编制相关教材,并创新教育模式
会计人员终身学习的内容必须紧密跟工作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合理区分会计人员的层次,这样就能保证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并且高效率。同时还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继续教育方式,充分现代化的资源,比如利用电脑网络,开展在线远程教育,调动互动性和参与人员的积极性,在提高会计人员的积极性的同时,保证继续教育质量。
(3)不定期选阶段对结果进行评估和审核,强化监督,提高培训质量
不定期选阶段的终考核不仅可以实时监测继续教育学习的效果,同时可也侧面对参与人员的自觉性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测;最终保证会计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财务管理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继续教育考核制度,对培训的内容、方法、方式和过程进行全面的审查和监督,并不定期进行抽查检验,对弄虚作假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此外,还要重视对培训教师的检查和考核,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同时提高学习人员的水平。
(4)加强以法治假,严格考试审核制度,对不按规定操作者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依托社会这个大平台上各方面的变革,尤其与法律、与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同步。进行以法治假,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新《会计法》为防假、治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有效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大力提供继续教育的学习质量。《会计法》中明确规定了对单位、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人员违反《会计法》行为的处罚办法,不仅要求对违反《会计法》的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承担行使刑事责任,增加了经济处罚的内容,而且相应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有利于根据违法情节予以量刑,使法律责任落实到实处。严格的执行《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必将有效地控制造假行为,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准。
致谢:
我要感谢学习期间老师对我在专业学习中的指导和无私的帮助。感谢学习期间给予我关心和帮助的同学们,四年相伴不长不短,时间刚刚好,是你们让我在学校拥有珍贵的,友情和回忆,感谢你们四年来对我的帮助和带给我的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