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情况
本部分将从农村幼儿教师的教育信念、专业知识、专业能力、自主专业发展意识和行为、园本文化等方面对农村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
1、 教育信念:从事幼儿教师的原因
选择当幼儿教师的原因
问卷调查显示,从事幼儿教育事业的原因是自己的理想为29人,当教师收入稳定的为16人,当教师受人尊重的为11人,无奈的选择的为7人,没有作答有1人。大部分教师从事幼儿教育事业的原因是自己的理想,认为是无奈的选择仅有7人。坚定的教育信念,为教师的自主专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2、 专业知识:知识结构单一
调查显示,农村幼儿教师具有坚定的学科知识基础,但对于自身所教学科之外的其他学科却知之甚少,缺乏幼教基本理论、幼儿心理学方面知识。教师的知识结构较为单一,知识面狭窄,急需更新知识结构。新课程强调综合课程带给学生经验、能力的成长,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在这一点上,教师们的知识结构远远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要求,往往显得知识面狭窄,知识应用性较差。
3、专业能力: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有待提高
农村教师教学方法单一,多以讲授法为主。在对新方法的理解上,实施上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提出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这导致对于方法仅仅停留于字面的浅显化,有流于形式之嫌。在问及幼儿教师自我展业发展的内容时,他们几乎将教学基本技能、技巧;学科专业知识、文化基础知识;教育理念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全部选择。足见,农村幼儿教师急需提高的业务素质是加强学科教学研究能力,创新思想观念和心理辅导能力的培养。
4、自主发展意识:自主专业发展意识较强
调查结果显示,对于有自己的专业发展计划有38人 ,没有考虑过的有23人,从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的有4人。绝大部分教师都有自己的专业发展计划,有73%的教师经常进行教学反思,足可见,教师对于专业发展的主观意识较强。
5、园本文化
园本文化是将幼儿园的全体成员凝聚在一起的强大的精神力量,也是幼儿园的品牌形象,它对全体员工和幼儿产生潜移默化的陶冶作用。自觉主动地创建和发展园本文化,能够增强幼儿园自身的凝聚力,提高保育教育效果;同时,能够对幼儿家长及所在社区以及整体社会产生感染作用。在实践中,园本文化的各要素可以在幼儿园的创办和发展过程中自然产生,但在农村幼儿园,由于其生存和发展的迫切需要以及体制上的优势,特别强调自觉主动地创建和发展独特的园本文化。(1)园内教研活动。目前,农村幼儿园很少开展教研活动,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农村幼儿园更是缺乏科研能力,及时成立了科研组,大多也是有名无实。(2)培训。调查显示,但是仍旧有很多年经教师5年之内没有接受过任何培训。而且即使参加培训,也仅仅局限于县级培训。
教师参加培训时能够得到支持的情况
八、影响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因素
教师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而是存在于社会与学校这个系统中;教师的专业发展也不是一种“自然成熟”的、自发的、自觉的成长过程,大多学者认为教师成长是内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有社会因素、学校因素、群体因素及个体因素。从宏观层面而言,政府及其推行的政策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教师专业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只有建立健全有效的运行机制,才能使这项工作持续有效进行。在法律规范的同时,还要重视建立激励机制,为教师继续教育提供机会和条件,如提供充足的经费投入;扩建和增设教师培训、进修机构;实施休假进修制度;实施进修晋职加薪制度等等。此外,实行严格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教师教育机构准入制度、建立健全职前、职后教师质量保证体系等都被证明对教师专业发展是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而从微观层面看,教师最主要的专业发展环境是其所在的学校及社区,在专业发展过程期间教师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并不全然依靠自己,而会向他人(如校外专家或其同事)学得许多;而影响教师成长的关键因素是教师自身,如教师教育观念、教师自主发展的需求和动力、教师应对教育改革挑战的态度和能力、教师自身的专业结构如专业信念、专业能力、专业自觉等。笔者认为影响民办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家政策、园长素质等客观因素,也有教师自身的主观因素。下面,就不同因素来做如下的分析:
(一)政府对民办幼儿教育支持力度不够
政府教育管理机构分工不明确而整个幼儿园在行政上则由基教科管理,这就导致多头管理、职责不清、重叠低效。而直接管理幼儿园的各区教育局在管理机构、管理队伍方面也存在着薄弱环节,表现在机构不健全、多为兼管,而且管理队伍不充实、管理工作不扎实,教研员既要抓公办幼儿园的教研业务,又要顾及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往往是一手硬、一手软,重公办、轻民办,有时在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监督、指导与规范上疏于管理,甚至放任自流。由于中央财政没有专项经费用于幼儿教育,相应地,各省、市、县也少有或没有幼儿教育的专项经费,“幼教很重要,忙起来都不要。”这是幼儿教育在教育主管部门眼中的真实地位。幼儿教师没有明确的身份,不公不私处境尴尬,工资低、工作量大,《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基本权利、待遇无从保障,从而很难吸引和稳定高素质人员的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