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就是说政府和企业在法律地位上是一样的。政府是社会活动的主体,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政府依法对宏观经济运行和市场主体行为进行调控、监督和管理。企业依法进行投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双方不存在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和依附关系,企业不是政府的附属物,但也不能脱离政府的宏观管理。政府的政策行为和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需要相互配合、相互调适、形成互动。政府部门应该按照国家政策的要求,实行统一的、规范的标准,不能有松有紧搞双重标准。
四、我国政企关系的新变化及改革之路
1.政府与企业关系的新变化
企业和政府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理论上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事物不断发展变化,它们的关系也将随着产业、企业规模、位置、产品类型以及销售服务等变化而变化。现有的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交警与司机’的关系。政府致力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只需要告诉企业什么不可以做,在此范围之内企业拥有经营活动的全权,政府不进行干涉;第二种是‘手足’关系。企业与某些政府部门结成利益共同体,政府全力扶持企业的发展;第三种是”父子“关系。企业没有独立的地位,完全成为政府的附属物,政府通过制定各项计划直接对企业进行协调。”这样看来,政府和企业之间不仅存在竞争的关系,而且存在着政府为企业服务的关系。
在竞争方面,政府作为消费者、供应商和社会经济主体之一与企业存在着竞争关系。
(1)政府作为消费者与企业的竞争。政府作为一个社会机构存在,要维持自己的生存及成长的日常开销,就要产生购买行为。这种购买行为包括原材料购买、设施设备的购买、商品的购买、劳务及各种科学专利发明和债券等。政府作为消费者与企业就形成了购买关系。作为消费者的政府,与企业必然存在着讨价还价的竞争。所以说政府作为消费者与企业存在竞争关系。
(2)政府作为供应商与企业的竞争。政府是企业再生产重要资源的供给者。政府在调节经济社会运行时提供的资源有非物质形态的资源和物质形态的资源两种形式。政府提供的资源一般都具有社会现实用途,企业获得了政府资源也就获得了从事社会再生产的重要条件,因而企业普遍对寻求政府的资源有较高的积极性。这样,政府就成为了企业的供应商之一。政府作为供应商与企业同样存在讨价还价的竞争关系。
(3)政府作为社会经济主体之一与企业的竞争。政府作为社会经济主体之一,与企业处于平等的地位,两者在经济的运行中必然有一定的利益冲突。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对企业的服务主要包括三项职能:一是维护正常的、良性的市场秩序,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市场的公平性,维护企业所拥有的正当权利,使所有的企业能够处于同一个起跑线上,并真正实现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二是通过宏观经济政策维持经济稳定与增长,这是政府经济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协调和保护本国企业和行业的发展。这样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示:政府应当熟悉和把握国内外相关产业和产品的生产、销售和竞争状况,及时为企业提供信息,并制定相关的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引导和指导企业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从而促进企业业绩的提高。
2.政企关系新变化产生的原因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要求政府职能进行转变以提高效率,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传统体制是下中国政府的经济职能具有明显的弊端。其一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与其他职能高度集中在一起,缺少必要的独立性;其二是政府的经济职能在很大程度上排斥和取代了市场机能,用经济计划和行政命令排斥和取代了市场机制;其三是强调用政府的经济职能(当然同时也使用其他职能)同时解决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的问题,政府的经济计划和宏观管理直接”侵入”到企业的微观经营管理内部。
为适应市场竞争,企业必须成为市场的主体,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成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从而与在法律上是行政法人的政府具有平等的主体资格,两者之间不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法律上保证的这一平等关系,对政企关系的变化具有重要意义。
对外开放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引进了外资,同时产生了几种新新性质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独资企业。这些企业与我国各级政府在一开始就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因而为我国原来单一的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增添了新的内容,也为政府职能的转变提供了探索的渠道。
3.合理的政府与企业关系的模式及原则
政府的服务很关键,现在提倡服务型政府。政府服务也有几个方面。一是实行了市里领导和百强企业挂钩联系,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二是简化审批手续,行政服务中心有455个项目,进行审批,同时有网上代理审批手续。这样大大方便了企业家办手续的时间,提高了效率。三是主动为企业减轻负担。四是对机关的效能进行测评、考核。
同时企业的发展环境很重要,政府最重要的目的也是营造大的环境。环境中间一个是要愉悦的环境,要关爱企业家、尊重纳税人。倡议,从经济上、政治上对企业家给予支持。倡议的环境,除了正常项目招商的硬环境,还十分注重教育、卫生企业配套的环境。安居的环境。在企业出现一些纠纷、群体性事件以后,能够第一时间为企业排忧解难,调处集中纠纷矛盾,同时加大资源的整合力度,使整个平安建设倡议的更加安定,真正使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在这个地区投资更安心,创业有信心这样的环境。
合理的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应该具备以下原则:
主体平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同样,政府是公共秩序的维护者,是依法行政的行政主体,是能够承担行政行为责任的行政法人。企业法人和行政法人之间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因而从主体资格上看是平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法治原则行政机关和企业是不同的主体,必然有不同的利益关系,调整这种关系的准则职能是法律。行政机关的活动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必然会影响私人利益,因此,行政活动职能在法定范围内,依照本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行事,所实行的行政行为必须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并且符合法定程序。当行政权力被任意行使侵害企业权益时,企业有权要其行政机关补救或赔偿。企业也必须依法进行经营活动。
权利、义务对等政府的权利是征收税赋,义务是为纳税人提公共服务;企业的权利是获得政府的公共服务,义务是向政府交纳税赋。
平等保护原则在职能部门面前,不论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都是企业法人,因此,任何企业依法经营都要受到平的保护,任何企业违反法律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高效原则办事效率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的表现,是政企关系是否协调的重要标志。政府办事效率搞可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同时推动企业效率的提高。国际经验表明,高效、廉洁的政府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起飞与发展的关键。因此政府的办事效率不仅是政府内部问题而且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
五、结论
政府的扶持、支持和服务,政府在企业发展方面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现在企业的规模扩大了,很多业务也突破了。怎么样建立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对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企业的发展从规划、土地、产业政策很多方方面面,要更细化的服务,能够跟企业的发展有紧密的联系。是我国深化改革过程中所应该追求的企业与政府关系。只有建立起这样的关系,我国企业改革才有机会重振雄风,才能为我国经济腾飞作出更大贡献。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最优化的政府和企业关系就是实现合作,也就是说政府和企业在制定策略时,多从对方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在合作中达到利益均衡。我国的政企关系的发展应该是以合理合法为基础,加上政府宏观调控下的政府和企业的合作。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政府和企业的双赢,才能实现政府和企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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