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保障房的形式较多,在成都的住房保障体系中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两限房,以及因重点工程拆迁、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等形成的定向安置房与农迁房等。多样的保障房也相应地提出一些问题,即保障形式与对象在制度中结构的不合理的存在。例如如何划分保障房的对象,如何制订保障的标准?标准是固定不变还是动态调整?是出售形式还是出租形式?是全产权性质还是部分产权性质?保障房能否退出以及如何退出?保障房仅覆盖户籍人口还是可以扩大到非户籍人口等等。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保障房类型体系设计结构不合理所造成的,缺乏满足不同收入层次的家庭的差别化保障住房制度的结构设计,对各种房型的保障功能定位不清、保障层次厘定不明。这方面其实涉及的问题很多,虽然上述问题有一部分得到了解决,但同时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仍然严重欠缺。应该说,优化住房保障制度的结构,明确保障形式与保障对象,住房保障制度中基础性的问题,也是其前提条件,但在这些问题仍然存在着。
3、住房保障制度中运行机制不完善
近年来的实际情况中可以看出,成都市的住房保障制度的运行机制还是很不完善,保障房在分配准入、公示、管理、退出等四大环节都面临着难题,运行机制的建设步伐缓慢。科学设置准入门槛是运行机制的首要难题,准入门槛的条件有谁来设,怎么设,是问题的关键,目前成都市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由于覆盖不同层次的困难群众,其门槛条件各有各的针对性和适用范围,但实际情况下往往是条件多了,操作情况就增加了难度。在公示环节上,缺乏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透明的程序,带来一些不同程度上的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在管理环节上,保障性住房制度中的管理模式还有待提升,例如,一些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开发商在获得了政府优惠供给的土地后,其开发的模式与商业化建设项目没有什么不同,一些开发商在经济适用房的开发中还是常常从自身的利益出发的。在退出环节,这也是运行机制中最重要的环节,成都市在这方面做的还不是很全面,退出机制决定着住房保障制度整个运行机制的良性循环。目前很多状况都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在因收入提高后而不符合资格,或家庭人口出现变化后,其享受的保障性住房本应退出与面积的相应的减少,但实际上这部分非政策对象群体却依然享受着政策补贴。由此从种种环节中可以看出,现阶段成都市住房保障制度还亟待加强与完善。
三、完善成都市住房保障制度的对策研究 近年来,房价高涨一直是我国民生建设的头号问题,由于过度的投机和恐慌引起的房价持续疯涨是很不正常的,极容易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2008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进入了低谷,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的新政策都将住房保障建设放在了首位,但目前成都市的住房保障制度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分析了成都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况和制度现况,并认为目前成都市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不够完善,并且提出了完善保障性住房法律法规体系等四条对策建议。
(一)、完善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与完善一部符合成都市基本情况的统一的住房保障法规是很有必要的,可以从立法上来规定住房保障的对象、保障标准、保障水平及保障资金的来源。成都应当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推进地方性的住房保障法规,严格制定住房保障对象的进入和退出的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政府专门机构,管理住房保障的投入资金。设有具有相当的权限的政府专门机构,全面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公示、管理、与退出各个环节,这样的话具体的项目承包与建设者也只需面对这个专门的机构,而政府对住房保障的管理也只需专注于这一个部门,而减少不少麻烦,同时这样做也可以增加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监督和控制的力度。
(二)、扩大住房保障范围与供应手段
目前成都市住房保障制度中,地区住房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比较小,部分大中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等原因,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亟须改善。由此成都市的保障房应扩大其保障范围,增加其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水平。而扩大住房保障范围的一个重点就是为“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能得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第二类家庭”提供保障。而对这类家庭的不仅在成都市所占比例很大而且长期存在,而成都市在今后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就是为这些“第二类家庭”给以保障。而对这类家庭的保障宜实行“平价房”政策,“平价房”即是全面反映住房的商品价值,包括土地、建安、配套设施、资金贷款利息、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唯一不反映的就是市场供需关系。可以说,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就是对“第二类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政策,并通过发展平价房的手段,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住房供应和保障格局。
(三)、发展住房保障运行机制
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退出机制”是考验公共住房制度运行的重点。首先应当优化准入机制,加大审核、信息披露和公示力度。保障性住房准入审核过程涉及的面非常之广并且十分的复杂,但这却是十分重要的。优化准入机制的操作重点是完善个人的信用体系,其主要目的是检查、评定和证明个人资信状况,并通过制度来规范个人信用活动,从而建立良好与有序的信用体系。政府应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这一系统工程,建立详细数据库来支撑与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另外在公示与管理阶段,保障性住房属于稀缺的房地产资源,获得保障性住房,相当于获得当地政府给予的巨大财政补贴。申请者获得巨大的变相财政补贴后,应当接受公众的监督,并且延长公示日期,通过公众的监督,可以有效地辨别申请人的类型。同时对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逐户建立收入、住房和家庭常住人口状况的动态档案,实行定期复核,对住房和收入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其所享受的公共保障住房。在退出机制上,成都也需实行入市复查 严把“出口”关,一方面限制了违规交易和投机行为,另一方面,通过政府优惠的返还,初步实现经济适用住房投入的良性循环。通过这些手段层层把关,让成都市的住房保障资格制度更加严密。四、结语
自1995年实施“安居工程”至今,我国推行保障性住房政策已经15年,预计未来发展趋势为改善政策实行商品房市场和保障性市场分离,中央将扩大地方的资金投入。而对于成都市在建设具有自己特色的“成都模式”应需要强大的“保障机制”来支撑。成都市的住房保障制度应市政府制定的战略性的制度,它有公平公正的运行保障和科学严密的机构保障,并且还应建立高效、公平、公正的城乡公共住房制度的监督机制,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各种腐败、诈骗、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切实提高公共住房制度的保障效益。
参 考 文 献
1、《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2007年8月7日
2、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2009年2月5日
3、焦怡雪、尹强,《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比例问题的思考》,《城市规划》2008年9期
4、金俭,《中国住宅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
5、李勇辉,《城镇居民住宅消费保障制度》,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
6、唐晓灵,《经济适用房政策支持支持方式的选择》,陕西出版社,2002年
7、洪运,《构建城乡统筹农村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思路——以成都市为例》,《中国房地产》,2010年8月
田老师,这是我修改过后的^文档,请多多指教。对于“成都模式”添了不少扩充内容,也增添了一些数据,希望老师能再次给予一定的斧正。
谢谢老师!!
何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