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义务教育投资发展历程
二、我国义务教育投资现状
1,现状
2,存在问题
三、其他国家义务教育投资经验
1, 政府财政拨款是义务教育的主要财源
2, 对不发达地区和弱势群体予以特别援助
四、几点建议
1,应切实增加义务教育的有效投入
2,应促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
3,应进一步完善多渠道筹资的市场化格局
内 容 摘 要
义务教育投资是国家教育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义务教育投资理论研究的重要性也日益突显。当前受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体制等因素的影响,义务教育投资领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束缚了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存在的问题,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投资经验,逐步改善我国目前义务教育投资的现状,进一步改革义务教育投资体制,建立新型的义务教育投资体系,以保证义务教育事业健康蓬勃发展。
我国义务教育投资与政策研究
义务教育,是国家以法律政策的形式规定对一定年龄儿童免费实施一定程度的学校教育。它具有强制性、免费性的特点。义务教育属于基础教育,它的任务是培养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它是一个国家民族文化素质的基础,也是一个国家民主进程的基础。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大作用。
教育投资即教育投入,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或个人投入教育领域中的用于培养不同熟练程度的后备劳动力和各种专门人才,以及提高人的劳动能力的人力和物力的货币表现。义务教育投资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或个人投入到义务教育领域中的用于培养不同熟练程度的后备劳动力和各种专门人才,以及提高人的劳动能力的人力和物力的货币表现。
义务教育投资是国家教育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义务教育投资理论研究的重要性也日益突显。
一、我国义务教育投资发展历程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国的教育经费主要靠国家投资,比较单一。在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后,为加快和保证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我国在继续坚持地方分级管理原则的同时,提出了义务教育费用必须实行多渠道筹集的方针。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给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逐步形成了一种在中央政府领导下,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多渠道筹集教育资金的义务教育投资体制模式。2001年起又实行了“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一直沿用至今。
二,我国义务教育投资现状
1,现状
(1)逐渐增长的教育投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逐渐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教育经费有所增长。“九五”期间,全国教育总经费5年累计为14941.25亿元,是“八五”期间的2.48倍;2001年全国教育总经费达4637.66亿元,比2000年增长20.5%,是1996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2001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为3.19%,是自1989年对此指标进行监测以来的最高水平。 近5年来,我国教育经费投入连续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我国教育发展也进入了历史上最快的一个时期。
(2)多元化的教育经费筹措体制
我国逐渐在经费的筹措体制上实现了向多元的转变。《教育法》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都有明确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这些规定在制度上规范了政府对教育投资的义务,同时也保证了财政拨款在多元教育投资中的主体地位,有利于防止教育经费来源市场化和教育的商业化。在保证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的同时,又保证了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3)逐渐形成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教育成本由政府和公民共同分担的形式。我国从1989年开始对高等教育象征性地征收学费,并于90年代中期,对非义务教育普遍实行收费制度。经过多年的实践,非义务教育上学缴费的观念逐渐被大部分公民所接受,这一收费制度的实施缓解了教育经费短缺的压力。为了缓解非义务教育、主要是高等教育征收学费而可能出现的教育机会不平等,同时实行了多种学生资助制度。包括助学金、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奖学金、部分专业的专业奖学金以及贷学金制度。高等教育中的学生货款已逐渐成为一项主要的学生资助制度。
(4)渐趋形成多渠道筹资的市场化格局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48条规定:“鼓励和提倡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根据自愿、量力原则捐资助学、集资办学,不计征税。欢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外籍团体和友好人士对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发动各种社会力量为教育发展捐资,在自愿原则下为教育集资,是教育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它已逐步形成为一种制度。通过多渠道筹集的民间资金在教育投入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教育法》第59条还对乡政府集资办学作了规定。第60条规定:“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此外我国还在探索通过教育银行、教育储蓄、教育基金等金融手段为教育融资。还利用世界银行教育贷款等外资来发展我国教育。多渠道筹资的市场化格局渐趋形成。
2,存在的问题
通常评价一个教育投资体制主要有三个标准:教育经费是否充足;教育资源配置是否有效率;教育资源配置是否公平。按这三个标准来衡量我国义务教育投资体制的现状,还存在许多问题。
(1)教育投入虽有所增长,但政府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仍力度不够
义务教育具有公共产品性质,政府应承担绝大部分投入。虽然教育投入逐年在增长,但我国仍是世界上少数教育投入占GDP比重最低的国家之一。尽管10余年来政府努力增加教育经费,但政府公共投资不足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1993年颁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到20世纪末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的目标。财政性教育投资的相对比重和增长率并未真正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一直在2%-3%之间徘徊,与5.2%的世界平均水平相差甚远,2000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仅为2.87%,远未达标。2003年,这一比重增长至3.28%,但却令人遗憾的在增幅上出现了下滑的趋势。在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总量中,政府财政预算内拨款所占比重一直维持在50%-60%之间。相比之下,作为准公共产品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高等教育,政府却负担了70%以上的经费。政府过于偏重高等教育而忽视了基础教育,这显然与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不相符。
(2)义务教育公共资金还存在分布不平衡,地区差异较大的弊端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实行以来,教育经费管理权限下放,极大地调动了地方发展义务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与此同时,新财政体制下的义务教育经费过分依赖于地方财政拨款和地方非政府资金调动,使得我国义务教育投资出现了地区差异。至90年代以来,尤其是分税制改革后,这种差异越来越大,致使地区之间义务教育公共投资分市极不平衡,差异较大。2000年,上海市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最高(2756元),河南省最底(261元);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上海最高(448元)陕西省最底(不足9元)。绝对差异分别达到了10倍和49倍。教育经费分配城乡差别也很大。1998年全国城镇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为813元,农村为486元;城镇小学为520元,农村为331元。如此巨大的差距已经严重危害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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