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建设问题研究
服务型政府主要是针对我国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以计划指令和行政管制为主要手段的管理型政府模式而提出的一种新型的现代政府治理模式。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并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相应责任的政府。当前服务型政府建设已经成为各级政府行政改革的热门话题。但是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必须加强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保证。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服务型政府的重点是以公民为中心,以满足公民不断增长的、日益多元化的公共需求为目标的新的治理模式。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要实现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变,由官本位向民本位的转变,由管制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这三个根本转变过程。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府改革的目标和基本方向,也是我国现阶段市场化改革的客观要求,它标志着公共行政价值的根本转变。 正是由于具有如此重要的战略地位,当前服务型政府建设已经成为我国各级政府行政改革的热门话题。但是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及方面:
(一)现代公共服务理念尚未真正形成
我国行政管理思想深深植根于两千多年封建统治意识之中,传统的管制型政府拥有无限权力,“重人治、轻法治”的现象极其普遍,官本位思想严重,把公共行政当作是直接维护政治统治的工具,忽视了其服务性作用和导向性作用。政府服务意识淡薄,“管”字当头,认为管理就是控制,控制就是审批,一些政府部门仍习惯于审批盖章、决策处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时有发生。 政府没有成为公共产品的主要供给者,为社会提供真正服务。在管理方式上,仍习惯使用直接手段、行政手段,不擅长使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管理中的越位、缺位、错位现象还没有根除,“该管的无人管,不该管的多头管”,对部门利益有利的大家争着管,不利的大家互相推诿扯皮。 政府和公务员行为缺乏制约与监督,从而导致政府办事效率低下、公共权力寻租、行政决策缺乏科学化和民主化等现象的产生,甚至成为腐败的根源,与现代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二)政府和公务员的绩效考评制度不健全
评估方法不科学 从传统上讲,我国对政府工作绩效的评估着重于政府自我评估和以简单化的数量指标、经济增长速度为标准,过分关注政府部门服务行为的结果本身,即重“绩”的评价,不太注重社会效果,即“效”的评价。 另外,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体制过于单一,政府绩效评估多以官方评估为主,缺乏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评估;在官方的评估中,多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的评估,缺乏政府机关的自我评估。政府绩效评估过程不公开,具有封闭性、神秘性,缺乏媒体监督,缺乏政府绩效评估的激励机制。不是把评估作为提高管理水平的反面措施,而是作为消极的防御手段---当某一方面的问题成堆,社会反应强烈时,才采取诸如大检查、专项检查、大评比等方式谋求改正,因而总是陷于被动。 这种“政绩观”是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思想的表现。这在实际中易造成各地政府盲目追求政绩,这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本质职能是为市场和社会提供高效率、高质量服务不尽一致,最重要的是与民众的期望不尽一致。
(三)政府责任机制不健全
在管制行政模式下,政府将其职能触角延伸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通过政府部门对权力的分割和支配,控制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 政府在处理与市场、企业、公众之间关系时,缺位、错位、越位以及行政不到位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明确政府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问题就显得尤为紧迫。而在政府行为出现缺位、错位、越位以及行政不到位时,需要为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怎样的责任机制建设就成了政府适当行政的制度保证。
二、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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