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教师是注重尊师重道的,要求学生无条件的服从教师的任何安排,不然,就要对学生实施惩罚或者是更严重的体罚,这种教育观是极其不正确的,容易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有些教师的法律素养不是很高,只注重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会忽视去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又用对学生负责任的理由,对学生实施不合理的惩罚,这样的惩罚会极度的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同样也会给教师自己带来不好的舆论影响。
有些教师的职业素养不是很高,这些教师要么就只管完成教学任务,对学生的错误行为完全不管,要么就随意的使用惩罚手段只为了学生的学习成绩,这些都是没有职业素养的行为。有些教师的心理素质不是很好,教师是一个有很大压力的职业,社会和家长都对学生抱有很高的期望,教师不仅要完成教学,还要时刻关注学生的身心。有些教师就会将自己的情绪带到工作中,对学生实施惩罚来发泄自己的情绪,对学生的身心发展带来不好的影响。
五、家长正确的认识和对待教师惩罚
家长在对待教师惩罚时,一方面是希望教师严格的对待自己的孩子,所以无论教师如何惩罚学生,家长都认为教师是在为自己的孩子好,即使这些惩罚有些甚至是体罚,另一方面是家长对学生太过溺爱,不能接受学生在教师的一点伤害,一旦学生被教师惩罚,家长就要找到教师来理论,这样错误的做法很容易打消教师实施合理惩罚的积极性,对学生的身心健康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六、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我国现有的法律是没有明确的规定教师应如何去惩罚学生,学校在制定教师惩罚时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教师就会没有任何的指导,再加上每个教师对教师惩罚的理解不同,就很有可能做出惩罚不当的行为。此外,还是有许多学校看重“升学率”,将学生的成绩当作评价老师教学好不好的标准,导致教师非常看重学生的成绩,这样就会导致教师出现惩罚不当的行为:在同样犯错的情况下,教师会对成绩好的学生网开一面,就只让成绩差的学生受惩罚,给学生一种不公平的待遇,对学生的心理成长是极其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