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零售业发展研究
(二) 外资零售业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
(1):外资零售业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分别体现一下几点:
1.管理技术上的优势:外资零售业积累了大量丰富的经验,确立了明确的经营管理理念,善于运用众多现代化的营销手段和管理方法,形成了统一的企业文化,拥有大批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在市场反应、市场渗透、市场竞争等许多方面都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2:高效率物物流配送系统:高效的物流配送系统和先进的信息系统是构成外资零售商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内容,也是现代化流通的主要标志。
(三)外资零售业具有强大规模优势
当今世界当之无愧的零售业巨子的美国沃尔玛公司,2000年的销售额达到31392亿美元,并在全球拥有近4000家连锁店。沃尔玛公司自 1996年 8月首次进入我国市场以来,己先后在我国开了 15家连锁店,在我国投资总额达 9.05亿元人民币,现己实现销售额超30亿元人民币。沃尔玛公司的规模之所以能做得如此之大,其成功的经验之一就是进行连锁经营。连锁经营是规模优势的具体体现,它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资源的更合理配置,从而使企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连锁经营通过设分店的方式来扩充商业网点,进货量庞大,为其在价格上争取优惠成为可能。而且每个网点都具有营业面积大,品种齐全,质量保证等特点,其分布也比较合理。而我国零售业存在规模偏小,网点布局不合理,市场定位趋同化等缺陷。以我国目前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上海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为例,至1999年底,共开有店铺606个,年销售额不过73亿元人民币。这样的经营规模仅仅属于区域连锁,还谈不上全国连锁,更达不到世界连锁了。以这样的经营规模与外资零售业进行竞争,往往是力不从心,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四)外资零售业具有价格优势
外资零售业的规模庞大,进货量大,一般采用买断方式进货,使得外资零售业的成本极低;此外,现代零售业的发展趋势是批零一体化由于现在进入我国的外资零售业规模庞大,进货批量大,且本着低价采购,低价销售的经营原则,加之一般采用买断方式进货,进货量既大,又降低了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当然也愿意以更低的价格转让自己的产品,从而使外资零售业的成本更低。另外,一般这些外资零售业所采购的商品绝大部分是东道主国家质优价廉的商品,所有这些均会使其价格优势更为明显,企业在给商品定价时更为灵活。这样,既吸引了消费者,又增强了自身的竞争能力。·反观我国,在买方市场条件下,零售企业作为买方处于市场优势地位,供货商不得不以多种优惠让利的方式来维持和巩固与零售企业的供销关系。其中最常见的便是由零售商以代销形式销货,由供货商承担所有的市场风险。为转移这种风险,供货商便直接将其转移到商品的价格中,这是导致我国零售业的商品售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回之一。
(五)外资零售业具有人力资源优势
(1)外资零售业在人才资源的管理上一般分两步走:一是在市场进入阶段,主要采取集中培U;体国人才以充分吸取母公司的精神,再培训和提升当地经理人才;二是在实施阶段,一般采取分散管理,严格监控,运用人员的文化背景进一步扩张的举措。(2)具体来说,外资零售业对不同的员工实施不同的培训办法。如对高级管理人员不惜重金进行专门培养,而对一般职工则主要培养其忠诚感,再加以利益驱动。反观我国零售业,由于制度上的缺陷导致政企不分,具体在干部的选拔上一般往往以某些主要领导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缺乏对个人能力的客观评价,结果造成能者不能上,混者却大行其道的怪现象。这种不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是导致企业观念陈旧、决策失误和人心涣散,最终削弱自身参与竞争能力的直接原因。
四 、我国零售业的发展对策
(一)继续推广和完善连锁经营,实现规模效益。
连锁经营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已有近 140多年历史,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自90年代初传入我国以来,带来了我国零售业的一场深刻的变革。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实行连锁经营方式也带来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这种经营形式:
第一、在规范化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规模。连锁经营很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实行规范化的经营和管理。在我国已开展连锁经营的企业中,不少企业只是走连锁经营的形式,运作的规范性较差。为此应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制定出一套完整的适合我国国情的连锁企业法,以保护连锁企业的知识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并连细规定连锁经营的基本条件和标准,规范连锁经营,真正体现其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核心,防止连而不锁。
第二、政府适当支持,给予必要的倾斜政策,鼓励其迅速发展。各级政府采取切实措施解决连锁企业的资金、税收、网点登记手续等现实问题;如采取发放连锁经营专项贷款和降低贷款利率以及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
第三、根据具体条件,选择连锁经营的形式。连锁经营的三种类型,即在营连锁、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每一种类型都有其实施的条件,也有其利弊。企业应根据自身条件,包括行业特征、经营特色、企业规模、环境因素等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连锁形式。并要重视加快配送中心的建设。
(二)大力发展特许经营。这是我国零售企业的世纪亮点。
随着全球经营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加强,特许经营己呈国际化的发展趋势。所谓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把自身开发的商品营销和服务系统,以不同形式授于受许人使用权,而受许人向特许人缴纳一定的特许费用、加盟费和保证金,并承担独立法律责任和义务,保留其所有权不变的连锁经营形式。这种经营形式之所以能在全球盛行,关键在于其具有集资金、货源、专利、品牌等各种经营要素组合形成更大营销形式的特点。目前在我国之所以有大力发展的必要,是因为其具有方便及大众化、缓解就业压力及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等特征。为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首先,政府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因此,我国应尽快制订《特许经营业加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明确经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经营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其次、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特许经营作为一种特殊的连锁经营形式。现在还没有被更多的企业和经营者所认识与了解。因此,有必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培训,让更多的企业和经营者了解其特点及优越性。
3.再次、搞好发展规划,建立多层次、多元化、渐进式的发展格局,要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特许经营体系。
4.最后、采取各种鼓励和促进我国特许经营发展的积极措施。特别是应该鼓励和发展特许经营的中介服务组织,如法律事务、会计事务、专业评估咨询、广告策划等,利用它们来提高专业水平,缩短特许经营产品的开发周期。政府各部门还应从审批手续、税收和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优惠政策。
(三)借鉴日本的经验教训,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商社。
综合商社最早产生于19世纪70年 代的日本,发展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本 世纪六七十年代进入黄金时期。70年代以来 ,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移植和模仿日式 的综合商社,用以解决扩大出口和实现进口替 代向出口导向工业化的战略转移。90年代初 ,中国也开始探索综合商社发展之路,在理论 研究和实践中取得了一些进展。
日本的综合商具有以下几大特征:
第一,以贸易为主业,定位为流通企业,所进入的其他行业只作为辅业经营。 第二,通过参股和利用其融资功能,获取生产企业的购销权,作为其贸易基础,并建立集团体系。
第三,外部依托企业集团,代理成员企业的贸易业务,与集团成员企业的联系比较松散,代理集团内部的比重不高。这三大特征都集中地反映了商社的经济本质特征。
从几点上看,综合商社是以贸易为主体、金融为中介、产业为依托的跨国公司组织形式,是融国际化、多元化、实业化于一身的贸易产业集团,是集贸易、金融、实业、信息、服务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经营实体。它是以产权为联结纽带,使其内部包括各公司之间或者母公司与海外子公司之间通过参股、持股或控股,产生紧密的资产联结,以有利于成员公司之间关系的稳定性和利益的一致性,把分属不同所有者的生产经营要求,通过对财产的占用权和经营权,形成一个既具有凝聚力又明确产权归属的生产经营机体。当然,应该看到,日本综合商社的组织体系和运作机制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因此,我们应认真日本综合商社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力争办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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