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招投标过程中的一些投标人为了中标,编制假业绩证明,弄虚作假,以骗取中标,此外投标人不按标书规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而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的审查也不够严格,从而造成废标或工程事故的发生,而一些施工企业中标后也不按照合同标书的规定施工,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些都造成了建设项目的混乱和各种各样的问题产生,对建设工程的实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在招投标过程中承包商违规投标和盲目投标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建筑单位采用规避招标方式,进行虚假招标,表面上开展公开、公平的招标活动,但实际上和投标人串通一气,暗定中标人。还有的承包商在接到招标邀请后,不认真仔细的研究招标文件,也不详细了解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技术等要求,盲目的编制标书进行投标,虽然中标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给招投标工作带来时间和金钱上的浪费,即便采用低报价中标,在工程结算时也会出现利润低甚至亏本的情况,给自身带来严重的,不可挽回的后果与损失。
(三)评标、定标工作缺乏科学性
据某知情人士透漏,一家国有企业在进行办公楼项目的招标时,在招标开始前就内定了一个关系比较好的施工单位作为中标单位,但通过公开招标竞争的方式无法保证其顺利中标,于是,作为该项目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的该国有企业的一位副总在评标过程中介绍参加投标的各家施工单位情况时,对其他施工单位只是进行了简单的介绍,而在介绍那家内定的施工单位时说,这家施工单位跟我们合作过,在工程管理和人员配置上比较合适,各方面跟我们配合的很好,对这方面招标人是非常看重的,请评委们充分考虑,最后的评标结果出来时,中标单位果然是那家内定的施工单位。
评标定标工作是招标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要体现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合理性,必须要有一个公正合理、科学先进、操作准确的评标办法。
但是,目前国内还缺乏这样一套科学有效的评标方法,致使一些建设单位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以取低标为主的评标定标方式;评标小组成员中绝大多数是建设单位派出的人员,有失公平公正;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作为评标工作的主体,其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法律知识等因素直接影响评标工作的质量;开标后议标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把公开招标演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招标。以上种种行为,为整个项目的后续进行埋下了巨大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到整个项目能否顺利进行,达到工程项目的建设目的。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配套的系统工程,目前招投标本身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改革措施滞后。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够,配套的改革措施还不完善。这样,就给招投标过程带来很大的风险。
(四)中标人非法转包、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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