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现阶段家庭现状,使家长往往特别重视对孩子的智力开发、知识教育,从胎教到一两岁就教幼儿识字、唱歌、学琴、画画等等,家长对幼儿的技能培训投资是巨大的,而轻视了对幼儿自理能力的培养。“树大自然直”的教育误区使他们认为孩子年龄小,不用着急,孩子自理方面的能力现在教不教,学不学是无所谓的,长大了自然就会了。殊不知,这种做法剥夺了幼儿早日获得自理能力的机会,使幼儿事事依赖他人,自然而然形成事事以自我为中心,别人都应当为我服务的自私自利的性格,这对孩子成长是非常有害的。家长应该从幼儿开始有意识地培养幼儿自己动手,让他们通过锻炼建立信心,独立完成自己能够完成的任务,并为自己能够完成任务而自豪。这是幼儿建立自信心,具有成功感、独立性、意志力的有效前提。
2、幼儿园教育过度偏向智力培养。
在幼儿园,教师虽然知道幼儿自理能力培养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把幼儿智力和能力的培养作为教学的重点,针对幼儿自理能力培养的活动设计比较少。同时教师认识上的偏差认为幼儿自理能力主要在家庭中培养。当幼儿不会上厕所或不会穿衣时,我们如果不直接动手帮忙,会使家长认为对他们的孩子不够照顾。因此没有有意识地去加强训练,在一些活动中虽然渗透了自我服务的内容,但在日常生活中没有有意识地去强化,没有使幼儿形成习惯。
四、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培养的对策
1、改变教育者教育观念。
家庭,是人一生教育的起点;父母,是孩子一生教育的第一位老师;日常生活自理技能教育,是幼儿最基本的生活能力的培养,是在家庭环境中随时随地可以进行的教育。因此,要把转换家教观念,改进家教方式放在家教工作的首位。通过各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幼儿园,教师把自理能力的培养纳入幼儿园教育活动之内,设计一些培养自理能力的活动;在日常生活中教幼儿一些简单的自理技能,如扫地、拖地、收拾碗勺、擦桌椅、整理床铺和玩具……并在日常生活中强化幼儿的自理技能,使幼儿形成习惯。
2、增强幼儿的自理意识。
家长无条件的包办代替,使幼儿形成一种错误认识:自己不愿意干的事情,父母会帮着干(要喝水了,父母会端水来;要起床了,父母会给穿衣服……)。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让幼儿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要不怕苦,不怕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在练习中增强孩子的自信心,以提高他的动手能力和意识。再通过分辨不同行为,巩固幼儿的生活自理意识。
3、提高幼儿的自理能力。
寓教于乐,让幼儿学习自理的技能。幼儿的思维特点告诉我幼儿的模仿性强,很喜欢鹦鹉学舌,儿歌内容具体、直观、形象,琅琅上口,易读易懂。另一方面儿歌内容直接有指导学习的作用。因此我们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把一些幼儿自理技巧编成儿歌、歌曲以及设计成饶有趣味的情节等,让幼儿在游戏、娱乐中学习本领。
因材施教,有的放矢的进行个别指导。由于幼儿之间存在个体差异,因此,对于每层次的幼儿来说,要求就有所区别,须因材施教。对于自我服务能力较强的幼儿,就以较高水平来要求;对于自理能力较差的幼儿,就相对降低要求的标准,不可强求,更不可鄙视,对他们的点滴进步都应肯定。使能力强的幼儿体验到为他人服务的乐趣,也使能力弱的幼儿在内心深处播下了要学会自我服务的意识并逐步学会掌握自理方法。
循序渐进,逐步提高幼儿自理的要求。自理技能的掌握都不是一步到位的,它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逐步提出新要求,以便提高幼儿的自理能力。教师切不可在幼儿的学习过程中以“一步登天”的思想高要求幼儿,使他们失去了学习的信心。
体验成功,进一步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幼儿情感脆弱,能力差,畏惧感强,对于他们的一点点进步,成人都不该忽视,应及时的给予表扬,让幼儿感受到成功的愉快。幼儿获得成功的愉快感是推动自理能力发展的动力。但当幼儿限于自身能力,无法达到预期目标时,我们要耐心细致地引导,还可辅以鼓励性语言,必要时我们还需协助幼儿实现成功,以免挫伤幼儿积极进取的精神。
提供幼儿的自理机会。孩子虽小,但我们不能低估他们做事的能力,应该不失时机地为幼儿提供锻炼的机会和条件, 放手让幼儿去尝试、去体验他要自己干的、能自己干的事情。
巩固幼儿的自理行为。
技能的形成是一个反复的过程,还要注意以后的巩固练习。教师要经常督促、检查、提醒幼儿,使幼儿良好的习惯得到不断的强化,逐步形成自觉的行为。
从儿童教育来说,幼儿园是一个人养成习惯的关键时期,最佳时期。教育的核心不是传授知识,而是培养幼儿的健康人格,而良好的生活习惯正是健康人格的牢固基础。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不是一两次教育就能奏效的,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教师要充分给他们创造条件,教他们正确的自理方法,多指导、多鼓励、少指责,要多一些耐心和等待,相信我们的孩子有能力进行自我服务。只有这样,培养幼儿较强的自理能力才能成为现实,最终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使孩子终身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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