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溺爱型
对孩子低要求、高反应
这类父母尽自己最大的可能满足孩子的要求,但他们很少对孩子提要求,不会密切监控孩子的行为。他们对孩子有求心应,孩子得到太容易,也就不懂得珍惜。溺爱下的孩子会形成依赖、任性、冲动、幼稚、没有恒心不能吃苦、不能体谅别人等不良的人格品质。
这也是今天独生子女的家庭比较容易出现的,最后自食恶果的还是家长。
(4)忽视型
对孩子低要求、低反应
这类父母或者会拒绝孩子的要求,或者会由于过度关注自己的事情而对孩子投入极少的时间和精力。他们不会对孩子提出什么要求和行为标准,对孩子缺少教育。在感情上也表现得比较冷漠,对孩子的需要不予理睬或者不敏感
这是最不成功的教养方式。在这种教养类型下成长的孩子,自控能力差,对生活会采取消极的态度。容易表现出较高的攻击性、易于发怒等问题,常发展为行为失调,课堂表现非常差。更为严重的是,这些孩子有可能成为充满敌意、自私、叛逆的青少年,他们缺少远大的目标,易出现如酗酒、逃学等反社会行为,甚至多种犯罪行为。
二、父母教养方式与儿童发展的关系
孩子的发展离不开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影响,但家庭作为儿童的第一场所,家庭环境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
家庭教育是教育人的起点与基点,而家庭教养方式是父母与孩子之间形成良好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径,家长教养方式不同孩子发展也会不同。
心理学家艾里克森认为:父母对儿童的态度为儿童对社会的态度莫定了基础,由此我们得知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儿童发展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对儿童发展的引导,为今后孩子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儿童在这段时间的经历和体验,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发展状况,将影响其一生,他们将来能否适应社会,能否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能否担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这个时期的生活经验和教育。父母教养方式比较集中的反应了父母对孩子的态度,也是其教育观念的反映。
父母教养方式:父母通过教养孩子的活动,影响孩子的心理发展
儿童社会性:儿童在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掌握社会规范,形成社会技能,学习社会教角色,获得社会性需要、态度、价值,发展社会行为,并以独特的社会个性与人交往,相互影响,适应周围环境,由自然人发展成社会人的社会化过程中所形成的儿童心理特征。
三、教养方式类型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
儿童社会化是指儿童形成和发展社会性和个性的过程,是儿童在特定的人类物质文化生活中,通过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不断掌握社会规范、社会技能、价值体系等参与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品质,由一个自然人发展为社会人的过程。
在影响儿童社会化的因素中,家庭教养方式是最重要的因素。所谓家庭教养方式是指父母在教育儿童的活动中通常使用的方法和形式,是父母的教养观念、教养行为及其对儿童的情感表现的一种组合方式,是父母各种教养行为的特征概括。教养方式既有抚养之意又兼具教育职能,表现出父母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充当的角色。以下主要从家庭教养观念、教养行为、教养方式的类型、教养方式的文化差异等方面分析与儿童社会化的关系。
最早从行为维度入手研究父母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化影响的是美国心理学家西蒙兹( D M Symonds,1939),4他提出了亲子关系中的两个基本维度“接受—拒绝、支配—服从”来说明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孩子的影响。西蒙兹发现:被父母接受的孩子一般表现出社会需要的心理,如情绪稳定、兴趣广泛、富有同情心等;被父母拒绝的孩子大都情绪不稳定、冷漠、倔强并且有逆反心理。受父母支配的孩子比较被动顺从,缺乏自信,依赖性强:让父母来服从自己的孩子表现为独立性和攻击性。因此,众多心理学家开始研究父母对儿童的情感、父母对儿童具体的教养方式与儿童社会行为的关系。如霍夫曼和亚龙、劳顿、韦克斯勒等研究发现,温暖对儿童的社会化所起的作用是积极的,它会促进儿童道德感、成就感、良好社会适应和利他行为的发展。再如,霍夫曼研究了惩罚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他指出,父母使用强制方式,如对儿童体罚、冷漠地拒绝、剥夺儿童的某些权利以及威胁等,会阻碍儿童道德规范的内化,会使儿童产生过重的内疚感,刻板而非灵活地遵守社会行为规则。
四、教养方式对儿童心理健康的影响
良好的家庭心理环境应该为儿童营造爱的氛围,其核心是对儿童人格的尊重与友爱。爱是儿童的基本心理需要,也是造就儿童健全人格的关键因素,然而,对孩子的尊重不等于放纵,关爱更不等于溺爱,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何权衡取决于父母的教育方式及对子女的教养态度。儿童离不开家庭,一切善良、美好的品质和优良的素质都首先在家庭中萌芽。为了孩子心理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父母应努力处理好夫妻与亲子关系,选择正确的教养方式,形成和谐的家庭人际氛围。
五、父母教养方式建议
坚持家庭教育原则
(1)一致性原则。指对孩子进行教育时,家庭、社会、学校之间要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前后连贯,决不能各行其是、唱对台戏,或是前后矛盾、出尔反尔。
(2)两不原则。指再穷不能穷孩子,再富不能富孩子
(3)三为主原则。一是以正面教育为主。父母要鼓励孩子,给他正面积极的教育,切忌给孩子头目中灌输恐怖、迷信之类的东西。二是以赏识教育为主。对孩子的奖励是孩子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教育方法,本质在于善待生命、尊重生命。采用赏识教育,如给孩子一个拥抱,亲亲孩子的脸。当然不是容忍每一个错误,也不是溺爱,而是发现他们的长处,挖出他们的潜能,引导他们走向成功。三是以细节教育为主。要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特别是在学习和游戏过程中,善于捕捉具有教育意义的细节,及时对孩子进行生动形象具有启发性、说理性的教育。让孩子在玩和学习过程中就自然而然地接受了教育,快乐地收获了知识。
当然,适当的反面教育、计划教育和批评教育,对孩子的成长也是必要的。
(4)四尊重原则。一是尊重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好规律,遵守好这些规律,实现教育能取得佳效。是尊重孩子的权利。要相信自己的色孩子是独一无二的,有自己的小天地,不能把孩子当成自己的财产,孩子有平等交流、玩等的权利三是尊重家庭成员的意见。温馨和陸的家庭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在教育孩子方面,要尊重每一位家庭成员的意见,形成教育孩子的孩子的合力。
一些重要问题上,可事先达成一致,避免当孩子的面唱反台戏。四是尊重家庭教育的特点。要取得家庭教育的成功,必须了解和掌握家庭教育的特点,采取适用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5)全面发展原则。指在培养孩子的德、智、体、美和劳动技能这五方面全面发展,不可偏废。德育在儿童个性和谐发展中应居首位美育是教孩子从周围世界的美中看到精神的高尚、善良、真挚,并以此为基础确立自身的美;体育要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劳育是培养孩子正确的劳动观念和态度、良好的劳动习惯和艰苦奋斗的作风,使儿童获得工农业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智育必须全面发展,防止偏科。个性的全面发展,是各方面都达到基本素质,并能相互促进,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个人的优势。
六、结论
家庭教养方式对儿童有重要的影响和决定作用,教养方式的科学和改善有利于儿童。在家庭教养活动中,应努力做到以下几方面:其一,在家庭教育中,父母作为儿童的主要教育者,应该依据儿童的个性发展特点,采取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其二,尽量建立权威型的教养方式,即父母对孩子应该有成望但并不专断,允许儿童在相当宽的限度内独立自由地活动,但是也不放纵,超出了儿童能力的范围则应明确地对孩子加以限制。其三,倾听孩子的观点,将父母的要求以孩子能理解的方式加以解释,尽量避免强迫和模糊不清的要求,避免只靠权利做决定。让孩子在家庭的决策中起一定的作用:让儿童注意他的行动对他人造成的后果,以及对他与别人关系的影响:让儿童体会自我控制的意义。其四,促进儿童价值系统的发展。如让儿童学会积极地看待自己,把自己看做能影响周围人和事物的有价值、有能力的人。
随着心理学研究应用性的日益加强,传统的理论与实验研究逐渐向现场研究转变,强调在现实的情景与条件下控制和观察心理活动,记录和描述这个心理过程,这与发展心理学研究的生态化研究取向相一致,研究者深入到幼儿园和家庭,综合运用现场观察、现场调查、访谈法、编制家长教养行为量表等研究方法,获得最新的研究结论。
因此,在我国开展家庭教养方式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样不仅能了解什么样的教养方式有利于儿童,更重要的是能够指导父母学会运用恰当的方式促进儿童的发展。
参考文献
6.杨浩然:《家庭教育的金钥匙》,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7
7.王红艳、王洋:《论家庭教养方式与儿童社会化》,2006.03
8.徐慧、张建新、张梅玲:《家庭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化发展影响的研究综述》,2008
9.赵风利、柏华:《科学大众.科学教育》,2011年第4期 10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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