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少年儿童法律保护》体会
[摘 要] 我国未成年人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依照法律对未成年人权利进行保护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变迁,未成年人权利的法律保护面临着立法观念落后、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完善未成年人权利的法律保护。
[关键词] 少年儿童权利 法律保护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完善未成年人权利的法律保护,对于和谐社会的建立和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几年频繁发生的少年儿童暴力砍杀事件、幼师虐童事件以及留守儿童受歧视事件,我们不得不反思少年儿童伤害为何如此高发,其合法权益保护究竟处于何种状态,面临着什么样的问题,又该如何对他们进行法律保护。
一、借鉴国际立法经验,切实保护儿童合法权益。年龄是界定儿童的唯一标准。儿童年龄的确定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未达成年年龄的人称为未成年人,也被称为儿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赋予儿童权利广泛的内涵,公约规定儿童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任何儿童都平等地享有这些权利。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接触的都是7到13岁的孩子,作为未成年人的他们,思想单纯,懵懂地生活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对这些孩子的权利保护和安全保护显得尤为突出。
儿童权利的范围涉及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将这些权利具体为生存权、获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并规定任何儿童,不分性别、国籍、民族、种族、健康状况、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居住地区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平等地享有这些权利。在我国,儿童被视为祖国的花朵,国家和社会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中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儿童问题,在定立了儿童节,推广了义务制教育等各项政策的同时,儿童的保护权问题日益突出。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事件频发。认识上的误区是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观原因。将对儿童权利保护等同于对儿童身体健康的保护,认为只要给儿童吃饱穿暖就可以,忽视对儿童人格的尊重,忽视儿童应当享有的权利。
二、努力改变观念,营造良好的家庭、学校教育氛围。在我的日常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因为父母吵架后拿小孩子出气,孩子无端受气后心情低落,无处发泄,给学习带来负面影响的同时也使心灵受到了创伤,积年累月,最终往往会使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改变,从而导致少年犯罪。家庭作为青少年成长的地方,对他们的影响不言而喻。不少青少年的犯罪,都是家庭造成的,最为常见的就是家庭暴力。有的孩子因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怀,甚至遭到父母的虐待,使他们逐渐走向犯罪。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教育,监护未成年人的义务,他们这么做,是应该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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