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市场内外监管机制不完善。由于信息不对称及存在滞后性,证监会难以全面、及时、有效地进行有效监督。同时由于监管成本过高,监管频率和效率大大降低。我国自律性组织为了行业共同利益,没有对行业进行有效保护,协调和监管。此外,我国监管部门执法不严,法律处罚力度不够,一般停留在警告和罚款层面,并没有深层触痛企业利益及对舞弊人员进行相应的法律处罚,使得财务舞弊的经济收益远远大于舞弊成本。所以即使我国制度比较完善,会计准则健全,企业仍然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置国家颁布的会计法律于不顾,为了一己私利,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其中最直接也是最常见的就是编造会计数字,以达到维护其利益的目的。
(三)高管动机不纯
美国学者博洛亚(G.Jack Bologua)在1993年提出了著名的GONE 理论,该理论认为,舞弊由Greed(贪婪)、Opportunity(机会)、Need(需要 Ex sure(暴露)四个因子组成,它们相互作用,密不可分,并共同决定舞弊风险程度。根据GONE理论,如果企业选拔或者聘用的高管本身有着贪婪之心,而企业的内部控制又不健全,给高管财务舞弊创造了机会,一旦高管产生了经济上的压力,并且在外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高管就会抱着“根本不会暴露"的心态大肆进行财务舞弊。四因子全部具备产生的最终结果就是“ GONE ",即钱离开了企业和相关权益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笔者将从四因子的角度具体阐述企业高管财务舞弊的主要成因。
(四)内部控制失灵
1.职能分工不明确
舞弊公司没有设立健全的管控制度。在职务设立时,没有进行有效的分工分离,在以下情况中存在职位混搭:如授权和执行经济业务;执行和审核经济业务;执行和记录经济业务;保管、记录和核实财产物资;明细账、日记账和总账的登记。并且企业在设立各个部门和机构时,没有对彼此权限进行制
衡,从而导致了某个部门高管发生财务舞弊而没有被及时发现。
2.治理结构不合理
舞弊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很大问题。舞弊公司的独立董事所占比例过小,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较短,所持股权比例过低。同时舞弊公司流通股比例偏低,管理层持股比例和法人股比例相对较高。舞弊公司股权集中度较高,这样大股东利用自身权力,侵害小股东利益。监事会监督职能弱化,公司职工代表在监视会中所占比例低,不能实行全面监督反映功能。
3.内部审计不独立
舞弊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职权太小,限制太多,不能独立行使自己的职能。同时,内审人员会站在企业原有财务状况角度,先入为主,不能独立观察。或者当面临利益的诱惑或者权利的威逼时,不能坚持自己的原则。此外,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太差,没有对企业内部风险指标进行有效评估,或者在检查时出现错误。内审人员很长时间才对本企业的经营历程和财务报表经行检查,有的明知企业财务报表有问题却不及时反映,
正常公司 数量比% 104
99.05% 1
0.95% 0
0 0
0 0
0 105
如上表1所示,舞弊公司的非标准意见为21.90%,正常公司的非标准意见显然较低为0.95%。其中舞弊公司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占比17.14%,保留意见4.76。相比之下,虽然舞弊公司的标准意见占比比正常公司小,但是舞弊公司的标准意见高达78.10%。有些是由于信息存在不对称性和滞后性,舞弊公司的财务报表又比较隐蔽,加上审计人员的时间精力和知识水平有限,审计人员没能够查出舞弊公司的报表存在错误。更多情况下,审计人员为了高额的审计费用与维护客户之间的关系,使得审计失去了独立性,审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舞弊公司财务情况,从而误导投资者,损害小股东利益。
四、财务舞弊防范对策
(一)健全法律法规,提高监管惩处力度
加强处罚力度,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企业的发生财务舞弊的直接原因是利益的驱动,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构建完备的责任主体意识以及严格的违法惩治体系,更够有效的防范和治理该类型财务舞弊行为。
1 .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
企业的财务舞弊的行为具有管理层共谋的特点,通过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注意义务和财务报告责任的进一步明确,有利于防范和治理企业的财务舞弊行为。诚信义务、注意义务是确定有关责任人对虚假财务报告承担法律责任的基本依据和判断标准,但是现有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注意义务的规定含糊不清,缺乏实际操作性。《公司法》应当在规定高管忠实义务的同时,对控股股东、董事、经理和监事的注意义务、注意义务的标准及违反注意义务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同时,需要进一步明确在发生虚假陈述之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承担,通过强化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责任,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和治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
2.增加违法成本,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是从根本上治理企业发生财务舞弊行为的措施之一。在美国,一旦上市公司违规损害了中小股民的利益,必然被罚得倾家荡产。《萨班斯奥克利法案》规定由于虚假会计信息与财务信息使得投资者受到损失,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贝任。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只有通过责令违法违纪者赔偿受害投资者的损失,有效地剥夺违法违纪者获得的非法利益,增加财务舞弊行为违法违纪成本,强化处罚力度,才能有效的治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现象。同时,相关法律法规应对财务舞弊的责任主体、构成要件、归责原则、承担方式、责任的分摊、损失计算、诉讼时效做出具体规定。同时根据证券交易的特点,参照其他国家的规定,对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的时效做出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更有利于监管上市公司的规定[4 ]。另外,相关法律法规还应当完善对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机构的规定,完善证券行业的进人和退出机制,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建立诚信档案,以记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和质量控制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及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等。当发生重大错误或舞弊导致审计失败甚至审计舞弊时,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将被取消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的资格。
3.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高管施以严厉惩罚
目前我国出现的大多数财务舞弊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管理层责任缺失导致。企业财务舞弊治理体系中管理层是源头,因此要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落实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用法律手段处罚其违法犯罪行为,让违法的管理者和责任人承担更严厉的法律后果。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会计监督工作,使会计监督成为这些单位和人员人人有责的一项任务,组成一个从内到外,从上到下的严密的会计监督网,保证会计监督工作的执行,从根源上杜绝财务舞弊的发生。加强企业外部审计独立性和财务舞弊处罚力度。通过健全法律体系,推进法务会计建设进程,从而形成健全的遏制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控制约束机制。还需要强化惩处的力度,增加对舞弊参与的人员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将舞弊带来损失由股东转移至管理者身上,通过增加财务舞弊行为的经济成本。同时,完善社会信用制度,提高财务舞弊的社会道德成本,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尤其是建立声誉处罚机制,除了将财富与声誉挂钩,通过证监会等平台将违法违纪的高管的行为进行曝光外,并对不诚信的管理人员进行额外的惩罚。总之,构建完善社会信用制度,提高财务舞弊的社会道德成本,才能有效的遏制舞弊的发生。
4.完善诉讼形式,保障投资者权利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惩罚力度,增加财务舞弊行为违法违纪成本之外,还需要健全诉讼形式,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的权利。从我国已发生的群体性证券诉讼案例来看,代表人诉讼制度远落后于我国证券市场的需求,作为世界上最完善的证券市场之一,美国采用集团诉讼制度,但综合考量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并不能对其进行直接引用。余慧芳[ 5 ]认为,我国可以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通过借鉴集团诉讼相关规则来对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使其更加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和需要,从而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高管激励体系高管作为理性经济人,利益是追求的最终目标。经营业绩和高管薪酬不要直接挂钩。企业应该从长远角度考虑,不仅要看营业能力,更要注重发展潜力。因此,企业可以通过股权激励措施来提高管理人员的忠诚度,对优秀的高管人员可以给予配股,来激发他们的兴趣与工作热情。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全面的绩效机制,结合管理者能力和企业长期发展状况,给予升职,这样可以提高管理者的积极性与减少舞弊发生的可能性。
(三)提高注册会计师综合素质
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会计学和审计学领域的专业知识,还应通晓犯罪侦查学、社会学、心理学及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知识,必要时还应熟悉搜集、提供法律辩论的证词、证据及程序,以解决法律上有关的财务问题是否涉及犯罪。更为重要的是审计人员要守职业道德,提高综合素质,面对高额的审计费用时要抵得住诱惑,这样才能从本源上杜绝会计舞弊的发生,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上市公司也可以积极开展有关“互联网+”的课程和讲座,引导注册会计理解目前会计工作所处的大环境,了解“互联网+”会计的内涵。
(四)加强外部监管及加大惩罚力度
首先,企业应当严格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不仅要求其具有良好的工作能力,而且更要具有崇高的职业素养,同时企业应当对高层管理人员的权力进行适当的限制,通过权责明确,责任落实等方式,提高公司对高管层的监督力度,使各级各部门之间实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从而有效防范风险。其次,应当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与考核,使其掌握必要的专业技能,明确公司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避免其因为巨大的工作压力而投机取巧,发生账目虚报等财务舞弊行为。
虽然我国已经有进行财务舞弊行为惩治的法律法规,但这些往往是不够的,而且处罚力度过轻,收益与处罚不成正比,所以公司的管理人员在财务舞弊成本和收益的比较下,选择舞弊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因此,在实践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常常难以具体实施,且没有足够的执法权,如违反会计法往往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下不为例等了结此事。如出现违反税法偷逃税款,也只是责令其补缴所欠的税款,外加罚款了结此事,当事人一般不承担法律方面的责任。所以,加大对财务舞弊人员和公司的处罚力度已迫在眉睫,追究舞弊人员的刑事责任,提高财务舞弊成本,使成本大于收益。
(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虽然会计有很高的职业道德标准,但是我国现如今面临着社会诚信危机,会计界也是如此。所以,还是要从教育入手,重视道德教育,改良社会风气,加强管理机构与舆论监督,加强会计人员道德教育,才能防范财务舞弊的发生。
五、结语
目前,中国还处于市场经济初期,各方面都不是很完善,财务舞弊现象层出不穷。不同时期的舞弊有不同的表现,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对财务舞弊的研究还是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从财务舞弊现状、成因和防范对策等方面展开研究,舞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手段也是日新月异,要防范舞弊行为的发生,必需通过健全法律法规,提高监管惩处力度,完善高管激励体系,提高注册会计师综合素质,加强外部监管及加大惩罚力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这几个方面着手,才能防范财务舞弊的发生。
[ 参考文献 ]
[1]罗笑 .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行为及治理对策研究 [J]. 财会学习 ,2018(02).
[2]李水淼 . 浅析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 [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 中旬刊 ),2017(12).
[3]伍玲春 . 浅议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及其防范 [J]. 财会学习 ,
2018(18).
[4]李秀彬,蒋春.企业财务舞弊的成因与治理对策[J].经济纵横,
2009(06).
[5]陈强.会计舞弊原因新剖析[J].商业研究,2006(20).
[6]曹立.论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及识别[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06(02).
[7]许秀梅,杨焕玲.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及其治理[J].财会通讯,
2009(11).
[8]李芸达. 企业财务舞弊识别及审计对策[J]. 财会月刊,
2011(14):35.
[9]李庆雪.经济危机对企业财务舞弊的影响[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56.
[10]宁金成.公司治理结构:控制经营者理论与制度研究[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329.
[11]马驰骋.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路径[J]. 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23.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成因与防范对策(二)由免费论文网(www.jaoyuw.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