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入,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劳动合同制度已成为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规范劳动用工关系的主要手段和方式。企业拥有劳动用人自主权,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增减劳动者;劳动者拥有择业自主权,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技能选择职业或工种。劳动合同为劳动制度改革、稳定劳动关系、使劳动关系走向法制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劳动合同解除,尤其是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不仅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劳动法上的一个重大问题,直接涉及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得失和权利的保护,容易引发劳动争议。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仍然是供大于求,加上用人单位对资源的掌握,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滥用合同解除权,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屡见不鲜,不利于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顺利实施。本文以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为例,对即时辞退制度及实践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略作探讨,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实践,提出一些浅显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劳动合同、即时解除、用人单位、监督、救济
【正文】:
劳动合同解除,俗称“解雇”或者“炒鱿鱼”,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制度中与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为,是劳动合同法制度的核心和重中之重。实践中,劳动合同方面发生的大量争议,多数是由于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
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解除采取了协议解除,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特例)的立法技术分类。其中劳动者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属于劳动者的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即时解除、预告解除、经济性裁员属于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2
一、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制度概述
(一)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问题浅析(一)由免费论文网(www.jaoyuw.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