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已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所谓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劳动合同解除,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合同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法律规定,用工关系必须通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来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力义务,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应依法进行,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即可以双方协商解除,也可以由单方解除。就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而言,又可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劳动者单方解除。本人旨在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一应用性极强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全面的分析研究,就一些理论及实践中争议较多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劳动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解除
【正文】:
引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相比劳动法,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作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更好的体现了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规则。然而,我国《劳动合同法》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保密义务承担问题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的问题等等,都值得我们去探讨和思考。
一、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基本理论
(一)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⒈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者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等)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依据,是劳动关系产生的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也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合同是一种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其适用的是民事法律的一般规则,并且采用书面的形式来加以确立;(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1】
⒉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劳动合同解除,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其特征:(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有效的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劳动合同解除意味着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意义重大,尤其对于劳动者,解除合同就是失去工作,因此,必须对劳动合同解除加以规范,使劳动者正确行使自己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条件和程序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形式。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协商解除在现实中不多见;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法定解除分用人单位提出和劳动者提出两种情况。劳动者提出又可分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和劳动者即时解除两种情况。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从权利角度称之为辞职权①,它可使劳动者获得充分的择业自主权,保障了劳动者的劳动者自由,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自由的法律表现,有利于国家促进就业,更是国家尊重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为:
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两部法律的规定说明了劳动者只要依照法定解除预先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其他条件。 劳动合同解除问题研究——以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例(一)由免费论文网(www.jaoyuw.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