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目前,微信独特的网络信息传播方式,引发了大量新型网络犯罪,给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微信犯罪具有一些新的特点:案件类型多为侵犯财产类犯罪;受害人多为年轻女性;作案成本较低,取证相对困难。为及时准确地打击各类微信犯罪,为微信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虚拟社会网络的健康发展,公安机关可利用微信的注册功能、通信功能、“附近的人”搜索功能和“朋友圈”功能等打击微信犯罪活动;同时注意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公众防范意识,加强学习研究、提高虚拟社会管控水平,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审核机制,多渠道防范微信犯罪。
关键词:微信;网络犯罪;审核机制
目 录
摘要I
前言1
一、微信犯罪的概念和现状…………………………………………
二、微信犯罪的特点及成因…………………………………………
(一)特点………………………………………………………………
(二)成因………………………………………………………………
三、微信犯罪的侦防对策………………………………………………
(一)微信犯罪的侦查措施……………………………………………
(二)微信犯罪的防范对策……………………………………………
结束语…………………………………………………………………
参考文献9
后记10
论涉微信犯罪的侦防对策
前 言
随着现代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微信、陌陌等移动社交APP缩短了交友之间的距离,但也同时引发诈骗等犯罪数量增多,很多新型犯罪也油然而生。我们如果来对待这种新交友方式,以及如何打击和防范微信等社交软件的犯罪是当下值得深究的课题。
一、微信犯罪的概念和现状
“微信”软件基本情况介绍:腾讯公司的“微信”APP是一款可通过网络进行即时群聊的手机软件。微信犯罪,是指行为人利用微信作为工具而实施的犯罪。
随着4G宽带网络的普及和智能终端的高速发展,手机上网已经成为现在人们不可缺少的生活方式,随之产生的就是大量的手机聊天、交友软件,其中“微信”是广泛被公众认知、接受和使用。但值得关注的是,“微信”在为人们带来通信便捷的同时,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平台或工具。
例如:2013年1月至12月,郑州市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利用新型社交工具“微信”的“摇一摇”、“漂流瓶”、“查找附近的人”等功能实施犯罪的案件共计47件74人。郑州检察机关调研显示,利用新型社交工具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除广大青年应谨慎交友外,相关监管机制应尽快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也应尽快完善。
二、微信犯罪的特点及成因
(一)微信犯罪的特点
1、犯罪人绝大数是年轻人
微信作为新事物,较多的被年轻人所接受和使用。他们思想灵活,性格上大多数属于内向,但不排除外向性格存在,会花言巧语,在微信聊天中大多谈吐风趣幽默,能在较短时间内赢取被害人的信任。取得被害人信任之后,为进一步约见被害人而实施犯罪做好准备。
2、犯罪手段起始于非接触性
此类犯罪一开始犯罪人与被害人都未曾谋面。大多为犯罪人利用微信邀请被害人见面,随后在与被害人的见面过程中实施犯罪。但是也有特殊情况,那就是通过发送图片等多媒体的形式实施犯罪。
3、犯罪动机围绕着“财”与“性”
犯罪案件类型以盗窃、抢劫、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型案件为主,存在部分强奸等侵害人身权利型案件,但是值得警惕的是侵害人身权利的案件数量有上升的趋势,特别是针对年轻女性的强奸犯罪。
4、犯罪行为裂变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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