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文献综述
自工业革命以来,逐渐产生了环境污染。而进入新世纪以来各国加快发展工业化进程,环境问题已然成为全球性问题。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国民经济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但环境污染愈加严重。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生态文明这一概念。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在五位一体建设中首次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在党的十八大期间写入了党章,党的十九大再次修改了党章。2018年3月11日,继2004年修宪之后,1982年宪法再次修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生态文明正式写入宪法,实现了从政治理念到法律概念的转化和跨越。
一、国内研究现状
近十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凸显,人们在思考当今环境问题并加快治理的同时,也在制度和法律上进行了规定。其实我们不难发现,2013年后生态文明每年都以篇章的形式展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2014年后所有修改或者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都体现了生态文明,在法律界研究的相关成果也随着呈现。从解释和规范部门环境法律条款,到呼吁和规范生态文明入宪,已成为法学,尤其是环境法学和法律界的共识,并进行相关课题的诸多的研究。综合近期我国有关的研究文献来看,主要存在以下认识:
(一)政治理论界研究现状
从政府工作报告,到党章,到入宪法。从理论研究到理论创新和法治创新。对于生态文明,在不同时期均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论观点,最终一步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体现了让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符合宪法规定,宪法能够总揽生态文明建设法治格局。在生态文明入宪前后,在政治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对此进行了诸多研究,如张占斌、戚克维发表的《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生态文明观》、彭志中《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形成及其意义》、胡建《融入政治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之关键——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制度体系》常纪文《新时代生态文明进入宪法的相关建议》、吕望舒《生态文明写入宪法》、王玮《写入宪法,生态文明翻开新篇章》等文章,从现实意义和条款规范上进行了研究,作者认为生态文明入宪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是生态文明在根本法上的确认。
(二)宪法和环境法律界研究现状
对于生态文明观或者说是环境观的研究,这个课题并不是稀少反而是一个研究比较热门的课题,近十年来国内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多从各个角度进行研究。就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张震,在生态文明入宪前后,就从权利、功能、实施路径、规范等角度进行了研究,形成了《新时代完善我国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的新思考》、《中国宪法的环境观及其规范表达》、《生态文明入宪及其体系性宪法功能》等成果,解释了生态文明从政治规范走向了法律规范,提出了既包括宪法对环境治理的内部规制,也包括外部规制,并思考了环境权利和环境义务将来应该同步规定在现行宪法。还是多名专家学者,发表了《生态文明观视角下环境法律制度建设探析》《自然权利:宪法学的基石范畴》等一些列的成果。作者认为,中国宪法的生态文明观,单单从规范角度就内涵丰富,呈现了国家大局、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完整的多位视角,规范表达系统,明确主导、权力义务、责任禁止等条款和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