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发展滞后。
财政部于2001年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无形资产来说,用不同的方法评估,结果差异巨大,而采用什么样的方法,自由裁量权则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手中。目前无形资产评估使用最多的方法就是收益现值法,而运用收益现值法的关键因素就是要确定无形资产未来的净收益、折现率和净收益可以持续的年限,以上三个指标都是需要评估人员进行预测的,而一旦加入预测因素,就可能由于预测的误差导致评估结果的失真。
2.)无形资产交易市场不活跃,缺乏可以参考的信息。
任何资产评估都需要完备的信息支持,而这必须是在市场交易较为活跃的条件下才能实现的。相对于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信息收集往往更为困难。目前在我国,无形资产的交易案例较少,市场不活跃,评估人员难以寻找到合适的参照对象,这就使得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缺乏必要的信息支持,极易造成评估中价值的失真。
3) 由于对无形资产的认识不足,容易造成对评估对象和范围的把握不准。
一些企业对无形资产作价计股往往也只限于商标、专利等易于评估的无形资产,而对那些评估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如商誉、特许经营权以及企业职工所拥有的智力等则忽略不计。这就使得不同的评估者对同一资产评估价差异很大。
2、我国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欠科学
无形资产评估的结论正确与否同评估方法的科学与否紧相关联。只有评估方法得当、科学、符合客观实际,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反之,如果评估的方法失当、不符合评估对象的客观实际,就不可能得出正确的评估结论。评估方法的选用是一门科学,不同的评估对象需要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是单独采用某一评估方法还是综合采用多种评估方法,这都是需要根据评估对象的客观实际做出决定的。如果采用的方法不科学,就可能出现评估结论的失真、失范。
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实践起步较晚,评估理论较为单薄。从目前来看,无形资产评估的三种方法在操作上都有一定的难度。成本法的困难不仅表现在计量方面,还表现在无形资产
的成本与其价值之间往往严重不对应。市场法的困难在于,一方面难以找到可比的参照物,另一方面无形资产之间可比因素往往也无法准确定量。收益法的困难在于需要预测,而预测本身就不是真实可靠的,很可能导致评估结果的失真。我国目前无形资产的理论已经严重滞后于实践的发展,国内立足于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机构更是寥寥可数,国家应加大对无形资产评估理论研究的支持力度,以期在理论上获得突破。
另外,评估方法选择受限制,风险难以消除。无形资产评估主要以对外投资和转让
为目的,但是,这种对外投资和转让是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收益能力而不是实物,其交
易价格主要取决于它所创造的相对超额收益。无形资产的投入产出具有弱对应性,账
面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和虚拟性,研制与开发耗费也具有非标准性,这些特征都限制了成
本法和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主要使用收益法。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中,
必须确定三个基本指标:收益额、收益期限和折现率。但是,无形资产的收益受到企业
状况、企业外界市场环境和行业竞争程度等多因素的巨大影响,企业收益额预测不确定
性非常大。同时,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除了法制的保护期限和合同约定外,受到科技发
展的冲突,无法准确预测和确定。最后,无形资产的折现率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总体水平
和评估机构的主观判断的影响,难以合理确定折现率。
3、我国无形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
现行资产评估管理体制是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为最高的统一领导者,以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客体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为分级管理者,以评估协会与自律性管理为辅助,以各类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为管理对象,以资产评估资格、过程与结果为管理的主要内容。在这种体制下,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多头管理、政出多门,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业务的规范性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
由于企业主管单位拥有对评估报告审批权等,为不正当干预提供了合法保护,维护了单位或个人利益;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既是当事人又是仲裁人,不符合评估业作为公正性行业的一般逻辑;
现行法律法规多数是针对评估国有资产而制定的,而随着我国经济所有制成分的多元化,非国有资产的评估问题也会出现,应有其适用的法律法规。
总之,由于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缺乏统一的规范,管理混乱,致使在现实工作中有的评估机构为了迎合顾客的需要任意拼凑评估值,有的评估人员在操作中不认真进行市场调查,在评估方法的选用上和评估参数的确定中存在主观随意性,这些都有损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无形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形势,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规范体系,以此来调整无形资产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中介机构以及使用者、占有者之间的各种相互关系;界定各主体的责、权、利;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职能、标准、范围、规则及职业道德;保障无形资产占有者、使用者的各种权益。通过这些措施促使无形资产资源在市场作用的基础上,在国家的宏观调节下合理流动,提高全社会无形资产的效益。
4、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的风险集聚
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指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评估结果严重偏离资产真实价值或客观价值,乃至误导交易方而引发纠纷的可能性。
无形资产评估风险主要分为评估对象风险、评估方法风险、评估机构和人员的执业风险、评估结果使用风险和评估管理风险等五类。防范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就要完善评估规范细则,选择科学评估方法,建立评估监督机制,同时还要对资产评估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三、改进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政策建议
1、制定符合我国实情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客观、公正是无形资产评估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对无形资产评估有统一的标准,而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资产评估法》,更没有无形资产评估的实施细则。
2、构建的无形资产评估的指标体系
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应在国家和省级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成立自上而下的无形资产评估协会,并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无形资产评估协会的指导监督、统一管理下,本着专业分工的原则,成立专门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形式、设立条件、法律责任,则由有关法律明确规定。
3、加强对评估机构及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有别于有形资产的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更具有专业性、科技性、法规性。而且无形资产评估业是依托科学技术和其他专业知识,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新兴行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综合性、创造性及复杂性。因此不仅要求执业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而且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科学态度、广阔的知识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等。因此,大力培养一大批无形资产评估的专门人才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要提高评估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律政策水平、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公关办事能力。评估人员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遵循操作规范,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掌握相关的知识和信息技术,不断研究评估理论,提高评估质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减少评估误差。
评估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评估人员只有不断学习,才能适应评估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必须深刻领会和贯彻客观性、科学性和独立性原则。评估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范,以保证评估质量为前提,谨慎预测收入、成本费用和折现率,严禁委托方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降低无形资产评估的风险。
4、防范无形资产评估中的风险
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要求我们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一)完善评估规范细则
针对于无形资产评估对象存在的风险,应采取进一步完善评估规范细则的办法,加强对评估对象风险的管理。特别是对商誉、品牌这类无形资产的规定应该更加细化和具体化。国家有关部门对无形资产的评估问题日益重视,先后出台于有关方面的法规和政策。1996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强调了无形资产的评估必须以产权变动为前提,以无形资产的获得能力为对象,以无形资产能产生的收益为基础。无形资产可以分为知识产权类、权利类、关系类和其他类四种类型。每一种类型又包括许多具体的项目。如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又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权、商标权、著作权和计算机软件等项目;权利类无形资产包括可靠的稳定的客户关系、运行有效的销售网络和忠诚可信的职工队伍等项目;其他类无形资产包括的范围较广,诸如商誉、品牌乃至汽车的特殊号码或电话号码等,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商誉和品牌。但是,国家对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中的具体问题未能也不可能做出明确规定,因而给无形资产的评估带来了操作上的困难,往往容易引起评估结论偏离规范的现象。所以,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完善无形资产的评估规范细则,特别是对商誉这样的特殊对象给予明确的规定,让评估工作有据可循。
(二)选择科学的评估方法
在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过程中,选择何种评估方法,直接关系到无形资产的评估结果。因此,在可能的条件下,要尽可能采用多种评估途径的结论进行评估,把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各种评估途径的结论得出最终评价结果。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只有要求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评估结论。无形资产的评估是一项对整个社会都有影响的工作,因而必须加强对无形资产有关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知识不能只被少数评估专家所掌握,要扩大宣传力度,使整个社会尤其是产业部门的领导者和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并能熟练地运用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知识,让社会各界运用自己掌握的无形资产评估知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进行监督,以防止无形资产评估的失实、失真和失范。
(三)建立评估监督机制
要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和评估结论的可靠性,必须有一定的监督机制。只有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才能有效地鞭策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依德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才能防止评估结论的失真和失范。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主要有政府的监督、社会的监督、法律监督和技术监督等。对评估机构所做出的评估结论在必要的时候要进行一定的审核。必要时尤其是重大项目的评估最好选择两个不同的评估机构进行背靠背的评估,比较他们的评估结果,从而得出可靠的评估结论。
(四)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无形资产评估业是依托科学技术和其他专业知识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新兴行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综合性、创造性。资产评估工作涉及到会计学、统计学、管理学、工程技术、市场学、法学等多门科学,知识含量高,要求执业人员不仅要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经验,而且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科学态度,广阔的知识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等。然而,我国目前无形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从总体上来说,素质与实际需要还不相符,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要求执业人员一是要认真学习、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评估;二是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评估的技术和水平;三是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使执业人员能够提高自我约束力,防止评估结果失真、失实,以保证得出可靠的评估结论。
参 考 文 献:
[1] 王斌,李丽丽:关于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失真问题的思考[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5(01)。
[2] 成文: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及防范[J]。财会纵横,2010 (04)。
[3]. 张建民 : 对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失真的分析 (河北金融学院,河北保定071051)
金融教学与研究 2009年第2期(总第124期)
[4]. 杜进 关于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发展的研究 ( 河南周口师范学院)
[5]. 王芳 关于无形资产评估风险问题的探讨
第29卷第1期2008年2月 (赤峰学院农牧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赤峰024000)
[6]. 薛芋 无形资产评估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现代会计》2000年第4期
[7]. 王 林,邹红玲: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初探
〈研究与发展管理〉第14卷 第2期2002年4月
[8]. 山丽娟: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现状及改进分析
(武汉铁路局,湖北武汉,430071:审计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