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保障概述
1、农村社会保障的涵义
2、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3、农村社会保障的功能
二、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
1、发展阶段的局限
2、养老的局限
3、医保的局限
4、社会救助制度、民政的局限
5、各项保障的决策者(政府)的局限
6、政策的局限
7、保障主体自身的局限
三、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对策探讨
1、完善法制
2、政府投入加大
3、发展经济打好保障基础
4、提高保障主体的保障意识,均分保障成本
5、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社保
内 容 摘 要
我国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制度本身不完善,保障制度的发展时间比较短,制度还处于不断的修缮当中,制度保障的范围窄,保障面小,发展模式不明确;
政府投入少,国家建设以工业先行,政府投入三农资金少,农村建设滞后,也缺乏有效科学的管理;保障的主体农民,自觉参与保障意识差,同时也不能承担保障费用;所以,首先要健全保障制度/法律法规,做到社会保障有法可依;政府需要加大投入,全面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农业发展;国家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用剪刀差打压了几十年的中国农业从业主体——农民,没有得到任何的财富再分配机会,政府应该毫无理由地补贴农民保障费用;
加大宣传教育,宣扬保障制度的优越性,提高农民的保障意识。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我国是人口大国,农民占人口总数的一半以上,在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化的过程中,“三农”问题成为阻碍社会全面现代化发展的突出问题,而“三农”问题中的核心问题——“农民”问题,由于人口基数大,教育水平低,地方经济发展不均衡,政府重视程度不足,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保障覆盖面窄,发展模式不明确等等原因,致使广大农民群众生活长期没有明显改善,严重滞后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步伐,而生活成本却相对增加,随着计划生育的副作用——老龄化社会来临,新生代农民更是压力增重,而老龄化的农民却老无所养,病无所医,使农村发展处于一个非良性循环中。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由健全的社会保障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使三农问题处于一个良性发展之中,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农村社会保障概述
农村社会保障的涵义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目标纲要》,社会保障指“国家、社会或个人对社会成员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保障,使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灾害及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能获得物质帮助”。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作为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具有我国社会保障的一般性外,主要的保障对象由全体社会成员具体化为广大的农民。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建设近年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平均生活水平稳大力发展,但是对应农民的社会保障发展相对滞后。作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广大农民生活水平重要保障手段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对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所有中国人的“中国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养老保障,我国农村以前的社会保障方式多以“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相结合并相互补充的模式,家庭保障是农村家庭对自身积累和消费保持一定弹性,用于应对不确定并充满风险的农业生产,中国自古有“养儿防老”之说,此说贴切描述了传统家庭保障的操作和实现方式;土地保障是建立在中国土地平均分配和实施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前提就是每个家庭都有土地——生产^^文档,成为土地保障的基础。现行的养老保障建设需要以此为基础,建设新型的养老制度。
二是医疗保障,逐步建立了农村合作医保医疗,个人为主,集体扶持,政府适当引导支持,农民普通医疗报销,大病报销制度逐步建立并步步提高报销比例,部分地区还开展了定期体检,医疗咨询等服务;
三是最低生活保障,对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保障困难者,以及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因病、灾、缺少劳动能力等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对象根据各地区规定由各级财政提供最低社会保障。
四是五保供养,根据中国国情而定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上一代人独生子女比例很大,由此带来的失独家庭和失独老人也逐步增多,以及对这些没有赡养主体的人群,国家需要建立五保供养制度
五是自然灾害救助,中国水利治理移民,地震受灾群众等是社会保障制度对象的特殊群体,政府需要建立专有制度来进行救助。
3、农村社会保障的功能
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功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解决农民养老问题,从养儿防老的养老模式中走出来,减轻后代负担
二是解决农民医疗问题,减轻医疗负担,防止因医致贫,提高农民得病看医生的观念,防止生病后因为经济问题而恶化病情,降低生活质量,缩短寿命,
三是解决特殊群体的生活保障问题,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从整体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中的位置来看,社保具有稳定社会的功能,防止家庭变故引起的大起大落,维护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个人的生存后顾;社会保障还具有社会财富再分配功能,国家在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使用的资金,不全是来自农村和农民,而是来自其他产业和财政,也就是在扶持农村社会保障,是社会材料的再分配过程;农村社会保障在保障的同时可促进发展,解决了基本保障问题,农民才可能无后顾之忧地放手发展。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
1、发展阶段的局限
农村社保制度虽然在逐步建立完善,但是总体仍然不足,起步晚,残缺不全,很多处于试点,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经验不足,论证不充分,更有拍脑袋想出的制度,很多没有形成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制度,不能得到法律的强有力支持,而各个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难以形成统一的保障制度,在贫困地区,政府还在着力于解决基本温饱问题,而发达的部分沿海地区,已经部分提前实现小康社会,更有突出的经济强区,实现了集体养老,免费医疗,免费教育,政策本身就存在诸多差异,形成法律法规形式必然存在以偏概全的问题。
农村社保中的部分项目框架逐渐清晰,部分项目还刚起步试点,总体发展模式和方向不明,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经验的积累还在逐步修正,这是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跨越的阶段,还存在方方面面的问题需要完善。
2、养老的局限
虽然我国养老制度的建设已有一段时间,但是对于建设初期已经需要养老的农民群体,养老问题如何来解决?他们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也没有进行养老统筹,用什么方式来解决他们的养老,许多地方需要养老的群体现在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助,养老成了必须先交钱再说领取养老金的模式,这部分资金差缺如何填补,或者比较多的地方在用下一代的养老资金填补上一代的空缺。
3、医保的局限
农村医疗保险,是建立在农民自愿参加基础上的,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救济互济制度,保障的范围比较窄,对于农民这个特殊群体,很多是长期生小病,长期老年病,一直药物治疗费用负担,都不是大病范畴,没有享受到医疗保险。疾病防御和体检也是很少范围覆盖,随着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恶性病发病率增加,疾病的提前预知使体检变得十分重要,但农村医疗在这个方面还相当欠缺。
农民工的医疗也问题突出,医保的区域户籍局限使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当地不能享受同等医疗保险,回乡治疗又涉及额外负担。
老人随城市户口子女居住的医疗保险也问题突出,农村医保医院指定,但受保主体不在指定医院覆盖区域,如果要医疗保险治疗大病可能存在举家回乡治病的情况。如果将户口迁入子女户口所在地,又受到户口政策限制以及不能转为城镇医疗保险的情况,城乡二元结构的医疗衔接无从实现。
4、社会救助制度、民政的局限
农村社会救助制度,需要集体互济,生产自救,国家因财力局限只给予一定的扶持,保障他们最基本的生活,但是社会上依然存在很多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或者冻死在桥洞里的务工人员,政府对救助对象缺乏监管,救助对象的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不能把握人口流向,救助对象在实际所在地不但不能享有救助,甚至有被当地驱赶的事例发生。
民政的财力有限,不能对所有需要救助的人实施救助,救助站的建设也不完善。
5、各项保障的决策者(政府)的局限
农村社会保险的制定者,都不是享受农村社保的群体,或者说不是农村社保的收益群体,在制定社保政策的过程中,即使国家大的方针政策是朝着有利于受益群体一方,但是地方制定实施细则时往往被缩水,或者在财政补充农村社保的比例上,更着重将财力投向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和有政府受益,更有甚者个人收益的事项,相对投入社保就不足。
现在官僚缺乏有效监督,各个地方各自为政,部分地方有再穷不能穷政府,再穷不能穷公职人员的不良作风,本应用于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资金被截留,最近甚至有公开声称“要敢于违反规定”的农民补偿资金截留公职人员,课件使用过程缺乏监管客观存在,这更是加剧阻碍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进程。
6、政策的局限
政策是社会生产关系范畴,是社会的上层建筑,有效的政策就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政策,就是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政策,但是每个地方的生产力发展状况不同,并且生产力长期处于一个变化状态,那么政府制定政策也要随时变化以适应其发展,满足各个时期的需要,要不断完善,不管是宏观的还是具体的,都要最大限度满足收益群体的需要。
但是,在各项政策制定后,对于实际的受益群体需要有一定的滞后性,也因为很多政策是摸着石头过河,自身缺乏严谨性,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政策多是地方出台的,当保障群体出现区域间流动的时候,就会出现地区差异的衔接问题,在别的地方参不了保,参了保后在别的地方享受不了保,而且很多是需要一直承担保费才能享受保险,断交保费就终止,这些政策可能导致很多交了社保的农民又退保。
7、保障主体自身的局限
农村社保的保障主体——农民,在对策农村社保的过程中有太多的局限。
首先,农民观念局限,中国人有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有钱存银行,养老期望大多是依靠年轻时积累的财富,或者养儿防老,或者土地养老,对于社保这个新社会新形势下的新东西,无法接受其只出不进的投入方式,也不能在思想上描绘老了后领取养老金的模式,认为养老是家庭的事,是自己的事,不是社会的事,无法将自己定义为社会人。
其次,农民文化的局限,我国现在的农村从事农业的人口平均文化水平可以简单概括为,老年人大多文盲,壮年大多小学文化,青年大多初中文化,由于文化水平低,对于农村社保的概念理解不透,很多即使参了保也只是跟风随流,基本没有社会保障意识,无法理解社会保障的由来,社会保障能解决的问题,自己作为社会人在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应该享有保障的权利。
农村社保还有农民自身财力局限,由于农村社保需要多方集资,对农民自身需要出资的部分必然成为农民的经济负担,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甚至还没有完全解决温饱问题,根本无力承担每年的保费,无从筹集社保资金也就无法参保。
政府对待社保问题上的宣传力度,宣传方法也直接影响农民的投保意识,没有好的手段向农民宣传社保制度,没有给广大农民描绘社保蓝图,也影响农民主动投保的积极性。
三、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对策探讨
1、完善法制
我国现在的各地的社保制度只能称其为政策,还没有上升到法制阶段,保障立法滞后严重,那么实际实施过程中就缺乏法律保障。我国只有《宪法》第四十五条有关于社保的法案,其他并没有形成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各地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散乱于五花八门的法规政策之中,各自为政,严重阻碍我国农村社保事业的发展。所以我国应完善农村社保的法制建设。
建立完善的社保机制,惠及所有农村公民,让农民的社会保障能得到法律保护,需要保障时也有法可依,同时在建立保障关系过程中政府需要农民出资等也可依法执行,规范在社保实施中政府的责任,对不尽责办好农村社保进行问责;
建立社保执法机制,以相关法律为准则,规范社会保障体系,排除社保政策凌乱的隐患;
建立健全的社保执法监督机制,保证农村社保财力的投入到位,有效监管各地方政府机构对社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止资金投入减少或者被占用。
针对我国二元城乡结构的特殊性,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让农民的社会保障在户籍转变或者城市化进程中,能正常转换成城镇居民保险制度,对不愿参加农村社保的个体有条件的情况也参加城镇职工社保,使农村社保逐步成为公民平等社保的一个分支;
针对我国农民工流动人口,健全保障法制,使离地不离乡或离地离乡农民也能享受农村社保,使其能放心投身第二三产业中并有一直有社会保障。
针对我国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制定失地农民保障机制,失地不失保。
2、政府投入加大
我国工业化进程几十年,一直以扶持工业为主,农村的经济增长不明显,在长期剪刀差的作用下,中国农业人口创造的财富大多转移到了第二三产业,但是广大农民并没有享受到第二三产业的社会保障,对我国国家发展做出的贡献没有得到对等的回报。以前是农民种地需要税收,称农税提留,就是国家要,要农税,地方要,要提留,农民负担重,农村经济难发展,国家长期限制农产品价格,更是让农村经济增长看不到希望,没有保护好农业,没有保护好农民。失地农民的土地被低价征收,高价出售,比如最近有专家指出,近年来政府通过征地从农民手中划走30万亿,地方政府做起了土地财政,但是这个土地差价没有反过来作用在农民身上,全部用在二三产业和国家城市建设或基础建设,综合诸多因素,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
政府需要增加对农村社保的重视程度,明确农村社保在我国国家建设中所占的重要后勤地位,将农村社保当成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作为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
政府应加大社保投入的资金,打破城乡分治的局面,“从全国社会保障费用支出的情况来看,占总人数80%的农民,只享有社会保障支出10%左右,而占总人口的20%的城市居民,却占到社会保障费用的90%。从人均社会保障来看,城市居民是农民的20倍以上。”需要打破这种现行财政对于农村社会保障微乎其微的不合理状况,扩大农村社保的覆盖范围和覆盖面,深化养老医疗等体制改革, 确保农村低保到位,新农村合作医疗,新社保试点的正常进行。
政府应加大社保管理的投入,确保有效合理实施社保制度,合理到位使用投入资金,监督管理防止截留挪用,把每一分投入的钱都用在农村社保自身上。
3、发展经济打好保障基础
经济是所有上层建筑的物质基础,是所有方针政策的支柱,没有经济支撑,一切都是空谈。做好农村社保建设,紧紧加大政府投入好比竭泽而渔杀鸡取卵,成为政府供养农民,不但增加政府负担,也不利于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努力做好农村经济建设。
对农业产业,温家宝说过“一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二是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多渠道曾加农民收入,五是着力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要靠政策,靠投入,靠科技,靠改革”。
政府要加大农业投入,做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打破农业生产靠天吃饭的局面;要严守18亿亩耕地底线,保护好农业发展的基础;要走区域化发展之路,因地制宜,比如城市圈周围种植经济作物,瓜果蔬菜,高山种果,平原种粮等;要优化产业结构,鼓励促进农村主副业搭配生产,多种产品生产,提高市场占有率;改善农产品的利润,尝试走加工增值之路,比如近年正宗的东北大米,收购价2元左右,但被筛选精装,卖到外地价格飙升至十多块甚至更高;改善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打破产区买不了,非产区买不到的现象,主产区政府应主动在外界建立运销渠道,提高产品价格;随时监控农产品炒作资金流向,保护农民利益;调整农产品进口比例,保护本国农业;培养更多的农业人才,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创业,提供免息的小额农业贷款,解决农业生产的成本难题;
对农业生产,要大力引导扶持,国家要加大农业技术开发的投入,用新技术和 新品种改善农业生产,生产研究结合,开发优质农业,高效农业;要补贴农业生产,提供农民种植积极性,彻底免除各种税收,控制好农业投入成本如化肥农药等的价格,农药机械化设备要有购买补贴,农产品价格做好宏观调控,打击投机倒把,囤积居奇的不法商贩,防止出现农民的农产品卖不出价格,消费者买不起农产品的现象。
对失地农民,要做好再就业工作。再就业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就业资本,二是就业机会,对失地农民进行再就业培训,增加就业资本;二是创造就业机会,比如提供社区服务岗位,对年轻人培训后成为工业工人或第三产业从业者,对还愿意创造社会价值的老年人提供保洁保安等岗位。
另外,对于政府部门,应加快教育和医疗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研究延长义务教育时间,减轻基本教育成本,规范大学收费,不要出现农民供养一个大学生穷了一家人现象;医疗灰色成本控制,以药养医无形增加医疗成本,部分转嫁成医疗报销成本,部分转嫁成农民实际负担成本。
4、提高保障主体的保障意识,均分保障成本
农村社保的特殊性使其必然要求保障主体承担部分保障成本,但是保障主体现在是一种被动接受的状态,需要提高保障主体的保障意识,就是提高农民群体的文化水平,保险常识,使他们自觉参与到社保体系建设中来。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立足于我国农村人口教育水平低,文盲比例大和农村社保起步晚,可以说是新兴事物的特点,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社保的宣传力度,使社保对象全方位明白社保的内容和意义,了解我们的国情和财政的难点,了解社保的集资方式,明白社保的执行需要社会多方参与,社保主体需要担负一定的保障成本,享受社保权利的前提是承担一定的义务,均分保障成本。
试点带头,树立保障的典型,让社保主体能看到实实在在的益处,自觉投入社保。
5、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社保
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城乡发展差距大,部分地方财政薄弱,无力负担过多的社保投入,加上社保法制不健全,单靠财政补贴将农村人口全部纳入社保实施几乎不可能。农民自己负担社保则负担过重,可以通过发展多元的农村社保解决问题。
所谓多元,就是多方出资,多种方式出资,建立不同的保障档次。
多方出资有国家补贴,地方政府补贴,集体出资,自身负担等方式。
多种方式出资,主要针对地方政府补贴和集体出资,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各方面的税和费等方式强制统筹资金作为社保基金来源,集体出资可以通过将集体企业利润或者集体对农民的分红截留部分投入社保,地方政府或集体对征地售地的差价中分出一部分投入社保,农民也可以将土地流转的收益用于筹集社保。
社保也可分不同级别档次,特别是养老保险,农民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缴费。
另外,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购买商业保险作为社保的补充;还有部分地方使用一次缴费,终身按月领取的社保方式。
结论
我国处于社会经济高速发展阶段,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变,社会制度也在不断升级完善,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升,客观的保障要求也越老越高。城镇职工的社保体系已基本清晰,农村社保刚刚起步,城乡二元经济不平衡,农村社保发展问题很多。
农村社保体制残缺不全,地方政府各自为政,农民主体保障意识差,国家财力有限,但农村社会保障的必要性和需求无法避免,必须解决。
在农村社保的发展过程中,老问题待解,新问题不断,我们的政府需要做什么,农民需要做什么,怎么做,都需要通过法制进行约束,依靠法制进行保障,各施其职,各尽其能,政府努力探索,农民积极参与,努力缩小城乡保障体系差距,扩大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参 考 文 献
江丽华,《中国农民工权益保障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11月第1版
《社会保险法学习式法规》,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9月第1版
陈蒙蒙,《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7月第1版
刘文纪,《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年3月第1版
马国川,《问诊转型中国-----知名人士访谈录》,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年8月第1版
陈甦,《民生保障与社会法建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
毛振华 梅哲,《和谐社会与社会保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7月第1版
罗俐琳 胡杨名,《农村组织创新之策》,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2年3月北京第1版
刘东根 吴飞,《农村社会保障》,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黄山书社,2010年8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