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概述…………………………………………………….3
人寿保险的保障性、储蓄性和投资性………………………….3
人寿保险的保障性…………………………………….………3
1.1意外保险…………………………………………………...3
1.1.1主要因素……………………………………………4
1.1.2主要种类……………………………………………4
1.1.3保障范围……………………………………………5
1.1.4保障内容……………………………………………6
2.人寿保险的储蓄性………………………………………………7
3.人寿保险的投资性………………………………………………7
3.1投资型人寿保险产生的背景……………………………...7
3.2投资型寿险与传统寿险的区别…………………………...7
3.2.1投资决策的主体不同……………………………..7
3.2.2给付的保险金不同………………………………..8
3.2.3保险双方承担的风险不同………………………..8
3.2.4保险资金管理方式不同…………………………..8
3.2.5保险产品的透明度不同…………………………..8
3.2.6设置的账户不同…………………………………..8
内 容 摘 要
摘要: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或者生存作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业务,具有保障性、储蓄性以及投资性等基本特点。本文以传统保险产品为例论述人寿保险的保障性,然后分析人寿保险的储蓄性,最后介绍新型寿险产品产生的背景,与传统保险产品进行对比,并以此为基础论述新型寿险产品的投资性。
论人身保险的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
一、人寿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或者生存作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业务。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数量的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合同约定年龄或者期限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人寿保险又称生命保险。人寿保险的基本特征有定额给付性、保险长期性、风险变动性、风险分散性、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和采用均衡保费等。
二、人寿保险的保障性、储蓄性和投资性
人寿保险可分为三种,分别为保障型的人寿保险,储蓄型的人寿保险和投资型的人寿保险。从人寿保险的发展来看,人寿保险三大属性的产生是一个层层递进的过程,在发展的萌芽阶段主要体现的是互助性、保障性,在初级时期采用均衡保费制度,体现储蓄性,现代新型保险的产生使保险公司能融通资金,体现人寿保险的投资性。总的来说,保障性是保险存在的根本理由,储蓄性是人寿保险发展的必经之路,投资性是现在金融一体化过程中,寿险产品理财功能的实现。
1.人寿保险的保障性
保障性是保险的运作机制,即根据大数法则采用风险分摊。人寿保险作为保险的一种,也具有保障性,主要提供收入保障、财产保障和生命价值保障。下面以保障型寿险产品为例说明人寿保险的保障性。定期寿险的保障性体现在:保证被保险人将来的可保资格;保障低收入而又需要高保障的人群,如大学生、刚结婚就有孩子的年轻夫妇;信用人寿保险可以有效降低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终身保险的保障性功能体现在:提供终身保障,具有现金价值,保单灵活性强。两全保险可以为受抚养者如配偶、子女提供经济保障。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时,两全保险的死亡保险金可以缓解被保险人的死亡给家庭经济造成的困难,也可以为子女教育积累资金。
1.1意外保险
基本概念意外保险是指投保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人承诺于被保险人,在遭遇特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身体受到伤害而造成残废或死亡时,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或合同。这里的身体是指被保险人的自然躯体,不包括假肢、假牙、假眼等人工安置的非天然部分。这里所指的造成被保险人意外伤害的灾害事故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这里所指的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1.1.1主要因素
外来所谓外来的,指伤害的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比如机械性的碰撞、摔砸、打压以及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损伤,及酸、碱、煤气毒剂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学性损伤。这些外来的因素,需致使人体外表或内在留有损害迹象。突发所谓突发的,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袭所形成的伤害。伤害的原因与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车、天空坠落物体的砸压等引起的伤害、死亡则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长期在某种环境条件下工作造成身体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如长期在恶劣环境下工作造成的职业病,与突发偶然形成身体的伤害是有区别的,前者不属于伤害保险的范围。非本意所谓非本意的,是指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而原因非意外的伤害不能认定为意外伤害,如在高速公路上以超过限速标准的速度驾驶导致的身体伤害。对于这种完全可以预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非疾病所谓非疾病的,是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如骨质疏松导致的病理性骨折,或肝炎病毒引起的爆发性肝炎均为疾病所致的伤害。以上四要素对构成意外伤害缺一不可,对认定伤害保险事故时必须同时满足要求。
1.1.2主要种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由一个自然人(即投保人)投保,被保
险人通常为一人的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还可以进一步细分如下:1.按投保动因划分根据投保动因的不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自愿意外伤害保险和强制意外伤害保险。自愿意外伤害保险的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订立合同,投保人可以选择是否投保以及向哪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人也可以选择是否承保及承保条件。强制意外伤害保险又称法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由国家机关通过颁布法律、法规强制施行的意外伤害保险。凡属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施行范围内的人,必须投保,无选择余地。有的强制意外伤害保险还规定必须由哪家保险公司承保,则该保险公司也必须承保。2.按保险危险划分根据保险危险的不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普通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各种可保意外伤害,而不是特别限定的某些意外伤害。实务中大多数意外伤害保险属于此类,比如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等。特定意外伤害保险是承保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或特定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的一类业务。比如例如,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所承保的危险只限于在驾驶机动车辆中发生的意外伤害。3.按保险期限划分根据保险期限的不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在实务中,这样的产品占大部分,比如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等等。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是保险期限不足一年、往往只有几天、几小时甚至更短的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保险、游泳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索道游客意外伤害保险等均属此类产品。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超过一年,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的太平盛世?长顺安全保险就是一款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但这类产品一般不多。4.按险种结构划分根据险种结构的不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单纯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单纯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一张保单所承保的保险责任仅限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等,均属单纯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其他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另一种是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其他保险责任。考试大收集整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保险是指使用一份总保单向一个团体的多个成员提供人身保险保障的一类保险业务。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各种社会团体为投保人,以该团体的全部或大部分成员为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残疾或产生医疗费用的,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意外伤害保险。因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通常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及其从事的活动,与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关系不大,所以对于从事风险性质相同的工作的团体内众多成员而言,可以采用相同的保险费率。因此,相比保险费率主要依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而定的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而言,意外伤害保险最适合采用团体方式投保。在实务中,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确实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可申请续保,保险费率根据投保单位的行业或工作性质来确定。由于是团体投保,能够有效降低逆选择和经营成本,通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要比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低。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和给付方式等均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但保单效力方面有所不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一旦脱离投保的团体,保单效力对该被保险人即行终止,投保团体可以为该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手续,而保单对其他被保险人仍然有效。
1.1.3保障范围
基本保障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巨灾保障巨灾保障即为投保人提供巨大自然灾害保障的险种。巨灾越来越成为了人身安全的一大隐患,灾难保障也成为了人寿保险新的关注焦点。很多寿险产品都将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巨灾涵盖在保障范围之内,专门的“巨灾险”寿险产品比较罕见,而较常见的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即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的重大损失,给予双重保障。不过,类似暴乱及核爆炸(核辐射)等情况,不同于自然灾害,一般不在寿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而外出旅行或者乘坐交通工具时所购买的短期意外险,如航空意外险,公交车票中所含意外险等,一般只对旅行或乘坐特定交通工具途中发生的意外负责,对地震等特殊灾害是不负担责任的。但个别设置有地震免责条款的险种,比如健康险,也可以通过购买附加地震险的方式,增加地震保障责任。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抗拒依法采取的形式强制措施。被保险人酗酒、主动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被保险人因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导致的伤害。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技能表演、赛马或赛车导致的伤害。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发生上述第1 项情形导致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停止时,保险公司向保险金受益人按照比例退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已经缴纳的保险费(有费率表)。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终止时,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按照比例退还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已经缴纳的保险费。各个保险公司推出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条款大同小异,投保人要重点关注费率和保障金额。
1.1.4保障内容
保险内容保障对象意外是无处不在不可预见的,人人都需要意外险,在投保了综合意外险之后,个人还应结合自身工作、出行特点购买相应具体的意外险。第一种:保障范围比较广泛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除违法犯罪造成的身故和残疾以外,只要是因为各种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或残疾,都是保险责任。第二种:针对出行的极短期意外险产品,通常保障期限在几天到十几天不等。比如随着黄金周出游热潮升温的旅游险,这种保险除了对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和残疾进行赔偿外,还包含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的赔偿。第三种:针对交通工具的意外险,保障期限也为一年,可以承保因为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出现的意外伤害。经常驾车出行的人,一定要为自己投保充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常出差的人士,还应该投保一份交通工具综合意外险,能够额外增加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公共汽车及出租车的保障。经常外出旅游人要特别关注旅游意外保险。保险费率意外保险保险费的计算原理近似于非寿险,即在计算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时,应根据意外事故发生频率及其对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程度,对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别制定保险费率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算一般按被保险人的职业分类而确定,对被保险人按职业分类一般称为划分工种档次。对不足一年的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计算,一般是按被保险人所从事活动的性质分类,分别确定保险费率。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收原则为:保险期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收,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按2个月计收,以此类推。因为短期费率高于相应月份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而对有一些保险期限在几星期、几天、几小时的极短期伤害保险来讲,保险费率往往更高。保险金额意外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只能采用定值保险。具体由保险人结合生命经济价值、事故发生率、平均费用率、以及当时总体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总保险金额,再由投保人加以认可。目前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00元;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100万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在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一般由保险条款或者法院规定。有些财产险公司推出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还增加了被保险人可中途更换的条款。影响意外伤害保险费率高低的因素有两个:一是被保险人从事工作的危险程度;二是保险期限的性质。危险程度高,保险费率高,危险程度低,则保险费率低。保险费率(以寿险公司的意外险为例),一般分为4个档:第一级主要是非生产部门的脑力劳动者,年费率为0.2%;第二级主要是轻工业工人和手工业劳动者,年费率为0.3%;第三级主要是重工业工人和重体力劳动者,年费率为7%;第四级主要是职业危险比较特殊的劳动者,年费率为10%。
2.人寿保险的储蓄性
人寿保险的储蓄性可以从人寿保险保费的构成和人寿保险保费的转换两个方面加以分析。从人寿保险保费的构成来看,人寿保险的营业保费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两部分构成,纯保费是用于将来保险金赔付的,附加保费是用于保险公司费用支出的。纯保费又可分为危险保费和储蓄保费,危险保费(又称自然保费)是用于当年保险金给付的,储蓄保费则累积成为责任准备金用于将来保险金给付的。这笔储蓄保费就相当于投保人存放在保险公司的储蓄存款。
从人寿保险保费的转换来看,死亡率是人寿保险费率厘定的基本要素之一。自然保费是按照各年龄的死亡率计算的保费,正好用于当年的保险金给付,没有积累。为了避免保险费率的频繁变动,保证保险人的正常经营,人寿保险多采用均衡保费代替每年更新的自然保费,使投保人在缴费期内每年所缴的保费相等。保险早期的均衡保费高于自然保费,保险晚期的保费低于自然保费,保险人用保险早期多收死亡保费弥补保险晚期不足的保费,相当于投保人将年轻时多缴的保费储蓄在寿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投资应用使它不断增值用于弥补年纪大时均衡保费远远低于自然保费的部分。从自然保费和均衡保费的转换中,也显示了人寿保险的储蓄性。
3.人寿保险的投资性
3.1投资型人寿保险产生的背景
利率风险是寿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20世纪70年代以后,利率波动上升、通货膨胀严重,改变了寿险公司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寿险公司依据利率和保单持有人行为的静态假设厘定费率的方法已经不再奏效,利率的波动促使寿险公司改进识别和处理嵌入选择权风险的办法。寿险公司明确的地权衡了这些选择权,并且开发了大量投资型寿险如变额寿险、万能寿险和变额万能寿险,以应对高利率和竞争的日趋加剧,并以此与货币市场基金和收益率较高的银行存款竞争。
3.2投资型寿险与传统寿险的区别
3.2.1投资决策的主体不同
传统寿险业务中,保险资金投资决策属于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按照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原则,在《保险法》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投资。而投资型寿险赋予保单持有人投资的决策权,保险公司只是按照保户指定的投资方式或根据保户的委托,代理保户高效运用资金。
3.2.2给付的保险金不同
传统寿险业务采用定额给付方式,在整个保险有效期内,保额是固定的,因此被保险人的保障水平极易受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投资型寿险在整个保险期内保额十岁资产应用的实际收益的变动而上下波动。保险公司有一个保证的最低保额给付。
3.2.3保险双方承担的风险不同
传统寿险业务中,保险人承担死亡、费用、投资的所有风险,投保人只要按期缴纳续期保险费,无需承担任何经营风险。而投资型寿险业务,保险人只承担死亡风险与费用风险,将投资风险全部转嫁给投保人。
3.2.4保险资金管理方式不同
传统寿险业务中,保险资金由保险公司负责管理和营运,并承担一切风险。而在投资型寿险中,保险资金通常委托给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运行。
3.2.5保险产品的透明度不同
传统寿险产品在费用分配、保单结构方面不够透明。而投资型寿险在费用分配和保单结构方面非常透明,客户可随时了解各项费用分配以及投资账户资产的价值,保险公司每年年终会向投保人发送一份财务报告书,向保户列示所缴保费如何在提供死亡给付保障,费用和现金价值中间分配。
3.2.6设置的账户不同
传统寿险产品中投保人所缴的保费计入保险公司的一般账户,这些账户代表了保险公司的普通资产,一旦保险公司破产,一般账户的资产会受到债权人的清偿。而投资型寿险采用分离账户,保单的现金价值计入分立投资账户中,允许保单持有人直接参与分立账户的投资决策,将投资风险转嫁给保单持有人,并保护保单持有人的财产,一旦保险公司破产,分立账户内的财产不属于保险公司,不受保险公司其他债权人的追索。
参 考 文 献
[1]徐建新 《明明白白买保险》同济大学出版社.
[2]魏巧琴 《新编人身保险学》同济大学出版社.
[3]兰虹《保险学基础》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