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
保险公司经营现状及存在风险··························5
对保险经营中存在风险的对策··························5
尽快建立风险管理机制····························6
建立内控体系,提升企业经营质量··················6
拓宽保险投资渠道,提高经营收益··················8
保险产品创新····································8
加强监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8
参考书目························································10
内 容 摘 要
经过数代保险人的不懈努力,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国的民族保险业已经开始呈现出一片百花齐放,欣欣向荣的景象。但是在国内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机制不成熟所带来的风险隐患也在日益增加,主要有风险管理机制及建立内控体系不完善、风险投资渠道不畅等方面。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及建立内控监督体系、调整产品结构、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的必须手段。
论保险公司的风险与对策
什么是风险,长期以来存在着不同的争议意见。从易于定性分析要求来说,风险可描述为与不确定性相联系的损失的可能性;从易于定量分析的角度来说,风险可以是实际结果偏离预期结果从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①。保险业的生存与发展跟风险的存在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风险的存在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自然基础,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时时处处威胁着人的生命和物质财产的安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风险的发生直接影响社会生产过程的继续进行和家庭正常的生活,因而产生了人们对损失进行补偿的需要。保险是一种被社会普遍接受的经济补偿方式,因此,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风险的存在是保险关系确立以及保险业经营的基础。
保险经营是一种特殊的劳务活动、保险经营资产具有负债性、保险经营成本和利润计算具有特殊性以及保险经营具有分散性和广泛性。因此,保险经营所要求的风险大量原则、风险选择原则、控制承保风险的条件和防止投保人的逆选择、风险分散原则以及承保前风险分散的要求和承保后风险分散的手段及在财务方面所采取的风险分散的方式都是保险业长久经营所必须考虑的因素。
保险公司经营现状及存在风险
保险业在中国还属于一个新兴产业,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普遍不佳。首先,经营规模较小,2003年我国保险业总保费收入只有469.21亿美元,仅相当于国外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水平;总资产为1103.13亿美元,仅相当于五家公司总资产平均值的20%。其次,我国保险业的收益率和资本充足率偏低,2003年我国保险业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47%、0.16%和3%,相对于2003年世界500强中排名前五位的安联、荷兰国际、美国国际集团、法国安盛和日本生命保险公司等保险公司来说差距太大。从而体现为国内保险业整体抗风险能力较低,市场竞争力较弱。而外在国内保险市场中,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和平安保险属于第一集团;
这几家大保险公司占据资保险公司(主要以合资公司形式出现)则成为第二集团,其余的中资保险公司便归入了第三集团。04年是保险公司动作最大的一年。上半年,保监会新批了18 家保险公司。国内外资保险公司增加到39家,建立了77个机构。而新华人寿、太平人寿等完成了在全国的布局,民生人寿、生命人寿等新秀也在北京、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
① 《保险经营风险防范机制研究》,第十八页
地开始了圈地运动。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和平安保险这几家大保险公司占据保险市场80%左右的市场份额,特别是中国人寿的市场份额达到了50%左右,从经济学意义上讲,这几家保险公司具有绝对竞争的优势,它们在国内起步较早,积累了大量市场拓展、风险控制经验,在渠道建设方面也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拥有大量的客户资源,尤其自从引进寿险营销体制之后,建立了一支庞大的销售队伍,营销员发展到130多万人,渗透到城市、农村的各个地方。但是随着国内保险市场的逐渐开发,外资保险机构已开始大举入侵,民族保险业的软弱的市场竞争力使得市场形势更为严峻。数据显示,近年来外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增长速度远超过中资控股寿险公司,2003年外资公司保费收入增速比中资公司增速高15个百分点;截至2003年,外资寿险公司在广州的个人新单契约市场份额已经接近35%,上海和广州分别为20%和15%左右。到2004年12月,国内保险市场上共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65家保险公司,其中外资保险公司有39家。2004年1-6月份,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44.26亿元,增幅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近4倍;保费收入占全国市场份额为1.86%,在开放较早的上海、广州等地,外资保费收入的市场份额已分别达到13.79%和6.64%。此外,外资保险公司除了直接在华设立营业机构外,还通过参股等方式参与中国大陆保险市场业务。按照全部外资成分计算(含外资独资、合资,以及参股),2004年1-6月份,外资在大陆保险市场上共实现保费收入594.23亿元,占全国保费收入的25.04%。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到2004年年底为保险领域全面对外开放过渡期的最后时限,外资保险公司的大举进入将使我国保险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还存在重规模轻效益,重展业轻管理的情况,抵御风险的能力也比较弱,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迎接入世带来的挑战,我们必须提高行业整体的经济效益,提升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提高防御风险的水平,大力发展我国民族保险业,只有在世界保险市场的竞争大潮中搏击,才能真正建立起稳固的保险经营机制。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风险的种类和风险程度不断增加,总体上看主要体现为金融市场不规范、监管模式滞后和保险业整体竞争力较弱等行业性风险。在保险公司经营方面,经营规模较小、收益率和资本充足率偏低、内控制度的极不完善都造成了公司经营风险的提高。对此,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1999年8月30日,湖北某羊毛厂职工齐丽华报名参加沙市国旅组织的香港旅游活动,由于本人的身份证不慎丢失,在征得旅行社同意后,用其妹齐丽萍的身份证登记并交纳了所有费用,同时投保了中国人寿武汉分公司的《出国旅游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人民币30万元。可是天有不测风云,被保险人齐丽萍在香港发生意外事故住进伊利沙白医院,后经医治无效而死亡。保险公司调查后认为,齐丽华冒其妹妹齐丽萍之名赴港旅游,而真正的被保险人齐丽萍至今安然无恙,理应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因此作出不予给付意外死亡保险金的决定。被保险人家属不服,于2000年7月将保险公司和旅行社推上了被告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中国人寿武汉分公司所签发的《出国旅游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是有效保险合同,被告沙市国旅在办理旅游签证手续时为旅游者代办保险是合法的代理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委托人中国人寿武汉分公司承担。虽然在保险证及其他出境旅游手续上的名字是齐丽萍,但所贴照片均系齐丽华而非齐丽萍,且齐丽华在办理出境旅游手续时,已向沙市国旅说明了使用其妹齐丽萍身份证的情况,而实际随团旅游的也是齐丽华,也得到了该旅行社的认可。因此,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齐丽华在随团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依照保险合同,保险公司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沙市区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书》(〔2000〕沙经字第158号),判定被告中国人寿武汉分公司赔付齐丽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金30万元。案件受理费7010元、实际支出费用3505元,两项合计10515元,均由被告中国人寿武汉分公司负担。由此案可以看出,无论是在与旅行社的协议签订还是保险公司自身的承保流程都存在很大弊端,内控制度的完善已经保险公司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利差损持续扩大和资产与负债不匹配程度偏高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也制约了保险公司健康与有序的发展。在保险基金投资方面存在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主要投资渠道还是证券投资及债券投资,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在保险投资中所占比例在30%~40%之间。但由于我国债券市场规模偏小,流动性较低,直接限制了我国保险业投资债券的规模,同时,我国债券市场以国债为主,国债占比超过60%,且债券品种较少、债券期限结构不合理,特别是中长期债券较少,不利于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资产负债匹配,防范利率风险。在股票投资方面,我国股市波动性过大,股市投资风险超过世界上许多国家。如1991~2004年6月期间,上证综合指数月度收益率标准差为21.20%,年度收益率标准差更高达57.26%,投资风险很高,因此,在目前的证券投资方面保险资金尚未直接入市。
对保险经营中存在风险的对策
随着我国国民保险意识的不断提高,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险市场不断扩大,与之而来的风险隐患也在逐步加大。从稳健经营角度看,如何防范和化解风险是我国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首先需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及建立内控监督体系以保证公司的经营运作能够进入良性轨道;其次,调整产品结构,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和完善保险企业自律机制等方面也是防范风险的有效手段。
尽快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保险公司应尽快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风险管理体系。据不完全统计,商业保险所支付的赔款中,30%的属于骗赔案①。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建立保证风险管理独立性和权威性的运行机制,并尽快提升风险管理技术水平,学习、引进先进的资产负债管理、投资风险管理和业务风险管理方法和技术,推进风险管理发展进程。对此,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切实发挥风险管理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的作用。首先是将风险管理提升到较高的地位,国外许多大型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经过多年实践,深刻认识到只有赋予风险管理足够高的地位,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否则风险管理形同虚设。目前诸多大型保险公司已经将风险管理提升到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在人员组织方面,由公司董事会及类似人员组成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负责风险管理事宜,在权限方面,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必要时可以对公司重大决策行使否决权;在职能定位方面,风险管理委员会侧重于公司整体业务风险的揭示与防范,为公司制定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提供重要决策支持与依据。其次是风险管理应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以保证其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国际著名的保险公司AIG、美国宝信、大都会、宏利等均设立了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形成了卓有成效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了风险管理作用。最后,尽快提升风险管理方法和技术水平应作为保险风险管控的重点。将保险产品经营过程中的设计、定价、核保、理赔等风险、及资金运用的投资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等综合到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中进行管理,将极大提升我国寿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经营风险。
建立内控体系,提升企业经营质量
保险企业在各经营环节----产品研发、营销、业务管理、偿付能力管理、资金运用等----都存在风险,这些风险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保险企业的经营质量将无法保证。内控体系的建立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在保险产品研发中,要有一套标准化流程,确保产品质量,控制研发风险。2,要强化费率管理,在费率厘定过程中,通过提高精算水平、完善数据库等确保费率厘定的精准性;同时,根据公司的组织架构对费率进行层级管理,避免下级机构随意调整费率。3,完善风险核保机制,核保标准的设立要考虑不同产品的特征,也要考虑险种受众和地域特点,针对不同的险种建立不同的核保标准;根据不同的机构层级和核保人等级明确划分核保权限。4,规范保险理赔的程序,完善理赔系统和理赔人员配置,建立专家咨询网络,在重大复杂赔案中以科学的方式评估确定损失。5,加强代理人管理,包括改革佣金制度,完善考核指标,加强职业培训。6,建立企业内控机制预警指标体系,包括偿付能力指标、
①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国保险前沿问题研究》390页
赢利能力指标、资产质量指标、产品线指标和经营稳健指标等。7,完善企业内部稽查制度。8,完善计算机内部管理系统,保证各环节的信息交流顺畅。9、树立通过再保险进行风险转移的理念,充分利用境内外再保险市场化解风险。10、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建立特殊准备金、利用衍生金融工具等措施。
拓宽保险投资渠道,提高经营收益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不断提高保险资金收益率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率,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是促进保险业不断发展,把保险业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保险业快速增长与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狭窄的反差越来越大。局限于银行协议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和少量的企业债券等有限的投资渠道,庞大的保险资金犹如困兽。目前国内保险资金近三分之二的比例超过4000亿元的数额集中运用于银行存款和国债,这两个投资渠道的先天不足直接导致了保险投资效益的低下,去年近6000亿元的保险资金投资收益仅为155.85亿元。传统经济学的理论证明,资金只有流动才能实现增值,投资只有和产业相联系,投入的资金才能产出,才能取得收益和回报。投资渠道不畅,正是保险资金收益率下降、风险抵御能力薄弱的关键所在。
为防范保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和投资风险,应逐步拓宽保险投资范围。一是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债券的范围和比例。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发展和民营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保险资金用于购买债权的比重应不断增加。其中,国债可无限量购买,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的比例应逐步增加。二是可以采用资产管理控股子公司运作模式,保险公司通过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的形式,将保险资金交其管理,以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双方可以约定一个投资回报点,高出部分可由资产管理公司自行支配。这样,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吸引资金运用人才,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另一方面可以形成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三是不失时机的进入股票市场。由于目前国内证券市场的低迷及过大的投资风险使得保险基金不敢过多涉足其中。虽然证券市场作为我国仍待完善和开发的新投资渠道,还具有较浓的政策色彩,各种不规范、违规操作及弄虚作假的现象时有发生。但从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的股市必然会朝着规范化、法制化的健康方向发展。对股市的整体走势和证券业的宏观发展应抱乐观态度。所以保险资金应审时度势,量力而行,逢低吸纳,选择适当的时机进入股市,在证券市场中寻找新的投资增长点。保险资金参与国有股减持,可本着防范风险、长期投资的原则,允许保险公司参与资质优良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减持,这样既有利于减持期间股市能够平稳过渡,也有利于拓宽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四是稳步推进保险资金海外投资进程,在通过投资国别和投资品种的多元化和分散化以降低风险的同时,增加投资收益。五是允许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参与国内外基础设施建设等风险较小、现金流稳定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经济建设的战略重点。国家斥巨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是长期稳定的战略举措,十五期间,国家仅用于铁路建设的资金即高达3500亿元。市政工程如道路、地铁、桥梁、机场等更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必投项目,其投资稳定数额巨大。保险资金采取信托形式投资参与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可为长期性寿险资金的使用提供一个高收益、低风险的优质市场。
保险产品创新
积极进行保险产品的创新开发也是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加经营收益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投资环境的逐步完善,保险公司应该把产品创新放在产品开发的首要位置,积极学习国外产品的创新经验,深入开发风险管理产品如投资连接型产品、万能产品、与通货膨胀指数挂钩产品、保险增额式产品、变额产品及中短期保险产品等,规避行业利率风险和金融市场不完善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对现有产品结构进行调整,积极发展收益高、风险可控的效益型产品,适度发展高风险产品。
加强监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所谓核心竞争力,是指一种能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潜在机会,借助最终产品为所认定的顾客利益做出重大贡献,而且不易为竞争者所模仿的能力(哈佛大学学者哈默尔和普拉哈雷德于1990年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文中提出的)。核心竞争力是一个企业能够获得长期超额利润的最基本的、并保持长期稳定的一种竞争能力。
对保险公司而言,其核心竞争力主要包括:创新能力、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资产管理能力、战略规划能力、长期增长能力以及保险企业文化等方面。目前我国的保险公司普遍存在的核心竞争力缺陷主要是:1、制度缺陷。公司体制的改革仍保存了国有控股公司的结构缺陷,产权不清、权责不明以及由此产生的公司内部约束力不足、激励缺乏的问题使得我国保险公司在与产权制度完善、机制灵活、遵循国际惯例运作的外资保险公司竞争时处于相对的劣势地位。2、偿付能力不足直接影响了核心竞争力。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债务的能力,它表现了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之间的一种关系。随着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我国连续多次下调了银行存款利率,高预定利率保单面临严重的利差损问题,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受到威胁。另外,资本投入、投资收益的不理想及不规范操作带来的超预期赔付都正面削弱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3、缺乏产品创新,导致竞争力低下。长期以来保险公司都致力于发展保费规模,忽略了在产品创新上下功夫,直接动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基础。4、未能体现保险经营的最大诚信原则,严重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形象。缺乏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在管理、营销、风险防范、成本核算及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管控方面都存在着种种弊端,导致了目前社会观念对保险行业的不认同。
针对以上缺陷,保险公司在经营运作中可以从几方面入手。首先,建立灵活完善的运作机制,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以人才为经营基础。其次,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积极开发满足社会需要的适销对路、低风险产品。最后,进行诚信体系建设,培养从业人员诚信观念,提高诚信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树立公司的品牌形象。此外,在产品同质化程度日益提高的保险市场中,拥有独树一帜的优质服务风格与公司文化氛围已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
我国的保险市场在世界保险业面前仍然显得稚嫩与无序,但是经过数代保险人孜孜不倦的努力及国家政策的扶持,我国保险行业从无到有,正一步步走向成熟。我国偌大的保险市场也正成为各国金融投资者的趋之若鹜的投资圣地。相信随着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保险市场监管机制的日益成熟,我们的民族保险业必将在世界保险业中一支独秀。
参 考 文 献
1..卓智著,《保险经营风险防范机制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12
2.北京保险协会编,《中国保险业前沿问题的研究》,2003.12
3.齐瑞宗主编,《当代风险管理与保险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12
4.黄华明编著,《保险市场营销导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