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界各国不同社会保障体制的经验分析
1、福利型国家的经验分析
2、社会保障型国家的经验分析
3、纯粹社会保障型国家的经验分析
4、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经验分析
二、各种类型社会保障建设经验对建立我国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的启示
1、保障项目应从经济发展水平及国情出发
2、应建立个人收入的纳税户
3、农业劳动者应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4、福利分配上应与个人工作业绩挂钩
5、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健全的配套法制相结合
6、充分发挥政府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内 容 摘 要
世界上已有131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每个国家的制度设计都与本国国情相关,这些国家的体制建设有着不同的优势与弊端,但一样的是积累了丰富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经验。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建立起来的,存在的弊端。立足于我国国情,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符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与做法。需要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文章从考察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障体制入手,进行经验分析,从中得到理论上和实务上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分析世界各国保障体制及对我国建立新型保障体制建设的启示
世界上已有131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每个国家的制度设计都与本国国情相关,这些国家的体制建设有着不同的优势与弊端,但一样的是积累了丰富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经验。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建立起来的,存在的弊端。立足于我国国情,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符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与做法。需要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文章从考察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障体制入手,进行经验分析,从中得到理论上和实务上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一、不同社会保障体制的经验分析
(一)福利型国家的社会保障及经验分析
1、福利型国家的代表——瑞典模式
所谓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以提高全民福利为社会保障实施的目标,提供从生、老、病、死至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的福利服务,远远超出了社会保障的范围。
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由五大部分组成,它们是:老年、遗属和伤残保险;健康、现金医疗保险和生育补助项目;工作保险;失业保险;儿童补助。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大特点就是,享受人一般不需直接交纳社会保险费用。在瑞典,最大的交费者是雇主,他们需将雇员工资总额33%以上的部分作为社会保险费上交。但雇员交纳的收入所得税中亦有一部分用于某些社会保障项目。所以瑞典的一些社会保障项目大部分依靠政府财政,尤其是儿童补助项目。
瑞典主管各种社会保障项目的部门是国家保险委员会,它负责社会保障待遇的申请、发放及管理。失业保险由两部分组成,并由两个部门对其进行管理。其一为工会举办的项目,并由国家批准的私人保险基金会执行,这种基金遍布全国各地。另外一个失业保险项目是为未被上述项目包括的人员所准备的劳动市场委员会举办的项目,由各县劳动委员会和地方就业办事机构管理并且具体实施。
2、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模式的优越之处
瑞典被誉为世界上“福利国家的楷模”,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国家的每个公民提供了宏观上的安全保障,为国家的社会安定和经济上的持续均衡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提供了环境。
(1)社会保障种类齐全,提供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的福利服务,远远超出了社会保障的范围。
(2)保障范围广,基本包括所有公民。
(3)保障水平高,社会保障金额与工资的百分数达50%。
3、福利国家社会保障模式的弊端
(1)社会保障支出过快增长,导致社会保障费收不抵支,财政出现赤字。瑞典1993年外债高达2376亿克朗,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2%,为弥补社会保障开支出现的亏空,政府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但仍摆脱不出靠举债度日的局面。
(2)国家包的过广,标准过高。由于社会保障支出过大,导致用于生产的财力减少,社会成本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下降,其结果是为了“保障”而牺牲了效率。据统计,推行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模式的国家,国民总值的增长率普遍低于其它类型的国家。
(3)好逸恶劳现象严重,出现了“动力真空”。由于社会保障项目多、范围广、水平高,使社会保险收入同劳动收入的差距逐渐缩小,瑞典的社会保险给付相当于工人工资的50%。这种情况的存在和继续,必然会使部分人产生过分依赖社会和国家的思想。高保障、高福利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一种“大锅饭”,也会鼓励惰性。如今,不愿就业、厌恶工作在瑞典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西方学者惊呼福利国家已出现了“动力真空”。
(二)社会保障型国家的社会保障及经验分析
1、社会保障型国家代表——日本模式
所谓社会保障型是指把社会保障作为发展社会经济的目标之一,追求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在以社会保障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主体的条件下,也相应采取一些增进福利的措施。
日本的社会保障是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公共卫生四部分组成的社会福利型国家。
近年来,日本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调整和改革。(1)改革养老金保险制度。为使年金保障长期稳定和向综合性发展,并减轻国家财政上的负担,日本国会以国民年金为“基础年金”,代替其原定额部分;参加厚生年金、共济年金保险者在“基础年金”之上再按标准工资比例缴纳保障费,建立“双层结构”保险,国家实行统一补贴。这就把国民年金的保险的对象扩大到全体国民。凡是在日本国内居住的20岁以上至60岁者都必须加入,投保期定为40年,从65岁开始支付。(2)调整医疗费用负担。为了减轻国家财政和全体国民的负担,也为了使各种保险陷于平衡,日本对健康保险法进行了调整,纠正了一切包揽的办法,将个人负担率提高到20%。
2、日本社会保障模式的优越之处
(1)形成了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机构。以厚生少为最高机构,它职能集中,统管全国的社会保障工作和对策,内部又设有各种具有独立性的专门办事机构,可以全面考虑本系统的事务和决策。这就避免了政出多门、互相牵制等弊端,保证社会保险这项系统工程得以综合、均衡、高产地发展,使调节社会的机制能够不停地正常运行。
(2)保障基金运行有节余,可以用于再投资。如仅私营企业职工年金保险的保险基金积累额即达17万亿日元,其中大部分寄存于财政部资金运用部,变成国家第二预算的财政投资贷款资金。
(3)社会保险业务根据险种不同,采取不同层次的举办方式。日本的社会保险业务分国家办的社会保险、地方办的互助性保险及企业的保险福利措施三种,可以避免风险集中、分清保险责任,减轻国家和保险人的财政负担,调动保险三方(国家、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积极性。
3、日本社会保障模式存在的严重问题
(1)机构庞大、浪费严重。日本政府建立了庞大的社会保障组织机构。目前,其正式成员已达70多万,占人口总数的5.8%,仅次于教师和医护队伍,居全国第三位。由于保险机构庞大,造成了用于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方面的开支巨大,加之有地方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也造成了保障管理和保险金给付上的严重混乱和浪费。
(2)高保障高福利,使通货膨胀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高保障意味着社会保障支出扩大,引起政府增加直接税或间接税。结果是:如果提高间接税的课税商品是生活^^文档,必使正常的生活费用提高,形成总体物价水平和工资水平相互攀比追逐;如果增加直接税目中的个人所得税,势必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导致工人提出增加工资的要求,引起“工资和物价的螺旋推进”。
(三)纯粹社会保障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及经验分析
1、纯粹社会保险型代表——美国模式
所谓纯粹社会保障型是以经济的高效率发展作为有关政策的重点,社会保障只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工具。在这些国家里,承认并鼓励收入分配上的差别和不平等,厌恶懒怠、岐视贫困,提倡个人奋斗,不主张由国家承担过多的福利项目。因此,这些国家主要发展一些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条件的保障项目,以提供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稳定的社会环境。
美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以社会保险为主干,以企业保险、私人保险为重要补充的纯粹社会保障型国家,美国学者把这种社会保障体系概括为“收入保障”、“服务保障”和“社会救助”三个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
2、纯粹社会保障型模式的独到之处
(1)有稳定的资金来源。首先是法定的、具有强制性的工资保险税,作为一个独立的使用基金与财政分开,保证了社会保险资金的稳定和增值。美国政府认为,在所有社会保障资金中,法定的社会保险资金是最稳定的,是主渠道,必须给予充分的保证。否则,作为社会保障组织者的政府,就会处于被动。
(2)注意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自我调节机制。他们基本的政策原则有两条:一是福利待遇与工资相联系的原则,即谁的贡献多,谁享受的福利待遇就高。这里强调的是个人公平权利,在于鼓励人们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谋求社会公平的原则。社会公平就要求进行收入的再分配,使收入较低的人得到较高的福利待遇。这就协调了上述两种原则的相互关系,美国采取不断调整征收工资保险税税率和发放退休金标准的办法,来达到对低收入者有所保护,对高收入者有所抑制的目的。
(3)经营型的福利事业体制具有活力。它可以根据社会需求向多样化、多档次的方向发展,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在竞争中提高效益和服务质量。
3、纯粹福利模式存在的缺陷
(1)社会保障支出上国内生产总值和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大。美国由1960年的38.4%增至1980年的57.6%。由于社会保障支出过快增长,政府财政出现赤字,势必加重劳动者的税额负担,导致更加严重的通货膨胀。
(2)美国的社会保障也是政出多门,缺乏宏观控制和调节。美国的医疗保险由保障开支署管理,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由劳工部长各州政府合作管理,这就形成了互相攀比,项目越来越多,标准越来越高,国家失去控制,而且福利项目有很多重复,漏洞百出,浪费惊人。
(四)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及经验分析
1.概况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按照社会主义原则建立了一套社会保障制度,这可以概括为国家保障制,企业保障制和农村集体保障制。
国家保障制是指以统收统支的中央财政为直接经济基础,以中央政府为直接主体,面向社会成员无偿提供有关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措施,包括国家救灾济贫、国家福利、国家保险、优抚安置、国家补贴等。它是构成中国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保障制是指以政府规范和传统习惯为依据,以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为财务基础,以本企业职工及其家属为保障对象,以本企业职工及其家属的就业、生活、医疗、养老保障为基本内容的制度。它是中国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构成部分。农村集体保障制是指以集体劳动、集体核算、统一分配的农村社队为组织基础,以社队收益为经济基础,以农村社会成员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制度,它是一种自我组织、自我依靠、自我封闭的社会保障形式,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其内容主要有包含在集体统一分配中的福利性保障,“五保户”保障,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等。
2.特点
国家保障制所需经费全部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受益者均是无偿享受上述保障,保障对象主要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军人和符合有关政策的城镇居民,对农村则只有有限的救灾救济。我国企业保障制是世界上独特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展示的是对职工的全面保障,完全替代了社会成员需要的各种社会性的社会保障,从而实质上是政府和社会责任的转稼。其结果导致平均主义分配,低效率生产,劳动力市场自我封闭等。现阶段中国整个社会保障改革和企业改革的重点与难点,即是对积重难返的企业保障制的改革。农村集体保障的保障对象众多,但在内容上却不构成一个体系,加之水平低下,从而是中国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结构中最为落后的一块。
3.弊端
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建立起来的,确实对中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上述三大板块结构是相互分离和自我封闭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严重的弊端,是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
(1)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严重缺乏效率。企业的社会负担沉重,必然损害企业的经济目标,企业领导者既要组织生产经营,又要主持实施各种企业保障,必然损害其管理和经营效率;劳动者干好干坏一样,必然影响其劳动积极性进而损害生产效率,等等。因此,中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践四十多年的结果,就是严重损害了经济效率,致使到20世纪80年代初即新中国成立数十年后,仍然有2亿多的社会成员生活在极为贫困的状态,这与社会发展对高效率的内在要求是背道而驰的,也是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宗旨不相吻合的。
(2)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生产社会化,劳动力市场化,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与此相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也是高度社会化,一体化。然而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板块相互分离,自我封闭,这种模式阻碍着生产的社会化,更阻碍着劳动力的市场化,从而也就不可能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此外,传统的保障制度还导致国民惰性和缺乏自我保障意识,平均主义盛行。
二、社会保障建设经验对构建我国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的启示
通过以上福利型国家、社会保障型国家、纯粹社会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分析可见,各种制度都存在优点与缺点,但有三点结论,一是任何制度都要与本国国情、经济文化环境相联系,二是相比之下,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严重缺乏效率的,与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背离的。必须借鉴不同类型社会保障体制的优点,从根本上加以改革乃至重建。三是建立我国新型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经验是完全有必要且可行的。
具体来说,在理论分析上各种制度的分析给我们的启示有:
1.社会保险制度分析区别于传统分析方法,其价值在于它应用一种较为新颖的分析视角和分析方法,揭示社会保险改革的内在动因和未来发展走势。我国社会保险改革目前已成为社会稳定和扩大内需的瓶颈制约。社会保险改革的滞后,既在于我们对这项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缺乏足够估计,也在于我们更多侧重于社会保险运行机制的分析,侧重于对欧美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学习借鉴,而忽略对制约我国社会保险改革的制度因素的分析。对西方社会保险改革制度文化根源的分析,无疑有助于我们用一种新的视角重新评价和反思国际经验及其对我国改革的借鉴意义,从改革进程经验教训的总结中,探索既能大力推进当前社会保险改革的良方,又能保持制度长期稳定运行的理论与决策思路。西方国家社会保险私有化改革走势有其内在根源,相反,我国当前社会保险改革难关的突破更在于强化政府的社会保险责任,而不是盲目追随新的国际潮流,推进社会保险私有化的改革思路。
2.应当重视对我国社会保险改革制度背景和制度条件的研究。我们是在经济基础、制度文化条件与西方国家差异很大的历史和现实背景下推进我国的社会保险改革的,因此必需花大力气研究制约我国社会保险改革的内在制度条件,研究正规制度安排与非正规制度安排的融合,研究家庭保障、企业保障、社区保障与政府社会保障的内在关联,研究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的相互配合。事实上,我国近年社会保险改革进程表明,带有明显社会救助印迹的三条线保障制度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经济转轨中发挥、并将继续发挥非常重要的社会稳定器作用,而正规制度安排的作用空间则相对狭小。我国内在制度条件和制度因素对社会保障改革的绩效的影响无疑将会起到长期的制约作用。
3.在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险模式的进程中,应当扬长避短地发挥我国既有制度文化资源,弘扬尊老爱幼和家庭保障的优良传统,探索集家庭保障、企业保障、社区保障和政府社会保险为一体的、具中国特色的多层次社会保障模式。对西方经验的学习借鉴,既不应脱离既有的制度文化条件,更不应以削弱我国既有制度文化优势为代价,盲目照搬西方社会保障模式会加大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难度和改革的制度成本。分析视角和研究方法的转换,是社会保险改革制度分析的重要启示所在。
更重要是在实务操作上,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1.保险项目应从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实际国情出发,失业救济水平不宜过高。
选择什么样的保障模式,首先要考虑的是自己的国情,和国民经济可能提供的保障资源,以及政府和社会的保险能力。尤其是,对于一个农业比得还很大的国家而言,一方面要强调保障安排的社会统一化,另一方面要考虑向工业化过渡时期的城乡差别。从国外几种保障模式几十年的教训看,他们开始把福利规模搞得太大,后来又不得不压缩规模,所以,我们宁肯把基准定低一点,免得以后保障费用膨胀进再来压缩。对低收入家庭津贴、失业救济和养老金分配,初期水平定得要尽可能偏低一些,等经济发展了,再逐渐增加。
2.应建立个人收入——纳税户
在保障基金的筹措上,西方国家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是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方面。其主体来源是企业和个人的双投保,政府以税的方式从企业和个人那里收取用作福利分配的资金,然后分配给那些需要保障的人,不足部分由政府填补。在这里,个人的投保尤其重要。我们应该推行这一做法,应建立个人收入——纳税帐户,以作为以后发放退休金的依据。
3.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将农业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从而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70%以上是农业人口,可是,目前所有农村劳动者被排队在“社会保障”大门之外。这种状况同我国宪法规定的一切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时,都有获得社会物质帮助的原则是不一致的。社会保障的大门应向各种经济形式和所有劳动者开放,使城乡人民都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和资格,以利贯彻党的各项政策,缩小城乡、工农差别,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4.在福利的具体分配上,我们要参照德国和日本模式,与个人的工作业绩和劳动贡献挂钩
退休养老金应是多少,一个主要参考指标是职工的工龄以及退休前有多大工作业绩,第二个挂钩是养老金的逐年变动是同其工资增长挂钩还是与同期价格变动挂钩。西方一些国家过去搞与工资增长挂钩,都不成功,近年来都在考虑与同期价格变动挂钩。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不会对在职人员的劳动行为产生消极影响;二是在避免养老贬值的基础上不会推动工资膨胀。
5.国外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是以健全的法制为基础,每一项措施的实施和修改都有立法,这样做便于操作,有利于提高制度的稳定性,有利于约束
我国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是要以法律开道,尽量减少行政首长的口头许诺和地方、行业各行其是,造成社会保障管理上的混乱。因此,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有一个严明的法律体系作保证。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保障立法是关键,但更主要的是建立社会保障监督机制。因此,我们在完善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同时,一定要加强监督约束机制的建设。
6.发挥政府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在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中,政法部门应主动参与、真诚服务、扎实工作有有效管理,取得社会各部门的欢迎与支持。政府只有认识到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的重要性,加强基金管理的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才能参与改革,主动工作,形成合力。只有政法部门高度重视,才能加强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从而为社会保障适度的改革提供有力的领导保证。经验证明,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国家,人一生生活的大部分依赖于社会保障。无论从支付能力,还是从个人心理平衡的角度看,人都不能没有社会保障。这就势必要求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化、市场化,政府一定要重视它,一定要管好它。
总的说,尊重本国国情,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发展道路,是社会保障发展的一条重要国际经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但市场经济的结果却造成贫富差距,因此,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要能够调节国民收入,要更多地关注公平问题,市场经济的高效率与社会保障的公平性相结合,将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我国人口众多,国力有限,人口老龄化加剧,决定了中国根本不可能走工业化国家高税收,高福利的社会保障道路。中华民族是有着自己显著特色的民族。在中华的民族传统中,讲孝道、重伦常、注重家庭关系是最基本的职能之一,这一传统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已经融入了中国国民的骨髓,而成为一种社会公德、一种历史文化基因,并已经上升到法律制度的层次,即养老哺幼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法定义务。因此,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应当充分考虑以中国特色的家庭结构为中心内容的民族传统和历史文化,走中国人能够从心理上认同并接受的改革道路。中国的经济发展存在区域性差异,地区发展很不平衡且非短期可以改变,决定了中国至少在现阶段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高度统一的保障模式,从而只能是在统一部分社会保障项目和社会保障改革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走有地区发展特色的道路。
参 考 文 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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