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2
论银行保险在我国发展和完善………………........................................3
1 银行保险的产生与发展………………………………………………3
2 完善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策略............................................................7
结论……………………………………………………………..............11
参 考 文 献……………………………………………………………12
内 容 摘 要
由于我国金融业发展起步较晚,虽然经过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的飞速发展,仍旧存在金融市场与金融创新不甚发达,金融体系、金融监管较为落后等问题.而盲目地引进国外银行保险的发展战略,照搬照抄,势必会导致银行保险的畸形发展.所以,发展银行保险,必须认清我国金融业目前所面临的内外环境,同时借鉴国外成功的做法,找出适合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之路,从而完善我国银行保险。
银行保险是金融创新的结果,在中国还是一个新鲜的事物.尤其在中国金融业发展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保险市场的发展还不是很成熟,保险产品的技术与创新还远远不能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中国的银行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相对于证券、保险行业,有着绝对的优势;在新形式下,对于把我国的保险业做大做强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本文从银行保险产生的因素入手,把研究的重点放在利用银行的特殊地位,加强银行与保险的合作,找到一条适合中国保险业发展的道路.促进保险产品的创新和金融体系的完善,对增强民族保险业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银行保险 金融机构 金融控股公司 发展模式
论银行保险在我国发展和完善
1、银行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1.1 银行保险的定义
在保险产品的分销方式中,银行保险独树一帜,与代理人、团体营销一并成为保险业最主要的分销方式。银行保险起源于欧洲,它的雏形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期。银行保险的真正出现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作为银行保险的发祥地欧洲,近年来银行保险发展迅速,银行介入保险的形式多样化,推出了复杂的保险产品。狭义的银行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银行的广大的销售网络来销售保单,简单地讲,就是保险公司生产产品,银行销售,银行与保险公司就是日常所经常提到的厂家与销售商的关系。广义的银行保险不但包含了银行代保险公司推销产品,更主要的是银行保险的合作,通过一体化经营的形式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的要求,将银行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并通过销售渠道的共享实现价值的最大化。此时的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战略融合,相互渗透,任何一方都不再是单纯的生产商或者销售商,两者互为补充,实现了资源的共享。
1.2 银行保险产生的动因
1.2.1银行与保险的同质性
银行与保险的相似性是银行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传统的观点认为银行业和保险业除了同属于金融业之外,不具有其他任何相似性。银行的业务活动着眼于短期,保险公司的业务活动着眼于长期,并且这两个行业都有很强的专业性。保险业是为了管理风险,其次才是资金的运用,而银行则主要是对资金的运用,管理风险是客观要求。基于这些理由认为银行业和保险业应该分业经营。但是这一传统观点历来存在争议。他们强调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相似性。从这一点出发,他们认为银行可以提供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也可以提供银行服务。下面简要的介绍一下他们的观点。Lewis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金融中介机构,尤其是银行,可以被认为是保险的一种形式,他从银行的保险性质这一模型出发,提出银行的四项基本业务:零售业务、批发业务、国际业务与资产负债表外业务均可以看作是对客户的保证或是一种保险行为。银行能够提供这些保证行为也是建立在所谓的大数定理基础以及大量存款人的取款行为是相互独立的基础上的,存款之间的利差收入实际构成了银行的保费收入。Levy-lang 认为保险公司通过对储备金投资运作来实现资金管理。这一功能与银行业务非常接近,这一特征在寿险行业体现得更为明显。Gumbel对此作了总结,他将银行业与保险业的相似性概括归纳如下:两个行业均对准备金投资运作,均以大数定理及规模经济为基础,他们也都创造流动性,通过再保险与再融资来承担风险转移职能。
事实上,银行业与保险业的相似性,在实践中得到了体现。相似性在资产业务中的贷款业务上体现得十分明确。银行将其吸收的多余资金,按一定的利率贷放给客户并约期归还。个人或客户往往需要提供资产作为抵押,且银行对抵押物品还有如下要求:抵押的资产必须是能够在市场上出售的;抵押资产的价值一般要求大于贷款金额。而保险公司在承保业务时,对保险标的做了如下要求:其必须有经济价值;投保人对标的具有经济利益;标的的合法性。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的最高赔付以保险金额为限。
通过对比,我们不难发现,它们都不约而同的采取措施来控制风险,通过对风险的管控,各自得到了相应的报酬:利息和保费收入。
从银行的资产业务来看,银行通过大量的吸收存款,形成存款基金;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险费,形成保险基金。无论是存款基金,还是保险基金,所进进行的都是负债经营。特别是近年来,银行和保险业的业务更是相互交融,银行经常要求借款人对各种潜在风险进行投保,尤其当贷款抵押物的市场价值变化教大时,保险公司的介入就显得十分必要。保险公司也希望借助银行广大的分支网点来扩大销售,以满足费率厘定的大数法则和风险大量的要求,实现规模经济,这也是银行保险相互融合的技术基础。
1.2.2 社会环境和消费需求
社会环境和消费需求的变化为银行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契机。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结构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人口增长率的降低和人口的老龄化问题;同时,由于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进步与生活水平的提高,OECD在1992年作了一项预测,到2030年,欧盟国家的退休人口与工作的比例将从当时的21%上升到37%,人口老龄化趋势对发达国家的社会养老金计划造成了极大的压力。政府的开支过大,国家财政负担过重。据统计,瑞典公共开支总额与GDP的比率是:1970年为44.8%,1976年为52.6%,1980年为67%,公共开支与GDP的占比不断的攀升,严重影响了经济的进一步增长。政府开支的迅速增长造成财政赤字和国债的急剧膨胀。工薪阶层对国家承担的养老计划产生了怀疑,个人自愿性的养老保险需求迅速增长。欧洲经济的持续繁荣和低通货膨胀率,使资本市场上日益复杂的投资工具比低收益的银行存款更具有吸引力,人们对长期,高效益的金融储蓄和投资方式的不断增加。与此同时欧洲社会生活节奏加快,消费者更愿意选择“一站式服务”的方式,人们越来越倾向于购买集储蓄、保险和投资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产品,为银行业和保险业开发新产品,设计更完美的解决方案,并逐渐融合,为银行保险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和成长机会。
1.2.3 竞争压力
作为独立核算的金融实体,也必然最求利润的最大化,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途径无非是增加收入的同时,不断降低成本。20世纪70年代以来,电子信息技术在金融业的广泛应用,金融一体化进程,金融自由化等,导致银行经营环境的恶化,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的利差幅度不断缩小,边际利润下降,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使得银行产品的可替代性越来越大,银行客户的忠诚度不断下降,资金来源日益困难,经营能力相对过剩。相对而言,其它金融服务产品和市场却有了发展良机。如投资产品、年金产品等。银行正好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毋须高额投入开展些这些业务及类似业务,从而可以降低银行的固定成本,提高员工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充分利用银行掌握的信息资源,结合客户的消费习惯,经济状况和财务手段等,从中发现未被注意到的销售机会,使得产品更具有竞争力,同时为客户提供金融一体化的服务,增强客户的忠诚度。
保险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传统营销手段已经不能给保险公司带来业绩上的突飞,而银行保险为保险公司开拓了新的营销渠道,提供了发展机遇。广大而密集的银行网络是可以共享的重要资源,充分利用银行网络,可以解决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足的问题,使得保险公司有机会接触数量巨大的潜在客户,而且还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分销成本
可见,银行和保险均能通过银行保险获得成本节约,满足客户需求和收入的协同效应,增强各自的竞争优势,因而双方都具有进入对方领域并成为发展银行保险的动力。
1.3 银行保险的发展
第一阶段:1980年以前,在这一阶段,银行保险仅仅局限在银行充当保险公司的代理中介人。这一层面上来讲,严格意义上的银行尚没有真正出现。这一阶段,银行尽管也直接出售保险单,但只是作为信贷业务的补充,其目的是减少银行承受的风险。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关系纯粹是合作关系,不存在竞争。这一阶段为银行以后介入保险积累了经验。
第二阶段:1980年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这一阶段,银行开始发出一些与银行传统大相径庭的金融产品,开始全面介入保险领域。这被认为是银行保险的真正起源。银行开发出一些资本化产品,如养老保险合同。法国的银行保险发展最为普遍。客观上银行开始进入保险业与保险公司开展竞争。
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这一阶段是银行保险发展的关键阶段。银行保险成为人们感兴趣的话题,银行为应付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在这一时期也全面拓展这项业务,采取了各种措施,将银行业务与保险业务结合起来,银行所推出的保险产品形式也趋于多样化。银行保险的组织形式也更为复杂。
2完善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策略
2.1 我国银行保险当前的合作模式及其特点
2.1.1 我国银行保险概述
从1995年开始,国内银行和保险公司逐步开始合作。当时,一些新设立的保险公司,如华安、泰康、新华等,为尽快抢占市场,纷纷与银行签定了代理协议。从1999年开始,中国金融业开始出现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浪潮,目前国内各保险公司和十几家银行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银保双方签定的合作协议看,合作的范围包括代收保费、代付保险金、代销保险产品、融资业务、资金划汇、客户信息共享等方面,形成双方业务渗透、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2.1.2 当前我国行保险模式的特点
我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目前大多都采用协议合作模式,在该模式下,合作双方不存在机构、人员的交叉,也不存在资本上的融合,还仅限于银行作为兼业代理人销售保单及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这一浅层次上。
在这种模式下,签定协议后,保险公司产品即刻可上银行柜台销售,双方的投入非常小,远低于其他的销售模式,加上银行网点数量众多,市场覆盖面广,所以银行保险在中国一面市就受到保险公司的追捧。在其发展的高峰时期确实为保险公司作出了巨大的贡献。2002年,中国人寿1287.19亿元的保费收入中,有166亿元来自银行保险,平安的银行保险业务超过100亿元,占到其保费收入的20%。新华人寿的银行保费收入甚至超过了其2001年的保费总收入,增长幅度达到1200%,而刚刚在内地复业的太平人寿银行保险收入也超过10亿,占其总保费收入的70%以上。
由于历史原因,银行在中国金融业中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时,拥有谈判的筹码。特别是新保险法出台以后,银行与保险公司变成了一对多的关系,保险公司为了争取更多的网点,不惜成本,竞相抬高代理手续费,保险公司不堪重负;因为银行拥有绝对的主动权,在利益的驱动下,双方合作的稳定性和协议的有效性受到严重的影响,这对保险公司业务的开展,甚至保险公司整体战略都有深远的影响。 近年来,银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赢利水平有所下降,他们不再满足于不菲的代理费用,而是想直接分享保险业的高额利润,但在中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下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找到新的适合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模式就迫在眉睫。
2.2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策略---纯粹的金融控股公司
国际经验证明,银行保险深层次的发展离不开股权利益的结合,同时其发达的资本市场和竞争激烈的金融环境的也是不可缺少的。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我国现阶段,选择纯粹金融控股公司是比较适宜的。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现阶段的发展方向是纯粹性的金融控股公司,这是由我国目前的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构造及“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金融监管格局决定的。纯粹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成功运作,有利于政企分开,以规模经济和聚集经营提高国有资产营运效益。
纯粹的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现而易见的,具体表现在:纯粹的金融控股公司能够以少量股权控制庞大的金融资产,提高金融资产的运转效率;金融母公司进入和退出子公司十分方便,使得交易成本、运作成本低廉;子公司是法人实体,拥有较大的独立性,对于纯粹金融控股公司的多元化、多角化混合经营很适合。
2.3 纯粹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2.3.1从我国保险企业的资金实力来看
我国保险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出现了一批资本雄厚,实力强劲的保险公司,比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公司等。这些公司都已经发展到一定的规模,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已经达到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基本条件。强大的实力是中资保险公司建立金融控股集团的重要保证。[8]
2.3.2 竞争的需要
加入WTO后,竞争的需要。随着我国加入WTO,对外开放的步伐越来越快,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市场竞争程度的提高迫切呼唤大型金融集团公司出现。集团化、大型化、综合化是当今世界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我国保险机构规模偏小,资金实力跟外资公司还有很大的差距。加入WTO后,进入我国市场的都是世界级的著名企业。2002年低美国国际集团的资产总额达到5612.29亿美元,而我国保险业2004年的总资产仅仅为 11370亿人民币。所以在外资保险公司尚未在我国完成布局,通过战略布局,通过组建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在较断的时间内形成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分散风险和协同效应的需要。这对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做大做强我国的金融业是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2.3.3国家政策对施行金融控股公司的放松
2003年9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的首次监管联席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该备忘录确立了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主监管制度,既对金融控股公司内相关机构、业务的监管,按照业务性质实施分业监管,而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团公司可依据其主要业务性质,归属相应的监管机构负责。该备忘录的通过表示政府监管机构已明确认可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存在,并纳入监管框架之内。金融控股公司实行“集团混业,经营分业”,在其体制框架下,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的财务报表,这与我国的分业监管水平也是相适应的。
2.4 我国纯粹金融控股公司的实现途径
作为混业经营的一种有效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正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的青睐。从国外来看,金融控股公司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如美国的的“花旗-旅行者”模式,日本的“大和”模式等,都是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的对象。从我国来看,虽然我国现在还是分业监管,但实际上已经存在着不同模式的金融控股公司,尽管其存在在目前尚不具备制度基础,但是它们成长中的经验和教训可以为我国保险公司建立金融控股公司提供借鉴,学习他们如何在我国目前的金融环境下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并取得了不俗的成就,如平安保险集团公司。
2.4.1 通过国家授权等行政方式组建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
所谓选择金融控股公司模式,首先是选择金融控股公司的财产组织形式。因为财产组织形式不同,将决定公司运营的法律框架、国家对公司的产权干预程度、公司的内部运作规则等方面的不同。用行政手段组建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实现国家计划调控与市场调节、国家资本优化配置与社会资本优化配置的有机结合,最有效地发挥金融控股公司这种现代国有产权经营组织的作用。
2.4.2 通过资本市场以资本经营的方式来组建金融控股公司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及对金融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的进行,政府应当选择一批符合上市条件的金融企业在国内沪、深两地的A股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上市,让有实力的金融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以资本经营的方式来组建金融控股公司,形成以资产为主要纽带的母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体制,对国有资产进行保值增值。
2.4.3 通过自身的积累发展成为金融控股公司
一般来说,企业的发展途径有两个:一是外部扩张,即主要采取并购手段扩大企业的经营领域;二是内部扩张,既企业主要依靠自身积累,集合力量扩大现企业规模。我国一些具有相当实力的金融企业可以通过自身的积累,利用一些可以利用的条件来扩大自己的企业规模向金融控股公司迈进。
结论
银行保险从狭义上来说是指保险公司通过银行的广大的销售网络来销售保单,从广义上来讲,国外银行保险发展的经验,总结出了四种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并对各自特点进行分析。结合我国当前的银行发展水平,提出完善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模式。
通过上面的分析,得出了如下结论: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应该采用纯粹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来大力发展我国的银行保险业,这是有我国现有的分业监管制度决定的;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大力度对我国现有监管体制进行改革,使得银行保险有个更好的发展环境,只有政府政策的支持,银行保险的发展才会有更大的机会。
参 考 文 献
杨霞:《欧洲、亚洲银行保险的发展动因,模式及其关系》,
张良华:《法国银行保险简介》,保险研究 , 2001(6)
宋瑛、王亚飞:《西方银行保险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4(4)
王金铎、祝向军:《银行保险的发展变迁与组织模式选择》,上海保险,2004(11)
温燕:《探索国外银行保险的发展环境》,
栾培强:《西方银行保险的发展及其动因分析》,国际金融研究,2000(8)
陆蓓莉、胡晓敏,《银保合作》,上海保险。2002(9)
陈征宇:《银行保险发展的环境与模式选择》,新金融,2002(11)
时国庆:《金融集团模式是把保险业做大做强的捷径》,保险研究,2004(2)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西方银行保险的发展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