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行增值税存在的突出问题:
1、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过窄
2、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难以确认
3、生产型增值税抵扣方面的问题
4、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问题
5、发票及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6、减免及优惠万面的问题
二、改革完善我国增值税的几点措施
1、扩大征税范围
2、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
3、调整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证管政策
4、完善发票管理
5、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
内 容 摘 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和完善,生产型增值税造成重复征税和税负不公,难以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的税收环境;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狭窄与营业税交叉,在实际运作中造成一系列矛盾;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尽完善,使增值税的实施偏离了其基本目标;增值税在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问题上,造成增值税链条的中断。所以得出现行的增值税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本文针对上述主要问题谈谈完善增值税的几点主要措施和对策。
现行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根据我国现行经济状况及国际上增值税发展趋势分析出这种增值税类型由于存在征税范围偏窄、重复课征、税负不平衡、削弱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以及增加税收的征管成本等方面的劣势而无法适应现行经济的发展,得出增值税转型是必然趋势的结论。
一、现行增值税存在的突出问题:
1、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过窄
我国现行增值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及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由此可以看出现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只集中在工业生产和商业流通两个环节,没有延伸到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和其他第三产业。这就基本放弃对劳务的征税,出现了增值税与营业税交叉并立,在实施中无法准确确定税收管辖权,给纳税人偷税漏税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得增值税抵扣制度得不到正常发挥。如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和单据作为抵扣凭证也可进入增值税的抵扣链条,由于运费单据不具有专用发票设计的科学性和内在监督、制约机制,真票假开、假票真开、虚开代开、伪造等不法行为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其抵扣,无疑为纳税人偷逃税款打开了方便之门。
2、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难以确认
我国增值税法中明确规定了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概念,既对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混合销售行为,只征增值税;对其他单位的混合销售行为只征营业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并分别计算增值税和营业税;未能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但在实际征税过程中,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往往难以确认。比如酒店在提供饮食服务的同时其小卖部又提供外卖;运输业的货物价值和货物运费同一开票;建筑业提供劳务和销售建筑材料往往合二为一。其直接结果造成增值税征收混乱,税基不稳定,对纳税人而言对某项收入该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举棋不定,再加上这两个税种分属不同的国税和地税机关税收,使得在实际征管工作中经常出现相互扯皮,发生争执,造成国地税之间的矛盾,给纳税人逃税、避税以可乘之机,给税收征管造成不利影响。 3、生产型增值税抵扣方面的问题
我国采用生产型增值税,其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从而使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承受较高的税负。生产型增值税的突出特点是重复征税,给纳税人增加了额外的税收负担。生产环节越多,购置的固定资产越多,则重复征税的次数越多,缴纳的税额越大,税收负担就越重。由于不同企业税收负担的悬殊差异,使企业之间无法进行公平竞争。从实际情况看,高科技产业和基础产业因资本有机构成较高,产品成本中固定资产投入的比重较大,按目前的生产型增值税征税,由于可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使得这些企业所承受的税负要高于一般企业。这样的税负结构不利于高科技产业及基础产业的发展,不利于加速企业设备的更新和技术进步,其结果最终导致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放缓。在出口环节,我国自1994年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以来,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了多次调整,现今,只有除机电等少数产品能享受全额退税外,企业均不能得到完全退税,这使得出口产品不能以完全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竞争,削弱了我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进口环节,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而众多发达国家均实行消费型增值税,造成国内产品的税负高于进口产品,从而使国内企业失去竞争力。
4、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问题
按照我国增值税制对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的征收率为4%,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的征收率为6%,征收时不分生产和流通都按6%或4%的征收率计算,购进^^文档不能抵扣,价格中所包含的税金难以准确计量,而且小规模纳税人生产的货物无论经过几个生产环节,包括经过批发、零售两个环节进入消费,均按照其适用的征收率计算征税,难免存在多环节、多次征收等重复征税问题。现行税法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基本规定是,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业务需要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并只能按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填开应纳税额。这不但加重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而且购货方因不能足额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愿意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商品,使小规模纳税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我国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占增值税纳税人总户数的80—90%,将众多中小企业排除在增值税规范化课征范围之外,严重阻碍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往来,也使增值税的运行环节无法衔接,影响增值税税制的规范化运转,进而制约了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从征管方面看,也不利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建帐建制,为某些纳税人偷逃税款提供了可乘之机。
5、发票及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专用发票在实际运用中,由于纳税人不按规定操作,使得在采用凭专用发票扣税过程中出现不少错用、乱用发票等情况,更有些单位采用“虚开”和为无专用发票单位“代开”增值税发票、偷逃税款,导致国家税款流失。
6、减免及优惠万面的问题
现行增值税的优惠规定过多过乱,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外,还在实际操作中又出台了许多减免税项目和一系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优惠措施。优惠即差别对待。各种优惠措施是造成执法不统一、征管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大多数优惠政策属照顾、过渡性质,没有很好地体现政府的产业政策导向。同时,优惠措施既增加了征管难度,又容易导致税收流失。优惠措施防碍了增值税链条作用的发挥,增加了扣税环节中的矛盾和问题。当免税货物进入应税环节时,由于无进项税款可供抵扣,使该应税环节税负加重。同时以前环节已交纳的增值税无法抵扣,又会造成重复征税。当应税货物经过减免环节最后用于出口时,则免税环节前的已征税款无法计算退税,造成退税不彻底。
二、改革完善我国增值税的几点措施
1、扩大征税范围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只集中在工业生产和商业流通两方面,这就基本放弃对劳务的征税,使增值税与营业税管辖权限出现冲突和矛盾,在实施中无法明确准确界定两者的权限,给纳税人偷税、漏税以可乘之机,而且若增值税抵扣率和计税率不统一的情况下,会造成税负失衡而加重了下一环节的税负负担。但增值税范围的扩大并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在扩大范围之前还要考虑由于扩大增值税范围对原来征收营业税的企业的税负会带来较大的变动,以及由于营业税的减少而导致的以其作为收入来源之一的地方税收减少的影响,建议采取分阶段逐步扩大征收范围。首先将现行增值税运行中矛盾和问题最为突出的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由于这两项业务具有涉及货物销售和劳务性质,而不是纯粹的劳务性质行业,改征增值税后,可使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过程更加流畅,使整个货物从生产到流通直至消费的最终环节不会出现链条断档的现象;然后平稳过渡,再扩展到销售不动产、邮电通信业以及代理仓储、租赁等直接与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关系较为密切的行业;待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逐步覆盖劳务领域,直至扩大到全部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领域,解决现行增值税“链条”中断、混合销售界定不明确等难题,从而逐步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
2、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
鉴于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存在的重复征税及对我国产业政策的不利影响,实行增值税类型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移不仅符合国际惯例,而且是为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状况的必然解决方法、是提升社会生产力,推动技术进步的手段、是提高本国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优势的需要、体现税收公平及中性原则、有利于规范税收征缴,堵塞漏洞的有效途径。虽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在短期内会造成税收收入的减少,但从长远来看,高科技产业、基础性产业的发展能够带动经济增长,通过经济发展增加的财政收入很快就可以抵消这部分减少的收入。
3、调整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证管政策
在增值税两类纳税人的划分问题上,一定要改变一般纳税人越少就管得越好的错误认识,应当降低一般纳税人的“门槛”,逐步扩大一般纳税人的比重和缩小小规模纳税人的规模。只要生产经营正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纳税的,无论其销售额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均可申请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相反,仅仅根据销售额而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如果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文档,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则应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机关对小规模纳税人应适当放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限制,对因生产经营确需按规定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可以允许按法定增值税税率代开,以利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经济交往和公平竞争,同时要引导和监督他们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促使他们积极创造一般纳税人的条件。税务机关对小规模纳税人应适当放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限制,对因生产经营确需按规定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可以允许按法定增值税税率代开,以利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经济交往和公平竞争,同时要引导和监督他们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促使他们积极创造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4、完善发票管理
加强对发票使用知识的宣传,使大部分涉及到专用发票的人都知道如何合法使用专用发票及承担违法使用的后果,以规范企业使用专用发票的行为。同时,还要帮助企业加强专用发票的控管工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运用新闻媒介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以提高全民对专用发票的认识。其次应整顿企业会计凭证,强化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通过健全凭证和审核凭证,打击弄虚作假行为,为解决专用发票管理问题打好基础,堵塞各种偷税、骗税行为。
5、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增值税的特点,优惠措施越少,范围越小,增值税就越规范,其优势就越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非常有必要对现行增值税优惠规定进行彻底清理,尽可能减少优惠政策,并争取不再出台新的优惠规定。对确需政府给予支持的情况,能用财政支持的就不用税收优惠,能用所得税优惠的就不用增值税优惠,以保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
总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是我国税制发展的方向和必然趋势。
参 考 文 献
1、《中国财经信息^^文档》2003年第17期
2、《税收学》2004年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胡怡建
3、《关于我国增值税的问题研究及完善对策》
《税务与经济》2002年第2期彭浩东、黄惠平
4、《财政与税收》2001年12月总第256期杨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