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内涵
二、当前我国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中存在的问题
三、提高我国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对策和建议
内 容 摘 要
核心竞争力是一个企业能够获得长期超额利润的最基本的、并保持长期稳定的一种竞争能力,每一个成功的企业都有其独有的核心竞争力。就保险公司而言,成功地建立与发展核心竞争力,已成为其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本文首先剖析了核心竞争力的内涵,接着分析了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存在的问题,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我国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核心竞争力 偿付能力 创新能力
如何提高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
一、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内涵
所谓核心竞争力,是指一种能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潜在机会,借助最终产品为所认定的顾客利益做出重大贡献,而且不易为竞争者所模仿的能力。一般来说,核心竞争力具体包括企业的核心技术能力、战略决策能力、生产制造能力、营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企业文化等。美国经济学家普拉哈拉德和哈默于1990年在《哈佛商业评论》首次提出核心竞争力概念,他们认为 “ 就短期而言,公司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决定了公司的竞争力,但长期而言,起决定作用的是造就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此观点一提出,就得到了学术界和企业界的广泛认可,并引起了企业家的高度重视。企业是由一系列生产要素有机组合而成的。当企业能够比竞争对手更好地使用这些要素完成某项工作时,企业就拥有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就拥有一定的竞争力。企业竞争力的实质就是企业有效使用生产要素的能力。竞争力的形式极其多样,如由掌握某种重要技术专利而具有的技术方面的竞争力,由出色的市场营销经验和高效的市场分销网络形成的市场营销方面的竞争力,等等。对具体企业来说,不是每种竞争力都同样重要,如丰田公司与中间商打交道的经验和能力,就远不及它在汽车发动机方面的专长重要。企业竞争力中那些最基本的,能使整个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获得稳定超额利润的竞争力,就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指保险公司具有明显竞争优势、扩展应用潜力和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整合各种资源的能力。保险企业有着与一般企业不同的特征。由于保险商品无法申请专利,同时监管机关要求保险产品的相关信息要公开和透明,因此,竞争对手的模仿非常便利,从而,在保险业以新产品为手段构建核心竞争力是不可靠的。因此,保险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包括:创新能力、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资产管理能力、战略规划能力、长期增长能力以及保险企业文化等方面。
提高核心竞争力对于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一家保险公司具有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则其就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从而就能够长期地获得比其他竞争主体更多的利润。反之,则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不利于公司的生存安全和长期稳定发展。
二、当前我国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中存在的问题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契机。如何快速提升自身的国际竞争实力与国际接轨,在国内外保险市场上应对世界一流的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与挑战,将是中国民族保险业未来发展中必须攻克的一个核心问题。人口众多与经济快速增长,是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保证。较低的保险深度和密度,以及社会保障体系正处于改革进程,也表明中国保险业蕴藏着巨大发展潜力。从实践来看,我国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存在较大的缺陷,具体来说, 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机制不灵活。在保险公司最注重的营销方面。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营销员管理体制基本上属于粗放型的松散管理,营销人员和所服务的公司之间只是简单的代理合同,报酬是佣金制,这种边缘人的处境地位,造成了营销人员归属感不强,营销队伍流动性极大,虽说宽松的行业环境有利于营销队伍的成长,但是这并不代表就要实行宽松的管理措施。单纯追求佣金多少的发放形式使得部分保险营销人员变得唯利是图,为了拉进业务赚取佣金,不惜哄骗保险客户牺牲保险公司的声誉。还有因为公司下达的保费任务压力,展业时不求质量,对公司欺瞒客户真实情况,造成双方信息不对称,从而在赔付时发生纠纷,这样就给很多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造成了损失。
(二)资本金的缺乏影响偿付能力,从而影响了核心竞争力
第一,在收入方面:1.资本注入。与西方一家中等规模的保险公司就拥有数十亿美元的资本金相比,我国整个民族保险业的实收总额只有几百亿人民币。2.保费收入。多年来我们一直推销的是传统型的固定利率保单,而且精算人员在厘定相关的费率时并没有预期到近年来利率的大幅调整。由于寿险产品承诺的长期性,这种预定高利率的已售出的寿险保单就造成了目前国内多数保险企业严重的利差损问题。3.投资收入。一方面由于目前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投资渠道设立了严格的限制,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缺少资产管理方面的经验与人才,使得目前的民族保险业的资金运作效率十分低下。
第二,在支出方面:1.赔付支出。中国保险市场上大量的不规范行为加重了保险企业赔付支出的压力。2.经营成本。不可否认,由于国有独资企业特有的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使得由此产生的高额代理人成本问题十分突出。3.险种不能满足消费者日益增多的需求,削弱了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目前,中国保险业所能提供的险种十分有限,不能很好地满足投保人多方面的需求。各保险公司都拼命争夺为数不多的几个主要市场,而不愿意花心思在挖掘新的保险需求上。 同时,目前的民族保险业在精算水平、产品销售方式及对科技资讯的运用水平上都存在较大的问题。4.注重短期利益,缺乏有远见的竞争战略的制定和系统的战略管理, 从而不利于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和发展。 缺乏总体规划的表现之一便是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实施的营销战略大多是为了盲目扩充业务规模和应付市场不规范竞争的需要进行的,具有明显的短期性、急功近利、不惜损人利己的特征。相应的,也就很少有保险公司制订积极主动、高瞻远瞩和富有成效的长期战略规划。5.诚信原则在实践中存在较大问题,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影响保险公司诚信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没有形成一整套能够对竞争主体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二是在内部管理、险种设计、精算水平、营销手段、风险防范、成本核算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影响了保险公司的诚信度。三是没有统一的有关信用度的认定机制,缺乏对失信者进行全社会惩罚的措施,对市场参与者的信用状况难以实施全面有效的监管。四是在保险业内部,有关信用的信息处于严重的不对称状态,信用信息也未能得到综合使用。五是从业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一部分保险营销人员为了提高业绩,对保户夸大其辞,或者隐瞒、误导某些关键条款, 造成客户的损失,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形象。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根据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和目标,从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监管以及提升个体素质等措施入手,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营造一个良好、诚信的行业基础环境。 三、提高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中国民族保险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
一是充实民族保险业的总体资本实力。从西方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的经验看,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本是最有效的途径。为此,保监会和证监会可以联手管理,从偿付能力、市场行为等方面制定标准,试点性地允许一些股份制公司上市,以允许其通过国际资本市场补充资本,提高核心竞争力,建立中国民族保险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诚信原则,紧抓技术开发、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售后服务四个环节。在产品方面,产险公司应大力发展责任险和信用、保证险业务,着眼于传统产险类业务与新兴责任险类业务的整体发展;寿险公司应当以发展非传统型寿险产品为主,在满足保户保障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保户的投资需求,使得保单的保费、保额、现金价值和保险期限都可以随保户的需求而改变,进一步提高中国保险企业设计开发和监管非传统寿险产品的能力;积极扩大涉外保险业务的种类,研究涉外保险客户的需要,不断推出新的涉外保险业务险种,以适应与外资保险公司竞争的需求。同时,实施客户分类服务,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提高产品销售环节和售后跟踪的服务质量,逐步扩大网上服务、代理机构销售和电话中心等销售渠道,改革销售方式,尽量方便客户投保。
目前,加快创新步伐,创造新的比较优势是当务之急,不仅是对西方成功经验的移植引进,更在于适应中国市场和中国客户的需要,利用创新的组织、产品、技术和企业文化,满足客户多元化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二)做好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长远规划
为了推动我国民族保险业的长足发展,使之以更新的姿态积极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就必须明确目标,统筹安排,制定出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长远规划,以促使我国保险业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健康发展。逐步建立一个市场主体多元化、地区分布合理、以民族保险业为主导的具有局部开放性的保险市场体系,并规划出适应我国国情的保险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与基本框架;在长期应坚持对外全面开放政策,既积极与国际惯例接轨,又鼓励民族保险业走出国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促使保险业向纵深发展。所谓“有计划”,就是要搞好保险市场主体的发展规划,有计划地逐步批设少量高起点、规范化的中外保险公司,宁缺勿滥,以避免各类形形色色的保险机构争相成立,一哄而上,形成大起大落、畸形发展的不良局面,从而造成保险资源的巨大浪费。所谓“有步骤”,就是根据我国保险市场目前状况及今后走势,对外开放应采取由点到面,逐步推进的稳妥方式,分别进行时间上的分段开放和空间上的分批开放的具体安排。
(三)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管
法制建设是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加快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措施和管理细则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建立和完善保险精算规则、精算报告制度、精算师资格考试制度、监管报表制度、监管与预警指标分析制度、年检报告制度等,建立起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保险监管模式;同时加强保险企业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实现同业自律。其次,要加强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严格审批制度,规定资本金和保证金最低限额,有计划、有步骤地放开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业务种类,并定期进行财务审查,从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流动性等方面监管其偿付能力和违规行为,加强国际合作,实行联合监管。当前应加快制定完善的且与《保险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业务规章,建立偿付能力、业务经营、市场准入、中介组织、从业资格、风险管理、人才培养、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以及反不正当竞争等法规体系,严格界定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界限,规范保险经营行为,坚决取缔违法违规经营,清理整顿保险市场秩序。要增设保险监管机构,延伸保险监管的触角,扩大保险监管网络的覆盖面,及时了解各保险主体的市场动向。要建立保险信用评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电子信息监管网络,快速收集和高效处理保险机构的各类经营数据,准确把握各保险主体的资产规模、业务结构、费用支出、赔偿给付等情况,做到监管的全程化、动态化、持续化。
(四)培育民族保险业的“航空母舰”
实践证明,在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上,我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培育一批具有雄厚实力和国际知名度的民族保险业的大公司、大集团。因此,国内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变粗放式经营为集约式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处理水准,并以提供高质量的保险服务为手段,使自身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五)培养、引进高素质的保险人才
最终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是中国保险业迎接外资保险公司挑战、提高核心竞争实力并走向国际市场的必要和长期的准备。为此,要依照企业属性和市场要求,为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实行干部聘任制和员工合同制,建立吸引和激励人才的绩效挂钩的企业机制和体制,如借鉴国际上通用的经营集团持股及期权等激励机制;要通过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方法造就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保险从业人员提供各种培训和发展的机会;设立与国际接轨的中国保险培训考试机构,实施保险从业人员的分层次岗位资格。认证考核,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并做到持证上岗,造就一批国际化的中国民族保险业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全面提升中国民族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实力。中国保险业应加强自身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大力挖掘和培养一大批懂保险知识、电脑技术等方面知识的高素质、高技术、高水准的综合型保险专业人才,以期在激烈的国际保险市场竞争中不断提升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
(六)积极应对电子商务潮流
面对信息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浪潮,我国保险业应积极准备,精心策划,利用互联网进行保险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以及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活动,并通过电子商务加强与国内外保险公司的业务往来和经验交流。但是对待电子商务保险要量力而行,谨慎从事,不可盲从,以切实维护保险交易的安全性。
一个国家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保险经营水平的提高,乃至在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地位,主要依靠本国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公司集团。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趋势下,世界保险科技开发力量呈现出向大型保险公司集聚的趋势。它们资金雄厚,拥有大量的人才,垄断着最新的技术和成果,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中国也应选择一批条件好的大型保险公司,积极创造条件,集中资金,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提高其技术含量和市场占有率,发挥其在壮大中国民族保险业、抗衡外资保险企业方面的主导作用和带动作用。
参 考 文 献
1. S. Travis Pritchett Joan T. Schimit 等著,孙祁祥等译,风险管理与保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2. 兰虹,保险学基础,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3.郭文昌,中国保险业运作风险手探析,中国经济学出版社,2007
4. 许谨良,保险产品创新纪,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5.盛和泰,《保险产品创新》,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年4月1日
6.丁兴良,《客户服务的重要性》,载自《商人》,2005年4月12日
7.金正昆,《服务礼仪教程》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2月
8、刘子操,《保险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