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车贷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车贷险与我国消费群体信用的关系
三、如何规避车贷险风险
四、车贷险何去何从
内 容 摘 要
我国车贷险目前面临巨大的发展空间,可以为保险公司及银行和汽车经销商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同时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健发展,但由于我国目前的信用体系缺失和不完善,保险公司车贷险条款存在的许多弊病,保险公司在经营该业务时遇到了很大困惑,成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业务。如何解决车贷险业务存在的问题和促进该业务重新开办,本文从分析车贷险存在问题,信用体系、规避车贷险风险、车贷险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为保险业提供参考。
对于车贷险的思考
根据有关数据统计分析,到2008年中国将有5600万户家庭有购车能力,而目前仅有1000万户家庭具备这种能力,这意味着在短短三年中,汽车需求会直线上升,从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来看,每年新增车辆为1000万辆,以车均保费3500元计算,每年新增车险保费可达350亿元,保险业面临巨大的商机和带来丰厚的收益。而对银行界来说,这意味着将有4500万个汽车消费信贷机会,而伴随这些信贷,不仅为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发展,也将为银行业的发展提供巨大的商业机会和挑战。 但由于目前汽车消费信贷的操作模式为银行要求借款人(购车人)购买“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当借款人(购车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到期贷款时,由保险公司依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银行)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即还款责任。随着车贷险业务的迅猛发展,2001年以来车贷险业务经营风险日渐显现,部分地区车贷险业务赔付率高达400%以上。由于车贷险操作模式存在严重的缺陷和风险,造成各家保险公司和各家银行全面停办,很多保险公司在车贷险业务面临巨大的亏损,据不完全统计,某家商业保险公司从2000年开办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至今,共收取车贷险保费2500万元,赔款支出4100万元,未了责任3600万元,赔付率已达164%,处于巨额亏损状态,因此,车贷险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业务,如何发展车贷险业务,成为中国保险业一个严峻而迫切的研究课题,本人从多年的车贷险业务工作中,初步探讨车贷险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发展的方向。
一、我国车贷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车贷险风险的迅速放大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借款人(购车人)经济收入不稳定,天灾人祸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借款人故意拖欠、恶意骗贷骗保等主观方面的原因;既有入世后车价迅速走低,国家宏观调控,银根紧缩等社会外在的原因,也有保险公司恶性竞争、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低等自身的原因。
1、盲目消费,大部分贷款户购买车辆用于经营而非消费。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是商业银行推出的鼓励个人超前消费行为的一项贷款新业务。然而,在绝大部分购车人当中,并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生产。换句话说,他们贷款所购的车大多为解放、东风等货车及大客车,而贷款购买家用轿车的所占比重很小,其贷款的目的就是以营运的获利,来偿还银行的贷款及维持生计。甚至一部分人将贷款购车作为一种发家致富的手段。众所周知,投资就有风险,投资失败,也就意味着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贷款。但是,银行、保险公司为了争夺市场,获得更多的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一些保险公司在承保车贷险业务时并不审查客户是否真正属于消费性购车,明知用户购买车辆是用于营业运输,也允许用《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来承保,有的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自行修改其总公司已报备的条款费率,另行通过协议承保汽车消费信贷保险业务,使《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名存实亡,严重背离了《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承保原则,使消费贷款变相为生产经营性贷款,极大地增加了贷款风险,成为中国特色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最终使车贷险业务难以为继。
2、消费水平与购买能力不符。
由于个人超前消费行为的发生,银行信贷审查对个人资信并不严格要求,特别是对购车人的实际收入审查流于形式,如以推算收入作为贷款依据,同时由于汽车属于流动性很强的资产,作为贷款抵押物难以实现保全措施,缺乏风险分散机制,使许多不具备购车能力的消费者钻了银行信贷的漏洞,一些车队和经销商联手,出具虚假购车人收入证明,以达到卖车为主要目的,将信贷风险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使大量不具备贷款条件的用户得以购买车辆。
3、恶意欠贷,缺乏资信。
由于现行社会诚信体系缺失,贷款购车人违约或违法成本较低,汽车经销商合同购车人套取或诈骗银行贷款时有发生,保险公司维护合法权益要付出高昂的代价。主要表现:一是企业和个人诚信制度尚未建立,保险公司难以对投保人进行真实有效的信用调查,对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和信用状况差的投保人,缺乏风险防范机制:二是部分购车人利用管理制度缺陷,以“空车套贷”、“一车多贷”、“虚拟贷款人”等方式诈骗银行贷款,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缺乏风险控制机制;三是部分借款人因债务问题或违法行为,导致车辆被扣押,出现丧失还款能力和造成保险标的物消失等问题,缺乏风险处置机制。
4、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率高,影响购车人的正常还款能力。
由于绝大部分车贷险业务均为营业性车辆,因此,为偿还银行高额贷款,购车人只能最大限度地使用营运车辆,超负荷进行运输,使车辆处于高强度运转,司机高度疲劳,贷款车辆事故率明显高于其他车辆,而且多大案要案,以某公司承保贷款车辆为例,2003年全公司车险出险率为45.2%,而贷款车辆出险率高达75.2%,每案超过10万元以上赔款占80%,一些车辆因事故停运达1年以上,严重影响了车辆的正常使用和正常运费收入,造成逾期贷款的发生。
5、车贷险赔付率高,严重制约车险业务的正常发展,目前车贷险处于停顿状态。
银行、保险公司的急功近利导致制度的失控,保险公司在审核保单时把关不严,承接了大量高风险保单;擅自提高手续费率.搞恶性竞争,增加经营成本;银行业务员前期资信调查不到位,导致资信失真;专业风险管控岗中期履约监控措施不力,导致逾期率上升;后期追偿工作乏力,致使损失难以追回等等,使车贷险赔付率居高不下,车贷险业务无法持续发展。
二、车贷险与我国消费群体信用的关系
1、我国各消费群体目前的信用水平。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全体国民仍未能够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其信用水平,大多数人仍不愿意通过借贷的方式来进行消费。而房地产业个人消费信贷却是一枝独好,居民购房踊跃,对房地产项目不做分析、不加区分,盲目扩大住房消费,造成大量的住房空置,但由于住房信贷基本上也仅限于城市居民,还贷能力较强,房屋不容易贬值,在目前房地产泡沫未破灭之前,住房信贷消费不会出现信用危机。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面对的客户群就复杂得多,购买营运车辆的大多数购车人均为农村户口,车辆使用贬值较快,交通事故发生率高,运行费用负担过重,营运收入不稳定,部分购车人负债经营,使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信用危机远远大于个人住房贷款,成为个人消费信贷中最容易出现恶意欠贷等道德风险的业务。
2、建立客户信用等级制度,促进车贷险发展。
社会信用体系的空白,使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缺乏应有的信息查询。所以应由政府出面尽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尽快建立联网、数据共享的“个人诚信系统”,提供开放的信息平台。建立了“个人诚信系统”,通过查询借款人的历史信用记录,银行、保险机构就能全面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的资信情况,使汽车消费贷款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中不断发展。
三、如何规避车贷险风险
1、建立银行、保险公司对贷款人资信联合调查制度,完善消费者信用等级记录。
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是银行、保险公司、销售商扩大经营规模的重要手段,保险公司和银行、销售商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合作伙伴关系,应相互尊重共同发展。由于车贷险的开办,使银行的风险转嫁到了保险公司,原有的由银行主导的资信调查对银行所造成的影响相对变小,银行责任心也相对减弱,因此,要规避车贷险的风险,最重要的是加强对资信调查这一环节的管理,认真做好资信调查工作。资信调查工作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风险控制的重要节点。保险公司只有通过紧密合作,参与银行对贷款人资信调查,充分利用社会上公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资信平台开展资信调查,尽可能地扩大对投保人信息的采集范围,确保信用评级的科学性、客观性,建立和完善消费者信用等级记录,使资信调查制度化,加强各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避免出现一人多贷现象。
一人多贷是车贷险业务存在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使部分借款人在不具备真实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恶意骗取银行贷款,疯狂套取信贷资金,同时,由于一人多贷,贷款车辆数量较大,贷款金额也较大,一旦某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势必影响到其他车辆还款进度,所以,避免出现一人多贷现象是控制车贷险风险的一个重要措施。
3、严格执行本地化消费,杜绝出现异地贷款情况。
异地贷款是造成贷款难于收回的一个重要因素,外地户口的购车人,不管是贷前还贷后工作,都具有不确定因素多,营业成本高,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发生逾期贷款后不易追偿等特点。从某保险公司逾期贷款发生的赔款来看,异地贷款占了全部案件的75%,所有异地贷款户均有不同程度的欠贷行为。因此,避免异地贷款是保障车贷险业务最大程度减少风险,降低赔付率的一个主要法宝。
4、加强追偿制度,避免道德风险发生。
一些购车人就是带着侥幸的心理进行诈骗、恶意拖欠,或者在其经营不善故意拖欠贷款,使保险公司车贷险业务面临经营很大风险,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追偿制度,通过诉讼等手段追偿欠贷人,不仅可以减少赔款的发生,而且对其他欠款户起着威慑作用,在车贷险业务的开展过程中,追偿工作是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车贷险何去何从
从车贷险出现的问题来看,人为道德风险已成为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消费贷款保证保险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由于目前国内的个人和企业金融信用体系没有建立起来,缺乏信用等级监督和对失信者进行惩罚的机制,部分消费者信用观念淡漠,道德风险日益突出。而且汽车易于隐匿和移动,作为抵押物品较难保全,所以道德风险非常难以控制。购车人有钱不还、不催不还、催了还想拖的情况较为普遍。因此,在国内的个人和企业金融信用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和完善起来以前,我国车贷险将如何发展,是坐等待毙,还是另谋出路,根据多年从事车贷险工作的经验,我认为,车贷险在目前情况下应往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发展:
1、车贷险发展的方向:向家庭自用车消费方面发展。
日前,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了月度汽车产销统计数据显示, 8月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50.48万辆和52.81万辆,比上月增长1.23%和13.06%,同比增长14.25%和26.06%。1-8月份,乘用车产销分别为332.59万辆和322.59万辆,同比增长33.32%和31.77%;商用车产销分别为131.25万辆和130.83万辆,同比增长8.90%和9.79%。因此,家庭自用车将成为今后五年内增长速度最快的车辆类型,而购买家庭自用车也将成为我国中产阶层步入二十一世纪的一个汽车梦,在我国国民经济保持高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已具备了购买家庭自用车的能力,这也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2、降低车贷险承保保额,提高免赔率,促使银行方面增强贷款前资信调查的责任心。 通过增强银行与销售商的责任心和风险,才能持续有效地开展车贷险业务,而目前现行社会极度不完善的信用体系,只有通过分散风险,使银行、销售商、保险公司的利益紧密结合,即销售商提高首付比例,保险公司提高免赔率,才能实现三方的共赢,使车贷险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3、避免以开展车贷险促进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发展的经营模式,实行车贷险独立核算、独立考核。
2000年至2004年,保险公司在经营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过程中,普遍存在重短期利益(即保费收入)、重市场拓展,轻业务管理、轻市场研究的现象,缺乏严谨、科学的经营理念,不能全面地认识和分析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经营环境和存在的风险,使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带来潜在隐患。因此,在今后的业务发展,必须通过改变经营管理模式,通过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与银行、汽车生产商、销售商间的沟通与合作;通过延伸服务与满足客户需求;来达到车险业务的发展,而不能像2001年以来仅仅依靠车贷险业务带动整个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发展的消极做法,通过独立核算,利用费率杠杆作用,使产品同质化与差异化得到充分体现,使车贷险业务能够创造出合理的利润。
作者: 刘继龙
2006年9月30日
参 考 文 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