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银行账户管理。有效的银行账户管理,可规范银行、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行为,加强对银行账户使用的监控,可以抑制逃税、逃债、逃贷、套取现金、贪污腐败、洗钱诈骗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中央银行可以对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中反映出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籍此通过建立支付信用信息系统以及对可疑资金运动的预警机制,准确反映存款人的支付信用状况,及时发现大额可疑资金或异常资金的流出流入,促进社会信用程度的提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人民银行通过颁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确立了银行结算账户体系,日常管理则依托银行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和现场监督检查以及账户年检来实施,通过日常管理来规范商业银行以及存款人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的行为,为反洗钱和社会征信建设工作提供支持。
三是支付结算纪律监督管理。目前,通过实施结算违规社会举报制度、结算纪律的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结算违规处罚制度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实施,查处和纠正支付结算的违规违纪行为,促使银行、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支付结算纪律,维持正常的支付结算秩序。
四是支付结算风险的控制管理。支付结算参与者的逐利行为和行为的不规范,可能会引发支付结算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等,加强支付结算风险的控制和监督是支付结算体系正常运行的可靠保证,近几年来,金融系统发生了多起与支付结算有关的大案、要案,巨额联行资金被盗,存款人资金被挪用以及票据诈骗等等,反映出支付结算内控管理存在漏洞,为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风险防范敲响了警钟。人民银行及各金融机构对支付结算内部控制建设日益重视,不断完善落实各类制度,升级清算系统,财政部也出台了《内部控制指引》,从制度与科技上对支付结算风险进行双重控制与防范。
五是支付结算纠纷协调管理。为加强支付结算管理,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保障支付结算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都建立了支付结算纠纷的协调和管理机制。如大部分跨区域分行都根据《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行政处罚法》制定了《支付结算咨询及纠纷调解处理管理办法》,将支付结算咨询和纠纷调解处理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高效、准确地对银行间支付结算纠纷进行协调处理。
六是反洗钱工作的管理。洗钱是目前国际银行界面临的最为普遍和严重的问题之一。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总裁米歇尔·康德苏估计,全球每年洗钱的数额达到全世界GDP的2%-5%。洗钱形成虚假的资金流动,造成一国经济扭曲和不稳定,导致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失灵,阻碍经济的正常发展,尤其会危害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发展,还会引发社会公众对银行乃至金融业的信任危机,造成支付危机甚至引发挤兑,影响利率和汇率的稳定,危害金融体系的稳定,洗钱还怂恿上游犯罪,严重危害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由于银行的特殊作用,在犯罪分子进行洗钱的犯罪活动中,部分银行自觉不自觉地被利用,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发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并成立了反洗钱局和中国金融信息中心,初步构筑中国金融业的反洗钱网络,并开展国际合作。
二、我国金融业结算体系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我国已形成较为成熟的金融业的支付结算体系,每天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支付结算的数量,多达几百万笔,金额数千亿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服务支持。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不同经济主体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往和资金流动更加频繁,迫切要求金融机构提供更加快捷、高效、安全的支付结算服务,与这种要求相比,我国金融业的支付结算体系尚存在许多不适应、不完善的地方。表现在:
(一)支付结算工具还不够丰富,新型的结算工具利用率低
我国现在虽已建立了包括转账支付工具和信用支付工具、网上支付等在内的支付结算工具体系,但相对于多种多样的支付结算需求来说,支付结算工具尚不够丰富,特别是新型的结算工具利用率低。如银行卡业务,近几年来,各发卡银行积极拓展银行卡业务,大力强化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加大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力度,使银行卡业务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与此同时,盲目追求发卡量造成管理经营的粗放,使银行卡利用率极低,绝大部分持卡人都把信用卡视为存取现工具,持卡转账与消费利用率低,国内特约商户数量少、范围窄,也使得大量银行卡处于“睡眠”状态。有关统计表明,2003年全国有6亿张银联卡,网上支付却仅有5亿元人民币左右。另外,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未来银行的发展趋势必定是网上银行。尽管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已经开始起步,但总体上发展速度较慢,电子商务交易量小。据统计,目前网上银行业务量占银行业务总量的比例还不到0.1%,服务项目少、范围窄,一些网上银行主要提供银行业务介绍、企业客户的账户余额及交易查询等非盈利性服务,转账、汇款、银证转账、网上支付(B2B,B2C)、外汇买卖等网上金融支付交易开展较少,网上银行的盈利能力远远没有被开发出来。虽然我国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都建立起自己的网站,但在网站的构架和服务内容上,仍然离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
(二)现行支付清算系统功能单一,中小金融机构及偏远地区结算汇路有待进一步畅通
我国已加入WTO,外资银行机构纷纷抢滩中国,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公共的支付清算系统,作为连接各银行的枢纽和桥梁,解决银行间的跨行支付问题,为各类银行营造平等竞争的经营环境,并以此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需要支付清算系统为其提供社会资金流量与流向、现金投放与回笼等信息。近年来,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业务发展迅速,已成为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货币供应量的重要手段,也迫切需要灵活、高效的支付系统为其提供资金清算的支持。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较弱,需要借助具备资金清算管理功能的支付清算系统控制支付风险和经营风险。商业银行为实行法人治理机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需要借助支付清算系统随时掌握各分支机构的头寸变化情况,并灵活调度资金,增强支付能力和赢利能力。债券市场、外汇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等各类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交易量巨大,其资金结算和清算要求的时效性强,也需要更加灵活、快捷的支付清算系统为其提供快速、高效的资金汇划和清算服务。中央银行目前运行的电子联行系统长期以来对提供跨行支付清算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功能单一,远远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另外,现行支付清算系统覆盖面不够广泛,城乡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尚不能直接参加全国联行资金清算,只能通过区域性特约联行或由其他金融机构代理完成跨省资金清算。前一段时间《金融时报》登载的北京王先生持牡丹卡在西藏无法消费提现的问题则充分反应了偏远地区的汇路有待畅通。
(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各自为战,反洗钱工作效率低下
目前银行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各省都不统一,甚至各市地级管理信息系统都是自行开发,自成体系,银行账户信息的共享仅限于一个地市的局域网内,不仅给存款人异地开户带来手续上的繁琐,而且对整个利用银行账户信息进行反洗钱工作造成了障碍。根据《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款人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需要到注册地人民银行取得未在当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既繁琐又容易形成虚假证明,如果实现全国联网,则开户地人民银行只要上网一查便可,即快捷,^^文档又真实。反洗钱工作需要银行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给予全国信息数据共享的配合,而现在诸侯割据的局面使中央银行对基本存款账户的唯一性及其同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关系缺乏有效控制,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开立和使用账户的行为,对准确、全面掌握存款人账户^^文档,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辅助作用相对有限。我国的反洗钱工作出台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在很多方面还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未建立大额和异常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对于大额和异常支付交易监测还依赖于业务经办人员的职业判断与反洗钱工作人员的现场检查,未实现对大额和异常支付交易信息的实时监测和筛选,降低了支付交易监测的准确性和效率。 金融业的结算体系建设(三)由免费论文网(www.jaoyuw.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