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二、废两改元的历史背景
三、废两改元的实施过程
四、成功原因分析
五、废两改元的积极意义分析
内 容 摘 要
“废两改元”是我国近代货币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改革币制,宣布废止我国传统的银两制度,改以银元为其本位货币单位,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成功,推动了我国近代贷币制度的转型。一次重大改革获得成功并非颁布一项法令并付诸实施就能取得成功的,实施该措施的背景怎样,需要做怎样的准备工作,具体经过如何,成功原因何在,其积极意义在哪里,这些才是研究“废两改元”所需要了解的东西。
结合笔者的历史学专业背景,本文将从废两改元的实施背景及过程的史实入手,简要记述“废两改元”的背景、经过,并分析废两改元成功的原因及其积极意义。
浅析“废两改元”的成功原因及其极意义
一、引言
废两改元是中国近代货币史上一次重大的改革。清朝末期,两元币制紊乱,历届政府都欲实行改革,但均未获成功。直到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改革币制,宣布废止我国使用了数千年的银两制度,改为以银元为本位货币单位,这次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功,极大的推动了我国近代货币制度的转型。
废两改元缘何实施,其过程如何,其取得成功的原因何在,有何积极意义,这些将是本文叙述的重点。
二、废两改元的历史背景
1897年5月27日,中国人自己办的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在上海外滩6号正式开业,不久即仿西方银行制度,发行面值一两、五两、拾两、廿伍两、伍拾两、壹佰两;一元、伍元、拾元、廿伍元、伍拾元、壹佰元等纸钞。之后,中国又有大清户部银行(中国银行的前身)、浙兴银行、交通银行、四明银行、中南银行等12家总行设在上海的银行获得发行纸钞权。不过,这些纸钞都是兑换券,不是法定货币,白银和银元才是真正的通货。
在研究“废两改元”之前,我们首先应该厘清我国币制发展的大致脉络,对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货币制度做一定程度的了解。
(一)银两制的起源
最初在中国,白银大多用来作为装饰之用,后来才慢慢演变为铸币之用,当然银铸币也是由来已久的,较早开始使用银铸币是在春秋中晚期和战国早起。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白银被正式定为货币,“造银锡为白金”,曰为“白金三品”但当时白银仍多用于窖藏、装饰和赏赐。
到了宋朝时期,经济又了很大发展,白银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白银已具有了货币的各种职能。宋仁宗景澈年间(1035)政府下令用白银纳税,白银遂具有了合法的货币地位。
明朝时期,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不断发展,经济的逐渐进步,一些外国银元,如鹰洋(墨西哥)等流入中国。直到世宗嘉靖八年(1529年)政府规定解京银两皆倾注成锭,并标以年月、官吏及工匠姓名。自此之后,银两成为了国家财政收支的计算单位,并逐渐形成了传统的白银货币计算标准和体系。
了解银两制的由来还远远不够,我们还有必要对两个名词做一个阐述,一个是“银两制”、一个是“银元制”。
1.银两制
银两制包括实银(实际流通的银两)与虚银(作为记账单位的银两)。实银,如北京的十足银、天津的白宝银、上海的二七宝银、汉口的公估二四宝银等。虚银,如上海的九八规元、天津的行化、汉口的洋例和北京的公砝等,所有的实银交易都必须折算成特定虚银两之后才能入账。
2.银元制
明万历年间起外国银元大量流入中国,晚清又有官铸龙洋,在实际交易中使用日广。1910年清政府曾公布《币制则例》,规定国币单位为元,1元银币重库平7钱2分,含纯银九成,合银6钱4分8厘。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国币条例》,规定国币为银元,后开铸被称为“袁大头”的国币银元。虽然袁大头银元发行后受到欢迎,但银两制依然存在。
随着历史的前进,到了清末民初,银币虽为中国主要货币,但银元为通用货币,银两为计算单位,双重标准,显得十分紊乱。北伐统一后,废两改元的呼声渐高。
民国二十年(1931年),长江大水;“9.18”事变,东北沦陷,农工商业销售阻滞,日趋凋敝,经济空前低潮,内陆银元涌进城市。民国二十一年,上海银元过剩,废两改元时机日趋成熟。
此时此刻,放眼世界,经济危机正愈演愈烈,美国也受冲击发生严重通货膨胀。1933年罗斯福当选总统,其决定采取美元贬值的手段来保护美国利益,并计划以“金三银一”的比例,用13亿美元向世界收购金银,作为国库储备,于是引起世界银价上涨,而本位制根深蒂固的中国首当其冲。当时,将白银晕倒美国可获20%的利润,于是在华的商行大量套购白银出口。南京政府为了应对白银外流,立即通过增收白银出口税7%的提案,但所增加的税率赶不上世界银价上涨的幅度,“废两改元”,取消银两作为通货流通已经势在必行!
以上笔者对“废两改元”实施的背景做了一个简单的陈述,本文所要论述的是“废两改元”的成功原因及其积极意义,为了更清晰的说明这个论点我们还有必要对其实施的整个过程有一定的了解。
三、废两改元的实施过程
翻阅史书,我们已经知道“废两改元”的实施是于1933年4月5日由时任财政部长宋子文正式公告,规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需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并规定以银本位为单位,铸造成色八八(即88%),重量为26.697克为统一标准。银元与银两这和率定为一元等于七钱一分五厘,银行业与钱庄也表明遵照国民政府的决议。然而,对于废两改元的实施经过,在实施之前国民政府做了哪些必要的工作等却知之甚少。一项重大改革的实施并非一道或数道法令颁布即大功告成的,其中要经历多少波折,需要多少周详的计划,这才是我们探究“废两改元” 实施过程的目的。
关于“废两改元”的成功原因及其意义等问题是本文论述的重点,同时这些内容在学术界也已有较多的研究成果,然而关于“废两改元”的实施经过,则多论述简略,语焉不详,下面我们将通过对一些史实的梳理,对其实施经过加以考察,以帮助我们对这次币制改革进行全面的认识,使其成功原因及其积极意义更容易显现。
(一)废两改元的实施机构
关于废两改元的呼声由来已久,早在北洋政府时期即有一些工商金融团体倡议废两改元,但当时并不具备实施条件。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废两改元问题即被提上议程,并开始着手准备。
1928年制定的《国币条例草案》规定,“国币之铸发权属于国民政府”,这意味着国币银元的铸造权和发行权均属于国民政府。但这两项权利的真正实行和操作,还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因此,当有人提出尽快实行“废两改元”时,财政部即认为,废两改元“兹事体大,恐非专恃行政手段,所能实施无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而准备之最关要者,厥有二端”:一是上海造币厂迅速开工,一是中央银行宜迅速营业。中央银行和中央造币厂是政府实施币制改革必不可少的两个工具。
1928年11月1日中央银行在上海正式成立,根据此前颁布的《中央银行条例》规定,“铸造及发行国币”是国民政府授予中央银行的四项特权之一。这项规定标志着国民政府将国币铸造权和发行权转交中央银行执行。而实际上后来真正执行国币铸造权的是中央造币厂,这与《中央银行条例》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在1935年通过的《中央银行法》中即作了修改,该法规定:“国民政府发行本位币、辅币或厂条及人民请求代铸本位币或厂条,均由中央银行经理之”,即只赋予了中央银行国币发行权。
中央造币厂原为上海造币厂,1920年由上海金融界提议,经北京政府同意筹设,但因经费不足等原因,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为统一币制,积极恢复重建上海造币厂,并改名为中央造币厂,“所有各省造币厂渐次停饬停铸,以期统一币政”。1929年4月10日公布的《中央造币厂组织规定》规定,“中央造币厂直隶于财政部,掌理国币之铸造、销毁及生金银之精炼、分析事项”。这意味着国民政府通过财政部将国币的铸造权交由中央造币厂执行。1933年3月8日公布实施的《银本位币铸造条例》明确规定:“银本位币之铸造,专属于中央造币厂”。
因此,在“废两改元”实施过程中,财政部是改革的直接领导和策划机构,一切重要法令均由其制定或颁行;中央银行是主要的执行机构,独享国币发行权;中央造币厂则负责铸造银币,具有唯一的铸造权。中央银行向造币厂提供造币所需的银类,造币厂将造新币解送中央银行发行。正如财政部长宋子文所说:“中央银行为发行新币机关,该厂为铸造新币机关”。
(二)实施的第一阶段:上海试行
为实施“废两改元”,国民政府曾联络上海金融界,做过许多准备工作,并在1933年初决定利用有利形势,将改革付诸实行。按照国民政府的计划,“废两改元”将分为两个阶段实施,3月至7月在上海试行,7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1933年3月1日,财政部发布《上海先行实施废两改元令》,宣布:“为准备废两,先从上海实施:特规定上海市面通用银两与银本位币一元或旧有银币之合原定重量成色者,以规元七钱一分五厘合银元一元为一定之换算率,并自本年三月十日起施行。”3月7日,财政部委托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组成上海银元银两兑换管理委员会,自10日起按照财政部规定兑换率,“管理上海市面原有之银两与通用之银元兑换事宜。”3月8日,国民政府公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对币制改革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在做好各项准备后,1933年3月10日,国民政府开始在上海试行“废两改元”,规定即日起全市各行各业,一切交易,一律用银元计算,不得再用银两。但在过渡期内,可以银两兑换银元,也可以银元兑换银两,所有公私款项、债权债务、各种税收及一切交易,虽不一定以银元收付,但必须按法定换算率折算为银元计算。国民政府试图通过这种逐步推行的渐进式改革,使人民和商家在思想上和习惯上有一个转变的过程,体现了“当局者迁就环境之苦心”。
国民政府原计划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改革,然而,上海的试行情况却超出了当局的预料。按理在“废两改元”试行期间,商家需用银元剧增,持银两向委员会兑换银元者,理应较多,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以银两兑换银元者,仅占绝对少数。
银行家章乃器当时即指出:“所谓元两并用云云,仍为具文,洋商银行之收款,元两仍不能互相抵解,甚至元两进出仍须照公定标准率升水去水至一二厘之巨,而票据交换所交换尾数之收解,亦复元须解元,两须解两,金融业之准备仍须为元两之二种,似此徒拥元两并用之虚名,未得元两并用之实益”,而且“将来实行之期瞬届,将无以收实行之效,尤为可虑”。银元大量兑入,“废两改元成废洋改两之局”。面对此种形势,国民政府采取了断然措施。
(三)实施的第二阶段:全国实行
1933年4月5日,财政部正式公布“废两改元”布告,宣布从4月6日起提前实施全国范围内的废两改元,要求所有公私款项之收付与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须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持有银两者,得依照银本位币铸造条例之规定,请求中央造币厂代铸银币,或送交就地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兑换银币行使,以资便利”。
虽然此前国民政府为实施“废两改元”已经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但由于改革实施过程超出了国民政府的原定计划,因此全国范围内开始实行废两改元时,准备工作并未完全到位。
如据日本正金银行4月18日调查所称:“根据这次废两改元的规定,将外商银行所存银两都兑换为银元,那么就需要中国方面保证做到,外商银行所存银两在需要时,随时都可以兑换为银元。就是说,中国方面为了将货币统一为银元,则必须做好所有银两都能兑换为银元的准备工作”,“中国政府在上海虽然已经声明,银元一百元兑换上海两七十一点五的兑换率,由中央交三家银行负责进行将两兑换为银元的工作。但是,实际上其准备尚未就绪”,因此外国银行“采取观望的态度”。
实际情况确实如此。“废两改元”开始后,各地兑换机关未能迅即成立,如汉口“遵令用元业已六日,惟兑换机关尚未成立,市面银两滞积,窒碍甚多”。天津中央、中国、交通三行组织的银两兑换银元委员会5月8日才成立。最主要的是中央造币厂开铸初期,造币数量有限,影响了银两兑换银元的速度。
总而言之,在1933年“废两改元”实施前,国民政府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然而在改革的实际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意外,并受当时客观条件的制约而影响了银元的发行速度,最后又受到了世界银价提高和白银外流的冲击。因此,“废两改元”绝非法令一经公布即大功告成那么简单。在改革过程中,国民政府财政部、中央银行和造币厂紧密合作,客服困难,完成了“废两改元”的任务,实现了废除银两统一国币的目的,推动了中国货币制度的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讲,“废两改元”是取得了一定意义上的成功的,那么它的成功原因何在呢?这是我们接下来要探讨的问题。
四、成功原因分析
货币制度关乎国计民生,历来都十分重要。汉唐之所以强盛,原因固然很多,但“五铢”、“开元”也功不可没。我国近代积贫积弱,从其币制紊乱也可窥见一斑。“废两改元”看似容易,其实艰难,数经波折,始得成功,由此也可见改革之难,一项好制度之不易得。探析其成功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这些方面:
(一)历史趋势的积淀
从历史层面看,当历史的车轮进入清末,中国已是一个积贫积弱的国家,币制的紊乱成为社会经济中的一大弊病。银元和银两的长期并存,造成了中国币制的极大混乱,也给政府的货币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因此,早在清末民初就出现了“两”“元”之争。特别是1914年颁布《国币则例》,明确了银元的“国币”地位之后,国内舆论“废两改元之议,即甚嚣尘上”。
《国币则例》虽然在形式上统一了中国的货币,但是沿用数百年的银两制度依然存在,银两银元并行的流通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从清末到国民党上台前期,中国仅在偿还外债中,因两、元并用的双重货币制度,严重影响国内财政金融的运行和国内外贸易的结算,阻碍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国内命中强烈要求政府“废两改元”,统一币制。
在这样长期的历史积淀之下才有了最终国民政府的“废两改元”这一改革的出台,这样的历史积淀也成为这一改革之所以成功的历史原因。
(二)国际局势的逼迫
从国际层面上看,国民政府“废两改元”政策的出台以及最后取得一定意义上的成功与当时的国际经济大环境是分不开的。
众所周知,20世纪20年代末爆发的世界经济危机,使金本位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遭受了沉重打击,经济陷入严重萧条,资本主义生产力遭到巨大破坏。为了应对危机,从1931年底起,英、日、瑞典、加拿大等国为了摆脱经济危机和黄金升值造成的经济衰退和恐慌,相继放弃金本位,实行货币贬值,并以纸币为流通货币。1933年6月,美国总统罗斯福签署了《白银收购法》,规定政府购买白银数额必须达到准备金的1/4,或通过购银把国际银价提高到每盎司1.29美元。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对金本位的放弃,特别是美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大量购银,使得世界黄金的需求量大大减少,黄金的价格开始下跌,而作为黄金比价的白银的价格则开始上升,国内大量白银外流。
银价上升导致中国白银的购买力、币制、汇价也随之上涨,这不仅阻碍了中国贸易的出口、便利了外国商品的进口,影响了我国工商贸易的正常发展。同时白银价格的上涨直接导致中国的金融紧缩和经济衰退,对我国造成极大伤害。
这样的国际形势下,从国家根本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实行“废两改元”可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之举。国际经济形势趋紧,白银价格上涨对国民政府实施“废两改元”的推波助澜的作用也是这次改革能够成功实行的一个重要的外部因素。
(三)历届政府的努力
“元”“两”之争的实质是:近代金融与货币体质要不要改革的基本问题。从清末开始,历届政府都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光绪皇帝和维新派,民国初期袁世凯政府,孙中山时期南京国民政府一直到后来蒋介石南京国民政府一直都在“元”“两”之争中进行着积极的尝试。笔者以时间顺序可以将这些努力进行简单罗列:
宣统二年(1910年)清政府颁布了《币制则例》,政府铸造银元,成为合法货币。未及正式发行流通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胜利,辛亥革命成功。
1912年3月南京临时政府公布了《币制纲要》,规定以银元为货币单位。
北京政府成立后制定了民国第一部《印花税法》,于1912年10月21日颁布。于1912年11月着手印订印花税票,由于种种原因印花税票未能如期印就,被迫推迟到次年,1913年3月1日发行了民国第一套印花税票——长城图,民国印花税自此开征。长城图印花税票面值有1分、2分、1角、5角、1元五种。这是中国第一套1914年2月,北京政府公布了《国币条例》,仍定银元为合法货币单位,银两并未废止。
1925年9月1日,北京政府发行的印花税票——嘉禾图,也是以银元为货币单位的印花税票,面值有1分、2分、1角三种。
1928年10月10日,在南京国民政府正式成立后,制定了《国币条例草案》,确定了本位币仍是银元。这个时期发行的印花税票——地图旗面值有1分、2分、1角、5角、1圆五种,便是以银元为币制的。由于这一时期银两、银元共用,便出现了以银两计价,帖有银元面值印花税票的实用单据。
历届政府,无论满清亦或是北洋都对结束银两制做出了积极的努力,这些努力有的收到一定效果,有的未及实施即废止,有的以失败告终,但正是由于这些努力,在社会上起到了推动和催化的作用,最终才使得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废两改元”得以实行。
由斤两制改为元角制,结算迅捷,交易简便,商民乐见,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催生了1933年的“废两改元”的实行,虽有一些瑕疵,但一定程度上是成功的!
五、废两改元的积极意义分析
虽然“废两改元”之后的中国依然是以白银为本位的货币体质,而中国是一个不产白银的用银大国,国内白银需求主要依靠国际市场供给。中国作为国际白银市场的被动求购者,国际银价的波动会直接导致中国货币体质发生动荡,严重影响中国的货币金融,冲击中国经济,中国的金融困境和币制混乱,以及财政经济上的种种困难并没有因改革的实行而解决,中国货币的价值仍然被国际银价所左右,中国的货币制度仍需要进行改革和整顿。
但是,不可否认“废两改元”是我国近代货币史上的一次具有重大深远意义的改革,其积极意义不容抹杀!
“废两改元”是我国近代货币史上的一次具有重大深远意义的改革,为我国由金属本位货币制度向现代信用货币制度的转型奠定了基础。使得银两这一比较原始的货币形态退出了流通领域、改变了多种银元并行流通的紊乱现象,统一了银元,而且也将铸币权收归了中央。对于税收方面来讲,有益于中央政府对于税收这一重要的财政来源的掌控。“各项税收、民国以来虽逐渐改用银币为单位,但关税之关平银,及田赋等两、石等名称,迄仍存在。”之前税收单位不统一使得国家流失部分收入,同时在征收的过程当中也带来很多不便。“废两改元”之后一律以银元征收,极大的改善了这一不利的状况。另外货币流通秩序也得到了强有力的整顿,自从清末以各地货币互不相属的状态打破了,货币的流通速度大大得到了提高,进一步打击了狭隘的保守主义的经济观念,有利于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极大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使得人民的生活不会因为洋厘的变动而导致生活水平的无形下降,有利于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笔者将“废两改元”的积极意义进行细分,大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释。
从币制方面来说,“废两改元”后,银两在全国范围内被停止使用,银元被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为中国本位货币,经历了千余年的银两制度退出了中国货币流通行列,全国范围内实现了通行形状、重量和成色划一的银元,从而大大简化了货币种类,改善了中国通货市场的紊乱状态。同时,也缓解了规范的世界货币金融制度对我国货币体制造成的压力,而且对国家财政金融的整顿、工商贸易的交换,都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此外,“废两改元”作为简化货币、整顿货币流通市场的关键一步,为进一步实行法币改革扫清了货币紊乱方面的障碍,也在技术上为1935年的法币改革准备了条件。
从金融方面看,“废两改元”标志着新式银行业在近代中国金融业确立了主体和主导地位,对银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因为“废两改元”之前,银两的汇划、银两与银元的兑换、银两的存款、钱业市场等,这些都是钱庄的传统业务,主要为钱庄所占领,银行也不得不经常委托钱庄收付,这使得银行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钱庄。据《银行周报》1932年7月19日报道,“废两改元”之后,“则钱庄之唯一利器银两,顿被打倒,市上一律均用银元,银元为银行所富有,于是,一切交易银行均可独自任之,固不必受制于钱庄矣”。与此同时,由于外国银行在中国外汇市场上不再居于主导地位,中国可减少外汇投机对中国经济的干扰。从此,银行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并逐渐成为中国金融业的主体。
从经济方面看,由于实施“废两改元”的币制改革是世界经济危机爆发期间,中国受美、英等西方国家金融衰退影响、国内经济不断萧条情况下实施的。因此,从客观上看,它有利于中国摆脱世界经济危机的干扰,有利于商品流通和经济生活的活跃,同时也促进了中国工商业的发展,适应了经济生活的发展需要。具体而言,由于取消了反复的银两兑换,从而大大节约了交易时间,也简化了交易手续。同时,“废两改元”后,企业可以比较精确的核算成本,从而合理地核定价格,安排生产和销售。
因此,“废两改元”政策的实行,既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也顺应了国内盼望发展资本主义的呼声与愿望。
参 考 文 献
1、司马迁,《史记·平准书》,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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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文档选编》(上),档案出版社,1989年版。
4、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文档》,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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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吴小甫,《中国货币问题丛论》,上海光明书局,1936年。
7、卓遵宏,《中国近代币制改革史(1887-1937)》,台北县国史馆,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