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币政策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原因
1.1国内背景及原因
1.2国外背景及原因
2.法币政策的施政方针和措施
2.1法币政策的主要内容
2.2法币政策的实施方法
3.法币政策的影响及意义
4.结论
内容摘要
1935年11月3日,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财政部改革币制令》 开始在全国实行法币改革。国民政府的法币改革是我国近现代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无论在经济、金融史还是在政治、外交史上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法币制度改革对全国经济产生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自然成为经济、金融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法币政策是顺应时代潮流的进步货币措施,同时法币改革对促进当时国内农业、工商业和外贸、国际关系的发展、金融市场的稳定以及对抗日战争都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法币政策之我见
法币改革的计划由来已久,并非空穴来风,偶然为之。早在1929年国民党“三大”会议上,宋子文便明确提出应将纸币的发行权收回中央政府手中,私人银行不得发行货币,这些主张得到了当时大多数人的肯定和支持。银本位制的货币制度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受到国际银价波动的严重影;日本军国主义入侵,巨大的财政赤字和财政危机;一时间金融市场出现前所未有的恐慌,物价猛跌,利息飞涨;银行出现强烈的挤兑风潮,中小银行纷纷停业或者倒闭,国内金融秩序出现混乱,法币改革已经势在必行。这一政策的实施对我国现代信用货币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以及三、四十年代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生产乃至抗战都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
1.法币政策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原因
1.1国内背景及原因
顺应国际流行趋势和货币发展的客观规律。1933年春,南京国民政府“废两改元”,确立了以银元为国币本位单位的新的银本位制,然而,“废两改元”仅仅是着重解决了银本位制下的货币本单位问题,纸币的发型和流通仍未统一,市面上流通的银行兑换劵五花八门,种类繁多。辅币流通也不尽一致,银角与铜元并行,仍照其市价行用。南京国民政府“废两改元”之前,世界主要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先后放弃了银本位制度,改行金本位制,因而白银已经成为国际市场上的一种普通商品,其价格也伴随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涨落不定。中国是用银大国,却不是产银国,世界银价的波动,对于国内货币币值的稳定影响极大。以致南京国民政府的金融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仍需要仰仗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的支持。要彻底摆脱世界银价的波动对于中国货币制度的冲击和影响,维护国内稳定的金融环境和货币流通秩序,推行不兑现纸币、实现管理通货制度,不失为是一个好的办法。
集中发行,使货币趋于统一。中国货币发行权极其分散,不但国家发行,私人、中外企业、金融业和非金融业都可以发行,以致形形色色的货币充斥市场。其发行纸币的准备金也由各发行机构自行保管,准备金不足的现象甚为普遍。推行“法币 政策”,实现白银国有,等于取消国内其它银行和机构的货币发行权,并接收其白银准备,强化了南京国民政府对于商业银行资本的控制,使中央银行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央储备银行。
弥补财政赤字,挽救财政危机。南京国民政府虽然在政治上确立了它在全国的统治地位,但是出于排斥异己和巩固其政权统治的目的和需要,仍连年发动内战,再加上日本军国主义对我国东北、华北的疯狂入侵,导致其军费开支一直居高不下,急需要强有力的国家财政支持,从而给南京国民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造成了巨大的负担和压力。据在华美籍财经顾问杨格的统计:1929-1935年期间,仅南京国民政府的军费支出一项,均已占到其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中,1931年的年度军费支出为30400万元,占到了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44.5%。而1933年,更增至37300万元,所占比重竟高达48.5%。军费开支过大的结果,是财政赤字扩大。1928年度国民党政府财政赤字为10000万元,增加30%,1933年又增至19600万元,增加96% 。在南京国民政府宣布实施“法币政策”的文告中,其财政部长孔祥熙承诺,要在法币通行后的十八个月内平衡财政收支。
1.2国际背景及原因
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加拿大、日本、奥地利等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货币政策上纷纷放弃银本位制,实行金本位制,只有中国等几个国家仍然保持银本位制。这样,中国的银元必然就会受到世界银价的影响,使币值极不稳定。
1929年至1931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经济危机,为了转嫁这场经济危机对本国的影响,各个资本主义国家展开了激烈的货币战,实行货币贬值政策。美国政府于1933年起实施白银法案,提高白银价格,并在国内外大量收购白银,意在通过美元贬值的手段人为地促使国内的物价回升,从而刺激国内生产。这就引起了世界银价的大幅度上涨。伦敦银价每盎司从1936年6月的19.96便士上涨到9月的21.87便士,12月份更上涨到24.4便士,上涨了28%。纽约银价,1934年月每司是45.4美分,9月为49.49美分,12月更上涨为54.39美分,上涨了16%。进入1935年度,世界银价继续上涨,1935年6月份伦敦银价已涨到每盎司36.25便士,比1935年6月上涨了81%,同期,纽约上涨到81美分,上涨达78%。
由于世界银价迅速上涨,国际白银市场的市价已经远远超过了中国国内的白银价格,于是中国的白银就被大量运出以谋取高利。并且由于不平等条约的种种庇护,虽强征以关税也不可止。仅自1934年7月起的三个半月内,国内现银的流失即达2亿元以上。而1934年的最后几个星期,又有价值达2000万元的白银走私出境。由此大大动摇了我国银本位货币制度的基础,引发了国内严重的金融危机,给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以上海为例,1935年1月至10月,就有1065家工商企业倒闭。同年,其商品的批发价指数较1926年还低90%。工人工资不断下降,失业人数大量增加。面对如此严峻的金融和经济形势,南京国民政府却囊中羞涩,唯有向列强寻求援助,革新币制,放弃银本位制。
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东北后,日本方面用尽各种手段,不断地制造麻烦。一方面继续大规模走私白银。另一方面1935年发动华北事变,阻挠华北地区中外银行的存银南运,阴谋策动华北地区的“币制独立”运动。直至野心勃勃,发动了对中国的全面战争。中国将亡,在这样凶恶的敌人进攻面前,必须进行改革才能图强。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富国强兵,准备抗战,1935年春,国民政府加强了中央银行,改组了中国、交通、农民三大银行,使四大国家银行初具规模,为币制改革又准备了物资条件。1935年8月,国民政府又开展了国民经济建设运动,1935年11月正式公布了法币改革令。这就是国民政府实施法币政策产生的主要历史背景及原因。
2.法币政策的施政方针和措施
2.1法币政策的主要内容
1935年11月3日午夜11时,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孔祥熙颁正式发布了《财政部改革币制令》,并发表了宣言正式宣布实施法币政策。其主要内容如下:
1.自本年11月4日起,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发行之钞票定为法币,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行使现金,违者全数没收,以防白银之偷漏。如有故存隐匿、意图偷漏者,应准照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处治。
2.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以外,曾经财政部核准发行之银行钞票现在流通者,准其照常行使,其发行额即以截至11月3日止流通之总额为限,不得增发。由财政部酌定限期,逐渐以中央银行钞票换回,并将流通总额之法定准备金,连同已印未发之新钞及已发收回之旧钞,悉数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保管。。
3.法币准备金之保管及其发行收换事宜,设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管理,以昭确定,而固信用,其委员会章程另案公布。
4.凡银钱、行号、商店及其它公私机关或个人持有银本位币或其它银币生银等银类者,应自11月4日起,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之银行兑换法币,除银本位币按照面额兑换法币外,其余银类各依其实含纯银数量兑换。
5.旧有以银币单位订立之契约,应各照原定数额,于到期日概以法币结算收付之。
6.为使法币对外汇价按照目前价格稳定起见,应由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
六条办法之外还谈到:“中央银行之组织,亦将力求改善,以尽银行之职务。其一般银行制度,更须改革健全,于稳妥条件之下,设法增加其流动性,俾其资金充裕后,得以供应正当工商企业之需要。并将增设不动产抵押放款银行,修正不动产抵押法令,以谋地产之活泼”1936年1月20日又规定,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钞票同中央、中国、交通三行的钞票一样定为法币,在国内同样流通(但不能无限制地买卖外汇)。
2.2法币政策的实施方法
在公布币制改革布告的同时,国民政府另案发布了《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章程》,规定该委员会由财政部,中央、中国、交通三行及银钱业代表组成,在天津、汉口、广州、西安、济南、长沙等处设立其分会,奉命保管法币准备金,并办理法币发行收换事宜,法币准备金由发行准本管理委员会规定中央、中国、交通三行之库房为准备库房。财政部陆续又颁布了《兑换法币办法》、《兑换法币收集现金办法》、《收兑杂币杂银简则》、《接受中南等九银行发行钞票及准备金办法》、《接收各省省银行发行办法》等一系列文告。规定各地银钱行号商店及其他公共团体个和人,持有银币、厂条、生银、银锭、银块及其他银类者,应于1395年11月4日起三个月内,就近交各地银行、钱庄、典当、邮政、铁路、轮船、电报各局及其他公共机关或团体,各地税收机关和各县政府;除三行及其分支行、代理处以外的兑换机关收兑的银币、厂条、生银、银锭、银块及其他银类,应即送交附近中央、中国、交通三行兑换法币。后兑换法币期限由1936年2月3日延期至5月3日,然而偏远地区持有银币银类未即兑换法币者仍不在少数,国民政府决定对这些地方兑换法币事项,暂维现状,继续办理,将来由财政部门斟酌各地兑换情况,随时随地分别命令截止。
改革币制布告公布后,全国各地相继行动起来,贯彻执行新的法币制度。至1937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共计发行法币14.07亿元,收兑国内存银五亿盎司左右。其中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行原存银1.3亿盎司,从境内其他中外银行收兑2亿盎司,从民众手中收兑1.7亿盎司,这些白银就是南京国民政府发行法币的准备金。
3.法币政策的影响及意义
南京国民政府的币制改革,其作为中国货币史上一次重大的币制改革,它的实施对于当时和以后的中国经济均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从实行币制改革到抗战全面爆发前的这段时间里,中国的国民经济呈现上升趋势,而1936年则是旧中国经济发展的最高峰。实施证明,法币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当时国民经济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促进了民族工商业的发展。由于法币政策的实施,优化了国内金融和投资环境,从而进一步刺激了民族资产阶级的投资欲望,带动银行放款增加和社会就业机会增多,工业重现活力。1936年工业生产总值为122.74亿元,比1935年的110.41万元增长了11.1%,比1927年的66.7亿元增长了83.2%。仅上海地区1935年至1937年新设机器厂达387家,超过过去十年的总和。同时国内银本位制时期因为白银外流而造成的通货紧缩状况得到缓和,物价止跌回升。币制改革当月,全国物价即普遍开始回暖。南京的物价总指数为82.8,上海则为103.3,两者分别比1935年10月的78.1和94.1回升了6%和10%。而上海一地的棉布价格指数,在1935年10月币改前夕,已连续下降了40%,1935年12月至1936年12月的一年中,又回升了36%。从事棉布销售的商家,也从1932年的573家,增加至1937年的700多家。1936年,上海的批发物价指数回升至108.5%,经营批发业务的商家增至100家,比1931年的33家增长了2倍多。工业生产的增加又带动了社会消费的增长,而市场的活跃和物价的回升,又反过来推动生产的发展,形成了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发展。因此币制改革后至抗战爆发前的这一段时期,是旧中国民族工商业发展最好的一个历史时期。
促进了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由于币制改革后,确定了法币的对外汇率,从而稳定法币与外币的关系,避免了过去由于银元币值不稳定而带来的贸易风险,刺激了中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改革币制后的头两个月,即1935年12月和1936年1月,我国对外贸易出现了几十年来前所未有贸易顺差。1936年全国累计出口总额达到7亿多元,比1935年增加1.3亿元,进口仅增长了0.3亿元,贸易入超减少1亿多元,1937年上半年达到1935年同期的两倍左右,贸易赤字逐步缩小,后来尽管又继续贸易入超,但出口总额比原来大大增加,入超额也随之下降。
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复苏。1936年,除川、豫、粤三省受灾减产外,全国各地农业普遍丰收。1936年我国的农业总产值为199.22亿元,而1935年为187.9亿元,前者比后者增加了约6.0%。另据当年中国银行的统计,我国主要农作物收成的价值总计达到法币56亿元,比1933-1935年的平均年产值高出17亿元,即几乎增长了45%。1936年的棉花产量则比1935年增产了6成,小麦增产了8.1%。
同时,币制改革,从货币形式上也是一种进步。因为法币代替了银元,成为全国统一的货币,因此从理论上讲也是一种进步的形式。货币是商品交换的产物,其本身世作为商品交换时的一般等价物和商品交换的媒介物。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发达,其形态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从货币发展趋势来看,近代经济发达国家都是以信用货币代替金属货币。法币也是一种信用纸币,是由国家发行的强制通用的纸币,是价值符号的完成形式,是属于社会生产过程的较高阶段的货币。而且当时的货币理论也认为,调节货币数量可以调节商品价格,从而稳定经济,消除危机。由国家控制的中央银行可根据社会货币供应量的需要和变化,自由地增减发行,借以调节货币的数量,实现国家对于经济的调控和干预。因此,法币政策下的纸币流通制度是符合货币发展的客观规律与要求的,是我国货币制度上的一个进步。
此外,法币政策的实施,实现了白银国有,统一了全国货币,使政府握有了一批稳定的货币储备,对于扼制日本侵略、集中全国的财力与物力支援抗战初期反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战争,对大后方的经济建设和持久抗战的进行功不可没。法币改革后,中央政府通过银元的兑换,一时间掌握了大量的硬通货,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用这些硬通货到国际金融市场换取外汇购买军火物资,保障了军队的供给。随着抗战的进行国土大部分沦丧,众多企业迁至大后方,众多资金回流,使大后方有了充足的资本进行经济建设。为持久抗战的进行打下了牢固的物质基础。蒋介石就曾说过正是法币改革的成绩显著,中国有了稳定的金融经济秩序,才使得持久抗战成为可能,如果没有这次改革,中国可能会由于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过早向日本投降,可见法币改革的重要作用。
4.结论
法币改革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进行的,虽然抗战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国民政府滥发法币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物价飞涨,并最终导致国民党在大陆的失败,笔者认为也应以就事论事的态度加以分析。毕竟1935年的人们不可能知晓十几年后的历史,对于法币改革的成功之处应给予客观公正的肯定,法币改革对促进当时国内农业、工商业和外贸、国际关系的发展、金融市场的稳定以及对抗日战争都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这点毋庸置疑。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文档研究委员会编.《法币、金圆券与黄金风潮》[M].北京:文史^^文档出版社.1985年版.
[2]林维英编.《中国之新货币制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
[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金融法规选编》上册[M].北京:档案出版社.1989年版.
[4]陆仰渊、方庆秋编.《民国社会经济史》[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
[5]魏永理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纲》下卷[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