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间业务概述1
(一)中间业务的含义1
(二)中间业务的特点1
1.不需运用自己的资金1
2.便利、迅捷、方式多元化1
3.经营风险低1
4.收入稳定、种类多、范围广1
(三)中间业务的种类2
1.结算业务2
2.信托业务2
3.租赁业务2
4.代理融通业务2
5.咨询业务2
6.银行卡业务2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3
(一)发展现状3
(二)存在问题3
1.银行方面4
2.政府方面5
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方向6
(一)银行方面6
1.重视人才培养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6
2.完善中间业务发展管理机制7
3.加大宣传力度和转变营销策略7
4.加强风险防范8
(二)政府方面8
1.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8
2.放宽管制9
四、结语9
内 容 摘 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竞争的日趋激烈而导致传统业务所带来的利润越来越少,为寻求和扩大盈利空间,各大商业银行纷纷把目光投向中间业务。然而,与西方商业银行相对成熟的中间业务相比较,我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还存在着起步晚,收入比重低,品种少,创新能力不足,服务收费不合理等问题。尤其是加入WTO后,面对国外的激烈竞争,如何提高竞争意识,完善组织管理,强化产品开发,实施有效市场营销,优化服务手段,完善人才培养机制,调整收费标准,防范市场风险成为我国现阶段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首要问题。
关键词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政府管制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思考
中间业务概述
中间业务的含义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是一种广泛的金融服务,它是指不占用银行资金,银行以中间人的身份给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严格地说,他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的中间业务,银行仅以中间人的身份代客户办理各种委托事项,并以此收取手续费,其主要包括结算业务、租赁业务、信托业务、代理业务、信用卡业务、代保管业务及咨询业务等。另一类是新兴的中间业务,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反映,但却在为银行带来收益的同时也使银行风险增加的业务,一般称之为“表外业务”,主要包括贸易融通类业务,信用担保类业务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
中间业务的特点
不需运用自己的资金
众所周知,商业银行是经营特殊商品——货币的企业,它通过吸收存款,获得资金来源,然后再通过发放贷款以及对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投资获取存、贷利差和其它收益。在这种贷款和投资业务活动中,商业银行是靠运用其在一定期限内拥有使用权的资金而进行的。但是,商业银行在进行中间业务时却不需要使用这些资金,而只是代客户承办各种委托事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便利、迅捷、方式多元化
这已成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方向,从而有助于银行提高竞争力。在办理中间业务时,商业银行具有地理位置好、分支机构众多、在社会公众中信誉良好等特有优势。
经营风险低
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的时候,不直接以债权人或债务人的身份参与。中间业务主要是接受客户的委托,以中间人或代理人的身份开展业务,风险主要由委托人来承担,银行通常不承担风险。
收入稳定、种类多、范围广
中间业务通常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为银行带来收益,这是它的一个重要特征。中间业务为银行带来大量手续费收入和佣金收入,却不占用银行的资产,从而使银行的报酬率大为提高。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相比,表外业务在形式上丰富多彩、在业务操作上灵活多样。
(三)中间业务的种类
1.结算业务
结算是指对各经济单位之间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拨等经济往来所引起的货币收付关系进行了结和清算。商业银行的结算业务主要指转帐结算,即是通过银行把款项从付款人帐户划转到收款人帐户而完成的货币收付行为。利用银行的网络交易系统对货币的转移来代替现金流通,简化了结算过程,加速了资金的流通。
2.信托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作为受托人,接受客户委托代为管理、处理财产,代办事务等。为指定的人谋利益的经济行为。信托业务有利于灵活地筹集和融通资金、发展多种信用形式,扩大信用中介的作用。
3.租赁业务
是指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一种借贷关系,对于银行来说,租赁是一种资金运用业务。它是由银行出钱,购买一定的商品租赁给承租人,然后通过租金收回资金。
4.代理融通业务
又叫代收应收帐款,是指由商业银行代顾客收取应收款项,并向顾客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业务方式。
5.咨询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通过资金运转的记录,以及与资金运转相关^^文档的收集整理,可为企业提供丰富实用的经济信息。
6.银行卡业务
是指银行发行新型服务工具,供客户办理存取款业务。银行卡包括信用卡、支票卡、自动出纳机卡、记帐卡等。
除了上述中间业务外,商业银行还提供汇兑、承兑、信用证及电子计算机服务等多种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发展现状
大体来讲,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1995至2000年为存款导向阶段,发展中间业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客户关系,稳定和增加存款,相应地,中间业务创新主要集中在代收代付、委托贷款等业务领域。2000年以后,逐步过渡到收入导向阶段,以防范风险、增加收入为主要目的,与此相适应,代理保险、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等高收益中间业务成为创新的重点。在短短的数年间,中间业务已成为各商业银行业务竞争和创新的重要领域。2002年中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8%,2003达5.63%,2004年约为8%左右。1995年到2004年十年间,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境内机构中间业务收入由69亿元增加到389亿元,年均增长25.6%。以工商银行为例,从2000年到2004年五年间,境内机构中间业务收入分别为31亿元、38亿元、50亿元、79亿元和115亿元,同期,中间业务收入占经营净收入的比例由4%提高到8.77%,中间业务收入与利差收入的比例由7.48%提高到14%,中间业务收入占非利息收入的比例由12.9%提高到30.5%,人均中间业务收入由0.7万元提高到3万元,每万元资产中间业务收入由7.7元提高到21元。在中间业务发展过程中,各商业银行还探索出了一套符合国情和各自行情的中间业务管理架构,如工商银行2002年成立了中间业务委员会,由三位行领导担任主任和副主任,由投资银行部牵头组织管理全行中间业务发展,并设有中间业务处,制定了专门的中间业务考核办法;中国银行也成立了业务发展委员会,统筹整个集团业务创新与发展,并设有专门的中间业务管理部门等。中间业务的发展,对于促进商业银行收入结构多元化,带动存贷款业务的发展,培育核心竞争能力,改善金融服务,提高综合经营效益,降低银行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树立商业信誉,展示商业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无可否认,在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两大方面:
存在问题
银行方面
(1)服务手段落后、科技化程度较低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与银行设备的现代化程度密不可分,银行服务电子化已经成为国际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并成为推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不断扩张的技术基础。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跨国金融产品、多功能智慧型的综合产品”,都是高科技的结晶。近年来发展起来的网络银行业务最诱人之处在于其成本远远低于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另外网络也可以很容易地进行不同语言之间的转换,为网上银行轻松地拓展跨国业务提供优越的条件。目前我国银行业不仅技术装备水平较低、中间业务服务手段相对落后,而且现有的技术装备由于从业人员科技素质偏低而没有得到充分的应用,极大地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不仅开展新业务受技术水平的制约,而且已经开展的业务也由于技术水平低下而难以提高服务质量。具体表现在,商业银行缺乏高效、快捷的结算和支付系统,缺乏健全、科学的核算体系,缺乏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通讯网络和计算机应用软件配套能力也较差。
(2)缺少营销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随着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金融市场的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当中。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却缺乏对市场的调查、分析和预测,不能快速地根据市场的趋势,快速地设计开发出超前的中间业务新产品。营销中往往只能被动地被市场选择,不能主动地调动市场,满足不了多层次的市场需求。另外,经营观念的陈旧,市场营销手段的落后,对中间业务的市场宣传和营销管理也缺乏有效的手段措施,造成一方面银行推出的部分中间业务客户不了解,另一方面客户需要的产品银行又不能提供,限制了中间业务的发展。
(3)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新兴中间业务是知识密集型业务,具有集人才、技术、机构、网络、信息、资金和信誉于一体的特征,其开发研究与经营管理方面的人员,既要懂得传统的银行业务知识,也要了解大量非银行业务知识。例如当一名好的理财顾问,不但要求掌握有关银行、保险、外汇、证券、房地产、汽车、法律、投资、税务、电脑、投资策划、财务策划、退休计划、宏观经济等方面的大量知识,还必须具有较强的社会公关和敏锐的分析问题、判断问题、零售及团体式销售的能力。而目前不少基层行对员工中间业务的培训力度与深度都明显不足,许多员工对中间业务品种不是很了解,业务操作不熟练,不少员工甚至对办理一些中间业务时或多或少产生了畏惧心理和厌烦情绪,而落后的人事制度也制约了人才的引进,这往往造成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缺乏。
政府方面
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过程中,从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到具体的政策措施,政府机关始终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国家于2003年10月1日颁发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商业银行成本收益不一致的问题。表明国家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所作出的努力,但事实上却未能收到预期中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存在漏洞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于2003年10月1日起才开始实施,其规定商业银行的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商业银行成本收益不一致的问题。但是在该《办法》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硬的不够硬,软的不够软”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在服务价格指导价方面,范围较窄,基本上限定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这几种结算业务方面,其他基本上都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这对目前其它已出现的200余种中间业务品种来说,约束力明显不强,刚性不足,导致各银行为了抢业务而竞相压价,不收或少收手续费,从而很容易出现扰乱金融市场的现象。二是在服务价格的市场调节方面,《办法》规定全部应由商业银行总行、外国银行分行(有主报告行的,由其主报告行)自行制定和调整,其他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价格。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人均贫富差距、客户的贡献、接受能力不同,如果各上级商业银行费率统得太死,其分支机构就不能根据地域、时间、业务等实际具体情况优化和合理配置银行系统资源,制定出适合当地银行自身及客户的中间业务收费办法来。
(2)制度立法不完善
在我国,由于开拓中间业务起步较晚,起点较低(当时主要从事一些简单的结算业务),长期以来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引导和规范银行中间业务。已出台的一些法规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如专门规范银行中间业务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由于多方面因素制约,目前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其内容是侧重监管,忽视了银行与客户关系的调整,缺乏对中间业务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使得中间业务法律关系缺乏稳定性、可预期性和确定性 。再如对网上银行业务方面,中国人民银行虽颁布实施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但该办法既笼统又较片面,仅规范了商业银行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的准入条件、审批及风险管理等监管职能,应该同时配套的有关电子认证、电子货币及电子资金划拨等方面的法律并未同时出台。
(3)政府干预过多
我国目前的一些金融法规及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兴中间业务的拓展。我国从1993年开始实行银、证、保、信托的严格分业经营,使银行难以设计开发出跨领域、综合性、多方位的中间业务产品,难以提高业务的集约水平和档次。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方向
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发展中自身存在瓶颈,加上国内市场对外资银行的进一步开放和限制条件的日益减少,对尚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来说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考验,如何在外资银行的重重包围中脱颖而出是各大商业银行面临的共同课题。对此,笔者就银行自身改革和政府协助等方面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银行方面
在中间业务的拓展过程中,商业银行应做到以下几点:
重视人才培养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人才是企业最宝贵的资产。就当前而言,商业银行当务之急就是要大力培训和储备各种中间业务的管理人才,中间业务需要既懂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多类型、具有开拓和敬业精神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大力吸收具备金融、法律、财会税收、企业管理、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人才;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员工培训机制,为员工提供再学习的机会,使其能了解中间业务的最新动态并参与到业务创新中来。同时,必须加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尽快建立起符合现代商业银行要求的人事激励约束机制,能充分挖掘员工的潜力。
中间业务要依靠高科技的发展,特别是依靠网络计算机和电子通信。我国商业银行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和加快商业银行以电子计算机为标志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全国信息共享的通讯网络,形成较完备的信息系统,提高金融业的信息化程度。这样才能在将来与外资银行竞争时化“被动”为“主动”,化“劣势”为“优势”,使商业银行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完善中间业务发展管理机制
好的制度能够提高生产力。商业银行应该按股份制改革,完善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减少多层代理出现的不规范问题,对违法违规的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建立基于收益的绩效考评体系和配套的激励机制。
中间业务的拓展涉及到银行的各部门和各项业务,建立一个责任分明、管理严谨的专门的中间业务管理机构是很有必要的。该机构负责制订长期目标和发展策略,协调各部门、各项业务间的关系,实施统一决策、指挥、协调。该部门还要负责协调银行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在中间业务开展方面的联系,组织市场调查、新品开发和实施,研究制定中间业务的市场营销策略、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检查中间业务的开展状况,并协调会计、财务、技术等部门落实中间业务发展计划和实施方案。
加大宣传力度和转变营销策略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益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把中间业务看作为辅助业务,加上中间业务不应收费的观念在人们的心中已是根深蒂固,造成各商业银行之间的非良性竞争,导致商业银行往往把中间业务作为传统业务的配套进行捆绑销售,使得中间业务难以形成良性发展。商业银行想改变这种现象就必须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工作,改变过去人们那种“中间业务不收费乃天经地义”的错误观点。
产品营销过程中,改变重数量,走形式,轻效益的传统做法。就以银行卡销售为例,目前各大银行普遍采用对员工下达销售任务的做法,规定该员工本月内必须售出信用卡的数量,未能达标就要扣除本月部分薪水。这种做法往往会由于员工没有相关的营销知识和为完成任务而传递给客户错误信息,导致人们和银行产生误会,不利于中间业务的推销。另外,由于未能完成任务而被削减工资也很大程度上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最终受害的也是银行本身。因此,笔者建议各商业银行建立相关的营销部门,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现代媒体,有效推销服务产品,把硬性销售任务改为激励性任务,这样才能在不影响银行声誉和工作效率的情况下提高中间业务的销售利润。
加强风险防范
中国经济日趋国际化带来了商业银行在国际结算、投资等领域跨国中间业务需求的增长。随着中国世界制造工厂地位的深化和升级,对外贸易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商业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也将随之受益。这为银行开展跨国中间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但与此同时,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也进一步提高,其中包括信用风险、代理风险以及政策风险等。一旦隐含风险转化成现实风险,将会给银行造成损失,因此风险防范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稳步发展的有效保证。在中间业务品种开发设计时,一定要考虑风险防范设计,掌握主动权,同时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坚持规范管理,促使中间业务健康稳步发展。
(二)政府方面
1.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
随着入世后我国金融领域的逐步开放,我国银行与外国银行在业务发展上因政策法规的不统一,出现了中资银行能享受的外资银行同样能享受,而外资银行能开展的业务,中资银行却不能开展的不利局面。中资银行将面临不仅经验、实力不敌外资银行,政策制度也逊于外资银行的两难局面。因此,应对银行业相关法律制度进行调整,对银行业开展中间业务的门槛、办法、管理进行统一,进一步鼓励我国银行中间业务发展。
监管部门应出台中间业务监管原则,为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法规,加强金融监管、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使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始终处于规范、有序、良好的市场竞争状态。由于中间业务不同品种的风险差异很大,监管部门应据此对中间业务实行分类监管,对商业银行不动用自身的资金,以中间人的身份为客户提供收付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全面放开,由商业银行自主经营和管理。对担保、承诺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类的中间业务,因其可能形成客户对银行的负债,风险较大,监管部门应强化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将其纳入授信管理范围加强风险管理,以防止巴林银行倒闭等类似事件再发生。因此,制定与国际惯例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2.放宽管制
在全球金融一体化背景下,各国银行走向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不仅是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竞争、适应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必然要求,而且也是使商业银行自我完善和发展以及推动我国市场经济向前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目前的一些金融法规及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兴中间业务的拓展。我国从1993年开始实行银、证、保、信托的严格分业经营,使银行难以设计开发出跨领域、综合性、多方位的中间业务产品,难以提高业务的集约水平和档次。我国现行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都是在分业经营制度下的产物,其中许多条款都是与混业经营相背离的。有关部门应组织有关法律专家、金融专家,参照国外银行法律,尽快制定我国混业经营体制的银行法。
监管层正逐步放开中间业务的审批权限,但按照相关规定,仍有相当大一部分中间业务品种需要履行行政性审批程序,仍有不少中间业务需要执行国家指导价格,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间业务的创新。因此,除一些高风险业务外,相关监管部门不妨在调查排摸的基础上,适度调高部分中间业务手续费基础费率,彻底改变不符合价值规律的低收费情况,并根据我国利率最终的市场化进程,逐步过渡到由各商业行根据自身的成本和客户情况自主定价的完全市场化定价模式,从而使我国商业银行逐步适应外资银行在中间业务方面的竞争、为国内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结语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加入WTO后的过渡期,也是国内银行提高自身实力迎接外资银行竞争的关键时期。未来银行的竞争,必然是新兴业务的竞争,尤其是中间业务的竞争。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产阶层人数呈现出迅速增长趋势,这必然有利于中间业务的高速增长,根据VISA国际组织的预测,到2010年,我国年收入5000美元以上的中产阶级人数将从2002年的6400万增长到1.55亿。高收入群体往往更加注重保险保障、投资多元化以及财富的保值增值,对金融理财服务具有较大的潜在需求。近年来商业银行通过产品创新在外汇理财、人民币理财领域取得了重要突破,专家预测,商业银行包括金融理财业务在内的咨询顾问类业务在未来5年中将实现年均70%以上的增长。
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抓住时机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增强国际竞争力。
参 考 文 献
1、杨干忠,朱毅峰,《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1996年
2、李小可,《商业银行理论与实务》,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
3、孙杰,《银行中间业务命系定价权》(://.forex.com.cn/)
4、周国荣,《银行中间业务研究》,(://.chinaacc.com/)
5、张国海,《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国际化比较与发展战略》,《金融研究》,2003年
6、李澜,《对商业银行屜中间业务的思考》,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年1月
7、刘娣,《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3月
8、杨峰,《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现状及创新发展》,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6月
9、戴国强,《商业银行经营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10、周雁,《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迎来大发展》,《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年2月
11、王睿,《关于我国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的思考》,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1月
12、唐双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cbrc.gov.cn/chinese-/home/jsp/docView.jsp?docID=1601.200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