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言 (一)本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三)本研究的主要内容 二、 商业银行的基本概述 (一)商业银行的基本特征 (二)商业银行在经济中的作用 三、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问题的成因 四、 国外商业银行改革的实践及经验借鉴 (一)国外商业银行改革的实践 (二)国外商业银行改革实践的经验借鉴 五、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策略 (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 (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总体思路 (三)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具体措施
内 容 摘 要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困境,探索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具体措施。通过这些改革措施,将国有商业银行塑造成真正体现企业属性的金融法人实体,使其充满活力与生机,适应加入WTO以后来自国内外的挑战,彻底摆脱困境,促进我国金融秩序的健康稳定,维护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势头。本文运用所学的金融理论和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知识,针对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的现实困难,提出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要从改造宏观环境和深化内部改革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实现国有商业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变这个我国银行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
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策略
一、前言
(一) 本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着不良资产过高、资本充足率低、服务水平、盈利水平低下等一系列问题,在与国外银行同业竞争过程中,势必会遭受巨大的冲击,同一层面的竞争将会使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显示无疑。因此,如何最大限度地转变我国银行的体制,清除他们的弊病,把入世带来的冲击降低到最小,最快地适应国际竞争,最大限度地享受全球化的优势,是个十分现实的问题,也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是我国银行业与国际接轨的关键,也是维持银行业良好经营状况、维持国家信誉的关键。稳步推进金融改革,深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完善银行内控机制,加强管理,改进经营,提高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实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由此可见,面对这种生死存亡的竞争,加快体制改革、激发自身活力,己经成为中国银行业的唯一选择。如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善处于研究阶段,股份制试点的功效尚未体现。到底如何改,股份制是否真的可行,如果实行股份制,具体又该怎样做,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理论还需进一步研究。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的试点正进行得如火如荼,该文较为全面、深入与独到的探索,希望有助于国有商业银行在制度安排、治理机制、内部风险控制、业务创新等方面获得实质性的突破,从而大大提高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适应性、竞争能力与发展能力,这对于保持中国银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在国内,曾康霖(1997)较早提出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进行改革,他强调商业银行是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来建立商业银行,便是当前很值得探讨的热门课题。丁宁宁(1999)认为,真正的商业银行是在合法经营基础上追求利润的金融企业,而不是执行政府经济政策的工具;是责任有限的股份公司,而不是特殊类型的政府独资企业;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中介组织,而不应以政府信用为基础。他同时提出,通过吸收社会公众股来改变商业银行的性质。谢平(2002)研究发现,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在中国是典型的寡头垄断,他们同属于一个“父亲”。他们的竞争是兄弟之间的竞争,而兄弟竞争按经济学的解释是不会在价格上竞争的,也不会在利润上竞争。欧阳卫民、李茂生等(2003)研究证明,外资银行基本都是上市公司,一般以私人资本为主,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而国有银行的所有者虚位,对经理人的监督形式化和弱化,造成了较高的“内部人交易”的道德风险。刘伟(2005)在研究后提出,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是系统性的,但核心是产权结构问题。
美国学者鲁迪·多恩布和佛朗西斯科·吉瓦齐(1999)认为,中国的银行体制需要尽早进行深化改革,将这项改革任务拖得越久,风险就会越难控制,最终将恶化。现在中国银行体制的主要问题是机能性障碍而且运行在一个无信用的社会环境中。尽管私有化对于银行体系保持长期的活力是至关重要的,但是过快的、并不完善的私有化计划可能导致银行问题的进一步恶化。这种情况在智利和墨西哥都曾经发生过。高盛公司杰拉德·克里根(1999)在谈到中国的银行体系时指出,针对银行和金融体系的基本结构,建立一个法律和制度框架是非常重要。加拿大学者徐滇庆(2003)进一步指出,唯有在国有金融机构内部形成竞争机制,才能说中国大陆的金融行业具有了竞争性。应透过国有金融机构的产权变革,使其具有人格化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美国哈佛大学学者Pitter Bottler (2004)认为,中国强大的外在金融实力掩盖了其内在的金融脆弱性。为了帮助并加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和资本补充进程,把其中一些银行拆成较小的地区性单位可能比较明智。
(三) 本研究的主要内容
^文档首先介绍了商业银行的特征、经济职能及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历史变迁过程;对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并且制度问题的根源所在;对国外的商业银行改革进行了简单回顾,总结出经验启示;并提出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总体思路及具体的对策建议。
本文共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引言;第二部分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目标,即“现代国有商业银行”的含义分层次进行了探讨;第三部分回顾总结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自1978年以来所走过的四个阶段的改革历程,并对现阶段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了详细概括,并针对现存的主要问题,剖析其形成原因;第四部分为国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状况,总结出一些经验启示;第五部分提出了改革建议,以期对深化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有所裨益。
二、商业银行的基本概述
(一) 商业银行的基本特征
1、 资本结构的特殊性
资本是商业银行存在的前提和发展基础,是银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资本结构是银行产权制度的核心内容,不同的产权制度有着不同的产权资本结构。
从会计角度来看,资本是指银行所有这者(股东)对银行净资产的所有权,是银行全部资产减全部负债以后的余额,也称会计资本。这部分资本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上被称为“所有者(或股东)权益”,或称股权资本,代表着股东对银行的控制权,收益权和对银行净资产的请求权,这和一般公司没有区别。各国的《商业银行法》都对商业银行的股权资本规定了一个最低限度,其主要目的是为银行提供持久的资金来源,承担风险和吸收损失,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提供业务发展的基础。由于会计资本是银行股东为了盈利而投入银行,供长期周转使用的,因此会计资本管理的目的是为股东创造最大的价值。
从监管当局来看,银行的资本结构有其特殊性。监管当局在确定银行的资本 (即监管资本)时,其目标和股东的目标是不一样的,它主要关心的是如何能保证银行的稳定,从而保证经济的稳定发展和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2、 货币商品的特殊性
商业银行的资产和负债主要是货币形态的资金,货币资金具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极强的流动性,二是非专用性,也就是说,贷款者可能按照贷款时说明的用途去使用贷款资金,也可能将贷款挪作他用,这无形中就增加了商业银行资金的风险。
商业银行业务的一个特征是存款来源多,贷款期限长短不一。从负债方面来看,由于存款人众多而且分散,因此只要存款人不大量挤兑,只要存款多于取款,那么即使贷款的流动性出现问题,出现了不良资产,银行还是可以正常运转。从资产方面来看,商业银行的贷款品种很多,贷款时限很不一样,有的贷款长达几十年,因此即使贷款已经变成了不良贷款,也可能很长时间以后才能暴露出来,即它的风险具有延迟性。
3、 面临风险的多样性
现代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不能及时支付引起的挤兑风险,不良贷款引起的呆帐风险,市场变化引起的利率,汇率风险,经营管理不善引起的管理风险等。具体而言,商业银行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除了以上两个主要风险以外,随着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随着金融业务处理的日益电子化,随着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和转移风险也变得越来越大。
(二) 商业银行在经济中的作用
1、信用中介职能。商业银行的基本特点是充当资金所有者和资金需求者的信用中介,通过其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资金集中到银行来,再通过其资产业务,把所筹集的资金以贷款的形式贷给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和个人。
2、支付中介职能。商业银行通过存款帐户资金的转移,成为工商企业,团体,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
3、金融服务功能。商业银行通过自己的网络向整个社会提供金融服务,其中银行结算体系在保证整个社会信用和社会资金的顺利运行起着很关键的作用。例如中国工商银行综合业务系统的8800个业务网点每天平均办理32万笔资金汇划业务,在途资金约650亿人民币,我们不难想象,如果没有商业银行提供的这些金融服务功能,会对社会的正常交易造成多大的障碍。
4、创造货币的功能。现代商业银行作为整个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一员,还承担着存款创造的重要作用。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基础货币对整个社会的货币供应状况进行调整,控制物价水平,引导整个社会资金运行,而这个链条都是通过商业银行发挥作用的,因此商业银行在整个现代金融体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模式陈旧
主要表现有:一是分散管理和分散运作的模式仍然占居主导地位;二是仍然沿袭国家机关管理体制,无论是日常管理还是人才管理,无论是分配机制还是保障机制,行政化管理的色彩十分浓厚;三是未能建立起现代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四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形成“三级管理、一级经营”的经营体制,使得管理幅度和半径都过于庞大。传统的行政化管理体制僵化,管理效率低下,其直接后果主要有:一是管理成本高而效率低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员工积极性不高,机关作风、衙门作风严重,服务主动性与质量差;三是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密,“道德风险”酿成巨额资金风险和资产损失四是无法摆脱行政干预,扶贫贷款、安定团结贷款等造成巨额不良资产;五是按行政区划设置机构,银行资金来源和运用被局限在所在行政区域国有经济的既定格局之内,不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资本充实不足
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前身均是国家专业银行,其资本金均由财政拨款而来,确定向商业银行转轨后,通过吸收公众存款,补充了一定的资本金。但总体上仍未达到巴塞尔协议所要求的8%的标准,而且资本金结构也不合理,各部分成份复杂,不适应国际化的要求。从英国《银行家》杂志2005年7月公布的按照一级资本对全球1000家大银行的排名看,中国工商银行以219.19亿美元排名第10位,仅是排名第一的美国花旗银行(476.99亿美元)的46%;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排名第20、21和32位,与世界大银行相比,差距很大。从动态上看,2001——2005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年均资产增长率21.9%,远高于世界银行业平均增速6.34%,即衡量资本充足率的分母增长很快,而对于资本补充却普遍不够重视,人民银行也无一定之规。以建设银行为例,2005年资产增长率为14. 3%,而资本增长率仅为5%,资本缺口加大。
3、 金融服务滞后
商业银行在本质上属于服务行业。现代商业银行竞争的焦点在根本上是对优质客户的竞争。优质客户快速增长的综合化、全方位的服务需求,对商业银行服务品种、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提出了新的挑战。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理念、产品、技术、服务等诸多方面仍处于劣势,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但国有商业银行最大的劣势还不仅在此,而在于其僵化的机制。“三级管理、一级经营”、“按产品和业务种类划分部门”的格局,造成了“大客户、小银行”和“多头对外”的矛盾,全行资源无法形成整体合力,导致服务客户过程中出现层次多、环节多、效率低、质量差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优质客户群体,我国商业银行没有形成一套高效的、规范的、可操作的机制,没有为优质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4、 资产质量低下
众所周知,我国银行业普遍存在着大量的不良贷款。至于其具体数字,各界众说纷纭,有不同的判断。据国家2005年公布的数字,四家专业银行大约有近2万亿元的坏帐,占其贷款总额的25%左右,其中,约有6%——7%是无法收回的。国际上对这些银行坏帐的判断更为悲观,有的高估至40%以上。当然,这些国际上的估计值并不见得准确,但它们表现了国际金融市场对我国银行资信能力的判断,也反映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低下的严峻事实。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由1986年的1.02%下降到2005年的0.22%,不仅大大低于西方国家大银行,而且也大大低于我国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2005年交行、光大、民生、招商、深发、浦发等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11822亿元,实现利润115. 6亿元,资本利润率为18. 43%,资产收益率为0.98% ),也正好反映了这一现象。值得重视的是,自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专门接收和管理以前由于各种复杂原因所形成的不良贷款以后,尽管中央一再强调不许发生新的不良贷款,且要分年度压缩,以尽快达到巴塞尔协议对不良资产的最低标准,但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仍然在不断扩大。其形成原因是比较复杂的,值得认真对待。
5、 经营效益不佳
1993年以前,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亏损还不是常见的现象,但随着国有企业亏损的冰山浮出水面,以及财务核算体制与国际惯例接轨,却一度普遍出现了连年亏损且越亏越大的“多米诺骨牌”连锁反应。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公布的数据表明,2004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亏损40亿元。近年来,各家商业银行通过弥补历年亏损和剥离不良资产,特别是剥离呆坏帐等途径,最近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土商银行纷纷出现一定的帐面盈利,但盈利额比较有限。中国农业银行目前还处于亏损状态。即使是己经宣布盈利的建、中、工三家银行,其分支机构的亏损面仍然很大,盈利的仅是个别经济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可见四家商业银行经营亏损仍是带有全局性的普遍问题,不可掉以轻自或盲目乐观。
(二)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问题的成因
1、 产权制度不健全
国有商业银行的全民所有制性质决定了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但这种“全民所有”无论作为全体公民还是个人,都不具备财产委托人和所有者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也无法承担财产中任何一部分的损失责任。名义上的产权主体是代表国家所有的政府,而实际占有、使用银行财产的是银行主管和一般员工。但是,他们只是作为银行的经营者,并不真正拥有银行法人的财产权力。这种不健全的产权状态,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财产权利和责任区域无法界定,导致产权关系模糊,产权主体虚设,所有者不能有效行使和转让权力。对于经营者来说,由于缺乏利益机制的驱动,所有者和经营者难以实现利益的激励兼容,导致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效率低下,经营者缺乏发展的动力。
国有商业银行产权韦渡不健全,表现为:在经营行为上,作为资产所有者代表的政府可以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澎了直接干预;在经营目标上,以政府的政策目标为主,体现商业银行经营本质特征的盈利性目标居于次要地位;在经营机制上,国有独资的垄断地位和社会主义市场竞争机制相背离;在经营风险上,政府承担了无限责任,一旦国有商业银行出现经营风险,则要由国家或存款人自身承担,最终由国家通过多发行货币的方式来解决,直接引发通货膨胀或导致经济崩溃;在经营后果上,经营者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负盈不负亏,以至侵蚀了国有金融资产。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不健全状态使其经营政策化、金融资产财政化、组织机构行政化。
2、 经营机制不科学
首先,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应该是实现效益最大化,但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产权主体意识缺位,各行上下对是否盈利并不关心,“以效益为中心”迟迟未得以确立并统一全行的思想与行动。当然,经过努力,近年来这一观念更新的问题基本已经解决,但在实际营运中,由于体制的惯性,许多无视效益的行为仍然濒濒发生。
其次,商业银行是企业,企业的效益来自于服务,服务的对象是客户,客户的周围是市场,市场之中充满着竞争。目前各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效益意识淡薄,就主要表现为服务意识淡薄,不能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为实现效益而主动去服务客户、争取客户、满意客户,市场竞争的意识和能力都极为差强人意。相反,对客户漠不关心,经营好坏一个样,是盈是亏谁也不负责任,商业银行的“四自”经营原则起不到实质的作用。
再次,核算体制不科学,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形成“一级经营、三级管理”的倒三角形与效益核算自上而下的正三角形形成难以克服的矛盾,层层分解和考核经营效益指标,却层层留足本级,致使分配机制不合理,激励机制难以真正建立健全。尽管近年来各基层商业银行在各自管辖的范围内对激励机制作了较大改革,尽了最大努力,但最终无法形成优胜劣汰、奖优罚劣、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多能少的用人机伟y和分配机制,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基层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3、 风险监控不严密
国有商业银行现存的上述问题除归结于以上两个大方面的主要原因外,还应从金融风险监方面去查找根源。这些成因表现如下:
(1)金融活动主体行为不规范。前些年,商业银行各种违规行为十分普遍,如高息吸存,高息放贷,绕规放款,违规拆借,自办经济实体,不顾三令五申向证券注入资金,信托成为第二信贷,信用证、信用卡等业务高风险违规操作,在信贷领域不能审慎运作造成金融风险等等,不胜枚举。尤其是个别银行机构由于违规经营,造成风险积累,实质上面临破产的危险。
(2)行业约束严重不力。金融行业约束也即金融同业公会的约束是金融机构规范操作,相互协作,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从形式上,我国地区性、专业性行业约束也不算缺乏,但实质意义不大,一边在签同业协议,一边却又堂而皇之地违背合约规定违规经营,同业自律和地区性自律成为没有多大约束力的金字招牌,形同虚设。
(3)金融监管不够有效。金融监管的目的是为了建立起良好的金融秩序,促进金融公平竞争,良好发展。我国从中央银行专门行使职能,履行银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职能一直到证监会、保监会成立,其机制正在不断健全,但由于受到来自于地方政府的干预,受到金融机构违规经营的抵抗,尤其是中央银行自办经济实体,谋求自身利益等行为的发生,削弱了中央银行调控和监管活动中的权威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金融秩序和金融监管的效能。
(4)银行主体的非商业化行为倾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商业银行都应该按着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则,建立起资金运动的借贷关系,使自身的经营活动取得利润,但现实的情况是,在许多金融活动中,由于受到原有计划经济的惯性运行,或者出于国家社会和政治活动的需要,现场办公、安定团结贷款、工资贷款等,使银行信贷活动不仅没有收回贷款本息的可能,而且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从根本上影响了商业银行的金融效率,加大了金融风险。
四、国外商业银行改革的实践及经验借鉴
(一) 国外商业银行改革的实践
1、 美国
美国建国之时,还未出现现代意义上的银行机构,随着经济初步发展,由美国国会财政管理官提议,经国会批准于1782年建立了第一家银行——北美银行。它虽是一家在州政府注册的银行,但却与联邦政府有密切联系,联邦政府持有银行大部分股权,实际上是一个政府银行。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银行的规模不断扩大,股份制银行应运而生。随着美国金融与经济相互渗透,银行与企业相互持股,股份制银行得到更大的发展,出现了银行控制下的企业,形成了具有美国银行制度特色的控股公司。目前,美国约有76%的银行是股份制,独资银行占到15%,国有银行占9%,在这三类银行中,股份制银行的资本额占85%、营业额占90%,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其中几乎所有的大银行,如花旗银行、大通曼哈顿银行、美洲银行、梅隆银行和芝加哥第一国民银行等都归属于银行控股公司。
美国银行业的改革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主要是立法上的改革。由于长期受到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限制,商业银行不能从事投资业务,不能经营证券发行和买卖,直到90年代初时,美国商业银行与欧洲仍有较大差距。随着金融管制的逐步放松,1995年美国颁布了《金融服务竞争法》规定美国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其分支机构介入证券业务。1998年,作为商业银行的花旗银行与以投资银行为主要业务的旅行家集团合并,商业与投资两大领域实际上已基本融合,1999年的《金融现代化法案》彻底废除了1933年银行法《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从此商业银行业务转向全能服务模式。
2、 日本
早期的日本银行业银行的数量多、规模小,政府对银行业实行的是“自由”的政策。由于政府的自由放任,银行业没有得到有效的管制,1927年爆发了日本金融史上的有名的“昭和银行危机”,大量的银行破产。在情势所逼之下,1928年日本政府颁布了《银行法》,开始对银行的最低资本金做出规定,大藏省也提出了“一县一行”的银行合并目标,由于有些银行不愿失去独立的经营权力,当时的银行合并不顺利,直到进入战时金融管制后才真正实现了“一县一行”的目标,这些银行就是二战后的地方银行。二战中,集中国家的财礼力为战争服务,日本开始实行“军需企业指定金融机关制度”,将各军需企业与银行进行“配对”,银行不仅保证“配对”企业的资金供应,还积极参与“配对”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监督。于是日本战后极具日本特色的主银行制度的雏形就这样形成了。在二战结束之后,为了战后经济发展的需要,日本的主银行制度又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主银行制是日本企业界、银行界、其他金融机构和管理当局等一系列的惯例。它的核心是主银行与企业间的关系,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银行与企业相互持股。提供管理资源,提供各种金融服务,银行与企业相互监督,互相提供信息,在必要时银行可以接管企业。主银行制度曾在二战后的日本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战后的日本企业所需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银行,在经常的业务往来中,形成了主要交易银行即“主银行”。主银行是客户企业的大股东和主要债权人,与企业之间存在着广泛的利益关系,这种紧密的关系使得银行与企业关联度、依赖度加大,银行在企业经营恶化或出现财政危机时及时给予企业必要的金融支持,信息的交换。
3、 意大利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为了集中国家的财力、物力,加快经济的复苏,意大利政府加强了对经济的干预。对企业实行大规模的国有化,在银行系统,也主要形成了国有独资和国家控股两种公司形式。意大利银行系统中90%以上的业务由国家资本银行所控制。意大利银行的国有化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战后经济的发展,在90年代以前,国有银行都在整个银行体系中起着主导作用。事实上,当时国家银行在欧洲大陆各国的金融体系中都曾处于重要地位。希腊、法国、德国等银行的国有化程度都很高。《银行家》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家最大银行中,欧盟有162家,其中67家是国有银行。90年代起,意大利对这种国有资本控制的金融系统进行改革。改革有内外两方面原因,一方面,80年代末期,受美国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影响,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兴起,各国政府认为要减少对金融中介的干预,欧洲大陆出现了国有银行私有化倾向,并在90年代形成潮流;另一方面,意大利也由于这种国家控制的银行体系缺乏效率与活力,也抑制了私人资本的发展,显示出诸多的弊端,表现出与经济形势的不适应性。90年代初意大利政府通过立法,允许这些通过专门的立法成立的国有大银行和储蓄银行改组成有限公司。到2002年为止,意大利77家储蓄银行全部改制成功,其中只有23家仍然由其基金会完全所有。
(二) 国外商业银行改革实践的经验借鉴
通过对美国、日本、意大利银行发展、改革历程不同角度的分析,下面从四个方面来谈谈三国范例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启示。
1、从三国的例子可以看出,金融自由化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无论美国以法律改革为主的银行改革还是意大利以产权为主的银行改革。最根本的目的还是在于使银行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让银行的发展符合世界的主潮流。各个国家,不论银行制度在具体形态上有多大差异,但它们都尽量以提高银行竞争力为目标,以效益为中心,不断调整银行的业务范围:对银行的进行改制与重组,对银行的产权制度进行调整,促进本国银行业的发展。
2、从三国的范例也可以分析出,国有还是私有只是两种不同的产权制度,并不能分清孰优孰劣。在意大利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范例中己经提到过,在欧洲银行业历史上,国有银行曾一度居于主导地位,国有银行的资源配置效率不见得就比私有银行差。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趋势和金融业务综合化趋势的发展,国有产权的方式在银行业这种竞争性行业已经越来越显示出它的不适应性,而私有银行越来越显示出它的活力。可见。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采用股份制形式不仅符合世界的潮流,可以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在意大利的股权改革不是一墩而就的,而是先从国家控股开始,政府逐渐退出银行领域。
3、各国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模式的千差万别,却不是无章可寻。选择怎样的制度模式,并非凭空臆造和主观想象,而是有其形成的历史根源和客观原因。因此,对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来说,在改变陈旧的、不适应经济潮流、不利于自身发展的因素的同时,也要从我国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现实环境入手,准确而深刻地把握有关商业银行制度模式的具体问题,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进行适应性变革。
4、世界各国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形成均为各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结果,商业银行制度确立与发展不能超越特定的社会经济变革和发展过程而独立进行,必须随着环境因素的变迁而变迁。要居安思危,主动变革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避重就轻、先易后难或者拖延时机常常使改革滞后,从而导致被动局面。因此,对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来说我们必须尽量使理论和实践具备前瞻性,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因此,改革不能孤立进行,在进行商业银行改革的同时要坚持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配套改革。
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策略
(一)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
面对如此巨大的差距和刻不容缓的改革要求,加大力度推进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刻不容缓,改革的目标已经确立。即:在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内,按照“运行规范,内控严密,运行高效,管理科学”的要求将四家银行改造成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经营目标明确,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而两家试点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总目标是:紧紧抓住改革管理体制、完善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改善经营绩效这几个中心环节,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两家试点银行改造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针对这一目标,国有商业银行只有标本兼治才能全面提高其综合竞争力。治标就是要解决四家银行的历史包袱,消化较高的不良资产。而在消化历史包袱的同时,要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的经验,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公司治理机制改革,使四家银行的经营管理机制有一个彻底的改变,从根本上提高综合竞争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二)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总体思路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因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思路就是国有商业银行建立现代商业银行的思路。国有商业银行建立现代商业银行要借鉴和仿效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要考虑并兼顾商业银行经营的特殊性。特别是在当今世界金融一体化、全球化趋势加剧的今天,中国己经加入WTO,对国际所作的开放国内银行市场的承诺将逐年兑现,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中受到冲击的可能性非常大。在这样的形势下,必须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步伐,从全局的角度,理清国有商业银行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思路,全力推进。
根据2002年2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三步走”,即公司化、股份制、上市战略,本文认为,应该将“公司化”和“股份制”两步合一步,走“股份制、上市”的改革思路。中央金融工委提出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化”,按作者的理解,应该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改革现有的国有产权代理机制,突出国有产权卞体;二是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但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保持国有独资的产权结构,就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产权虚置和政企不分的问题,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只能是一个框架,形不成良好的治理机制,至于内部控制管理、激励约束机制也更多地只是形式上的,远远达不到应有的期望。进行股份制改革,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最终把国有商业银行推向资本市场,才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迈出实质性步伐的选择。
首先是理顺产权关系。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创新,是国有商业银行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前提。以股份制为基础,构造以股权为资产联系纽带的逐级经营体系,分离国家作为出资者的所有权和商业银行作为独立法人的法人财产权,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关键环节。其次,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核心,直接制约着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水平。再清晰的产权关系、再合理的产权结构,必须借助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有效的公司治理才能实现产权效益。最后,完善对经营管理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在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过程中,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是一对矛盾统一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的目的,就是要在这二者之间寻求一种最佳平衡点,既有效地约束经营者的行为,使他们不致做出有损股东利益的事,又最大化地激励他们努力工作,实现股东的利润目标。当然,公司治理结构能否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还要受许多外部环境制约,如国家法律法规、金融监管、市场竞争等。
(三)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具体措施
1、 实行产权关系明晰化的股份制改革
目前,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还会受到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由于历史原因,国有商业银行仍然需要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还要承担一部分政策性任务。二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国有资产十分庞大,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吸收足够的社会资金用以建立适当的股权结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一蹦而就,必须循序渐进,分步进行。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产权制度的法制建设,加大司法执法力度,形成依法保护商业银行国有产权的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应当通过法律明确商业银行国有产权的主体及其权利与义务,逐步使商业银行国有产权主体在维护国有产权利益、行使产权交易权利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其次,在政策上要创造国有经济与集体经济、私人经济、混合经济等不同经济成分在金融交易中的公平竞争、对等交易的地位和市场环境。要认真清理财政、金融、税务、工商、对外贸易等领域中制约国有经济与其他经济成分公平竞争的政策限制。再次,要加快现代企业建设步伐,培育和发展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应当成为现代企业制度下,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利的准人格化的产权主体。最后,进一步降低国有经济比重,保护和鼓励非国有经济的发展。由于私有成分是真正完全意义上的人格化产权主体,因此,适当阳氏国有经济比重,有利于从总体上提高产权主体的人格化程度。在混合经济发展中,可以考虑秘月私有成分人格化主体在保护产权利益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国有产权利益的保护,增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 按市场化的要求继续调整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调整的核心是金融资源的合理流动及优化配置。从理论上讲,组织结构的调整实质乃是金融资源的调配问题。只要用经济的方法让金融资源在不同地区流动起来,组织结构的优化调整便是自然而然的事清。就银行而言,实行其组织结构的战略调整,就是要将银行人力、财力和资金向效益高的区域、网点、业务种类和服务对象转移,通过金融资源的不断流动和优化配置,达成银行效益的不断提高。
首先,确认需要调整机构的标准。在此标准上,理论上通过不良资产比率、资产利润率、亏损额、费用额等指标来划分。针对客观情况,可否考虑:以地区为单位按实际交易规模和金融资源流动规模来确定该地区所能容许的银行机构的相应规模。在这个规模的限定下,对原按照行政区域设置的经营机构进行科学的业务评估和效益审定,对业务发展缓慢和长期不能扭亏的机构坚决进行撤并转,将人、财、物转移到经济活跃、资金流向相对集中的网点和区域,促进网点效益的提高。其次,组织结构调整后基层金融组织的格局。在国有商业银行组织结构调整后,基层金融组织格局将会出现较大变动。从中国农业银行来看,以工、中、建等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农村市场而转向大中城市市场,必将巩固和强大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主导地位。 再次,这个调整过程中需要发挥政府及金融管理当局的指挥和协调作用,但同时必须注意由各国商业银行依据其所具备的条件,自主地作出符合经济效率原则的分支机构调整安排。一个可行的办法能是:适当减少县支行的数量的同时,扩大保留部分支行的经营规模和空间,采取内部经营权、管理权转移和资产及负债结构内部置换的办法达到相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扩大部分支行的规模,增加市场空间,更多圳恿过强化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运营机制。
3、 推行业务经营多元化,实现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
当然,实行混业经营不是一件容易事,这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相关工作:第一,进一步完善市场金融制度,从而使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结构的运行完全遵循市场化原则,这是国有商业银行以盈利为唯一目标,实行混业经营的重要前提。第二,大财政、金融企业债券的发债代理业务、代理保险,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多样化,提高流动性和收益性。第三,大力发展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中间业务,如企业兼并、代客理财以及基金资产的托管业务等。第四,进一步扩大四大商业银行的业务界限,进一步规范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行为,因为它是典型的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融合;允许证券公司按一定比例进入货币市场融资,目前已开展了股票抵押贷款融资业务,今后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扩大融资比例:创造条件,允许保险资金间接入市,目前己有了一定比例的保险资金通过投资基金的形式进入股市,但比例仍然偏低,仍需进一步放开,等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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