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进入博弈:外资银行对国有银行的威胁……………………………………3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步伐简述…………………………………………………………3
外资银行会不断地进入原由国有银行占据的业务领域……………………………3
减少不良资产,充实银行资本,提高盈利能力……………………………………4
二、制度安排缺陷:国有银行竞争力弱的原因………………………………………5
我国国有银行的竞争力弱主要表现为“一高二低”………………………………5
产权制度上的全民所有决定了实际经营中最终产权主体的缺位…………………5
制缺乏有效的激励相容约束的管理体制造成银行整体效率低下…………………6
三、外资银行进入中国与中国银行改制新动态……………………………………7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有待解决的问题………………………………………………7
国有银行改制新动态…………………………………………………………………8
四、金融制度创新:提高国有银行应对冲击的能力…………………………………8
改进税收和呆帐准备方面的制度安排………………………………………………8
通过组织制度创新,为引进外部资本和产权再造创造条件………………………9
加快管理制度改革,尽快转变经营机制……………………………………………10
通过财政注资加快呆帐核销和充实银行资本……………………………………10
内 容 摘 要
具有政府干预型融资制度下的信用替代和多重委托代理制度下的激励相容约束缺乏内外两大制度缺陷的我国国有银行,在与外资银行进行的市场准入博弈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因此,必须通过税收、呆帐准备、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和国家财政注资,尽快提高其对冲击的能力。
关键词:市场进入博弈 制度创新
外资银行进入影响与国有银行制度创新
市场进入博弃:外资银行对国有银行的威胁
1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步伐简述
我国在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附件9: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中,关于金融服务行业,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享有国民待遇。开放时间表为,分四批开放20个重点城市,首先在上海、深圳开放外资金融机构的公司金融人民币业务,然后放开零售金融的人民币业务。同时,我国正在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批发后零售,先贷款后存款”的原则,逐步实施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监管当局新批准37家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广州和青岛的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批准12家外资银行在华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批准5家外资银行分行开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近一半的外资银行可以从事对各类客户的全面外汇业务。2004年12月11日之前,我国进一步对外资银行开放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并开放济南、福州、成都和重庆4个城市人民币业务。截至2004年7月末,外资银行在华营业性机构达到184家,其中,外国银行分行151家,外资法人机构16家,代表处21家。
2 外资银行会不断进入原由国有银行占据的业务领域
近期内我国银行业结构的变化将突出表现为外资银行与以国有银行为代表的中资银行之间的市场进入博奔。外资银行作为进入者有进入或不进入两种战略,国有银行作为在位者有默许或斗争两种战略。假定R为外资银行进入前归国有银行独占的收益,Re和Re’分别为在国有银行选择默许或斗争情况下外资银行的进入收益,Cd和Ci分别为外资银行进入的直接成本和为克服国有银行抵制而付出的成本,Cr为国有银行采取斗争策略的成本,那么,二者的博奔表达式为:
国有银行
Re—Cd , R—Re
Re’—Cd— Ci,R—Re’ —Cr
0 R
0 R
默许 斗争
外资银行 进入
不进入
对外资银行来说,R e及Re’较高,而Cd及Ci较低,从而使Re一Cd>Re’一Cd—Ci>O,进入成为其占优战略。这是因为:①高速成长和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的中国经济蕴涵着巨大的商机,外资银行凭借其在技术、管理、人才、机制及国际联系等方面的优势,预期能够获得巨额的进入收益;②在现代网络技术条件下,银行不再需要设立众多“砖块水泥”型分支机构,充足的人才供给使其不必投入大量的前期培训费,从而节约了机构设置费;②由于有中国人世的承诺,加上国有银行效率低、成本高,斗争是一种不可置信的威胁,因此外资银行进入的阻力相对较小。国有银行缺乏抵制外资银行进入的有效手段,因为在利率管制的情况下,价格竞争这一在位者最有效的斗争手段无法使用,提高效率、改进服务等非价格竞争手段短期内难以奏效,不符合市场规范的竞争手段又面临着较高的政策风险,而且即使付出较高的抵制成本,也未必能遏制外资银行的进入。因此,在外资银行选择进入的情况下,国有银行的战略选择只能是默许。这样,Re—Cd,R—Re就成为一种贝叶斯纳什均衡。在动态博奔的情况下,它又是一种子博奔精练纳什均衡,因为它符合“连锁店停论”(Selten,l 978)。这就是说,外资银行会不断地进入原由国有银行占据的一个个业务领域。
3 减少不良资产,充实银行资本,提高盈利能力
从近几年的经验来看,外资银行在进入之初就紧盯利润目标,而不是简单地争夺市场份额:在业务上侧重于结算、银行卡、理财咨询等高赢利的中间业务;在客户方面,严格遵从“二八定理”,集中精力争夺那些成本投入少、规模大、风险小、赢利高的优质客户,而对小额存款客户则采用收费制度加以限制。这种进入策略具有很大的迷惑性,促成了我国目前广为流行的错误认识:人世以来,我国银行业的市场格局并没有多大变化;外资银行并没有什么可怕,国有银行完全有能力应对;即使有所冲击,也不是致命的威胁,因为国有银行最担心的是市场份额下降、存款流失而引发支付危机,而外资银行的这种进入策略短期内不会造成这种局面。
这些错误认识会使国有银行产生麻痹轻敌心理,竞争力将被不断削弱。确实,基于强大的国家隐含担保和由此支撑的存户信心,短期内国有银行发生支付危机的可能性不大,但决不能因此就高枕无忧。盈利能力始终是企业生存和竞争的实质,如果丧失了这一能力,又不能在一定时间内恢复,那么破产倒闭将是迟早的事情。从这一角度看,我国国有银行长期潜存着清偿危机。如果其竞争力削弱的局面不能得到根本扭转,待到对外资银行开放国内居民人民币业务之时,一旦有一部分居民提取或转移存款,就将引发难以抵挡的支付危机。所以,对国有银行而言,当务之急在于采取各种措施,减少不良资产,充实银行资本。提高盈利能力,尽快解决清偿力不足问题。
制度安排缺陷:国有银行竞争力弱的原因
1 我国国有银行的竞争力弱主要表现为“一高二低”,即不良资产率高、资本充足率和经营效率低。
虽然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率自2000年以来不断下降,但相对于国际水平仍显过高,2000年世界前20家大银行平均不良资产率只有3.27%。同时,不良资产率的下降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资产总规模扩大“稀释”的结果,并不意味着不良资产绝对额的减少。并且,各级银行为完成降低不良资产率指标,多采取了“借新还旧”、以贷收息的做法,使不良资产率的降低中含有相当大的水分。
1998年国家发行特种国债,以8%的标准补充了国有银行资本金,但近年来其资本并没有随着资产规模的扩大而相应增加,从而使资本充足率重拾降势。严格计算,2000年的资本充足率只有5%左右,而当年世界前30家大银行扣除我国银行外平均高达11.6%。
国有银行的经营效率低集中表现为盈利能力差,其2001年的资产和资本利润率分别为0.15%和3.03%,不仅低于同期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的0.43%和9.94%,更低于国际水平,如1 998年美国银行的这两个比率分别为1.72%和20.48%。
2 产权制度上的全民所有决定了实际经营中最终产权主体的缺位
上述状况意味着国有银行实际上处于银行危难(banking distress)状态。问题的严重性在于造成这种状态的各种制度因素仍然存在并发挥着作用。这种制度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政府干预型融资制度下国有银行的信用替代,二是多重委托代理机制下激励相容约束的缺乏。
国有银行产权制度上的全民所有决定了实际经营中最终产权主体的缺位,使其在经营机制上具有了“全代理”的特征(郑泽华、赵宏栋,2002),政府作为全民的代理人对国有银行行使着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项权能,往往以自身目标替代最终所有者目标,要求国有银行的微观利润目标服从于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等宏观目标,从而形成了政府干预型融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形成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国有银行信用替代。
(1)“借方替代”。在财政的经济控制能力下降的转轨时期,政府为了保持对经济的控制力,实行了“强金融”策略,极力保持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并强化对融资的行政干预,以国有企业总代理人的形式出现,强制替代了私人借方,促使社会资金汇集到国有银行,再集中投向国有企业,从而使国有银行成为由私人贷方向国有借方输送资金的管道(张杰,2001)。随着具有严重体制弊端的国有企业因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中的激烈竞争而陷入经营困境,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也就不断累积。
(2)对其他信用形式的替代。即抑制非国有银行的金融机构和融资形式的发展,从而形成了单一的国有银行资金供给对多样化社会资金需求的局面。为了取得外部资金文持,非国有经济单位或者打着国有经济的旗号从国有银行套取贷款,或者通过商业信用及拖欠贷款占用能获得廉价信贷资源的国有企业的资金。更多的则是利用国有企业的资金空转,通过市场途径间接获得银行资金。最典型的形式是:国有银行(贷款)—国有企业(支付工资)—职工(购买消费品)—非国有企业。这种信用替代造成全社会经济风险向国有银行的转嫁和集中,国有银行以不良资产为代价,支撑着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
(3)对财政资金的替代。这种替代分为直接和间接两大类。最主要的间接替代就是“拨改贷”,它将银行的周转性贷款变成了企业的铺底资金,支撑着企业高负债经营。与此相类似的形式是,由于国有企业盈利全部上缴,缺乏自我积累能力,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几乎全靠银行贷款。其他形式还有:以信贷资金去填补财政补贴不到位的窟窿;亏损的或停产、半停产的企业用银行贷款缴税或发放工资。直接替代主要是由于国有银行税收负担过重造成的。1997年,国有银行的所有税率由55%下调为33%,但营业税率却从5%提高到8%,这一措施不仅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其税收负担,1997—1999三年多缴税款361亿元,2000年上缴营业税306亿元,是所得税前利润的1.5倍。另外,按现行的财务制度,应收未收利息及以贷收息都被计人应纳税基,加上呆账准备率低,人为夸大了银行利润,增加了所得税负担。
上述制度缺陷并不会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而自动消失,反而会因“劣客驱逐良客”机制的作用,使政府的干预进一步增强,迫使国有银行承担更多的社会稳定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期望更多地服从宏观稳定目标的国有银行在与追求微观利润目标的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占据优势显然是不现实的。
3 制缺乏有效的激励相容约束的管理体制造成银行整体效率低下
我国国有银行目前实行的是以二级分行为基本核算单位,以总行为统一法人,分级授权、统一调度资金、统一财务核算、统一承担民事责任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缺乏有效的激励相容约束,造成银行整体效率低下。具体表现为:
(1)初始委托人多元化造成经营目标模糊。政府作为国有银行委托人的职能是由财政、中央银行、国资局甚至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分别行使的,从而形成了多头委托,多头管理,无法设计出一个统一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这使国有银行承担着多重任务和具有多重目标,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各政府部门博奔的场所,很难作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企业高效经营。
(2)内部多级委托代理下的权责利关系扭曲。我国国有银行按行政区划从总行到分理处设置了五级机构,从而形成了多级委托代理关系。由于缺乏统一的激励约束机制,权、责、利在很大程度上是分离的,各级机构的目标难以统一到一级法人的经营目标之下,“寻租”行为严重存在。各分支机构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虚报业绩、瞒报问题,向上级行要资金、争费用,以此赚取收益,逃避责任,可以利用内部控制弱化的漏洞,过分追求在职消费、以贷谋私、偷懒耍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下放权力,一级法人的控制效力就会严重弱化,如果上收权力,又会降低经营机构的灵活性和工作效率,很难找到分权与集权的平衡点。
(3)资源配置难以优化。在按行政级别确定授权标准和资源分配标准的情况下,虽然一些地方低级别的机构在规模、效益和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远高于其他地方高级别的机构,但其获取和使用资源的权利却相对较小,从而使得银行的资源无法实现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面临问题与国有银行改制新动态
1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与中国本地经济实质情况相融合的问题。外资银行刚进入中国,对当地的经济发展、金融需求的正确把握,需要一个过程,在磨合期中,外资银行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二是与中国文化相适应的问题。中西文化差别很大,外资银行在中国开展经营活动,必须熟悉中国人的性格特征、办事习惯。三是与中国国内庞大的银行体系竞争中如何发挥自身优势的问题。外资银行必须与中国本土银行在激烈竞争中抓住适合自己的优质客户、开展优质服务,提供更新更好的金融产品。当然,外资银行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也是对国有银行的一个极大威胁,因此,国有银行要加强自身应战能力,从中得到启发,与其展开新一轮的博弈。
2 国有银行改制新动态
银监会在要求中行和建行继续按照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进一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的同时,要求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也要按照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方向,加快推进内部改革,为下一步改革创造条件。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说,银监会对这两家银行的改革也非常关心。他说,工、农两行虽然不是试点行,但是银监会也要求他们加快内部改革的步伐,他们也应当根据自己的情况拟定科学的发展战略,打破大锅饭,建立风险内控机制,加强透明度建设。
事实上,虽然不像中行和建行那样引人注目和卓有成效,工行和农行改制的步伐一直没有停止,并且已经勾勒出了各自的发展蓝图。工行新闻发言人曾公开宣布,工行正按照相关部署加速推进综合改革,着力解决不良资产余额大、占比高的问题,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并争取在2006年完成股份制改造,达到上市标准。
农行虽然没有明确拟定完成股改的时间表,但是改制已经成为头等大事。在近期召开的农行年中工作会议上,行长杨明生指出,总行最终确定把股份制改造作为农行综合改革的努力方向。他强调,要积极推进内部改革,为股份制改造创造条件。
可以肯定的是,相关部门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制已有通盘考虑。《关于加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的通知》规定,银监会将建立对四家银行不良资产的全面监测和考核制度,对其不良资产进行持续监管,促进其各项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一举措明白无误地显示,围剿不良资产,是四大行改制中面临的共同任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成立,据悉将在今年的下半年适当时候上市。
金融制度创新:提高国有银行应对冲击的能力
为了应对外资银行进入的冲击,必须尽快提高国有银行的竞争力,这里的关键在于降低不良资产率,提高资本充足率和经营效率。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1 改进税收和呆账准备方面的制度安排。
过重的税收负担削弱了国有银行通过利润积累来增加资本和核销坏账的能力。按照2001年的资产利润率计算,即使假定银行的资产规模和结构不变,要使资本充足率由5%提高到8%,起码也需要20年。所以,在财政近期内不能大规模注资的情况下,要想增加银行资本,就必须大幅度降低国有银行的税收负担。对于营业税,即使不能完全取消,也要在2003年税率降至5%后继续保持每年1%的降速,直到降至1—2%。如果不能停征或降税,可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由此每年增加银行资本300亿元以上。同时,要在财务制度上消除虚增利润和由此增加的税收负担,要改变实际呆账准备超过1%的部分从税后利润中计提的规定,鼓励银行增提呆账准备,加快呆账核销。
通过组织制度创新,为引进外部资本和产权再造创造条件。
通过引入新的投资者来增加国有银行的资本金是目前较为流行的一种观点。在主要引入何种类型的投资者方面又分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主要引人民营战略投资者和境外投资者,这样可以在充实资本的同时,促使国有银行治理结构改善和经营机制转变。另一种观点认为,国有银行应以改制为上市公司为目标,吸引广大公众投资。这种观点主要为银行业业内人士所持有,他们正跃跃欲试,力争早日成为上市银行。
国有银行公开上市融资的方案在近期内缺乏可行性,因为这会引发三个严重问题:其一,我国股市还处于发展初期,规模小,承受力弱,国有银行上市就如同浅水湾驶入航空母舰,市场将很难把它们托起来,股指会因此出现惨跌,广大股民将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其二,如果为了“圈钱”,在国有银行没有实现根本转制的情况下仓促上市,将会给本就不规范的股市增加更庞大的损害股民利益的“黑洞公司”,这种以牺牲股市为代价的增资在宏观上恐怕是得不偿失的。其三,在效率依然低下、不良资产继续增加的情况下,即使能实现上市融资,充其量也只能使资本充足率暂时提高,很快就会再次下降,因为资本损失的“无底洞”是填不满的。
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设想从长远来看是合理和必要的,但这并不是靠国有银行的一厢情愿就能办到的,必须激起战略投资者的热情。国有银行目前的盈利率远低于产业投资和其他金融投资的利润率,也就是说,投资于国有银行的机会成本远高于预期收益,这必然弱化战略投资者的热情。同时,基于调控经济和社会稳定方面的考虑,政府在国有银行的控股地位短期内不会改变,从而使战略投资者也无法寄希望于通过取得控股权,促使银行转变机制、提高效率而获益。另外,国有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存在也会使战略投资者望而却步,他们不会心甘情愿地拿自己的资本来填补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窟窿。因此,要想通过引进外部投资者来充实资本和产权再造,就必须先改革国有银行的组织制度,将总分行制改为控股公司制,将现行的二级分行改造为独立核算的法人。这样,在不削弱国有银行总体经济控制力的情况下,降低单个独立核算银行的规模和影响力,对它们可不必强调国家控股。在此基础上,那些资产质量高、经营效益好的银行就可以吸引战略投资者加入,也可以改造为上市公司,从而由局部到整体,渐次进行资本充实和产权改造。
加快管理制度改革,尽快转变经营机制。
首先要改变多头委托格局,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来统一行使初始委托人职能,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构建激励相容约束机制。其次,在明确二级分行独立法人地位、减少委托代理层次的基础上,以风险调整的可用资本收益率[(盈利一预期损失)/可用资本]为主要考核指标,将收益与风险统一起来,并与有关各方的利益密切挂钩。同时,要增加机构调整、用人及分配制度的灵活性,使机构的降格、合并和撤消、经理人员的降级和罢免、员工的辞退等成为可置信的威胁。以此激励全行上下为提高经营效率而加倍努力。
通过财政注资加快呆账核销和充实银行资本。
关于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目前较为流行的观点是:只要能控制住总量不再扩大,不良资产率就会随着经济发展和银行资产规模扩大而逐渐降低。如樊纲指出:如果我们能使银行坏账不再增长,而GDP每年增长8%,7年后坏账占GDP的比重就会下降一半,10年后下降70%。不能由财政拨款来冲销坏账,它会增加银行的道德风险,留着由银行慢慢处理,会使其感到一定的压力、有利于不良资产的化解。现实中采取的就是这种做法。
这种观点看似有一定道理,但纲究起来,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经验来看都存在一定问题。首先,它有悖于银行理论。按照银行理论,一旦银行的损失超出了资本,其道德风险就会迅速提高,它会孤注一掷,拿债权人的资金去冒更大的风险,从而加速不良资产的扩大。如果不及早清理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就无法划清责任,它们就会以各种方式掩盖问题。存量在“新官不理旧账”思想作用下难以化解,增量也难以控制。
其次,保持不良资产总量不变这一要求.银行难以做到。市场变幻莫测,企业有生有死,银行贷款控制再严,管理水平再高,要保证每笔贷款都能正常收回也是做不到的。随着外资银行进入后“劣客驱逐良客”机制的作用,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将不可避免地增加。更重要的是,这种化解方式要以国有银行现金净流量持续增长为条件,一旦存款人信心动摇,现金流量急剧收缩,潜在的问题就会立即显化,迫使政府不得不采取紧急救助措施,通过剥离、核销、注资等方式对不良资产作集中清理。从外国的经验教训来看,一旦银行出了问题,即使是私人银行,最终也需要政府支付处置成本。不良债权问题拖延的时间越长,处置成本就越高。比如,美国的储蓄贷款机构在20世纪80年代初因利率冲击而造成不良资产激增。据估计,当时动用大约250亿美元的公共资金就可以解决问题。但是,由于当局的宽容,致使该类机构的不良资产迅速累积,到90年代初不得不以1400亿美元公共资金的代价进行处置。
政府动用财政资金来核销国有银行的呆账并充实资本是必要和可行的。因为,第一,作为出资人的政府必须对国有银行的负债承担最终责任;第二,如前所述,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有相当一部分是体制或政策因素造成的,是信贷资金替代财政资金的结果,现在由财政来核销,不过是补偿过去的欠账;第三,我国财政收入的增长率连年高于经济增长率,财政应有能力拿出一定的资金来解决国有银行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良好,有利于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应抓住这一良好的时机,加快处置进程。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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