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
近几年 ,票据业务快速发展,随着其规范发展,票据市场日益显露出勃勃生机。全国银行间的资金供求通过票据贴现、转贴现(含回购)得以实现,企业与银行间的间接融资更加便捷、多样,企业与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进一步增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企业与银行间的间接融资市场之间逐渐形成了良性互动。全国金融市场的大资金、大流通、大市场格局逐步形成,票据市场的发展必将对我国国民经济增长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在充分肯定票据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冷静、全面、客观地分析当前票据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思考研究对策非常必要。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发展中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一.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发展现状……………………………..2
1 票据业务的发展………………………………………… 2
票据业务的特征………………………………………… 2
票据业务的重要性………………………………………. 3
二.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3
业务规模小,品种相对单一,票据的创新受到严格限制 3
存在违规经营现象………………………………………….4
经营模式相对落后………………………………………….5
4.市场环境有待改善…………………………………………. 6
三.推动票据业务稳健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7
1.积极开展票据业务创新…………………………………… 7
2.提高对发展票据业务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健全和
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杜绝违规现象……………………. 7
3.稳步推进票据业务的集约化经营…………………………. 8
4. 监管部门和市场各参与主体应积极改善票据市场环境..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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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票据
近几年来,在国家政策的积极引导下,我国票据市场得到了长足发展。商业银行作为主要参与主体,不但为票据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借此有效改善了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增强了盈利能力,促进了经营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统一。但是,随着票据业务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在经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步暴露,并产生了消极影响。分析、总结和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保证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健康发展和整个票据市场的稳健性、可持续性。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发展现状
(一) 票据业务的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票据业务始自经济、金融体制改革之初。但票据业务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则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1994年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在煤炭、电力、冶金、化工、铁道5行业和棉花、烟草、生猪、食糖4种农副产品推广使用商业汇票,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颁布;1997年12月,《支付结算办法》开始施行;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将贴现利率生成方式改为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并逐步扩大了贴现、再贴现利差。这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推出,极大地调动了商业银行叙做票据业务的积极性。
(二) 票据业务的特征
近年来商业银行开展票据业务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发展速度较快。1997-2001年,商业银行承兑票据余额由1335亿元增加到5112亿元,年均增幅为40% ;贴现余额由581亿元增加到2795亿元,年均增幅接近50%。而同期商业银行自营存款和自营贷款的年均增幅分别只有17%和8%;二是集中程度较高。通过成立票据中心等专营窗口来推动票据业务集中经营成为商业银行的普遍选择。同时,商业银行扩大部分中心城市分支机构的票据业务权限,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区域性票据市场的形成。目前,广东、上海、北京、江苏、浙江等5省市的票据融资量已占到全国的一半左右;三是政策关联性较强。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的品种、规模、以及在不同时期的发展策略都是与国家金融政策密切相关的。如《票据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票据的真实交易、债权债务关系的强调,决定了以商业汇票为主的交易性票据是商业银行经营的主要业务品种;而中国人民银行再贴现政策的调整以及有关汇票签发、承兑、贴现的政策规定,都对商业银行票据业务产生了直接影响。
(三) 票据业务的重要性
票据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商业银行改善资产结构,降低信贷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和增强市场竞争力。对于部分票据规模扩张快的商业银行而言,票据业务已经成为继债券投资之后,推动业务多元化发展和强化资产负债管理的又一突破口。截至2002年6月末,商业银行票据贴现在全部自营贷款中的占比为4.7%,较1997年末提高了3.7个百分点。其中,票据贴现当年增加额为1273亿元,在同期贷款增量中的占比为19%。票据市场规模的扩大,也为中央银行运用再贴现工具适时调节基础货币投放量创造了条件。在近年国内需求不足、企业经营困难、通货紧缩的宏观经济背景下,票据信用总量的增加对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社会资金不足,衔接产销关系,抑制通货紧缩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票据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基础上加点浮动,转贴现利率随行就市,这种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初步形成,不但促进了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为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全面推进提供了宝贵经验。特别是金融机构之间的转贴现业务,作为一种完全基于银行信用,且交易相对活跃的业务品种,其价格在某种意义上较之目前货币市场上的其他利率品种更具实际参考价值。据统计,至2002年10月末,全国金融机构当年票据融资余额由2000年末的3676万亿增至5207万亿元。在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商业汇票已成为主要的货款结算方式和短期资金融通渠道。票据市场的快速发展对规范商业信用,防止企业货款拖欠,提高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和效益,加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充分肯定票据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冷静、全面、客观地分析当前票据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思考研究对策非常必要。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
虽然票据业务是近年来商业银行业务经营当中备受关注的一大亮点,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业务规模小,品种相对单一,票据的创新受到严格限制
由于票据市场发展时间不长,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整体规模仍然较小,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的运作空间比较狭窄。2002年6月末全国商业银行未到期的承兑余额为5256亿元,占其对外授信总额(贷款+承兑)的5.7%;贴现余额为4068亿元,仅占其自营贷款余额的4.7%。而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企业发行商业票据的未清偿额占其获得贷款的比例就已超过20%。票据市场的交易工具也还比较单一,基本上都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流通,以商业信用为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占比很低。现行《票据法》只对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本票进行了界定,对具有融资功能的商业本票并未作出规定,并强调票据的真实交易、债权债务关系,致使商业票据的功能局限在信用结算上。由于票据业务的发展完全依赖于银行信用,使商业银行成为票据风险的最终承担者,这种情况,既不利于金融体系分散和降低风险,也不利于推动商业信用的票据化和扩大票据融资。从国外票据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其票据市场交易对象是国内规模巨大、经营良好、信誉高的大企业发行的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本票市场交易对象是国内规模巨大、经营良好、信誉高的大企业发行的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本票,而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则处于次要地位。以票据市场繁荣的美国为例,20世纪20、30年代,商业票据的发行人不仅有纺织厂、烟草公司和铁路公司等大企业,就连金融机构也开始进入市场发行商业票据,众多参与者一起共同推动了票据市场的发展。进入20世纪60年代以后,商业票据以其成本低、融资高效灵活以及有利于建立市场信用的优势,发行量每年都以30%至40%的增长速度快速发展。
体现票据市场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就是市场交易对象的多样化和丰富性。信用工具的多样化,不仅可以使人们有条件对各种信用工具的风险和收益进行比较并做出选择,也使市场交易深度不断拓展,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但国内票据市场业务创新所受到的制约相对较多。一种新的业务需求,从设计到推出,其间耗时甚长。如近期由民生银行首推的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与原来的贴现方式相比,该业务并未增加信用风险,仅是贴现利息在买卖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卖方转移为买方。但即便是这样一个严格意义上并不能称之为创新的创新,从向央行报批到推出花费的时间超过半年。又如,目前贴现只能由金融机构对企业办理,票据持有人从企业转移为银行。但在企业资金充裕的时候,无法从银行将已贴现的票据回购,也即票据在银企之间的流动是单向的、非充分的,这不符合票据的流通性特征。这方面的需求虽然比较旺盛,但由于没有得到监管部门的明确同意,商业银行无法推出类似业务。
存在违规经营现象
商业银行开展票据业务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能够较好地把握这些风险,票据资产的不良比率明显低于一般贷款品种。但在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下,一些不规范的经营现象仍然存在,甚至在部分分支机构表现得比较普遍,主要有:
为追求保证金存款及其他原因,违反规定或超过自身实力办理承兑业务,导致银行信用过度扩张,垫款现象比较普遍。如少数基层网点采用先给企业贷款,然后将贷款资金作为保证金为企业办理汇票承兑的办法来增加存款;个别中小银行罔顾其规模实力,大量办理承兑授信,透支银行信用,加大了自身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
受利益驱动及迫于市场竞争压力,违反现行政策规定,为没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和贴现,放松对贴现资金用途的审查和跟踪,导致贴现资金直接或间接地违规流入股市。如沈阳部分银行因签发无商品交易的商业汇票、依据假增值税发票办理票据贴现,以及贴现资金流入股市等严重违规问题,受到人民银行严肃查处。
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规程执行不严,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利用票据骗取银行资金,造成信贷资金损失。如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分行因核保不严造成3亿元票据诈骗案;交通银行济南分行因在票据检验、查询环节出现漏洞导致9000万元假票诈骗得逞等。
经营模式相对落后
票据业务具有专业性强、涉及面广、风险集中、资金周转快等特点,特别适合进行专业化经营。目前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已较其他业务明显表现出集中化的特点和趋势,如成立票据中心集中办理转贴现业务等,但整体来看仍属于分散基础上的集中:在涉及票源的承兑和贴现业务上,还是分散在商业银行的各级经营网点;汇票的鉴别、查询、审查、放款和到期收款等操作也多由经营网点的营销、计划、风控和会计等多个部门分别经办。在票据市场发展初期,特别是在票据业务具有明显的低风险、高收益特征时,分散型的经营模式有利于调动商业银行全系统的积极性,从而达到迅速占领市场的目的。但在业务规模明显扩大,票据风险与收益逐步对等的情况下,其弊端就表现得比较明显:
一是不能满足规模经济的要求。在成熟市场上,票据业务的利润来自于薄利多销和快进快出,通过专业化运作来扩大业务规模,从而摊薄单位成本是保证票据收益的关键所在。而对于基层经营网点而言,票据业务只是其传统业务的一种补充,不可能占据主导地位。随着票据业务收益的理性回归,基层经营网点对于办理票据业务的积极性势必降低。一旦人民银行取消贴现利率不低于再贴现利率的政策保护或再贴现利率大幅下调,基层网点的票据业务将极有可能出现萎缩;
二是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票据本身无因性(注①)、流通性和信用性等特征,决定了票据风险有别于商业银行其他资产业务品种的风险。因此,票据交易的风险防范需要有较强的专业性,必须配备训练有素的专业队伍和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但现阶段,商业银行的许多经营网点均可一条龙地办理各种票据业务,特别是贴现业务的风险基本上全部由基层网点负责,导致风险点大大增加,风险控制难度相当大;
三是影响业务效率。票据融资属于货币市场业务。尤其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其与银行一般性贷款具有本质上的不同。但是,由于票据业务只是各经营网点的附属业务,在办理票据贴现时基本套用信贷业务的操作程序,即便在业务权限等方面有所放开,但总体效率仍大大受到影响。特别是票据业务对于查询、检验等方面的特殊要求,集中性操作的缺乏相对增加了搜寻成本和信息成本。
市场环境有待改善
一是票据价格体系紊乱。目前,票据市场各信用工具的价格是市场定价与管制价格并存。票据贴现特别是转贴现价格的市场化形成,客观反映了短期资金的供求变化,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结构;而再贴现利率和承兑手续费被人为确定在一个极为不合理的水平,又大大妨碍了金融配置效率的提高。
再贴现是一个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再贴现利率具有“基础利率”的性质,是其他金融市场工具及银行存贷款定价的重要参考。目前再贴现利率为2.97%,大大高于货币市场不到2%的平均利率。这种利率结构的重大失衡,不但使再贴现基本失去了传导货币政策的功能,而且诱发部分商业银行违规以低于再贴现利率办理贴现业务。
承兑手续费过低的问题更为严重。按现行规定,商业银行承兑票据按票面金额的0.05%收取费用。国外收取的费用通常是依据发行人的资信情况及其票据风险度,按照发行额度的一定比例收取,大约为0.25%到0.75%,是我国的5-15倍。而国内商业担保公司的收费水平更高达2-3%。由于承担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称,迫使商业银行通过收取高额保证金等方式予以弥补,而高额保证金又诱使商业银行扩张信用,大量办理承兑,造成经营上的恶性循环。而对于企业而言,低廉的承兑费用意味着通过票据运作获取资金的成本远低于其他融资途径,对其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以致融资性票据屡禁不绝。
二是市场信息建设滞后。目前票据市场的风险揭示很不充分。公正权威的资信评估机构的缺位,增加了市场主体和理性投资者管理票据风险的难度。更严重的是,现阶段票据的签发和流通主要依靠银行信用支撑,但各商业银行的承兑业务量及其经营状况均无公开信息可查,导致贴现人在办理贴现时存在较大的盲目性。票据的查询方式落后,查复不规范。查询方式主要有三种:发查询书,电报查询和上门照票。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查复规定,有些金融机构往往在回复中注明票据“真伪自辨”,甚至对持票行上门照票也写上类似字样。此外,从2002年1月1日起,中国电信取消了各类电报的特急和加急业务,原用于银行票据贴现查询的K类电报也随之取消了。由于普通电报查复时间长,安全系数低,实际上已不能作为查询方式。
三是社会信用观念淡薄。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尚属初期,长期计划经济模式淡化了信用观念,信用制度和信用管理不够完善,信誉价值较低。企业和居民习惯于口头信用、挂账信用,经常发生相互拖欠现象,信用观念比较淡薄,对不讲信用行为缺乏有效的道德约束。有的企业有意拖欠或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结果银行被迫发生承兑垫款;有的企业以虚假交易套取银行资金进入股市,加剧了股市波动,也放大了信贷风险。社会信用环境不佳,必然会影响到票据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是法律法规不尽完善。我国票据法规主要有《票据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等,但这些法规颁布时间较早,随着票据市场的发展,部分条目已不适应商业票据交易。而且,我国票据市场还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市场运作制度,在承兑、贴现、再贴现、转贴现、回购、票据专营机构等方面仍然缺乏统一、明确、具体的规则,商业银行只能自立规章,随意性较大。
三、推动票据业务稳健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积极开展票据业务创新
要在进一步发展银行承兑汇票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商业承兑汇票业务。要适时推广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多种形式的票据,并尝试开发资产支撑票据、无担保票据等新的业务品种,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如民生银行推出特色票据业务品种——买方付息票据业务,截至6月中旬,该项业务综合授信额度已经超过了100亿元,买方付息票据客户48家。据第一个与民生达成此项协议的麦当劳有关人士介绍,这种崭新的银企合作模式使其成本下降了1个百分点。不仅增强银行自身的竞争能力,更是活跃了票据交易市场。
同时,要积极向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交流,最大限度地争取监管部门的政策支持,为业务创新创造条件。
(二)提高对发展票据业务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杜绝违规现象
发达的票据市场,有利于规范社会信用秩序,健全宏观金融调控机制,以及提高金融体系的流动性和安全性。近年来我国票据市场虽有了长足发展,但总体来看仍处于初级阶段。近期在票据市场发展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所存在的各种不规范的票据行为,这些都是业务发展初期难以避免的。在规范中发展和在发展中规范,将是今后我国票据市场建设的基本原则。因此,商业银行要进一步提高对票据业务重要性的认识,在防范票据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转变经营观念,增强市场意识,使票据业务成为一个长期、稳定的利润增长点,并为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要根据各种票据业务的特点制定严密、 科学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严格、明确的岗位责任制,使每一道环节的业务操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杜绝操作风险,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稽核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票据人员的业务素质,减少风险隐患;要将票据业务纳入资产负债管理和统一授信管理,立足自身实力安排承兑业务总量规模,尽可能降低来自于承兑人的信用风险。
(三)稳步推进票据业务的集约化经营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集约化经营可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在一些地处票据市场相对发达城市、业务量已经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区域成立票据中心,集中办理票据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各票据中心成立后,要集中办理对当地的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各分支机构仍可叙做直贴业务,但其职能弱化为联系客源、办理结算等一线业务,而验票、查询、保管、托收、审批等二线工作全部集中于票据中心,从而形成一个既有利于全面营销,又有利于集中控制风险,提高业务效率的票据营销网络。第二步,在条件逐步成熟的基础上,组建区域性票据中心和全行票据总中心,规划、协和指导全行票据业务发展。同时,按产品线推行管理改革,实行内部公司化运作,各地的票据中心均作为分中心,由总中心进行垂直管理、统一经营。2000年11月,中国工商银行在上海成立了第一家全国性票据专营机构——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其主要承办的是对金融机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转贴现、回购及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对企业的直接贴现放款则承办较少。2002年6月,工总行宣布对全国7个票据贴现中心实行垂直管理,以进一步推动票据业务专营。至此,工商银行完成了其在票据市场上的全国性网络的布局。
(四)监管部门和市场各参与主体应积极改善票据市场环境
1、理顺市场价格机制。要灵活调整再贴现利率。中央银行要赋予再贴现率更完整和更有效的内容,尽快纠正当前再贴现和货币市场业务之间的价格扭曲,逐渐形成银行贷款利率、商业票据贴现率、同业拆借利率和中央银行再贴现利率之间合理价格级差,使中央银行再贴现利率更好地发挥扛杆作用和货币信号作用。要尽快提高和放开承兑收费。要允许金融机构依据票据风险程度,在办理承兑等业务中通过收费得到风险补偿。根据现阶段的具体情况,建议将承兑手续费提高到票面金额的0.5%左右,以后再进一步放开,由票据承兑人和申请人自主商定。
要实现贴现利率的完全市场化。要尽快取消贴现利率不得低于再贴现利率的人为限制,使贴现利率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适应并促进票据市场的发展,并与再贴现利率形成互动。中央银行不直接干预贴现利率的形成,但通过再贴现利率和再贴现政策的调整来体现政策意愿,表明政策导向。中央银行还可以通过长期的市场运转,逐渐形成银行贷款利率、商业票据利率、同业拆借利率和再贴现利率的合理价格级差,从利率上鼓励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
2、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大力整肃市场秩序,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票据市场的结算秩序,尽快建立对承兑银行随意延压、无理拒付行为的通报制度。要对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并依法给予处罚,直至暂停或取消其承兑资格。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有不良票据行为的企业,要建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定期通报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信贷登记系统,使金融机构形成合力制裁不守票据信用的企业,共同防范票据风险。使得票据业务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得到空前改善。
3、构建市场的电子化发展平台。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金融市场交易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已成为必然趋势。在票据市场发展过程中,也要充分利用成熟先进的电子技术,大幅度降低交易和监管成本,提高市场效率,降低票据风险。据悉,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正在着手利用现有的网络系统平台,建立面向全国的以实现银行间商业票据交易信息化为主要内容的票据交易系统,为商业汇票的转贴现、回购和再贴现交易,以及中央银行的票据市场调控和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但是,根据目前票据查询方式较为落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建立电子化的票据登记查询系统似乎更具现实意义。现阶段票据要素查询,承兑银行的承兑总量、基本资信情况及其履约支付票款的历史记段,可考虑由商业银行将汇票签发和接受查询信息录入,通过系统完成票据真实性录查询等。条件成熟后,可将网络扩展到企业,建成全国统一的票据业务信息和技术支持系统。
注①无因性是指票据是否有效,与出票或转让原因无关。只要票据符合法定形式,其持票人即能取得票据文义载明的权利,票据到期时,付款人必须无条件支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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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爱梅,论银行票据可能产生的风险和防范对策,财经周刊4期,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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