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现状
(一)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构建概述
(二)目前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特征
1.产权多元化模式特征
2.运作多样化模式特征
3.浙江省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
二.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中普遍存在的三重障碍
(二)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障碍
三.对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议
(一)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制度创新
(二)发展和完善“一体两翼”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模式
1.鼓励组建和发展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
2.鼓励扩大和发展民间资金投入的商业型担保机构
3.组建政府主导型的各地市级再担保公司
参考文献
内 容 摘 要
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我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介于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担保人对商业银行作出承诺,对企业提供担保,从而提高企业的资信等级。但是在信用担保体系不断完善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先行政策条款、担保专业人员匮乏对该行业的制约,担保机构缺乏独立性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并且担保机构规范运作监督机制也不完善。因此,研究促进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浙江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的严峻现实,本文对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进行了探讨。通过对浙江省多个城市尤其以经济发展最具代表性的省会城市杭州进行取证调查以及对相关文献^^文档及最新网上^^文档的查阅,本文重点探讨了目前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障碍,分析了多种解决信用担保体系困难的可行方法,讨论了近几年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所受外界因素的影响,提出了制度创新和模式选择的观点。
关键词 信用担保 浙江省中小企业 资信
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探讨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迅猛,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增强经济活力,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浙江省99%以上的企业是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创造了全省80%的工业产值,提供了90%的就业岗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我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信用担保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它介于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担保人对商业银行作出承诺,对企业提供担保,从而提高企业的资信等级。
但是,浙江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仍较突出。对中小企业来说,融资难一直是“老大难”问题,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银行放贷难这“两难”问题,在经济领域表现得极为突出,究其根源,就是缺乏信用。浙江省企调队曾对全省288家中小企业调查显示,中小企业最希望解决的问题就是融资,而信用则是最大的障碍。
于是当前,发展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成为帮助企业建立信用,缓解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这“两难”问题,发展中小企业的当务之急。
一. 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现状
(一) 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构建概述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作为各国扶持中小企业的施政措施,它的建立不仅可以有效的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担保难问题,更重要的是它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经济杠杆效用。世界范围内48%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担保体系发展成熟的国家,担保已成为政府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目的的重要经济手段之一。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主要由城市、省、国家三级机构组成。其业务由担保与再担保两部分构成,担保主要以地市为基础,再担保主要以省为基础。依据《担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法律形式可以是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三类。担保机构在建立之初离不开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上的支持,其资金来源呈现多元化,成立之后应根据市场规律进行运作。但不管怎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遵循“借提供信用保证,达到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目的,进而协助中小企业健全发展、经济成长与社会安定”的宗旨来进行。同时,根据国家经贸委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还应严守三条指导原则:(1)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的原则。(2)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的原则。(3)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各级担保机构在创办的初期不应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其担保资金和业务经费以政府预算资助和资产划拨为主,担保费收入只是为辅。对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资金,可采取“财政拨一点、资产划一点、企业出一点、社会筹一点”的方式,通过政府预算拨款、资产划拨、会员企业风险保证金、社会和企业入股、国内外赠予及其他方式来解决担保资金来源的问题。其用途主要在于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以信用担保的形式为中小企业服务,从而帮助它们解决发展中遇到的融资困难的问题。
从上世纪90年代初起,浙江省就在杭州、金华、绍兴、嘉兴等市县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近年,随着浙江省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迅速,业务规模逐年扩大。至2003年底,浙江全省共有各类担保机构179家,筹集担保资金24.77亿元,2003年累计担保发生额183亿元,年底担保余额为61亿元,累计担保户数达1.2万余户次,当年担保户数就达6124户次。浙江省省会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实践起步于1992年,目前,担保机构已超过60家。为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杭州市正在进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体系的建设。截至目前,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近百家,其中列入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已超过10家,数量居全国前列。浙江省在政府扶持担保机构发展、发挥担保行业协会作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省市两级的担保体系已经初显规模。浙江省担保机构的出现发挥了连接高新技术企业、金融界和政府的桥梁作用,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 目前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特征
目前,从各地区信用担保机构的实际运作来看,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主要有如下特征:
1.产权多元化模式特征
目前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模式按担保目的划分可分成政策扶持型、社会互助型和民营投资型三类。
第一,政策扶持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
根据我们对浙江省各大担保公司调研了解到,各级政府一般都把建立和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作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都由各级财政投入或者扶持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一种模式是各级财政直接出资。比如,杭州高新投资担保公司,1999年筹办,杭州市高新区财政出资1250万元,高新区中8家企业出资250万元,2000年3月以注册资金1500万元,正式成立杭州高新投资担保公司,2003年再次增资扩股到3500万元;西湖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1999年筹办时,以区级财政出资300万元,乡镇财政出资70万元,两级财政共出资370万元组建,2002年两级财政注册资金再次增资扩股到1000万元。包括拱墅区、上城区、下城区等都是采用这种模式。
另一种模式是各级级财政以担保基金的办法,在银行专项存款,银行作为担保抵押款进行担保服务。比如杭州市江干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促进会,就是区级财政在杭州市商业银行江干区分行存入1500万元担保基金,委托江干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促进会代为管理,并为区内江干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进行担保。
第二,社会互助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
社会互助担保机构的担保基金主要来自会员企业的出资,独立法人,自担风险,但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比如,杭州市萧山区主要采用选种模式。萧山区委区政府从1999年开始探索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由点到面逐步发展,目前已经形成18个乡镇街道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全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初步建立。根据对18家担保公司统计,累计注册资金总额在5767万元,有四个乡镇街道担保公司的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18家担保公司共吸收了245家会员企业加入,形成社会互助型担保的平面体系。加入社会互助担保体系之一的萧山河庄镇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成立,截止到2003年底,拥有注册资金590万元,吸收会员21家,会员企业出资占注册资本的96.5%,政府出资2l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提供担保140笔,累计担保金额4734万元。这种社会互助型模式为乡镇街道中小企业发展起到良好的经济效益,2003年底统计,该镇受保企业新增职工425人新增销售总额5620万元,新增利税总额1930万元。
第三,民营投资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
即由民间资本独资或由民间资本控股、少量政府资金入股组建“民字号”担保公司。比如,湖州织里镇个体老板朱又更拿出4000万元资本成立湖州誉华担保有限公司,专门为当地缺流动资金的布商们送去“及时雨”;临安市振兴咨询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50万元,政府财政仅拿出10万元;浙江省会杭州市62家担保机构中,其中有51家是企业和个人出资组建而成的。杭州市区17家,从注册时间看大部分是在2003年登记成立的。但是这类企业资本投资的担保公司一般更多的是解决企业集团内部贷款难司题。例如2002年6月成立的杭州西子担保公司,实际是西子联合控股集团所属的全资子公司,直接由西子金融集团统一管理,主要业务范围也在集团内部,不仅解决集团内部融资问题,而且在培育企业社会信誉,扩大集团业务范围逐步形成集团内产业群,增加集团内部资金链管理起到重要作用。民营投资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增加,在业务范围内更多的是面向个体工商户的设备担保、企业老板个人不动产担保等,比较好的解决了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个实际问题。
2.运作多样化模式特征
与多元化的产权模式特征相匹配,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内的各个信用担保机构的运作方式也多种多样:
从运作主体看,有政府管理部门为主管理的,有协会管理的,有企业投资管理的,有保证基金由银行专门管理的;
从担保目的来看,有政策扶持指导的,有为社会互助会员担保为主的,也有按市场规律以盈利为目的的;
从资金运作方式看,有以实有资金为事前保证的,也有事前承诺作为保证事后补偿的。
3.浙江省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
随着十几年的摸索和发展,浙江省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发展正在出现新的变化是相一致的,这些变化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政策扶持取向在变。由原来的试点逐步发展成为一个行业,政策取向由试点发展到行业规范,调控手段转向市场机制调控和行业自律,
(二)政府扶持方式由初级到高级发展。以前政府扶持更多的是直接注资,现在更多的是引入有限补偿机制,政府对担保的支持会体现在引导,鼓励和补偿;
(三)担保机构由政府部门具体管理向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转轨。担保机构是高风险经营,要满足市场经济要求可持续发展,需要逐步实现公司制管理,杭州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产权多元化和运作多样化的模式,从客观上更适应国家政策的变化。
以浙江省会杭州的情况为例,杭州市的担保机构经历了探索阶段,积极推动阶段,规范试点阶段,现在已进入了体系完善阶段。2000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决定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各项制度,2002年杭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杭州市经委和财政局也先后制定了《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估和奖励暂行办法》、《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代偿损失补偿暂行办法》,在62家担保机构中,事业性质的3家,社团性质的3家,公司制的有56家;政府出资为主的9家,出资总额1.5842亿元,占总出资的17%;企业和个人出资的53家;企业出资总额4.8892亿元,占总出资的58%,个人出资总额2.7014亿元,占总出资的25%。到2004年6月底,累计担保企业户数4819户,担保笔数11405笔,资金担保总额68.7239亿元。其中单笔担保在100-1000万元的共1442笔,担保总额26.6800亿元,单笔担保在1000万元以上的共39笔,担保总额10.5025亿元。单笔担保最高额1.3亿元。到2004年6月底,担保收入总额7387.66万元,担保纳税总额860.7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998.9057万元,已获得政府补偿资金457.14万元。接受担保企业新增职工总人数62507人,接受担保企业增加利税总额14.4235亿元,接受担保企业增加销售总额123.1980亿元。
特别是2004年,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信贷适度紧缩情况下,2004年上半年统计共计提供融资担保近20亿元。杭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发展稳中有升。具体表现在:担保机构继续增多,新增8家担保机构注册资金都在2000万元以上;担保资本金持续增加,新增资金2.43亿元,担保机构平均注册资金从2003年底的1275万元提高到1441万元;社会效益更为显现。2004年上半年,新增销售总额23.4亿元,新增利税3亿元,新增就业人员10734人。2004年上半年,担保机构为1982家企业实施融资担保,担保笔数3778笔,担保总额18.91亿元;2004年上半年62家担保机构平均担保额3050万元,比去年增长5.83%。杭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已经出现积极、健康、规范发展的好势头。
二. 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的制约因素
信用担保在我国的发展至今不过10年左右的光景,在建立和完善担保体系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障碍。这些障碍在浙江省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中也同样存在。
(一)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中普遍存在的三重障碍
首先是思想上的障碍。从现状来看,我国担保机构都不属于金融机构,而被普遍接受为一种中介机构。其作用更多地定位在市场交易中的第三方促使交易的成功,由世界各国成熟地经验可知,担保公司必须是金融机构。这不仅因为金融机构具有充足的资金来源保障自己的偿还能力,而且金融机构的交易费用由国家通过严格的金融监管体系来加以保障,从而使得金融机构的信用价值在市场交易中得以体现。最终使得银行或交易卖方无需对担保人的信用作特别的考察。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担保机制的引入能降低整个市场的交易费用,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被市场所接受。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说,信用担保的产生是化解非对称信息下的逆向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的产物。担保机构的盈利来源于为其受益人提供转移信用风险的服务。也就是说,担保机构经营的是风险,出售的是信用。担保机构的这一特性决定了其防范信用风险的营运主题。信用担保是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行为,其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属性就是具有经济杠杆的属性。它可以集中地、系统地按照特定的目的,根据专业担保机构的自身实力与信誉,承担数倍于其资产的担保责任,在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发挥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和商品的流向和流量,充分发挥其引导国民经济的发展、支持国家的产业政策的重要作用。由于我国担保事业起步不久,尚未形成完善的担保体系,加之现有担保机构的担保实力有限,担保公司还没有承担起国家宏观经济调整的“引导器”的作用。
其次是信用体系的障碍。长期以来,我国的信用体系不发达,低劣的信用状况和脆弱的信用关系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表现在:(1)信用观念落后,信用意识淡薄,信用价值被埋没。(2)企业财务信用信息失真,评估机构失职。(3)信用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从信用资源的开发来看,国家信用资源利用相对比较充分,而金融市场信用工具不足,个人消费信用处于幼稚时期。从信用资源的使用来看,信用资源的过度向国企偏斜,造成国企过度依赖国家信用,自身信用培育不足。
再次是法律障碍。1995年我国《担保法》颁布实施,对于经济担保及相关问题做了普遍性、准则性的规范,是我国经济担保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然而,随着担保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担保法》法律体系的滞后性日益突出。除了存在比较比较侧重保护债券人的利益,对保证人权益保护不够的弊病外,担保业的准入制度、专业性担保机构的管理经营和运作等问题至今没有制定具体法规来规范,致使形形色色的专业担保机构林立,加大了管理和风险防范的难度。
(二) 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障碍
除了以上三类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行业普遍存在的障碍之外就浙江省这个个体来说,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也同样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1.现行政策条款与担保行业发展变化不适应的制约。在建立健全各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过程钟,各级政府和部门都出台了各项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相关政策和办法。
例如杭州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杭政发[2002]6号)、《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代偿损失补偿暂行办法》(杭经中小[2003]433号、杭财企二[2003]751号)、《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价和奖励暂行办法》(杭经中小[2003]432号,杭财企二[2003]753号)三个政策对充分认识建设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重要意义,加快完善和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初创期的各种财政税收支持,对加快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代偿损失进行补偿,提高了担保机构抗风险的能力,进一步促进担保业务发展;对担保机构进行信用评估和奖励做出了规定。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协作发展。但是由于浙江省中小企业这几年的迅猛发展,有些条款制存在着滞后和不足的情况,这约担保业务发展。例如目前商业银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实际运作中提出政策中对担保行业的变化考虑相对较少,政策中对单户最高担保余额规定为担保机构实收资本的10%,由于目前担保机构规模普遍偏小,单户担保余额也相对偏小,不能更好的满足受保企业的融资需求。
2.担保机构缺乏独立性难以适应市场机制调控的制约。例如目前杭州市相对发展较好的担保机构都由各级财政出资,或是事业单位,或是社团法人,很少按公司制管理模式运作。他们的管理人员或是国家公务员身份,或是外聘银行政府退休人员。统计数据根据2004年6月底,377从业人员中,占用机关编制的77人,退休聘用的22人,大都是在政策扶持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有的担保公司主要负责人本人身份就是公务员。在担保业务开展中受到市场外因素影响偏大,难以实现独立运营,政策性资金和市场化运作的矛盾日显突出,制约担保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有些地方信用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完全由政府财政出资。在担保贷款过程中,完全由政府官员说了算。这样贷款收不回来,政府就要“背黑锅”,承担无限责任,贷款风险就由此“转嫁”到政府财政上,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担保体系也成为了一个形式。所以,杜绝行政干预,也是担保机构健康发展亟须解决的问题。
3.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偏低的制约。在调研一些担保机构时我们发现,因为有政府担保代偿损失补偿办法,没有出现亏损,但是盈利能力相对偏低。同时目前担保机构实力普遍弱小,又缺乏其他收入来源,一旦发生一笔代偿,就能吃掉几十笔担保业务收入。某担保公司老总说:“在每一笔贷款的操作中,都很担惊受怕,而获得的保费只有干分之一左右,即使营利也只能是养家糊口,若一旦发生贷款清偿,担保公司就得替企业还钱,担保公司本来就很少的本金就会被蚕食,长此以往,结果可以想像”。再加上目前社会再担保体系发展相对较弱,所以各担保机构在盈利能力和抗风险承受不匹配的现实下,为明哲保身,很少开展担保大业务。
4.担保机构规范运作监督机制不力的制约。按目前的法规规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属于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但是缺乏明确有力监管机制。由于一方面自身扩张能力弱,另一方面是风险相当高,面对困境,少数担保机构开始“不务正业”,如担保基金进入股市、担保基金被大股东移用等等,这样又新添了不少风险隐患;部分民营担保公司存在民间借贷等跨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甚至有的担保机构不以担保为主业,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企业融资需要。
5.担保机构普遍偏小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制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有很强的政策性,担保机构资本金大小直接关系到担保业务总量,也是承担风险高低的重要标志。担保机构所能担保的最大额度为其注册资本的5-10倍(财政部规定)。例如目前杭州担保机构注册资金普遍偏少,每个担保机构平均注册资金为1404万元,按5倍担保,可担保额为7020万元,按10倍担保为14040万元.而2003年底我市注册的民营企业56169家,按最大倍数担保,平均每家企业获得担保资金在2500左右,不能适应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6.担保专业人员匮乏对担保业发展的制约。担保是一项专业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懂得金融、财务、法律、审计、项目评估等多方面知识。近两年来,浙江省担保机构扩张很快,但是担保专业人员增长很慢。在我们调研的多家担保机构中,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担保专业人员缺乏更为突出。例如杭州市上城区是2位银行退休多年的老同志在管理担保业务,其他区也是兼职人员比较多,真正从事担保业务人员一般只是一两个会计,所以担保决策往往依赖于经验或者银行信贷决策程序,对日益变化发展的担保业产生严重制约。
当然还有中小企业本身信用观念淡薄,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信息不对称等等因素的存在,对担保业发展形成的制约也是不能忽视的。
三. 对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议
近来各地对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都做出重大举措:南京市政府今年7月20日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和《实施办法》,以鼓励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深圳计划5年内安排5亿元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运用的其中一条就是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7月20日湖南中保,浏阳市企业信用担保多家担保企业在长沙共同签署《湖南企业信用担保联盟框架协议》,建立彼此间的业务合作关东,北京市发改委提出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北京市将完善再担保机构组建方案,组建北京市再担保公司,明确对担保机构的财务管理政策支持办法,明确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代偿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
那么如何健全完善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是依靠制度创新,二是进行模式选择。
(一) 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制度创新
以浙江省省会杭州市为例:一是,修改原有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杭政发[2002]6号),出台相配套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原来的《若干意见》中增加:发展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担保机构的原则要求;提高政府担保资金运作效率;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和金融支持;加大对担保行业协会引导和规范要求;加强对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等内容。在新增的《实施意见》中重点强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具体内容;担保机构的行业定位和职能;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的具体内容;扶持范围和扶持重点的具体内容;增加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补偿的具体内容;行政管理和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特别是对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担保人员的从业资格、担保机构的财务和管理、担保业务范围和种类等问题都做出明确规定。
目前在浙江省真正发挥作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太多还是各区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一般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是执行各地各区产业政策,为区级中小企业服务。针对现有区级政策性担保机构注册资金偏小的现状,为了保障担保业务的顺利开展,需要政府每年为此类担保机构注入部分资金,承担担保项目的最终赔付。建议各区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考虑增加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投入,逐步形成符合国际惯例的,具有地区特色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预算制度,以从而增加现有担保机构实力。对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不能变为财政部门的附属机构,还是要采用“政策性资金、市场化运作、公司制管理”的运作模式,加强政策指导和调控,避免过多行政干预。建立担保监管联系会。建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明确政府各部门对担保行业的服务与监管责任,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联系会,从制度上保证担保体系建设。
鉴于现在各地各市信用评级是几家多头搞,没有一个标准,比较乱的现状,建议各级政府各地政府都要逐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用这个档案数据库来引导中小企业的信用建设,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一是建议可由专门部门(比如信息办)将工商信息,税收信息、海关信息、司法诉讼等信息互联互通,构建起覆盖面广、开放度大的信用查询与评价体系,便于担保机构查询和了解,从制度上解决信用担保的基础和前提问题。目前经委中小企业管理处正在研究中小企业评价体系标准,建议政府对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要尽量和银行对中小企业评价要求相吻台,以便和银行贷款标准共用;二是建议与金融机构连手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和中小企业负责人信用档案。并与各金融机构联网,把银行对企业的贷款信用等级、企业法人信用等级、企业资产信用等级和担保机构对企业的评估相结合,实现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企业之间信息共享,以信用等级来确定是否可以为企业担保,银行是否可以贷款等具体问题。
(二) 发展和完善“一体两翼”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模式
根据目前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在现状,应该继续推进采用政府政策主导型与社会互助型担保、民间投资型商业担保三结合,以政府主导型担保为主、社会互助型担保、民间投资型商业担保为辅,“一体两翼”模式。“一体”是指成立市级再担保公司。“两翼”是指在城乡社区中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社会互助担保机构和民间资本投入的商业担保机构,直接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
1. 鼓励组建和发展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
社会互助担保机构的担保资金主要来自会员企业的出资,独立法人,自担风险,但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本着“信用为本、互助创新、中介协调、服务至上”原则,分行业或者分地区,将多个中小企业通过共同出资联合起来,组建社会互助担保机构,用互助担保机构的资产和信用为成员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并采用一定的考核奖励政策,定期考核评比,用制度规范,用考核激励,更好地激励促进村镇、街道中小企业担保结构发展,解决村镇、街道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例如,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街电子信息街区中有18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阶段需要大量资金,如果在该街区以会员制形式组建“文三街电子信息街区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将会对该街区企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2. 鼓励扩大和发展民间资金投入的商业型担保机构
虽然商业担保是以盈利为目的,但是中小企业担保市场潜力很大,市场容量很大,能够吸引足够的民间资本进入。根据上海^^文档,除去现在有的政府担保机构,如果按每家担保机构5000万元资本金计算,上海还需要100家民间担保机构。浙江省的中小企业占所有企业的90%以上,中小企业担保市场更加的庞大,以杭州市为例,全部担保机构到2004年6月底累计担保户数是4819户,明显难以解决大部分企业融资需求,需要估计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同时民间资金投入的商业担保机构可以采用多种风险分散机制来规避自身的担保风险,来弥补政府担保机构的不足,更好地防范风险。政府要采用政策引导,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担保领域,完善杭州多元投资的担保体系。
3. 组建政府主导型的各地市级再担保公司
引入政府信用,采用政府预算资助和资产划拨为主,吸引各区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会员,不以盈利为目的,重点为担保机构实施再担保的。
(1)组建政府主导型的市级再担保公司的理由:一是浙江省现阶段想要完全依靠民间资本发展担保行业的时机还不成熟。目前各担保公司真正靠担保收入盈利的很少,大部分的盈余是靠税前例支:以担保余额为基数,提取1%风险保证金和担保收入50%提留责任金来进行弥补。信用担保本身是低收益,高风险行业,民间资本从市场化运作追求直接经济利益角度考虑,一般是有限介入或者介入的目的是为服务本企业,扩大融资增强集团资金链。因此在担保行业形成发展阶段,需要政府资金介入来引导规范和发展担保业务。二是信用担保总体上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社会效应比较明显,在现阶段由政府承担这一角色,能够更好的完成信用担保任务。三是政府可以把信用担保作为经济杠杆,对于符合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发展,能够吸收大量就业、运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创汇的企业,政府提供信用担保扶持发展。四是,通过再担保公司帮助区级担保机构壮大发展,扩张业务,同时可以更好的分担区级担保机构担保风险。
(2)政府主导型的省市级再担保公司资本构成和筹集。省市级再担保公司的资本应由担保基金公司的资本应由核心资金、政府资本和会员资本三部分构成。核心资本由公司发起人以货币和实物方式向公司出资,按出资额的多少享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并相对公司经营承担风险;政府资本由地方政府在地方财力中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向公司出资,由公司长期使用,确保其保值增值,按年分红。若公司经营不善破产时,出资人享有剩余财产的优先处置权;会员资本主要是由区级政策性担保公司出资参加再担保公司。市级再担保公司主要职能是为区级政策性担保公司有效分散担保风险,帮助区级政策性担保公司借力提升扩大担保资源总量,要有效的为本区经济服务。市级再担保公司在资本筹集应坚持“核心资本与财政资本首先到位”的原则进行,同时由政府牵头,选择核心资本出资人和会员担保机构,制定发展思路,筹备组建再担保公司。市级再担保公司成立后,每年根据需要逐步增加政府出资,资金来源可以通过地方财政司在发展比较好的中小企业上缴的税收中,逐年提出一部分作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按有偿使用、保值增值的原则,增加对再担保公司的出资,以增强再担保公司实力。核心资本出资人可以选择国有的,也可以选择民营企业。选择民营企业出资,关键要处理好再担保机构本身职能和民间资本投入要收回成本,注重社会效益还是注重盈利的矛盾。建议再担保机构成立前期,要以优先考虑扶持区级担保机构做强做大,完善担保体系建设的问题为主,核心资本尽量选择政府资金出资为主。随着担保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逐步再引进民间资本,国有资本有序退出。
(3)政府主导型的市级再担保公司的管理。公司管理体制应区别于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公司,可以采用会员制管理方式,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管理机制要严密,必须明确规定管委会、经营班子及有若管理人员的职能、职责,合理设置部门岗位和人员;要采用“政策性资金、市场化运作、公司制管理”的运作模式,精心研制业务运行管理制度,经管委会审定后实施,为规范业务行为奠定基础,确保公司业务运作优质高效。
(4)政府主导型的市级再担保公司的监督。设置监事会。公司监督和违约行为的查处由监事会承担,独立公司之外,管理行为不受公司管委会的约束,不与公司发生个人经济利益关系,以防止监管行为受限制和人际关系上的“融通”而造成监管不到位或名存实亡。监事会的人选由政府决定,主要从审计、人行,经贸委、工商、检察、公安等部门抽调坚持原则,业务精湛、监管有术的人员组成。公司管理和业务经营、用人情况,全方位接受监事会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政府和公司管委会报告和通报,促其限期整改。
当然要组建政府主导型的市级再担保公司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经过周密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制定详细方案。但是浙江省要构筑并晚上“一体两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模式,组建政府主导型的省市级再担保公司是势在必行的。据悉,日本建立再担保机构后,使得担保额放大了60倍。显然市级再担保机构的建立一方面可以做大做强担保机构自身,完善杭州担保体系,另一方面也可以放大倍率,使得融资额度进一步增大,更好的为浙江省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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