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
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现状3
二、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3
(一)外部原因3
1、政策环境的影响3
2、社会信用环境不良4
(二)内部原因4
1、产权不明晰4
2、支付清算机制不完善5
3、内部控制不良5
4、人员素质不高5
三、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防范和化解措施6
(一)优化外部环境的6
1、政策环境的改善6
2、社会信用环境的营造6
(二)完善内部经营的7
1、明晰产权关系7
2、支付清算机制的完善7
3、健全内部控制机制8
4、提高人员素质8
四、结束语8
参考文献9
内 容 摘 要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在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体制不顺,产权不清,管理不规范,以及历史、政策和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始终是困扰农信社发展的一大顽疾。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农村经济结构不断调整的新形势下,如何解决不良债权问题、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已关系到农信社能否持续生存和发展针对这些因素,文章提出了相应的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防范和化解措施。一是外部环境的优化:改进当前的税收政策和财政政策,以适应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加强信用建设,增强信用意识。二是内部经营的完善:进一步完善股权设置,健全法人治理结;改进支付清算机制,解决农村信用社清算渠道不畅的问题;健全和完善贷款投放机制、会计管理制度和内部稽核体系; 加强队伍建设,增强风险意识。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防范;化解
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在支持“三农”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服务方面起到了“主力军”作用。但是,农村信用社因长期体制不顺、产权不清、管理不规范,以及外部环境和内部治理不良的多种原因,致使不良贷款一直居高不下,严重制约着信用社的经营与发展。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稳定农村金融市场就必须稳定农村信用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要做到这点,又必须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这样,农村信用社就能为构建和谐农村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
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现状
2003年8月以来,中央政府通过加快产权改革,注入资金等手段,使农村信用社初现活力,实现了10多年来的首次盈利。但农村信用社仍然处于不良资产比重过高,经营风险巨大的状况。这一状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过去其产权不明,以及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投入所造成的。然而农村信用社内部的管理和其他的一些外部因素也是导致其产生信贷风险的重要原因。
银监会公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下同)资产总额突破80万亿元,达80.5万亿元,同比增长25.5%;负债总额75.9万亿元,同比增长26.0%;所有者权益4.5万亿元,同比增长18.4%。我国境内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不良贷款余额4973.3亿元,比年初减少629.8 亿元;不良贷款率1.58%,比年初下降0.84 个百分点。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达到155.02%,比年初大幅上升38.57 个百分点。
截至2010年1月末,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270.1亿元,不良贷款率2.76%,不良贷款率高出国有商业银行1.17个百分点。
贷款五级分类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5个档次。根据《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要求,其坏账计提比例如下表1所示:
表1银行贷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表
贷款等级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占贷款余额比例
0
2%
25%
50%
100%
二、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很多,但主要反应在两个方面。
(一)外部原因
1、政策环境的影响
一是税收政策的影响。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优势之一是国家对其在税收政策上的优惠。虽然从1986年开始对农村信用社征收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但都能根据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实际,给予部分减免税优惠政策。而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国家对农村信用社优惠政策逐步取消,使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区别于国家银行的优惠政策消失。这些政策的变化,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讲,由于是各个信用社单独核算,不是像国有商业银行那样全国统一核算,不能够盈亏相抵,导致盈利信用社多缴税收,亏损信用社无人补偿。
二是财政政策的影响。从1994-1998年,农村信用社先后吸收了大量的保值储蓄存款,该项存款除按规定支付给储户利息外,还要支付相应的保值补贴,这部分保值补贴成了农村信用社的一项巨大负担。各家商业银行在同时期也吸收过大量的保值储蓄,但它们需支付的保值补贴,各级财政却给予了贴补,减轻了商业银行的负担。而农村信用社只能用自身的积累和利润去消化它。这块保值补贴的消极影响至今尚未消除。此外,商业银行的亏损,往往由财政出钱弥补,而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财政却不予补贴,只能由自己消化,造成历年亏损包袱巨大,影响着农村信用社的继续发展。1997年至2003年正值国家经济政策进入改革时期,因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特别是国营、集体乡镇企业转体改制,使贷款难以收回,造成农村信用社产生大量不良贷款。
三是基层政府的不当干预。行社脱钩后,农村信用社虽然自立门户,但其经营仍未完全摆脱政府干预。地方政府为了加速当地经济建设的步伐,急于求成,经常会盲目上项目,在未经过详细的可行性调查分析,也没有高水平技术人员的情况下,通过多种渠道给当地农村信用社施加压力,农村信用社被迫发放贷款。而企业往往经营权不明,缺乏激励机制,经常会因为经营效益不佳,而导致租赁、转让或下马的情况发生,造成农村信用社债务悬空。如锦州凌海市发展海产品生产,搞“海上凌海”开发,政府支持养殖业的发展,对虾养殖被放在了第一位,农村信用社在政府的干预下,投入大量的资金形成了风险,仅此一项,凌海信用社有近3000万元贷款形成呆滞。
2、社会信用环境不良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日趋深化,整个社会信用环境因受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呈现下降态势,社会信用观念淡薄。
一是企业的逃债行为。由于市场机制不规范,企业欠债不还、信用退化的现象呈现出从无意到恶意的行为。地方企业逃废信用合作社债务的花样是非常多的,如:利用多头开户逃废信用合作社债务;采取恶意拖欠方式,有的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有还本付息能力,但却以种种理由拒绝归还贷款;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实行承包责任制后集体贷款无法落实或因人事变动等原因有意赖帐;利用改制、破产之机,金蝉脱壳,造成信用合作社债务悬空。
二是个人的赖债行为。许多借款人还款意识差,信用观念淡薄,从贷款开始时就有赖债不还的思想,它们千方百计地套取信用合作社资金,并抓住一切机会以种种借口逃废债务。一些“有头有脸有关系”的,依靠关系硬,借款时就没打算归还。还有些在信用社想方设法取得贷款以后就以打工为名外出躲债,贷款期限超出两年后再回来。加上人口流动性加大,信用制度建设缺位,地区与地区之间缺乏信用联盟,金融机构间缺乏信息沟通,不能共享信息资源,这些都为个人逃废银行债务提供了有利之机,许多人在一个地方欠债不还,在另一地方却是个“守信誉公民”。
社会信用环境的不佳,给金融业特别是农村金融业带来了不良影响,导致信用社大量贷款沉淀,客观上给信用社清收造成困难。
(二)内部原因
1、产权不明晰
信用社改革多次,但是产权制度混乱,在目前信用社的经营中,股东体会不到应有的利益,也不承担相应的经营亏损。
从法律意义上讲,信用社属于社员所有,社员的出资是股权或称为股金,作为股权,必须承担主体的经营风险,包括依法取得盈利的分红或承担损失的风险。而信用社产权债权化的主要问题是社员出资而没有承担风险。即使信用社到了破产的地步,在当前情况下,也无法让广大农民的股金来抵补损失。
信用社的实际产权是虚置的。农村信用社合作性质的重要体现——“三会”制度(即社员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有的长期不召开会议,有的即使开会也不规范。县级联社的理事长、主任绝大多数由一人兼任,高度集权。经营行为、经营成果的好坏,往往直接决定于个人素质;监事长大多由县级联合社机关的中层干部兼任,根本无法发挥作用。
2、内部控制不良
一是贷款“三查”制度流于形式。农村信用社虽然也讲贷款“三查”制度,但由于责、权、利不明,贷款形成风险也不会关系到个人利益,造成效益观念不强,普遍存在重放轻收,重贷轻管的现象。很多农村信用社会计管理制度上存在较大漏洞,内部管理松弛,会计核算混乱,账目不清、作账随意、数据欠真实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单位领导为追求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纵容、包庇甚至直接迫使会计人员进行违纪违法活动,这加大了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形成。有些农村信用社甚至没有独立的内部稽核部门或专职的控制人员,他们往往由监事会的成员兼职;有些农村信用社虽然也设有内部稽核部门,但人员很少,往往一个县级联社仅有两三名内控稽核人员;有些农信社的内部稽核部门形同虚设,可有可无。实际上成了应付中央银行、上级部门及政府各检查人员的接待单位,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是会计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很多农村信用社会计管理制度上存在较大漏洞,内部管理松弛,会计核算混乱,账目不清、作账随意、数据欠真实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单位领导为追求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纵容、包庇甚至直接迫使会计人员进行违纪违法活动,这加大了信用社案件风险,影响其正常工作,对信用社的业务经营和社会形象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是内部稽核不力。有些农村信用社甚至没有独立的内部稽核部门或专职的控制人员,他们往往由监事会的成员兼职;有些农村信用社虽然也设有内部稽核部门,但人员很少,往往一个县级联社仅有两三名内控稽核人员;有些农信社的内部稽核部门形同虚设,可有可无。实际上成了应付中央银行、上级部门及政府各检查人员的接待单位,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发现的问题处理力度弱,致使错误屡查屡犯;对责任人的过度“保护”使其有恃无恐,也助长了其他人的“大胆”开拓;对外部检查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造成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的问题十分突出,完全脱离了内控稽核的基本职责。
3、人员素质不高
多年来信用社一直是农业银行安置家属子弟的场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虽然近年来吸收了一些院校毕业生和依靠上级部门系统的培训了部分职工,但目前信用社职工的整体素质仍然偏低,金融风险意识不强,业务能力低,缺乏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一些信贷员在对于农村所出现的有发展潜力的项目不能给予及时的资金支持,而对一些过时,落后的投资项目却拨了款,这势必造成贷款回收难,给农村信用社带来不良贷款的潜在风险。
三、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防范和风险化解措施
由于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要做好其风险防范,就一定要尊重历史,从优化农村信用社的外部环境和优化内部经营机制两个方面来防范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产生。
(一)优化外部环境
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扶持力度。近年,国家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增加了农民的种粮收入,减少了农民的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的生产收入,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作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仍然存在对农民发放小额贷款利息倒挂、以及部分小额贷款损失的问题,这就需要国家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扶持力度,如减免信用社支农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财政承担农村信用社股金分红支出、增加财政投入抵减信贷资金损失等,增强农村信用社抗御因农民收入减少影响还贷积极性的自然风险能力。
2、加强公民的诚信意识教育,提高农民的还贷积极性。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五千年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部分农民钻贷款诉讼时效的空子,认为信用社的贷款只要到期后两年没有催收或催收凭据信用社就有可能诉讼失败,所以对信用社贷款既不主动还贷,又不配合信用社签收催收通知,对信用社的贷款催收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诚信意识缺失。为此,国家各职能部门在对全民进行普法教育的同时,要加强公民的诚信意识教育,让整个社会都树立一种“诚信光荣,失信可耻”观念。作为农村信用社来讲,对那些积极还贷、诚实守信的农户需要信贷支持的,要大张旗鼓地给予信贷扶持,手续上要简化,态度上要鲜明,行动上要积极,让这些人真正感受到诚信光荣,以带动更多的人讲诚信,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同时,农村信用社对那些有钱不还、故意拖逃贷款的行为要予以依法打击,运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制裁借款人,并采用黑名单的办法限制借款人高档消费,敦促借款人主动还贷,以提高贷款农户的信用观念,防范贷款风险。
(二)优化内部环境
1、翔实掌握辖区农户的基本情况。一是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管理,从制度上规范信贷人员每月必须下乡的天数,将每次下乡的工作情况详细记入工作日志,下乡工作业绩与当月绩效工资的一部分挂钩考核;二是规范建立健全农户经济档案,信贷人员应将农户的家庭人口、承包面积,劳力、家庭年收入、支出、资信状况等进行认真调查,掌握详细的第一手^^文档,载入农户经济档案。三是信用社要根据上年掌握的农户经济状况,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对辖内农户统一评级授信,对农户经济档案实行年年更新,尽量做到农户经济档案内容与农户的生产经营变化情况一致,为简化放贷手续提供可靠的第一手^^文档。
2、严格控制资金出口关,落实贷时审查。农户在农村信用社办理好贷款手续后,一般情况下要通过一定的渠道提取现金,将自己的贷款所得乃至用到自己认为最该用的地方。所以在发放贷款时,要求所有放款手续必须由信贷人员在信用社的柜面办理,凭证传递实行内部传递,同时将信贷手续及借款人证件交会计、出纳人员审查无误后,由信用社的出纳、会计人员采取“三人对六面”的方式亲自将现金交给借款人,确保借贷行为的真实性,防止假、借、冒名等贷款行为的发生,减少贷款风险。
3、强化贷后管理,落实贷后检查责任。贷后检查是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更是农村信用社降低贷款风险的关键。农村信用社要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切实建立科学、完善的农户贷款贷后管理责任制,加强贷款的本息对账工作,实行交叉对账,将贷后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农户贷款的管理和回收制定考核目标,提高对到、逾期贷款的回收率。因为贷款一经发放,其使用权即转移给借款人。因此,贷后必须深入贷款农户进行检查,检查贷款资金是否用于农户生产,是否被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应及时采取措施收回贷款,降低信用社的贷款风险。
4、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的产生原因很多,但农村信用社一些员工不讲职业道德,不遵守职业纪律,自身素质差是形成贷款风险的根本原因。因此,农村信用社一定要培养和锻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湛、道德高尚、纪律严明、积极上进的信合队伍,克服贷款投放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加强对到、逾贷款的清收力度,防止新增贷款风险。
5、违规处罚要严厉。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制定的贷款操作规程办理贷款,要充分利用稽核和监察手段,对贷款“三查”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贷款手续合规性差、违规发放假名、冒名、顶名贷款等行为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责任人该追究经济责任要从严追究其经济责任,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震慑违规、违纪、违法放贷人员,增强职工的工作责任心,防止贷款风险的发生,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效益。
四、结束语
上述的各项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防范和化解措施的实施是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的,它们的作用效果相互依赖,具有内在的联系,组成了治理和防范的综合体系。现在,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已被国家及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国家及各信用社也都在采取各种积极地措施来防治各种不良现象的发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也会大幅改善。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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