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基本认识
二、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总体特征
(一)产品日见丰富
(二)总量迅速增加
(三)竞争主体日趋多元化
(四)市场竞争尚处于无序状态
(五)收费标准混乱
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国际比较
(一)经营范围和品种比较
(二)业务规模和收入水平比较
(三)服务手段比较
四、拓展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对策
(一)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服务水平
(二)制定与中间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制订合理的中间业务发展规划
(四)建立科学的中间业务经营管理体制
(五)注重中间业务人才的培训和引进
内 容 摘 要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中间业务已经越来越贴近社会大众的日常生活了,诸如信用卡结算,代收水电费、代缴电话费,代理理财,投资咨询,保管箱业务等等。但从总体上来说,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不论是从品种和数量,还是质量和效益等方面,都还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还没有达到中间业务在现代商业银行经营中所应具有的地位。因此努力拓展中间业务势在必行。
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基础是市场经济,它的法律准则基于市场经济国家。其贸易自由原则与透明度条款,特别是对金融服务市场的要求与我国现状形成较大反差.入世"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将面临最为严峻的挑战
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之所以品种不多,规模不大,在商业银行利润中所占的比重很小,既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问题,也有体制背景乃至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原因。因此,努力拓展中间业务,必须各方面协同行动,采取综合措施来推动其发展。
努力开拓中间业务,培养新的盈利增长点,对于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益,增强化解风险的能力,推动银行其他业务的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水平,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的加快,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必将日益加剧,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在商业银行中的重要性也将大大降低。如果说人们对银行的传统看法就是存款贷款的话,那么近期各家银行中间业务的迅猛发展将改变这一观念。银行正在逐步演变为一个最大的中介机构,仅仅靠微弱的存贷利差远远不能满足银行发展的需要,中间业务已经成为他们淘金的重要阵地。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近日公布的半年业绩看,这种趋势显得尤其明显。商业银行要想完善服务,增加收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就必须加快中间业务的发展。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界定及其种类
所谓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动用或少动用自身资金,依托业务、技术、机构、信誉和人才等方面的特殊功能和优势,以中介身份为客户办理各种委托事项、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并从中收取手续费或佣金的业务。它与表内资产业务、表内负债业务共同构成商业银行三大业务类型。银行在办理这类业务时既不是债务人也不是债权人,而是处于受委托代理的地位,以中间人的身份进行各项业务活动,银行的中间业务是服务性质的,它既满足了经济社会对商业银行的需求,又能吸引更多顾客,增加商业银行的利润。它们主要有:
(1)结算业务是指对各经济单位之间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拨等经济往来所引起的货币收付关系进行了结和清算。商业银行的结算业务主要指转账结算,指通过银行把款项从付款人转账划转到收款人账户而完成的货币收付行为。用存款货币的转移来代替现金流通,简化了结算过程,加速了资金的流通.
(2)信托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受托人,接受客户委托代为管理、处理财产、代办事务等,为指定的人谋利益的经济行为。信托业务有利于灵活地筹集和融通资金、发展多种信用形式,扩大信用中介的作用。
(3)租赁业务是指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一种借贷关系,对于银行来说,租赁是一种资金运用业务。它是由银行出钱,购买一定的商品租赁给承租人,然后通过租金收回资金。
(4)代理融通业务又叫代收账款或收买应收账款,是由商业银行代顾客收取应收款项,并向顾客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业务方式。
(5)咨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通过资金运动的记录,以及与资金运动相关^^文档的收集整理,可为企业提供丰富实用的经济信息。
(6)银行卡业务是指银行发行新型服务工具,供客户办理存取款业务。银行卡包括信用卡、支票卡、自动出纳机卡、记账卡等。
除了上述中间业务外,商业银行还提供汇兑、承兑、信用证及电子计算机服务等多种业务。
二、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总体特征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起步较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种类稀少、结构单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日益变化,经过20多年发展,我国银行中间业务市场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产品日见丰富。1978年以前,我国银行中间业务只有结算一类,具体品种也不到10个。1978年以后,随着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始突破品种单一的局面,发展迅速,相继开办了代理、保管、信托租赁、票据承免和贴现、信用证、信用卡、基金托管等中间业务。到1998年底,我国商业银行办理的中间业务已达到八类200多个具体品种,其中仅代收代付业务品种就达80多个。(二)总量迅速增加。伴随着中间业务品种的日益增多,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总量也迅速增加。20多年来,许多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的交易量呈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增长。以人民币结算业务为例,1978年人民币结算量为10.41亿元,1994年增加到85.06亿元,是1978年的8.18倍,1998年又增加到157.15亿元,是1978年的15.11倍。其中信用卡市场的发展更是有目共睹,1986年中国银行首次发行长城卡,1987年全国信用卡发行量仅有1.1万张,交易量只有0.2亿元,到1998年12月底,仅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人民币卡发卡量已达到9936万张,市场交易总额超过16751亿元。(三)竞争主体日趋多元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垄断局面已被打破,形成了多类银行并存的竞争局面。80年代初,国内参与中间业务竞争的银行只有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到1998年底,国内共有国有独资商业银行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00家,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175家参与竞争。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经营的市场份额已从1994年的82.2%下降到71.35%;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1998年在境内已经争到13.61%的国际结算业务,相当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1/3,接近工商银行,大大超过了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在深圳地区,招商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结售汇业务的市场份额已经分别接近或超过所在地区的工行、农行和建行。(四)市场竞争尚处于无序状态。由于目前对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竞争规则、收费标准和监管办法等或是没有或是不完善不健全,使得市场竞争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各商业银行为了抢占中间业务市场,扩大市场份额,不惜血本参与竞争。某些掌握大量资金的银行部门则自恃其在垄断市场中处于主导地位,漫天要价,大肆炒卖中间业务的委托权。如对社会保险金的归集和发放,全国每年有上千亿元的资金流量,如此巨额的资金量自然成为商业银行的一个竞争焦点。据了解,为了获得社会保险金的代理权,凡参加的银行不仅要承诺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的所谓“招标”条件,即为其建设管理系统投资,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而且还得满足许多不合理的附加条件。
(五)收费标准混乱。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共开展了约260余个品种的中间业务,但实际运用的品种很少,且主要集中在收付结算和代理业务品种方面,不少商业银行仅仅将中间业务作为争夺银行存款份额的手段。为了抢夺有限客户,各银行在中间业务中出现任意确定收费标准、少收费、无偿服务甚至垫付资金的恶性竞争局面。以信用卡为例,据调查,目前的银行信用卡收费上,有的银行要收年费,有的银行却不收年费。而收费标准也很不一致,办一张金卡的收费价格是50元至250元不等(彩照金卡收费120元)、普通卡收费为20元至80元。当持卡人的银行卡丢失时,向银行办理挂失,其挂失手续费是每卡10元至50元不等,补办新卡工本费一般每卡收费10元(有的不收工本费),彩照卡50元。
(六)创新能力不足。此外,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起步较晚,以及对银行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管理等因素,中间业务的发展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很窄,金融创新能力差,金融产品单一,缺乏吸引力。目前,在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中起主导作用的是那些筹资功能较强、日常操作简单的结算类、代理类业务。而层次较高、为市场提供智力服务而从中收取手续费为主的业务很少,创新能力不足。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国际比较 经过20多年的培育和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富有竞争性的、开放的银行中间业务市场,但与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中间业务的发展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仍存在着经营范围窄、品种少、效益差、业务规模小、市场竞争无序、服务手段落后等问题。鉴此,我们对两者进行对比分析:(一)经营范围和品种比较。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种类繁多,尤其是在各国纷纷打破分业经营的限制,实行混业经营以来,为满足客户各种需求,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日新月异、层出不穷。如有“金融百货公司”之称的美国银行业,其中间业务的范围涵括:传统的银行业务、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共同基金业务和保险业务。他们既可以从事货币市场业务,也可从事商业票据贴现及资本市场业务。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差收入构成中得到反映,以美洲银行为例,美洲银行的非利差收入构成主要有以下11项内容:存款账户服务费、银行卡服务费、信托服务费、其它服务费、交易收入、私有权益投资服务费、贷款销售服务费、证券销售服务费、其它收入、分支机构及业务销售收入、投资银行费。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起步较晚以及对银行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管理等因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很窄,只能从事传统的存、贷款和结算等业务。如只能代理政府发行债券,不能代理企业发行债券;只能代理政府发放委托贷款,不能代理企业发放委托贷款;咨询业务也受到了严格限制。这些限制的直接结果就是国内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能力差,金融产品单一,缺乏吸引力,盈利能力低,专业经验少,素质差,竞争激烈等问题的存在。同时,也使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中起主导作用的是那些筹资功能较强,日常操作简单的结算类、代理类业务,而层次较高、为市场提供智力服务而从中收取手续费为主的业务很少。(二)业务规模和收入水平比较。根据国际清算银行1999年发表的《国际金融市场发展报告》,1983年至1986年美国银行业的中间业务量从9120亿美元增长到121880亿美元,从占银行所有资产的78%上升到142.9%,其中7家最大银行的中间业务比贷款业务要多出一倍多,居于美国银行业前列的花旗、美洲等五大银行集团1988年的中间业务活动所涉及的资产总和已超过2.2亿美元,而同期这几家银行资产负债项下的资产总和为7800亿美元,资本总和近450亿美元;中间业务3年来平均增速为54.2%,远远高于资产总额年均9%和资本总额年均21.6%的增速。从中间业务的收入看,西方商业银行在1980年至1990年的10年间,非利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都呈快速上升趋势,如美国银行业非利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1980年的22%上升到了1996年39%。1997年美洲银行非利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44%,花旗银行的比重为51.8%,大通银行的比重高达52.7%。与欧美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水平低、效益差,非利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1994年至1998年一直在6.7—9.6%之间徘徊,到1998年收入比重又回落到7.25%,仅占美国银行业1990年年均水平的22.66%。(三)服务手段比较。国外银行业中间业务的服务手段科技化程度高,而我国银行业的服务手段相对落后。以美洲银行和大通银行为例,美洲银行支付网络发达,有45万个间接自动转账账户,具有多种账户服务,其设置的超级账户既方便、灵活,又便于管理,1998年存款账户服务费和其它服务费收入达32亿美元。大通银行凭借其强大的支付系统和市场推销能力在银行卡方面获得了巨额的服务费收入。相比之下,我国银行业缺乏高效、快捷的结算、支付系统,缺乏健全、科学的核算体系,缺乏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通讯网络、计算机应用软件配套能力差。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国际金融统计》,通过对30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其现金对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分析,发现1997年我国的这一比例为13%,属于这30个国家中的最高者,而大多数国家的这一比例都在10%以下,多数发达国家在5%左右或更低。以上数据从一个侧面可以反映出我国银行支付服务手段的落后。四、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状况与西方发达国家同业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这也说明我国银行中间业务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无论是品种还是规模都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快我国商业银行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为此,作者提出以下的对策建议:(一)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服务水平。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在经营中普遍存在着对中间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的现象,大多数商业银行把开展中间业务作为拓展银行传统业务的辅助手段,没有充分重视其发展前景,如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业务。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要发展中间业务,首先必须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层要提高对发展中间业务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市场观念,增强竞争意识,确立发展中间业务的战略思想:以传统业务优势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通过中间业务的发展壮大来支撑和促进传统业务的巩固与发展,使两者相互依存,形成一个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二)制定与中间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展中间业务必须以完备的金融市场和良好的金融环境为依托,离不开国家金融政策的扶持和引导。因此,我国应采取有关措施,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促进公平竞争,引导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积极、稳妥、规范地发展。现阶段我国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尽快出台《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指引》。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明确商业银行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可办理中间业务的种类和范围,鼓励和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如扩大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范围和深度,在试点的基础上,允许少数银行开办各类债券承销业务、资产证券化、企业兼并与收购服务、公司现金管理等投资银行业务。允许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在部分领域相互代理的业务,具体包括允许银行和证券、保险相互营销,共享客户资源和电子网络资源;银行可担任保险公司的财务顾问;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拆借、债券回购、国债买卖等方式融通资金;鼓励我国商业银行积极开发开办交易性的中间业务,以提高其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2、抓紧制定《商业银行业务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对商业银行的业务审批制度,明确新业务的审批标准、程序和方法。对部分业务采用批准制,如风险较大的资产业务;对部分业务采用备案制,如风险较小的中间业务;简化审批环节,杜绝层层审批的做法,实行审批法人的一级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效率,提高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积极性。此外,还应针对网上银行业务迅速发展问题,制订《网上银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监管原则,对中外资银行实施统一监管,推动中资商业银行加大对网上银行业务的投入,提高服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3、规范中间业务收费市场。针对目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通过与国家有关物价管理部门协调,在目前“收费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进行收费的权利,减少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可能受到的不必要干扰;同时,积极发挥中国银行同业协会的作用,明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费率标准,以防止恶性竞争,进一步规范银行业中间业务的发展。(三)制订合理的中间业务发展规划。据国家统计局^^文档,1996年下半年开始,社会资金流向出现了多方面的变化,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特别是居民储蓄存款增幅明显下降,流向证券市场资金大量增加,保险机构资金也呈现快速增长势头。有关部门预测,到2005年我国仅投资基金的规模就将达到15887多亿元,是目前规模的34.9倍;商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将达2500多亿元,比1998年翻一翻;代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规模将达36000多亿元,比目前的14000亿元增加22000多亿元。由此可见,我国中间业务潜力巨大,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而制订正确的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是商业银行加快其中间业务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商业银行要根据中间业务分散经营的特点和现状,结合自身的优势,在对所经营中间业务品种的现状、市场和发展前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实施中间业务的区域定位发展战略,确定合理的中间业务发展阶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中间业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四)建立科学的中间业务经营管理体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体制普遍存在着条块分割、管理分散、协调配合不力的现象,已不适应中间业务的发展需要。从产品看,有些产品由多个部门经营,有的产品又没有部门归属,既有交叉又有盲点,有些大宗中间业务在所属部门不是主营业务;从部门看,前台部门营销全部或主要中间业务产品,既效率低下,又不方便客户;从客户看,一方面,办理一项业务有时要跑多个部门,另一方面,有时有些产品又难于以有效的渠道与客户直接见面,导致现有客户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对中间业务产品营销力度不够。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体制是中间业务稳健、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一个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体制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健全的计划、指导和管理协调体制,二是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完善的营销体系,四是强劲的市场和产品开发体系,五是快速、畅通的中间业务信息反馈体系。(五)注重中间业务人才的培训和引进。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起步较晚,加上管理层对发展中间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等原因,使得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人才结构不尽合理,富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短缺,管理和经办人员的数量明显不足。据统计,截止1998年底,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本科学历以上的职员占全部员工的比例为9.6%,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职员仅占0.4%;高中以下学历的职员占35.6%;大部分职员为专科生,占全部职员的55.8%。因此,要加快中间业务的发展,培养和吸收中间业务的人才就显得非常迫切和重要。各商业银行要通过国内培训和国外培训相结合、理论研修和实务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中间业务操作人员的培养,尤其是要对从事中间业务开发等高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以提高中间业务的开发和竞争能力。
(六)商业银行积极主动进行产品创新。当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创新的重点应放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要加强个人业务产品的创新。个人业务要重点推广和完善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个人电子汇款、个人外汇买卖等为代表的电子网络金融产品;重点开发新柜面系统上线后的各类延伸个人业务新产品;积极研究和开发理财新品;稳步发展新的消费信贷产品和贷记卡、国际卡。其二,要加强公司业务产品的创新。要对现有公司业务产品进行整合,实现既有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又有业务和服务的产品化。重点研究和开发结算业务有关的各种新产品。其三,要加强房地产中间业务产品的创新。进一步加大委托住房资金归集力度,通过整合公积金业务及其衍生业务,使归集范围覆盖到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基金账户等各个领域,形成独具特点的住房金融产品系列和服务组合。同时,积极探索住房储蓄业务、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等住房金融产品的创新。
参 考 文 献
1、 作者:王智 《挖潜中间业务四大银行竞拓“淘金”新领地》 来源:《经济日报》 日期:2003年07月24日
2、 作者:曹萍 《银行中间业务国际比较》来源:《国际金融报》 日期:2003年05月26日
3、 作者:袁朝晖、鞠娟 《银行行业掘金中间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在即》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日期:2003年05月31日
4、 作者:段白龙 《论农信社中间业务的拓展》 日期: 2004年03月26日
5、 作者: 刘 宇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探析》 来源: 粤港信息报 日期: 2003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