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2
一、银行不良贷款的涵义3
(一)不良贷款定义3
(二)不良贷款分类3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治理对策分析5
(一)“治标”的对策分析5
1.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5
2.财税体制改革要为银行和企业营造宽松环境6
3.“组合打包”与地方政府合作处置7
4.设立专门处理金融不良资产诉讼的特别法庭7
5.在商业银行内部建立分账经营、集中处置模式8
6.加大力度推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模式8
7.加强参与意识,积极参加国有企业改制9
8.实行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9
(二)“治本”的对策分析10
1.继续加强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体制改革10
2.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13
3.建立保障有力的内控机制15
4.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催人奋进的企业文化体系16
内 容 摘 要
不良贷款问题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制过程中遇到的一大难题,它是国有商业银行转制的沉重包袱,是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障碍,同时也对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造成了巨大威胁。本文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治标”和“治本”两个方面提出了解决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对策。本文认为,对不良贷款问题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我国目前的金融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不良贷款,国有商业银行,治理对策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治理对策分析
一、银行不良贷款的涵义
(一)不良贷款定义
不良贷款,也称为不良资产或不良债权,它一直是一个关系银行体系稳定性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已经成为我国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不良贷款的定义有多种,从贷款的期限出发,可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借款人超过合同预定期限未能偿还本息,会使债权人蒙受损失的贷款;从担保的角度出发,可将其定义为贷款的担保品出现贬值,贷款损失可能增加的贷款;从偿还资金的来源出发,也可将其定义为偿还出现困难的贷款,尤其指预期的偿还资金来源不能或不足用来偿还利息和本金的贷款。概括来讲,不良贷款主要指借款人未能或有迹象表明其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贷款。
(二)不良贷款分类
对于银行不良贷款的划分,国际上没有统一的标准。我国原来一直采用的是“一逾两呆”的划分标准:逾期贷款是指逾期未还的贷款,只要超过一天即为逾期;呆滞是指逾期两年或虽未满两年但经营停止,项目下马的贷款;呆帐是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确已无法收回,需要冲销呆帐准备金的贷款。这类划分方法简单易行,但它是以期限管理为主,不能及时反映企业经营变化以及市场变化对于贷款质量的影响。从2002 年 1 月 1 日起,我国各类银行实施的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方法。这一方法以风险度为依据,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正常类贷款,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本息;关注类贷款,指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类贷款,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了明显的问题,依靠其正常收人已无法保证足额偿息还本;可疑类贷款,借款人已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损失类贷款,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这五类贷款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同时,按照银行信贷资产所代表的实物资产的效能,可将不良贷款分为可转化的不良贷款和应核销的不良贷款两种。所谓可转化的不良贷款,是指其所代表的实物资产出现贬值或其效能已低于社会平均水平,企业经营亏损时所占用的银行贷款.这类不良贷款可以通过追加一定量的资金来进行技术改造或者实施重组战略,使其转化为良性信贷资产.而应核销的不良贷款,是指其所代表的实物资产严重贬值或已名存实亡,企业破产或借款人死亡后通过财产清偿仍不能偿还的那部分贷款.这类不良贷款大多通过剥离核销的方式解决。从银行经营的流动性、收益性和安全性标准出发,可将不良贷款划分为潜在的不良贷款和现实的不良贷款两种。前者是指其流动性和收益性已经不存在,且其安全性受到威胁的银行贷款;后者则指流动性、收益性和安全性都不具备的银行贷款。按照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可将其分为经营性的不良贷款和政策性的不良贷款。前者是指在信息不完全、信贷评估失误以及内部控制不严的情况下导致的不良贷款;后者是指由于政府行为在信贷分配中过度介入,因政策不合理所导致的不良贷款。
总的来说,笔者认为不良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在贷款业务中难以保证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根本无法收回本息的贷款部分,它主要以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恶化,担保品出现贬值为信号,以贷款的流动性、收益性和安全型的下降或消失为特征。由于不良贷款的产生主要与借款人偿债能力降低和信用状况恶化有关,因而在对贷款质量进行衡量时,应主要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出发,以实现对信贷资产的有效管理,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治理对策分析
笔者认为解决我国不良贷款问题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从技术上处理,对现有的不良贷款存量从账面上结清,这种方法可以称之为“治标”;二是从制度和机制上进行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不良贷款存在的基础,这种方法可以称之为“治本”。只有标本兼治,才能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得到根本改善,并且从根源上减少不良贷款的继续产生。
(一)“治标”的对策分析
针对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提出如下具体解决办法:
1.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主要体现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历史的原因,它们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同时也让自己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所以政府必须在处置银行不良贷款上发挥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如果没有政府的有力支持,任何一个国家的银行不良贷款处置都不可能取得成功。我国现阶段国有经济的比例较高,国有企业形成的不良贷款在总额中也占有很高比例.因此,处置不良贷款的成本更应该在政府和银行之间合理分摊,政府须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协助商业银行清理不良贷款。国家财政要积极参与,注入大量的资金援助,只有这样才能加快处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步伐。中央银行也要积极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实行国家指导下的低利率金融政策,向国有商业银行提供低息融资,以增加商业银行业务净收入,进而冲销不良资产。
2.财税体制改革要为银行和企业营造宽松环境。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主要是价值调控,而财税与银行信贷是影响和制约价值创造、分配、流通、增值的两大外部因素,两者各有分工,但又作为一个整体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作用。新的财税体制要面对企业和银行的历史包袱,为银行和企业营造宽松环境,就要推动企业改革和银行商业化进程。例如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率.亚洲四小龙的企业所得税率普遍较低,台湾所得税率为20%,新加坡为10%,香港为15%。较低的所得税率使得企业有自我积累,有造血功能,这正是亚洲四小龙成功的奥妙。我国企业所得税率为33%,与亚洲四小龙相比偏高,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基本持平。降低所得税率在一定的情况下会使国家收入减少,但税赋的确定应该符合我国国情,利用一定的时间培养企业创造新的财源是必要的。
3.“组合打包”与地方政府合作处置。
“组合打包”是指将一定数量的债权、股权和实物等资产进行组合,形成以行业、地域、集团、担保人等为特征的资产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竞争的原则,通过债务重组、转让、招标、拍卖、置换等方式进行处置.在适当情况下可利用社会力量进行委托处置,也可根据地方经济情况与地方政府合作,批量处置。地方政府参与不良资产和金融债务的重组,具有其他社会力量不可比拟的优势:既利于协调司法、财政等问题,又利于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有效重组土地资源、增强地方财政实力。打包处置不良资产,既要加强与政府的合作,又要加强与资产处置部门、中介机构的合作,同时在打包的品种上要坚持多元化,使不良资产的打包处置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4.设立专门处理金融不良资产诉讼的特别法庭。
泰国设立了专门处理金融不良资产纠纷的组织,该组织作为一个仲裁机构,行使了一部分法院的功能,参与企业对金融机构不良债务的处理。在我国现行的法院体系中没有专门处理金融不良资产诉讼的特别法庭,金融不良资产案件都是在各级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但是各级法院民事审判庭,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的民事审判庭审理的普通民事案件越来越多,金融不良资产诉讼案件在一定时期内大量存在,即使赋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准司法权”,但调解不成也会大量诉诸法院。因此鉴于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理的重要性,在我国设立专门处理金融不良资产诉讼案件的特别法庭,以简化相应的司法程序来处理不良资产则显得非常必要。
5.在商业银行内部建立分账经营、集中处置模式。
在我国成立了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来剥离不良资产,但我国不良资产比重较高,难以完全剥离,对于剥离剩余的和新增的部分要采取集中、内部剥离的方式来处置。商业银行内部分账经营、集中处置模式是由商业银行内部设立专门机构或者工作组来处理自己的不良资产。在处置过程中,银行起主导作用,同时政府提供如担保等间接帮助,最终在商业银行内部实现对不良资产的专业化、集中化处置。这种内部剥离式模式在各大商业银行都已经或者正准备使用。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不良资产处置权上缴,而对不良资产的财务核算仍然采取分账经营的形式进行。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银行可以视自身情况,将不良贷款回收到二级分行进行集中处置。国有商业银行各二级分行可在所在城市选择一个支行改建为不良贷款集中处置专业支行,集中经营,单独管理辖属各支行的不良贷款,对集中的不良贷款客户^^文档进行分析,使不同客户信息联系起来形成新的信息资源,以提高处置效率。一级分行可以成立不良资产管理中心,或曰“内部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与资产风险管理部门实行一套人马,负责辖内不良贷款的类别确认和处置工作,以实现不良贷款的集约经营。
6.加大力度推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模式。
资产证券化具有提高流动性、转移风险和改善财务报表的基本功能,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不良贷款对银行体系造成的资产流动性不足、风险过于集中和盈利能力下降等问题,因而被一些国家作为不良贷款处置的重要手段。笔者认为,应通过总结国外资产证券化的经验,尽快制定专门的金融资产证券化法案,完善和资产证券化相关的已有法律制度,明确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会计、税收、报批程序等一系列政策问题,降低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成本和制度成本,推动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规范发展。
7.加强参与意识,积极参加国有企业改制。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80%左右的债权来自于国有企业,对银行来说,也只有和国有企业改制积极配合,才能清理现存的不良贷款,化解潜在的风险贷款。银行不良贷款是企业不良资产的反映,盘活企业不良资产是处置银行不良贷款的前提。因此笔者认为,首先应重建适合市场经济的新型银企关系,银行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帮助企业确定改革形式和经营方向,参与企业重组,以重组为手段处置不良贷款,对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实施较大规模的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行业重组。
8.实行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
银行要对贷款设置严密的报批程序和手续,每笔贷款的提出、调研、上报和审批等都要有详细的记录,以便在发生不良贷款时能分清责任和进行追究。一旦确定为不良贷款,应立即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不良贷款的,要查明形成的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在此基础上分清和落实责任。无论涉及银行工作人员、企业单位或是政府官员,都要按照不同的情形和性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治本”的对策分析
要彻底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就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有的金融体制,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1.继续加强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体制改革。
要彻底解决国有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转换经营机制,只有从制度和体制方面进行改革才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的根本途径。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是:(1)政企不分、产权不明、所有者虚置。同国外银行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现行组织结构采用的仍然是比较传统的总分行制。这一制度的重要特征就是它要求总行对下属的各级分行、各分支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监督、分级管理,而下属各分支机构只能在上级行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工作。这种组织结构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各分支机构的工作、决策以及防范风险能力都受到了极大的制约。另外,国家又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全部投资者,拥有全部产权。这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缺乏人格化的产权主体,而国家又将权利赋予由政府选举的官员,再加上我们现行的传统的总分行制度,因而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政企不分、产权不明、所有者虚置的局面,进而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不良贷款增加、银行利润低下等现象。(2)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像是一个企业,更像是一个行政机关。因为我们的有些决策者并没有把商业银行作为一个企业这个角度来考虑问题,他们所关心只是个人的政治前途,而没有考虑应该用什么方法来使商业银行这个企业来盈利。“反正钱都是国家的”,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导致了一些“呆账”的形成和资产的流失。笔者认为,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如果像行政机关那样处在一种“分分合合”的状态的话,那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改革。(3)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不健全,员工缺乏内控意识,工作环节上又存在着漏洞,因而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另外,外部治理机制也不健全,缺少来自外部经理人市场的竞争、缺少外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约束、监督和控制。(4)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透明度不高。我们并没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只是在最近几年才公布了一些具有重大意义的指标、数值等,而在一些具体数字上的透明度也没有我们期望的那样高。
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组织方式现状的分析,我们可以从中总结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组织结构改革的基本思路是:
第一,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要在不影响各分支机构工作积极性的前提下,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组织管理经验,尽可能的简化结构,逐步形成一个高效的组织管理结构。还要建立起真正的现代企业法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法人的主体地位以及他们所应有的各项权力,只有这样,他们才不会受出资者的干涉,真正成为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的法人实体,实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的目标,这是提高银行资产质量的根本保证,也是促进改革继续深化的必要前提。
第二,进一步完善内部公司组织结构。通过股份制改革,建立健全“三会一高层”的内部组织架构。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决策权,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定,高级管理层负责各相关业务的具体实施和操作,监事会负责公司日常的监督工作。内部组织机构之间相互联系,同时股东大会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通过内部组织机构形成良好的委托代理关系、相互制约关系,使各组织机构之间做到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协作,从而达到利益的平衡与互惠。同时要尽可能地完善经理人市场,形成一批专业的管理人员和银行家,建立起高效的组织形式,从而形成更好更激烈的竞争机制和竞争氛围。
第三,建立建全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也就是说我们要逐步地建立公平、科学、现实可行的分配机制,对不同工作性质、不同劳动强度实施不同的收入分配方法,实行“多劳多得、收入与劳动相结合”的分配原则,从而激发员工们的工作积极性。
总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要面对市场经济的竞争,就必须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特别是自身的可持续竞争力。而可持续竞争力主要取决于组织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一个良好的组织结构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基础,是做好其他工作的前提,是决定商业银行可持续竞争力高低的关键性因素。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要从长远的战略角度出发,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内部组织结构,为自身的发展提供一个功能强大的平台。
2.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目前金融市场的风险主要包括:①信用风险,即主要是由债务人违约形成的风险。②流动性风险,即由于银行不能确定客户提取货款及贷款的要求而造成流动性不足引起的风险。③利率风险,主要指银行筹资成本上涨而造成利润下降。④汇率风险,即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⑤经营风险,是由管理操作造成的风险。⑥竞争风险,是指由于同业之间的竞争相互波及而形成的风险。⑦国家风险,主要是由于国家大政方针变化及军事方面引起的国家投资风险。⑧人为风险。
银行业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源于制度本身;另一方面是由于人的行为未得到有效约束。我国目前金融案件频繁发生的严峻形势,已经严重影响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正处于防范风险、谋求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基于此,笔者认为,国有商业银行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做好防范及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①树立以人为本的监管理念。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科学的管理、技术的应用、制度的实施都是通过人来实现的。金融风险从根本上说应该是人的风险。因为金融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由于人们有章不循而形成的。因此,商业银行应当更加重视对人的教育,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这是新的形势下提高监管水平和化解风险能力的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②依靠完善的技术设施、严密的内控制度来防范。这就是说要针对当前新形势下安全保卫工作的特点做好安全防范设施配置工作,如电子监控设备、防弹玻璃、与“110”联网联动系统的安装都应作为基层营业网点的基本设施配置。另外,制度问题是根本的问题。制度制约是最有效和最长久的手段。我们一定要结合已发案件所带来的经验和教训,对正在执行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检查,在根本上堵塞漏洞。加强和完善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可以为金融机构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提供制度保证,从而更好地促进风险化解工作的实施。③依靠严格的管理制约风险。好的制度需要好的管理作保证。而管理意味着控制,就是对所有相关人员和所有业务环节进行无疏漏的监督控制,特别是对业务性较强、管理薄弱的部位和环节的监督控制。为此商业银行要严格地执行规章制度,强化内控管理。④依靠严厉的查处震慑金融犯罪心理。作为一个有效的管理系统,惩戒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要坚决纠正当前查处不严的问题。为此,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案件查处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二要严格执法执纪,加大查处力度;三要把查处和遏制大案要案的发生作为重中之重;四要经常督促检查,及早发现和查处案件,消除隐患,增强查处的时效性。
3.建立保障有力的内控机制。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行业,同时又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业务流程和环节较为复杂,可以说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在不同程度上都蕴涵着一定风险,因此必须建立保障有力的内控机制,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和完善一套权责明确的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规范,并在员工中广泛开展学习规章制度活动。要细化岗位职责,把职责明确到业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当前银行的业务整合越来越快,一人身兼数职的现象很多,如果没有一套规范的业务流程和责任制度跟随,往往会形成业务处理和衔接的真空和盲点,留下隐患。所以应从这方面入手,力求通过这一细化、规范的业务流程和责任制使员工做有规范,行有尺度,从根本上扎紧安全的篱笆。
(2)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人们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都要经历一个习惯的过程,在潜意识中没有形成制度习惯化的时候,加强监督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解决在执行规章制度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是加强奖惩力度,发现问题不敷衍、不手软,坚决打击违规违纪现象。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防范道德风险。通过各种学习活动提高员工素质,使员工自觉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投入到银行经营工作上来。同时加大典型的宣传学习,树立正气,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形成一种人心向上的团队精神,最终形成一种处处有法可依,处处有章可循,处处有规范标准的文化体系。只要这种文化的氛围和体系形成,工作中落实责任、监督到位,案件就无立足之地。
4.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催人奋进的企业文化体系。
企业文化是坚持以人为本为宗旨,以企业价值观为核心,以企业精神为支柱,形成的一种关系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新的管理思想和经营理念。它是一种精神力量,是一个企业由理想、信念、风气、价值、目标、行为准则所构成的复合体。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激励全体员工爱岗敬业,对内产生凝聚力和向心力,开拓进取,对外塑造良好形象,使客户对银行产生信誉感和依赖感,从而达到有力促进经营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对企业文化的建设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建立健全国有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塑造企业形象的基础以及规范员工的重要措施。在制度建设方面,首先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把企业形象树立起来,形成一个完备的、系统的制度文化体系。二是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以人为本,是构建企业文化的核心。人是企业的主体,是企业活力的源泉,在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人是最活跃、最积极并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因此,企业要重视人的因素,尊重人的价值,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其他有益活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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