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2
论“盘活”农村信用社信贷存量3
一、农村信用社不良信贷资产的现象及其影响3
(一)不良贷款的存在,导致信用社信贷资金循环不畅。4
(二)不良贷款的存在,占用了信用社有限的信贷资源,使得信用社的信贷资金不能充分满足农业、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不能充分发挥“立足农村、服务三农”的职能,不能更好地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不能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4
二、农村信用社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原因4
(一)体制变更致使农村信用社承担了部分改革成本。4
(二)政策因素导致农村信用社背上了沉重的“坏账”包袱。5
(三)信用环境差是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产生的重要原因。5
(四)管理问题是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存在的根源所在。6
(五)道德风险加剧了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增加。7
(六)自身素质低导致不良贷款增加。7
(七)司法环境较差、法制不健全,导致信用社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得到保障。7
三、盘活农村信用社信贷存量中不良贷款的方法措施8
(一)多方配合,综合整治、优化社会信用环境。8
(二)积极向当地党政部门汇报,加强与当地党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帮助协调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9
(三)谨慎运用法律武器,重拳出击,依法强制清收,保全信用社债权。10
(四)建立严格的内部责任清收制度和不良贷款盘活激励约束机制。10
(五)选择可行有效的重组措施对一些贷款进行重组。11
(六)壮大自身实力,加大呆账核销力度。12
(七)加强信贷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和信贷资产风险转化与补偿机制。13
参 考 文 献…………………………………………………………………………15
内 容 摘 要
农村信用社在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来自内部、外部及历史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信用社的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一直居高不下,它就象肿瘤一样侵蚀着信用社的肌体。造成信用社负债严重,经营风险加大,严重危及着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也不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在金融业竞争日益激烈,农村经济结构不断调整的今天,“盘活不良贷款,保全信贷资产”已经成为农村信用社的当务之急。
论“盘活”农村信用社信贷存量
农村信用社在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来自内部、外部及历史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信用社的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一直居高不下,它就象肿瘤一样侵蚀着信用社的肌体。造成信用社负债严重,经营风险加大,严重危及着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也不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在金融业竞争日益激烈,农村经济结构不断调整的今天,“盘活不良贷款,保全信贷资产”已经成为农村信用社的当务之急。
一、农村信用社不良信贷资产的现象及其影响
据初步调查及有关^^文档显示,目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的实际不良贷款比例高达50%以上,有的地方甚至更高。尽管经过近些年来农村信用社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和央行专项票据的资金支持,不良贷款的包袱有所减轻,但农村信用社多年以来所积累的不良贷款不仅对其自身的经营效益提高构成了直接影响,而且已经成为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的直接障碍。主要表现在:
(一)不良贷款的存在,导致信用社信贷资金循环不畅。
信贷资金运动遵循“双重支付”和“双重回流”的规律,如果不能实现信贷资金的最终回流,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运动将中断。而如果这种循环不畅的情况得不到有效地改善,那么也将最终导致信用社信贷资金来源枯竭,出现支付困难,从而引发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二)不良贷款的存在,占用了信用社有限的信贷资源,使得信用社的信贷资金不能充分满足农业、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不能充分发挥“立足农村、服务三农”的职能,不能更好地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不能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二、农村信用社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原因
要盘活不良贷款,首先要了解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找出防范和化解不良贷款的方法。农信社不良贷款的形成,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具体表现在:
(一)体制变更致使农村信用社承担了部分改革成本。
1980年前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模式发生了变化,集体的资产全部分给了社员,而对农信社的贷款债务却没有相应落实到户,形成农信社的“双呆”贷款。在农行管理农信社期间,曾将自身承担的“扶贫贴息贷款”到户部分委托给信用社代理发放,由于这部分资金的特殊性,收回率相对较低。而行社脱钩时农行则直接从农信社的“转存款”中扣收了代理扶贫贴息贷款的本息,将政策性贷款的损失转嫁到了农信社。此外,还要求农信社为其自办的实体贷款、为其“绕规模”发放乡镇企业“拼盘贷款”等,造成的损失至今亦无人承担。
(二)政策因素导致农村信用社背上了沉重的“坏账”包袱。
由于经济活动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特别是政策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导致企业经营的风险,在一定条件下必然会向投放贷款的农信社转移。如因国家政策变化和环保需要,相继关闭了未达到经济规模和污染严重的乡镇“五小”企业,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也就随之变成了“坏账”;由于矿产品价格周期性波动影响,一批“资源型”的小型矿山采选企业“纷纷落马”,使得为其发放贷款的信用社“雪上加霜”;由于企业在改制中“金蝉脱壳”式的逃避债务和政府部门地方保护主义的抬头,导致农村信用社的大量贷款在企业的所谓改制中被悬空,无从落实。
(三)信用环境差是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产生的重要原因。
由于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对象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大部分贷款又是不具备抵押担保条件的信用贷款。近年来,由于社会信用状况普遍恶化,农信社的处境就更为尴尬:企业逃废债务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乡镇办、村办企业借兼并、合资、分立、转租等改革、改组、改造、转制之机,采取各种方式,逃废、悬空信用社贷款,贷款资金用途挪用占用,导致农信社信贷资产质量下降,逾期、呆滞、呆账等不良贷款比例上升;农村部分赖债户受“大环境”的影响,甚至拒绝归还贷款;有的党政干部也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和人际关系,在农信用社随意取得贷款并不思归还。尽管这两年来,相关部门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拖欠信用社贷款加大了催收力度,但从结果看,雷声大雨点小,收效甚微。
(四)管理问题是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存在的根源所在。
由于前期农村信用社自我约束机制和信贷管理及监督机制不健全,贷款的发放和管理缺乏有效控制,导致信贷资产持续恶化;主要表现在:1、贷款“垒大户”,造成贷户债务负担严重超出其经济承受能力。这个问题的背后往往隐藏着极为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利益纠葛。2、由于信用社缺乏大额、项目贷款的管理经验,导致信用社大额项目贷款存在“先天性”缺陷,形成了大量不良贷款。3、贷款集中发放,一些“社团贷款”不能按时结息。4、缺乏严格的监督考核措施,放款的随意性很大导致贷款不良率偏高。
(五)道德风险加剧了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增加。
由于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特殊性,加之机构设置不合理、业务代理链条长等,导致县联社管理与监督的机制相对弱化。造成一些基层信用社在制度执行和操作上不到位,对“三查”不严,抵押、担保名不符实等。如有人为贷户“套取”信用社贷款大开方便之门;有人为贷户办理超额质押、“假质押”或贷款后又违规为贷户退还质物,造成贷款债权悬空;有的职工多次甚或几十次的发放违规、违纪贷款。此外,农业自然风险的发生、波及与影响,也是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一个重要方面。
(六)自身素质低导致不良贷款增加。
相对于其他专业银行来讲,前些年,由于信用社体制的不健全,信用社后续力量的补充多是采取子承父业的形式,从大专院校招收的少之又少,信用社员工的专业知识贫乏、整体素质相对来说较为低下。从而导致一些基层信用社在制度执行和操作上走的是“代代相传”的路子,理解不透彻、执行不到位,贷款“三查”不严,抵押、担保不合法、不合规,重放轻收,风险防范观念单薄,防范手段单一、流于形式等。
(七)司法环境较差、法制不健全,导致信用社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得到保障。现实生活中,信用社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可以说是俯拾皆是,农村信用社主张债权,往往最后得到的是一纸“法律白条”,执行难已经成为制约信用社依法实现债权的瓶颈。
三、盘活农村信用社信贷存量中不良贷款的方法措施
目前盘活不良贷款已经成为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中的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大力盘活不良贷款,化解贷款风险已成共识。但是,由于历史遗留的问题及经营方面存在的主、客观的诸多因素,使得农村信用社的不良信贷资产盘活工作困难重重。为此,只有将不良贷款这颗毒瘤认真地进行解剖,找出病根,对症下药,才能彻底医治,真正使农村信用社走出困境,在经营管理上轻装上阵,不断提高经营效益,农村信用社走上持续、协调、稳步发展的健康之路。
(一)多方配合,综合整治、优化社会信用环境。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金融的本质是信用,金融机构经营的基本特征是以较低的资本来运营大量的负债,没有社会信用的支持就寸步难行。因此,要解决不良贷款问题,离不开信用环境的改善和净化。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完善信用立法,即国家应以各种法律形式,规定债权债务关系的约束条款和法律后果,用以规范和调节借贷关系。第二,强化市场惩罚机制。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除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外,金融机构应实行联手制裁。此外,还要加强金融机构与工商、税务、经贸、体改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市场管制体系。第三,加强政府对社会信用的引导。政府部门应通过组织开展“信用县(市)、乡(镇)”的创建活动,强化企业、个人的信用意识。农信社亦应通过农户信用评级和信用村镇的创建工作,落实对诚实守信的企业或个人的信贷优惠政策,进行示范引导。第四,强化道德约束。即通过一定的形式,从文化和道德的角度强化对借贷方的约束和监督。总之,要建立一个完整的信用体系,这四个层次是相互作用、相互支持,缺一不可的。
(二)积极向当地党政部门汇报,加强与当地党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帮助协调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的处置是一个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机构、农信社和企业的通力合作。农村信用社应在地区政治事务中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管理,通过发挥政协代表、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议案的质询作用以督促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正确行使权力,保护信用社的权益。农信社不良贷款的形成,乡镇企业占相当比例,而这些企业恰恰与地方政府和当地村委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争取当地党政部门支持,靠行政手段协助清收是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的有效途径。
(三)谨慎运用法律武器,重拳出击,依法强制清收,保全信用社债权。
由于目前法律尚不够完善,法制环境有待进一步净化,对不良贷款采取法律行动必须作好充分的准备,对一些有特殊背景的企业更应慎重。同时,农村信用社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必须对借款人及相关债务人的资产情况摸清楚,以便在庭外和解失败后,及时要求法庭采取保全行动,否则可能因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达不到采取法律行动的效果。实际工作中,对那些法制意识不强,信用观念差,赖债思想严重和恶意逃债的个体工商户贷款和私人贷款,以法律手段强制清收是比较奏效的,同时也为农信社加大了“依法收贷”的力度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建立严格的内部责任清收制度和不良贷款盘活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落实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发动和鼓励全员参与收贷,对收回的不良贷款,可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表扬,以调动员工收息、收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对那些由于信贷人员工作失误,未能对贷款风险保持应有的警觉,或对存在问题的贷款进行回避和掩盖,造成贷款恶化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责令其收回贷款。三是对职工发放的违规贷款要组织清查,造册登记,划分责任,限期清收。四是对职工责任贷款以外的不良贷款清收,要树立全社一盘棋的思想,划片包干,落实责任。并研究制定不良贷款清收的奖励考核办法,在对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中应实行不良贷款盘活“一票否决”制,以强化不良贷款盘活的责任约束。另外,农信社不良贷款中不乏有人情贷款、关系贷款等,对这些非正常贷款和小额的农户、私人贷款,利用信用社人缘、地缘优势,进行弹性清收也是一种有效可行的清收措施。
(五)选择可行有效的重组措施对一些贷款进行重组。
对一些问题贷款进行重组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展期、借新还旧、借新还旧、债权转股权、以物抵贷、追加担保物、重新商定还款方式及还款计划等。
1、区分情况,具体对待,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实行转贷,籍以盘活信用社部分不良资产,降低信用社信贷风险。但是,应慎防一些信用社由于权力制约不力,为了眼前短期利益,把转贷作为延缓或掩盖贷款真实风险手段,不讲原则地办理转贷,表面上不良贷款下降了,实际上贷款风险却在累积加大。因此,不良贷款办理转贷应严格控制比例和执行权限审批制度。
2、办理借新还旧,并设法完善抵押、担保手续,维护农信社债权。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全农信社的信贷资产,对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不良贷款,可采用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借新还旧”的做法,重新办理贷款手续,中断诉讼时效,并设法完善担保手续,但应把贷款审查的重点放在担保条件及本息的减少方面。办理“借新还旧”是目前农信社降低不良贷款的主要手段之一,“借新还旧”形成的贷款在农信社整个贷款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如果农村信用社不在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上下功夫,片面依赖借新还旧来维护呆滞的银企关系,最终也必将制约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进程。
3、以物抵债,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信社资产风险。以物抵贷只是解决不良贷款的权宜之计,如果总额过大,信用社因实物资产迅速膨胀而影响到信用社资产的流动性。因此,信用社应采取措施规范以物抵债业务的管理,对取得以物抵债的资产应符合“严格控制,合法取得,妥善保管,有效处置”等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农信社通过协商、起诉等手段获得的以物抵债资产大部分是手续不全,市场价值低,不易变现和处置的资产。因此,对以物抵债的资产应慎重考虑,严格把关和控制。同时,还要加大抵债物的保管、处置和变现工作的力度,防止抵债资产的流失、贬值。
(六)壮大自身实力,加大呆账核销力度。
这是一种最直接和彻底化解不良资产的方法,也是信用社利用自身“元气”进行“内耗”的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法。对经过各种努力仍无法起死回生或根本不能收回的不良贷款,按规定进行核销,这对减少农信社不良贷款绝对数,缓解信用社经营压力,提高资产质量是完全必要的。但要切记核销不是贷款管理过程的终结,信用社还要努力收回已核销的贷款。不要忘记已核销的贷款,定期检查可能会有奇迹发生。
(七)加强信贷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和信贷资产风险转化与补偿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金融机构面临的经营风险日益增大,为保持金融业的稳定,建立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风险防范机制已势在必行。首先,要率先树立“风险第一”的思想,强化风险意识教育。要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无所不在、无所不有,每一项业务都存在着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潜在风险。其次,应严格执行贷款通则规范的贷款手续,认真做好贷前调查,对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重要文本必须予以规范,切不可含糊其词。第三,要强化对信贷人员的权力监督。经常对信贷人员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不仅是当前反对腐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需要,也是确保信贷资金安全系数、落实超前防范的必然要求。对信贷员的权力监督要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第四,应根据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按照《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贷款审批程序,实行信贷管理与信贷经营相分离、调查与审查相分离、审查与审批相分离,杜绝关系贷、人情贷,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贷款风险制约机制。
当借款人发出风险信号后,信用社应及时采取措施,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落实债务关系,转化贷款风险。同时,完善优化贷款结构制度、优化贷款投放制度和担保贷款制度,全面推行抵押、担保贷款方式,对贷款实行依法管理,有效地转移风险。为防范贷款风险的发作,农信社应按规定提足贷款呆账准备金,但由于当前农信社呆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与实际信贷资产的风险等级极不相称,因此,农信社有必要争取人民银行和税务等部门的政策,提高呆账准备金提取比例。
此外,还应建立以优化资产质量为核心的信贷文化,加强信贷人员的培训与交流,加强信贷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品行的约束。
总之,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信贷资产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基础工程,信用社在采取上述措施进行清收盘活时,要坚持持之以恒,作好打持久仗的准备,绝不能虎头蛇尾。要抓住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有利时机,运用一切合法手段,大力清收盘活不良贷款,不断增强信用社自身实力,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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