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现状
商业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中面临的机遇
商业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中面临的挑战
商业保险公司发展企业年金保险的建议
内 容 摘 要
企业年金基金与其他社会保障基金不同,它是企业自我建立、自我管理的基金,政府在里面的角色更多的是要建立一个好的制度,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营安全和良性循环。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标志着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的大门已经开启,这也将给整个中国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变革,而保险企业作为变革的先锋,将面临着新的机遇及挑战。
本文从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规模、潜力及运行模式开始分析,着重阐述商业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中面临的机遇及挑战,最后,针对商业保险公司发企业年金保险的提出几点建议。
论商业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中面临的机遇及挑战
2004年5月1日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开始施行,标志着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的大门已经开启。在这个市场中,商业保险公司将面临怎样的机遇?应如何应对市场挑战,更好地在企业年金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现状
(一)企业年金的概念
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延迟的支付承诺,具有定期预缴、延期给付和长期储蓄三个基本特点。企业年金基金是社会保障机制的补充,由企业自愿组织。
(二)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规模及潜力
1991年我国首次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2000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企业年金”,2004年4月份,我国正式出台《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制度建设整体框架初步形成。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我国企业年金2000年底总量为192亿元,2002年底为260亿元,2003年底为300亿元,截止2004年3月底,我国企业年金的规模已达到474亿元,另外,据保监会统计,这两年商业保险公司销售年金类的保险产品保费也有430亿,这两块加在一起,目前企业年金有近千亿的规模;根据比例法对企业年金发展规模进行估算,按照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状况与制度发展过程,估计企业年金规模占GDP的比例由2003年的1%分别增至2012年的10%、2020年的15%、2030年的20%,由此计算出2010、2020、2030年我国企业年金发展规模分别为1.5万亿元、5.8万亿元、14.5万亿元;根据参保人数法预测,假设企业年金缴费比例为89%,2010、2020年企业年金规模分别为1.1万亿元、5.1万亿元;据中国保监会预测,今后每年我国企业年金新增数额将达到1000亿元以上,到2010年预计能达到10000亿元的规模;据世界银行预测,至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规模将高达1.8万亿美元,约15万亿元人民币,成为世界第三大企业年金市场。1虽然这些根据不同标准对企业年金未来规模的预测结果不尽相同,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相对于我国企业年金目前的发展规模来说,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虽然从企业年金积累总量上看,增长比较迅速,增长潜力巨大,但是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人员仍相当少。在企业年金计划的覆盖范围上,2003年,已有近700万人参加了企业年金计划,但这也仅仅约相当于2003年末11646万人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的6.01%,仅比2000年年底的5.36%提高了约0.65个百分点。企业年金的覆盖范围还非常小,尚难以形成对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力补充,与企业年金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第二支柱的地位极不相称。2
(三)我国企业年金现行的运行模式
从1991年起,我国企业年金主要归口地区或行业管理,发起设立企业年金的也都是效益较好的行业和经济发达地区,如交通、邮电等开始建立行业单位年金,部分盈利较好的大型企业如中远集团等开始设立企业年金,部分地方企业也设立了企业年金。运营方式主要有自行运作或委托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运作。主要模式有:一是直接保险模式。2003年,中国电信将近8亿规模的企业年金分别给中国平安保险和中国人寿来运作。二是由企业成立职工理事会,由理事会负责年金的投资和委托投资。扬子石化从1994年起就设立了企业年金,规模大约为7-8亿元,平均年收益率为10%。三是企业将年金委托给地方社保,由地方社保再委托给基金公司运作。2003年,上海企业年金发展中心就将企业年金委托给部分基金公司和投资公司,分别通过多个账户投资于6只股票。
从这几种运行模式看,企业自办模式存在的问题是各管理方责权不清,年金资产往往难以与企业自有资产严格分离,企业在遇到重大变更或法律纠纷时,无法保障职工的根本利益;社保机构经办模式的问题是运行不规范,企业年金的专业化经营管理尚未形成,行政色彩浓厚的管理方法又不适应市场化的发展要求,保险公司办理的企业年金,所开办的年金业务还不能称作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年金。
商业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中面临的机遇
拓展企业年金市场是保险业发展的历史机遇
随着我国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需求必将成倍增长。作为人口大国的中国,其老龄化现象出现的速度和力度较之其他国家将更为迅猛。在未来不到十年的时间内,老年人口的比例在中国将远远超过联合国定义“老年社会”的7%的底线达到23%左右。到2050年,将有3.3亿的中国老人,其中8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1亿以上。然而,基本养老保险却入不敷出,全国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也只有参加养老保险人数的不到1/10。目前我国实行的现收现付制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未来18年间将形成近2万多亿元的资金缺,因此,为便于减轻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应对我国步入人口老龄化的情况,发展以企业年金为主要形式的补充养老保险迫在眉睫。有关专家预测,在社会养老保障压力和巨大的市场需求面前,我国企业年金在未来3年内每年将有1000亿元规模的增长,各类年金总量可达5000亿元左右,到2010年,企业年金的市场规模将达1.5万亿元。这为我国保险业加快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商机。
另外,全球经验表明,迅速增长的企业年金为主构成的多支柱模式能分散养老金体制风险,稳定社会,确保经济安全。中国的经验与国际经验吻合,即企业年金最早发端于企业(或行业)自保,其后出于社会化管理的需要和对资金保证回报的需要由保险公司独家经营,从而所有金融机构开始参与企业年金市场各功能的划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为养老金持有人服务。这块业务却有很大的扩展空间。企业年金市场启动后,我国企业年金市场规模将达到每年1000亿元人民币以上。因此,积极拓展企业年金市场既是保险业的责任,也是保险业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
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企业年金保险具有独特的优势
在大力发展企业年金的过程中,商业保险(寿险)成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体系的经营主体,在弥补社会基本养老的不足、提高企业员工养老保障水平、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功不可没。从国际惯例来看,在养老金市场发达的国家,如美国、日本、加拿大、荷兰、瑞士、澳大利亚等,保险公司都是企业年金经营的主要参与者和供应商。其中美国的401K养老金计划中,有45%的市场份额都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来承担的。此外,商业保险公司在经营补充养老,即企业年金方面与其他受托机构相比(商业银行、证券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及财务公司),具有诸多的竞争优势。
对企业年金的探索起步较早、具有先发优势
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原因,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商业寿险和企业年金之间的属性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一直界定不清,但这并没有影响保险公司及监管机构积极开拓和发展企业年金保险(早先被称作“补充养老保险”)。自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我国各大寿险公司的补充养老保险业务都获得了迅速发展。同时由于保险公司研发部门对智利退休金制度,香港特区强积金制度,以及美国401(K)退休金计划等相关制度和做法研究得较早,这使得寿险公司比其他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对新一代企业年金有着更及时的追踪和更深刻的把握。目前,在我国企业年金市场中,寿险公司与大型企业集团,社保机构形成“三分天下”的格局,比起其他几大金融机构,寿险公司对企业年金的先发优势十分明显。
寿险公司团体养老金模式接近于国际上企业年金运作的主流模式
据保监会统计,目前我国已开发经营的退休类产品共达110多个,产品形态从传统的定额年金保险,至1999年开始出现的有保底收益的分红类年金,再到无保底承诺的投资连结类保险,团体养老金运作模式越来越接近于国际上建立在“共同基金投资原理+税收优惠”基础上的企业年金主流模式,这种国际主流模式与变额年金等保险产品具有天然的内在联系。此外,寿险公司还能在提供年金产品的同时,为企业设计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旅行救援等一整套员工福利保障方案,提供“一揽子服务”。以此为基础,在年金支付方面,除一次性支付外,寿险公司还具有独特的提供各种类型年金产品的优势,包括部分一次性、部分年金支付、生命年金、定额年金、递增生命年金和变额年金等,这此优势同样是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
3、拥有专业的精算力量,能运用精算技术对企业年金收支水平、替代率的敏感度和主要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
经过多年的经营实践,寿险公司已经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年金方面的专业精算人才(35名中国准精算师与43名中国精算师),积累了丰富的精算经验。在养老金产品开发、费用/利润核算、企业年金计划设计、养老金精算咨询、业务价值评估和偿付能力监管等方面具有独一无二的技术,能够切实为企业量身订做保险方案及企业年金计划安排,还可以帮助企业考虑选择何种缴费方式、总共需缴多少才可以达到满意的目标替代率等等具体问题。
4,保险公司具有强大的销售能力,能够提供高效的专业化服务。
在我国,要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不仅要有政策支持,还需要企业年金受托主体有强大的销售能力。而保险公司不仅有完善、成熟的销售管理机制和销售培训系统,还有一支专业化水准高、富有经验的销售队伍。据数字显示,目前仅寿险营销大军就过百万,直销人员也有十万之巨。这支销售大军只要经过短时间的培训就可以上岗,她将是未来企业年金市场上最活跃的销售精英。在服务方面,正是因为有了一批专业素质较高,并具备了为客户量身订做企业年金计划的销售队伍。他们可以根据企业及其业务的多样性要求,提供不同的服务方式,包括受托管理、账户行政管理、投资管理、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风险控制管理、精算设计等服务。这些高水准的服务优势,是其他受托机构不可类比的。
5、具有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技术
寿险公司具备成熟、独特的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技术(包括现金匹配管理、久期免疫管理和动态财务分析等),使寿险公司进行年金资产管理具有资产管理技术上的明显优势。再加之寿险公司有成熟的对长期的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监控的体系,这更符合企业年金的资产特性,同时更能保证养老金资产所要求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寿险公司在长期资产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的这些明显优势,能够保证企业年金管理的安全、稳健和增值要求,将是企业年金资产委托管理的最佳选择。
6、帐户管理系统较为完善,可以为企业年金提供优质的管理平台
近年来,寿险公司结合以个人帐户为特点的团体年金产品,斥巨资开发了先进的帐户管理信息技术业务处理系统、网络保全和查询系统、CALL CENTER系统等,可以灵活、方便、快捷地进行企业年金计划各帐户的缴费、增额减额、增人减人、帐户查询、帐户转移、提供多种转换年金领取方式等多种服务,并在对客户长年的服务中,积累了宝贵的总分帐户管理经验,为寿险公司作为合格的企业年金“帐户管理人”奠定了基础。
7、审慎监管优势
保险业正在实施的各项监管制度,包括偿付能力监管、精算师考试认可制度、精算报告制度、指定精算师制度、新型产品的精算规定、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规定、新型产品的销售管理规定等,对确保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保护客户利益有很大意义。
(三)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对我国商业寿险公司是一次重要的发展机遇
保险业向企业年金的渗透,可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可扩大自身产品和产业链,通过集团化经营,逐步建立混业经营模式。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以及投资管理等环节,为保险业发挥自身优势,研发养老金保险产品,增加和提升保险中介服务,扩充产业链创造了许多机遇。专业化是以市场的广度为基础的,企业年金扩大了保险业的市场领域,为其专业化的深度发展节约了成本。
1、为寿险公司开辟了新的市场空间。
据统计,企业年金市场全面启动后,未来三年内每年都将有1000亿元的年金规模,到201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万亿元。这个市场无疑会成为寿险公司竞争最激烈的地方,企业年金业务将是寿险公司重要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并带来寿险业的又一次飞跃。
2、有利于增强寿险公司资本实力。
自1996年以来国家7次下调利率,一年期存款利率由9.18%下调到2.25%,而寿险公司必须对过去已售出的高预定利率保单承担给付责任,利差损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影响中国寿险业发展的严峻问题。启动企业年金市场,将使寿险公司的业务规模迅速增加,增强寿险公司的资本实力,提高偿付能力,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有利于增强民族保险业整体竞争力。
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开放时间表中明确承诺:“3年内,允许合资寿险公司向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首批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寿险公司,大多实力雄厚,有着经营企业年金的丰富经验和先进管理技术,我国年轻的民族保险业将面临着巨大压力和严峻的考验。因此,加速发展企业年多保险有利于增强民族保险业整体竞争力。
商业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中面临的挑战
保险业积极开拓企业年金市场,欲当企业年金市场中坚,面临着来自社会环境的影响,政策、法律的制约和金融界、行业内激烈竞争的挑战。
社会环境的影响
企业年金市场可以说已经在许多方面为有心开发者敞开了一些口子。比如对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作用和积极意义各相关部门已经逐步形成共识,相关政策法规在逐步研究制定,第一批专业的养老金保险公司已由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与企业年金市场相关的各个机构均热情高涨,跃跃欲试,但有关专家认为这些对年金市场的真正发展还远远不够,制约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的最根本因素依然存在,那就是企业的认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不配套。因为真正需要介入的主体――企业,要么茫然无知,对企业年金基本不了解,要么较为漠视,对此没有热情,真正了解企业年金并对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有强烈意愿的企业少之又少。如果公众对企业年金没有足够的认识和理解就不会形成年金市场发展的强大社会原动力。所以仍需要监管机构和各类市场参与者积极开展各类型,各层面,多角度的公众教育活动和从业者教育活动,以利于企业年金业务的规范和发展。
(二)政策、法律的制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与其他相关机构调研发现,我国企业年金市场未发展起来是财税支持政策方面的问题,是缺乏税收优惠政策或税收优惠不足。国际经验表明,工业化国家企业企业年金计划的建立及其在近年的迅速发展,均与这些国家采取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密切相关。目前,只有辽宁和北京的中关村等试点地区有4%的企业年金缴费的税收优惠,即企业提取的年金不超过工资总额的4%,可以往税前列支。根据试点地区的有关规定,由于政策对企业年金的管理尚未进行规范,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也只是限定于试点单位,对非试点地区企业缴费及职工个人缴费没有相应免税待遇,年金业务经办实体也没有得到适当税收优惠。这就限制了企业、员工和年金业务经办实体如保险公司对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据有关专业人员研究,与基金公司相比,保险公司管理企业年金的费用较高。通常,每只基金的管理费用是由认购和赎买两部分构成,保持在2%左右。而以平安保险的投资连结保险为例,每年提取的手续费在2%~3%,而且前5年的提取比例高达7%~8%。如果没有适当税收优惠,保险公司管理企业年金账户毫无优势可言。
由于受法规限制,目前我国这笔积累资金已达260亿元的企业年金投资方向只能是存银行、买国债,两者相加,占资产总规模的80%左右,收益率在2.8%以下。由于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收益率整体较低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年金的积累速度和积累水平。在拓展企业年金的委托投资渠道方面,保险公司同样受到现行法规限制。虽然,我国1995年颁布实施的《保险法》早就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开发企业年金业务,但是,最新修订的《保险法》仍然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保险以外的企业。”保险公司不能直接投资股票,未被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人或管理人参与该领域的投资。因此,目前保险公司在拓展企业年金委托投资管理业务上存在法律障碍。相反,日前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具备资产管理法律资格。这对保险公司拓展企业年金委托投资管理业务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三)金融界、行业内激烈竞争的挑战
从国际经验看,保险公司是企业年金最初的提供者,是企业年金市场的主要供应商,但是,同样从国际经验看,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由于具有多种业务能力,承担了企业年金管理的部分职能,成为企业年金市场的重要供应商,成为保险公司在这个市场最大的竞争对手。银行主要提供企业年金资产的托管服务,证券公司主要提供企业年金资产的投资服务,基金公司主要提供企业年金资产的非共同基金式的基金管理服务,信托公司主要提供企业年金资产连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的信托管理服务,而保险公司则主要提供企业年金资产的出售产品管理服务。可见,企业年金市场不是保险公司能够独占的市场,而是多个行业、多种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分工竞争的市场。在企业年金市场上,保险公司面临着来自其它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信托公司提供的各种专业企业年金资产管理服务的有力挑战。
与此同时,保险行业内也面临着激烈竞争的挑战。几乎所有的中资保险公司为争夺一些企业年金大单,进行决定成败的价格竞争,在出价优先的游戏规则下,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被压最低点,而承诺能否到期兑现、服务是否跟得上,却被轻视了,这就阻碍保险行业在企业年金市场上强劲发展。
此外,保险公司企业年金过去“承保人”的身份变成了“受托人”,并且增加了多种职责:如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编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根据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并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等。这一职能的转变,使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经营中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商业保险公司发展企业年金保险的建议
积极争取,力争早日获准年金经营资格
按照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可作为法人受托机构经营企业年金业务。但要经过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和注册,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申请,经过审慎评审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同时规定,法人受托机构具备账户管理或投资管理业务资格,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或投资管理人。而取得这些资格都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从两个办法可以清楚地看到: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经营中,可以担当“三种人”,即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人。其中前两种人可以兼用,但想同时取得“投资人”资格,需要保险公司所属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在接受企业年金委托时,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后,才能有“投资人”的资格,这是根据投资回报率来决定的。从保险公司来讲,由于投资渠道的限制和资本市场投资回报率偏低的影响,投资分红的长期收益率暂时不及有些投资公司、基金公司投资回报率。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有可能选择其他“投资人”,以暂时获得高收益。可知只要争取,还是可以得到客户认可的。因此,当务之急是各个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要积极准备,争取早日获得企业年金的经营资格。
(二)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
在企业年金实施运行中,保险公司作为服务提供商,始终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因为在年金运作的“五种人”关系网中,保险公司作为受托人在接受了委托人的信托之后,又将该信托资产的管理委托给投资管理人、托管人以及账户管理人,这说明保险公司明显处于核心位置,也是企业年金能否安全运行的中心枢纽。因此,做好服务工作,对企业年金的发展意义十分重大。从国际经验看,在企业年金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大致可以划分为单项服务和综合服务两种。我国的保险公司在过去的企业年金承保中,所涉及的服务都是多次和综合的。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发扬过去在企业年金服务中的长处,并在内部机构设置上,人员配备和培训上等调整到位,为年金发展作好一切服务准备。
(三)强化产品开发设计,提高产品的灵活性
目前市场上的养老型寿险产品同构率较高,产品设计的灵活度较差。在年金产品的设计方面,必须顾及到不同企业的需求千差万别,同一计划中的个人风险偏好也不尽相同。寿险公司的产品开发应不断适应这些不同层次的需求,提高为企业“量身度做”年金产品的能力.虽然我国近几年来保险市场上出现了许多与国际接轨、保险与保障并重的创新产品。如团体企业年金(分红型)、万能寿险(分红型)保险产品,但是与国际保险市场相比,与我国保险市场特别是企业年金的发展和需求相比,我们的保险产品还远远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国际上凡是保险产品发展较快的国家,它的保险市场就必然发达。这是因为产品开发与创新促进了保险市场的发展。我国年金市场是世界上最大、最年轻、最具有发展潜力的市场,作为保险公司来讲,应该抓住当前启动企业年金市场的机遇,不断开发和创新产品,通过扩大产品的内涵来提高市场竞争力。以美国安信保险为例。该公司为香港强积金提供信托、行政和投资管理服务时,根据不同企业的需求,提供不同系列极具灵活性的分类计划,包括安信强积金200系列、 600系列和800系列等。其中 800系列是适合大型企业的,由 12个基金组成,分别属于保本、保证、保守、平稳和进取的投资组合。建议国内寿险公司在企业年金产品的灵活性开发方面应在如下方面下工夫:
客户提供尽可能多的投资组合选择。
增强个人帐户的可携带性,方便人才的合理流动。
为进入年金受领期的员工提供多种给付方式。
为DB型计划增加抗通贷膨胀的设计。
加速培养和储备企业年金的专业人才
企业年金的启动和发展,需要庞大的销售力量去推动,而号称有百万营销大军、十万直销精英、万名高级管理人才的保险公司,将是我国未来企业年金发展最大、最多、最好的推销服务提供商。但是,我们要清楚地看到,人多的优势并不能表明就完全能做好年金推销服务。因为企业年金是一个系统的退休养老保障计划,它涉及知识面广、技术含量高。因此,要求推销人才素质相对较高。目前年金市场刚刚起步,保险公司应该抓住这个真空期,大量地、高水准地培训企业年金推销人才,特别是精算人才。因为精算实力和生命表是保险公司作为企业年金服务最有含金量的技术要素。有了精算人才和技术。保险公司就能为企业提供完善的企业年金计划设计,包括条款设计、融资测算、替代率测算和规划、DC/DB计划的选择等。随着保险主体的增加和市场的发展,我国保险业精算人才还十分匮乏,我们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渠道、多方式的开发和培养保险技术人才,包括IT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等,为已经启动并将形成高潮的企业年金市场做好推销人才的准备。
(五)加强提高优质的账户管理管理平台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规定:“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利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保险公司成为企业年金受托人”之后“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但是要严格履行下列职责:“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记录企业、职工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及时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变化情况;计算企业年金待遇;提供企业年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档案至少15年;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从目前的现状看,我国的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平安、新华、泰康、太平洋等公司都具备年金账户管理能力,特别是中国人寿利用自己的机构网络和IT技术优势,已建立了跨地区、跨行业的账户管理网络系统,并能为企业年金账户所有人提供异地缴费、查询、领取服务工作。这为开办企业年金的账户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是按照现代企业年金管理的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应该设立更高要求的账户管理平台,运用更先进的账户管理技术和设备,以保证企业年金账户管理的安全性。
(六)加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
现代企业年金运作是完全通过信托及委托代理关系实现的。再加上从委托人到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如此长距离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托关系控制链,如果有一方工作出现纰漏,有一方有造假行为,有一方故意隐瞒了事实,或者是在投资上出现问题。这些都必将产生风险,影响年金委托人的利益。因此,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经营中,要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在内部控制方面,保险公司作为受托人,是年金经营主体,因此不仅加强自身的风险防范,同时也要加强各当事主体之间的风险控制;在外部监管方面,过去监管部门只是保监会,现在年金经营又增加了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管。但企业年金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对监管部门也提出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调整思路,重点加强保险公司经营效益,偿付能力、产品精算设计、信息的披露等方面的监管。
(七)加强对企业年金理论的研究工作。
企业年金由于为老年生活提供保障,因此不同于普通商业保险产品。经办企业年金业务需要社会保障,证券投资,个人帐户管理,保险精算等多方面的知识。而目前国内的寿险公司在这方面的专业人才还比较匮乏。同时,寿险公司对企业年金市场和商业年金市场的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
(八)利用现有客户资源,打造公司品牌
企业年金不同于强制性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和员工有充分的自由选择企业年金经办机构。为了更多地吸引客户,商业寿险公司应着力提升自身的品牌价值。为此不但要制定实施长期、系统的竞争战略,依靠产品、服务、人才、技术的综合实力来赢得客户。更重要的是在公众面前竖立起具有社会亲和力的企业品牌形象。
(九)利用自身信息系统和网络资源,提供围绕企业年金的综合增值服务
近年来,各大寿险公司都建立和完善了各自的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寿险公司应充分利用这些系统资源,通过内部IT资源整合,同时结合公司的全国机构网络,建立起综合性的信息平台,围绕企业年金的运作,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方案设计、帐户管理、精算指导、投资管理、信息查询等一揽子增值服务。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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