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中国加入WTO后,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继续按其现有的产权制度进行经营,根本无法与国外大银行进行竞争,其产权制度的改革已刻不容缓。本文通过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相比较指出国有商业银行现有产权制度存在的弊端,进而得出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最佳模式为股份制改造这一结论。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基本要求的分析,本文构架出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设想,即分四步走。
目 录
现代西方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特征
(一)产权明晰
(二)产权主体分散化、多元化
(三)产权是流动的
(四)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
(五)资产效益合理量化
国有商业银行现有产权制度存在的弊端
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最佳模式—股份制改造
(一)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必要性
实行股份制,解决了国有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的属性与产权
制度设置不当的问题
2、实行股份制,可以解决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低的问题
3、实行股份制,有利于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
4、实行股份制,有利于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留住人才
(二)国有商业银行向股份制商业银行转化的可行性
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已具有充分的理论准备和政策支持
财税、信贷、外汇、投资等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性进展,以及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的稳步发展为金融体制和银行经营机制改革深化提供了必要的体制前提
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方式的间接化和政策性业务的逐步分离为国有独资银行商业化创造了条件
非国有经济的良性发展,资本积累水平的提高,民营企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和总水平占绝对优势,这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提供了很好的经济基础、客户群体和收益来源
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为国有商业银行实施产权制度改造提供了现实基础
(三)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
1、重新架构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管理体制
2、理顺国有商业银行的外部监管体制
3、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
4、大力抓好内控制度建设
(四)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设想
1、部分国有商业银行直接上市
2、建立一个国有控股公司式的商业银行的过渡模式
3、选择适当的方式进一步改造
4、股份制改革最终模式确立
四、结束语
金融产权制度改革——
加入WTO后国有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
当新千年来临之际,世界贸易组织这扇大门终于徐徐向中国打开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意味着中国又迎来了新一次的改革开放,其冲击将是全面的、深刻的、久远的。而作为中国的金融业,特别是金融体系主体的国有商业银行也许将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尽管它已经开始了艰难的改革,但它的改革相对滞后。当外资银行带着灵活的经营机制,带着先进的管理技术,带着优良的服务,带着争夺中国市场的雄心来了的时候,国有商业银行该如何应对?答案是肯定的,既然无法回避这场竞争,那只有正视自己,机遇与挑战并存,国有商业银行只有站出来迎接挑战,才是唯一的出路。从目前看来,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还有很大的差距,包括金融创新、服务质量、营销手段、人力资源、监管体系等诸多方面,本文仅就通过对产生差距的基本原因之一的金融产权制度差异的讨论,“窥一斑以览全豹”,以此来剖析国有商业银行在现有产权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及加入WTO后应相应采取的对策。
现代西方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特征:
在探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之前,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下西方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纵观美英法德等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不难发现,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将商业银行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向社会发行股票,从而使全部资本属于购买股票和拥有股权的全体股东。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对银行承担责任,银行以全部资产对其负债承担责任。银行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银行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按股份有限公司的产权制度安排和组织结构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占了目前西方商业银行总数中的绝大部分,成为当今世界商业银行体系的主体。考察西方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大都具有这样一些特征:
(一)产权明晰。
现代商业银行的产权是拥有排他权的产权,能够独立地行使自己权利的产权,是没有任何行政权力介入的纯经济权利,是按照市场规律,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所有权。
(二)产权主体分散化、多元化。
纵观西方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出一条关于财产权利变迁的清晰脉络,就是产权不断地被加以界定,从集中模式越来越走向分散、清晰。一家商业银行的产权主体由国家、大企业、金融寡头逐渐向社会大众方向转移,产权主体越来越多元化、分散化、社会化。
(三)产权是流动的。
商业银行所要求的产权是可以通过市场竞争过程进行转化,而不是一经确定就凝固不变,而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分散化,为银行产权交易提供了条件。
(四)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产权的各个部分不断分化,构成了使用权、处分权全部或部分地与产权主体分离,但所有权、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仍属于产权主体。国际经验表明,产权中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程度越高,资本积累的规模越大,积累的速度也越快。
(五)资产效益合理量化。
产权特性在于它具有平等自愿的交易性,出资者共同出资组成股份制商业银行,意味着把部分产权让渡给了银行,保留了收益权和最终所有权。让渡了经营权和处理权的所有者要想取得合理的产权利益时,都必须保持一个适当比例的产权收益标准,并且对各种资产实行严格的量化管理。对于银行的现有资产存量,必须明确各出资者所拥有的产权价值份额;对于银行的资产增量,也要相应地明确划分产权在量上的归宿。
通过考察分析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可以看出,股份制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是一种产权关系明晰、各种权利界定清楚的法人制度,能产生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商业银行能较好地按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经营原则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决策科学性,提高银行的资源配置效率,因而是一种理想的产权制度模式。
二、国有商业银行现有产权制度存在的弊端:
加入WTO以后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着外资银行竞争的严峻形势,这主要是指资金、优质人才和优等客户等方面的流失。其实,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来说,造成上述现象的关键在于产权制度上的缺陷。改革开放以前,中国银行业靠的是“沙丁鱼效应”,由几家国有银行垄断经营,造成国内金融竞争严重不足。近几年,虽然通过增设金融机构,引入外资银行、保险公司和其它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金融竞争,但国有商业银行还是未能摆脱“沙丁鱼效应”的影响,习惯于对保护政策的过分依赖。
国有商业银行现有产权制度带来的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政策化、金融资金的财政化、组织机构的行政化,其缺乏活力和竞争力。这可以具体表现为:在经营行为上,作为资产所有者代表的政府可以对银行经营活动进行直接干预;在经营目标上,尽管国有商业银行将盈利性目标放在首位,但实际上,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性目标常常要受制于政府的政策性目标;在经营机制上,国有独资的垄断地位与市场竞争机制相矛盾;在经营风险上,政府承担了无限责任,由于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呆帐和其他亏损,都通过各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总行向财政部申请冲销,最终是由国家通过多发行货币的形式来解决;在人才选用上制度僵化,国家作为单一的所有者对银行各级经理人员的选聘不能做到民主化、市场化;在利益分配上,未建立健全的、激励兼容的分配机制。
现在的国有商业银行,一不能指望国家财政增拨国有资本;二不能跳开平均主义的工资体制去给优等管理人才增加薪酬;三不能脱离经贸部门的行政干预,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自主地去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此诸多不利条件,即使进行“综合改革”,至多也只是改良,怎么能指望这样的商业银行去同久经国际市场磨炼的外国银行自由竞争?可以这样认为,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几乎所有存在的问题都与产权有关:巨额的不良资产是由于银行与国企在产权上的同构性,“政银不分”是由于政府是银行的产权代表,银行员工效率低下是因为缺乏产权的“激励兼容”……。国内一些学者甚至认为在国有产权制度下,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市场,而只是政府在“模拟”市场,从而导致金融效率低下。国有商业银行在产权制度上存在的严重缺陷,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银行业制度改革的“瓶颈”,可以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能否成功决定着我国银行业未来的发展。
三、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最佳模式—股份制改造:
众所周知,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是由原来的四大国家专业银行改造而成,其资本组织制度为国家独资。尽管这种产权制度有国家信誉作保证,使国有专业银行在计划经济时期为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它毕竟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其弊端也暴露无疑。通过分析国有商业银行20年的改革发展史可以发现,造成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重叠、效率低下、人浮于事、不良资产比例居高不下等一切弊端的原因几乎都与其产权主体单一模糊、所有者缺位、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相关。要加强机制能力的建设,就必须加强制度的建设,制度是机制能力的基础。因此,避开产权制度问题而谈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显然是纸上谈兵,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市场经济已经证明,股份制是最活跃、最具有生命力的形式,是扩大和优化资本,提高资产配置效益的基本途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最大优点是“四个社会化”,即资本社会化、收益社会化、风险社会化、监督社会化。可见,要把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办成真正的现代商业银行,打破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单一的产权结构,理顺产权关系,增加产权的流动性,股份制改革不失为最有效的途径,这已为许多理论和实践所证明。
(一)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必要性:
1、实行股份制,解决了国有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的属性与产权制度设置不当的问题。由于股份制具有的特定法人治理结构,因此能够解决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三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解决了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界定模糊和结构单一造成的风险载体不明的问题。实行股份制,使国有商业银行由国家单一投资变为不同所有者投资,实现了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分散了金融风险。
2、实行股份制,可以解决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低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远远低于8%的最低标准,这是入世后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资本充足率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情况下,尚能正常地经营和生存,完全是由于中国储蓄大众长期以来对国有银行的信任所致,一旦产生信任危机,情况将不堪设想。如果不能满足最低标准,国有商业银行将不得不缩减资产规模,将会被迫放弃一部分业务领域,这是不能容忍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尽快补充资本金。如何补充?靠国家,国家中央财政连年赤字,自从1998年注入2700亿后,实在已无力注入大量的资本金;发行债券,但受巴塞尔协议有关条文的限制,不可能随意发行;靠银行自身的积累,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还很低,暂时也靠不住;唯一的出路就是进行股份制改革,从社会上筹集资金,以补充其资本金,变单一产权制度为多元化产权制度。
3、实行股份制,有利于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高达20%-30%,资产质量不高,必然严重制约其发展,为金融危机的发生埋下隐患。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来自于国有企业的高比率负债,而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在产权上的同构性,又会造成不良资产的不断积累。在传统计划条件下的企业产品统购仓储及财政拨款为主导资金供应方式等体制因素消失后,国有商业银行成了财政的接替者,大量企业被推向市场,这些企业既没有较强的预算约束,又把企业发展与地方政府的业绩动机、社会责任等多种目标相融合,致使作为资金的供应者——国有商业银行在重复建设、效益低下、结构性调整等种种背景下出现大量的不良资产。因为单一产权制度下的国有商业银行,其发展受制于国家单一出资人,不得不不顾条件的、无约束的发放贷款给“一家人”国有企
业,虽说是“亲兄弟明算账”,但这个兄弟仗着是一家人,经常赖账,国有商业银行也无可奈何。大量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依靠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求得暂时的生存,而银行资产却陷入贷款—无法回收—再贷款—再无法回收的恶性循环,不良资产率不断攀升。对于历史形成的不良资产,国家正通过资本运作和财政担保等方式予以化解。但更重要的是如何控制新的不良资产的发生,所以国有商业银行要从根本上消除不良资产产生的制度性因素,就必须进行股份制的改造。实行股份制后,多元化的主体必然要求注重信贷质量,银行的经营机制转向真正的企业化经营,必然会拒绝,也有权力拒绝不符条件的贷款,有效地遏制国有企业的赖账,将不良资产率逐步降下来,保证国有商业银行轻装上阵,参与国际竞争。同时,股份制的建立,也将为国有商业银行采取多种方式解决不良资产问题扫清了道路。要想开放中国的金融市场,就必须结合不良资产的处理加大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化的速度,如果商业银行本身的素质及资产状况在目前的基础上不发生实质性的改善,那么,加入WTO和开放金融市场的结果,肯定会造成银行危机,其结果就是:人们去选择更有实力、经营水平高、服务质量好的外国银行去存款、去贷款、去办理结算等业务,而国有商业银行则由于客户的流失出现流动性障碍、支付困难、公众信心动摇而挤兑,最后出现恐慌。
4、实行股份制,有利于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留住人才。金融振兴,人才为本,入世后,外资银行必然会大力挖掘中国的“金融精英”,而我们国有商业银行现在受种种条件的制约,对一些资深职员和高级管理人才是缺乏吸引力的,而外资银行则不然,具备强大的吸引力。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在增强激励机制上下功夫,以留住人才。但是现在的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在产权制度上的弊端,导致内部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风险和收益不成比例,干多干少一个样。实行股份制后则不然,将变现在的行政式管理为公司式管理,彻底改革人事制度和激励机制,创造一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灵活的用人机制,留住人才。
由以上种种可见,在当前或今后一个时期内,国有商业银行要从根本上消除制度性因素带来的竞争危机,唯有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走股份制道路。
(二)国有商业银行向股份制商业银行转化的可行性:
随着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及其主导作用方式的重新认识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1、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已具有充分的理论准备和政策支持。党的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制度的深刻阐述,为利用股份制来推进国有独资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化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经济和金融理论界对产权制度、企业理论、法人治理和股份制改造等有关的理论已进行了多年的研究,获得了重要成果,也具备了大量实践经验。党政国策为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提供了理论依据。
2、财税、信贷、外汇、投资等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性进展,以及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的稳步发展为金融体制和银行经营机制改革深化提供了必要的体制前提。投资银行、开放式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的发展以及广大个人投资者的成熟和队伍壮大都为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提供了契机。
3、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方式的间接化和政策性业务的逐步分离为国有独资银行商业化创造了条件。政策性银行的分立,中央银行大区行的成立、货币政策间接调控工具的完善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面临良好的宏观金融环境。
4、非国有经济的良性发展,资本积累水平的提高,民营企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和总水平占绝对优势,这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提供了很好的经济基础、客户群体和收益来源。
5、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为国有商业银行实施产权制度改造提供了现实基础。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通过不良资产的剥离及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置、盘活放下包袱,另一方面推动企业改革、强化企业财务约束,使银企关系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解决了国有商业银行在股份制改造中所遇到的不良资产处置难题。
(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基本要求:
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一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化运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改进和完善经营管理体制,要通过产权主体多元化和银行法人产权制度的建立,使国有商业银行真正从原有机关式管理走向法人治理。
1、重新架构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管理体制:国有商业银行在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过程中,要按照“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要求,按照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合理调整因历史原因所造成的不合理布局,以及各级机构的设置、职能、相互关系、人员素质结构等,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行长(经理层)和监事会组成的银行治理结构,有效地行使决策权、执行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各司其职、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2、理顺国有商业银行的外部监管体制:国家作为所有者与其他所有者一样,也要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来行使所有者权力,政府不能再以所有者的身份来直接干预银行的自主经营,而是由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机构或部门来行使所有者权益。
3、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在经营机制上要理顺与各级行及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运作,进一步分离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加快业务增长方式向集约化经营的根本转变。
4、大力抓好内控制度建设:健全与每一个新岗位、每一项新业务相配套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制约措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要深入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内审管理体制,建立上挂一级的内审机构,增强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要强化内部监督、检查,使内控措施落到实处。在开展新业务过程中,要建立和完善风险评估和监测制度,提高自身风险评估的技术水平,避免造成资金损失。
(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具体构想:
多元化、股份化的产权制度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也将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突破口。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目标应该是:按照资本充实、按股分权、优化布局、循序渐进的原则,由现行的国家独资统一法人体制,改变为多元投资、多级法人的控股公司制。考虑可以分以下三步走:
1、部分国有商业银行直接上市。国有商业银行由于股本太大,在短时期内不可能有大部分的股份上市,但即使只有小部分股份上市,其意义与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从国内企业上市的经验看,即使社会公众股的比例不大,在改变企业经营机制方面也会发挥重要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上市规则增加了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方面的透明度,企业将受到来自公众的监督。所以说,国有商业银行只要有一小部分股票上市,就会大大增强其商业银行的性质。
在具体操作上,有如下三种途径可供选择:(1)把国有商业银行的首次上市选择在国际金融中心进行,如香港、纽约、法兰克福、伦敦等。国际离岸金融中心市场范围广、容量大,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市有可能,而且国外投资者一般把商业银行看成是一国经济的代表,只要对一国的经济有信心,他们对这个国家经营好的商业银行就有信心。另外,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国际上知名度很高,在世界银行排名中从资产规模来看都在前50名以内,拥有很高的无形资产。中国加入WTO,全世界都看好中国的经济,因此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也在不断地成长,这对广大投资者有很强的吸引力,只要上市前的改制工作做得好,应该可以在国际金融市场成功上市。(2)“引资入股”,即通过引入资金来实现上市。根据资金来源不同,这一方式又有两种情况:一是外资入股。在国有商业银行上市过程中,通过引入国际资金,让其承担银行上市的风险,分享上市后的成果,既可以减弱银行上市的震动,更可重新确立其形象。二是内资入股。银行业可考虑引进国内个人或机构的资金入股银行,来实现银行产权的多元化。特别是银行的巨额储蓄,存在着很大的潜力。银行可以吸引储户将储蓄参资入股,这同样可以减轻银行上市对股票市场的冲击。(3)“变相上市”,指银行通过与其他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由新设立的控股公司上市,借以达到上市的目的。这一方式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规模庞大,直接上市恐对股市产生强大的冲击,股市可能不堪重负。二是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巨额不良资产,很可能达不到上市标准。而组建金融控股公司后,达到上市标准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这样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其控制的金融公司间接达到上市的目的。更为重要的是,这将引导中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朝混业经营的方向发展,从而实现中国金融业的大转变。
但是,鉴于我国证券市场目前容量还较小,而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本总额惊人,故这种方法在短期内不可能对所有国有商业银行都实行。
2、建立一个国有控股公司式的商业银行的过渡模式。
目前来看,对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而言,采取国家控股是最佳的过渡阶段。国家资本控制可以采取不同的控股形式:一是绝对控股,即国有股权占整个商业银行股本的50%以上;二是相对控股,即国有股权在整个商业银行的总股本虽然达不到50%,但由于股权分散,国有资本仍然处于控股地位;三是采取“国家黄金股”形式,以少数国有股实现对商业银行的控股,即赋予国家股一种特殊的价值和身份——具有不贬值和管理上的特权,这种特权可以在股份制金融企业的重要财产处置、管理变更、兼并和其他企业的重大变动时期行使,以解决非国有出资者担心因不能掌握控股权而产生的其他问题。
国有控股公司式商业银行,即在总行一级由国家控股公司作为控股主体,联合有关部门参股,组成国有商业银行控股公司,总行以下采用逐级控股方式。与国有独资公司一样,政府通过自己拥有的股权来贯彻自己的意图,又不干预银行经营,同时由于非国有资本主体的进入,必然增加银行经营的利润压力,因为这些主体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是地道的“经济人”,不愿意承担国家社会任务。因此,国有控股公司式商业银行目前最适合我国国情,不失为深化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中最佳过渡模式。具体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1)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暂不改制,把省级分行改造成一级独立的法人,由总行实行控股。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金不得低于10亿元人民币,总行不可能拿出足够的资本金对所有分支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因此可以选择部分省级分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其余的体制不变。这样做的好处是暂不触动或很少触动总行的现状与既得利益,总行抵触性不强。所以,选择对部分省级分行进行股份制改造是一种风险小、成本低的途径,它体现出改革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特性。具体方案是,先经过资产评估,弄清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地方性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当地注册的独立法人,其股本结构中原国家信贷基金和历年利润留成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等折合成国有股,由总行持有,总行代表国家行使对地方性商业银行这部分国有股份的所有者职能,通过持股(控股)对其经营管理进行审查监督,干预国有股的抵押转让及银行董事长行长的人选等。
(2)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先改组,然后把分行建成核心银行和地区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先将现有的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改组为控股总公司,然后将银行的资产浓缩,根据工、农、中、建四家银行各自的特点,按经济区划或者重点中心城市原则,有选择地建立若干核心银行(和人民银行按经济区划原则设立大区分行一样),而商业银行的其他分支机构可以改组为由核心银行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区型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些地区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单一银行制、总分行制、集团银行制等形式,在股本来源上可以打破现行的工、农、中、建四家银行资本结构和组织结构的限制,进行更广泛的资本重组。在核心银行中,应采取立足国内、面向国际的原则,在保持国有资本控股的情况下,尽量吸收外资股份和港澳台股份,起到促进和补充作用,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国际化。
做为国有控股公司式商业银行,在经营体制上,要大胆创新制度,着力培育符合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要求的运行机制,总行应在法人治理结构上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履行国有产权管理、重大经营决策、审计与监督和协调管理的职能;在组织架构上,要按经济区划和经营环境变化,调整分支机构的设置,建立机构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构造责权利明确、管理科学、运作高效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制和组织体系;在管理模式上,要进一步理顺内部管理职能,调整内设机构,规范业务经营、管理部门的权限设置和职能划分;在经营机制上,要进行主动积极的制度创新。
3、选择适当的方式进一步改造。
待国有控股公司式银行过渡模式基本完成后,可以选择以下方案进一步进行股份制改造:
(1)国有商业银行适当放出一部分分支机构,组建成地方性商业银行,由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如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持股或控股,但不是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新组建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一样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新组建的地方性商业银行仍可以实行总分行制,拥有分支机构,但规模较之目前的国有商业银行已大大收缩。
(2)国有商业银行购买国内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如交通银行的股份,让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国有商业银行借此间接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自建立起便按有关股份制公司的章程、机制运营,它们在银行上市方面具有比国有商业银行更为优势的条件,因此容易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这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到海外去上市,也可以在海内外同时上市。
(3)国有商业银行和某些外资金融机构合资,组成新的股份制银行。上海银行在1999年9月接受世界银行集团成员国际金融公司参股投资,实行增资扩股,使注册资本金提高到20亿元。在这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可以借鉴上海银行的经验。一种可行的思路是把总行的资产独立划分出来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也可以把某些资产状况较好的分支机构独立出来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
4、股份制改革最终模式的确立。
通过股份制改造,国有商业银行充实了新的资本,增强了自身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变“统一管理、逐级核算、三级经营”的方式为“各自管理、各自经营、各自核算、网络连锁”的方式,从而使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按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原则要求进行经营管理。
四、结束语:
国有商业银行加入WTO后如何进行金融产权制度的改革,必将是存在一个逐步探索的过程,也是一个相当艰难的过程,但这又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别无选择,好在已经开始了探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相信改革的阵痛必将过去,改革后的国有商业银行必将迎来春天。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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