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古往今来,商界的重要法则之一就是“不创新,则灭亡”。 当今社会,面对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趋势,面对众多外国巨头保险公司的陆续进入,中国保险行业更需要具有创新的意识和创新的行动。这种创新必须覆盖组织机构、保险产品、服务、风险管理方式等各个方面。而产品创新是保险业中最基本的创新。 在这篇^文档里,我们将着重论述保险产品创新的前提(四大边界约束:利润边界、技术边界、法律边界和道德边界),我国保险产品创新的背景(从总体来看,我国保险产品创新能力仍然不足,产品缺乏特色等问题依然普遍存在,不过,有关保险产品的创新已经引起各家保险公司的重视,产品已经越来越多样化。),2003分析总结(2003年保险产品创新的外部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保险产品的创新特点可以用"契合市场需求、发挥保险行业优势"两句话来形容,同时表现出投资型产品创新进行调整和保障型产品创新走向细分),以及现状和前景(投资型保险产品创新将全面复苏,企业年金保险开始试点, 健康保险服务大发展, 员工福利计划发展, 责任保险得到进一步发展),并简单的提及了在创新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一点问题(应当处理好创新与继承,理论与实际等的关系)。
目录
论保险产品创新2
一. 保险产品创新的意义2
二. 保险产品创新的边界3
(一) 产品创新的利润边界4
(二) 产品创新的技术边界4
(三) 产品创新的法律边界4
(四) 产品创新的道德边界5
三. 我国保险产品创新的历史、现状和未来5
(一)我国保险创新的历史5
(二) 我国保险产品创新的现状6
(三)我国保险创新的未来10
四. 保险产品创新应该注意的问题12
(一) 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12
(二) 处理好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关系13
(三) 处理好创新与风险的关系13
(四)处理好监管与鼓励创新的关系13
论保险产品创新
古往今来,商界的重要法则之一就是“不创新,则灭亡”。 当今社会,面对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趋势,面对众多外国巨头保险公司的陆续进入,中国保险行业更需要具有创新的意识和创新的行动。创新是保险业积极应对时代变革的必然选择,是保险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加快保险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保险业解决发展中问题的根本途径当然,这种创新必须覆盖组织机构、保险产品、服务、风险管理方式等各个方面。而产品创新是保险业中最基本的创新。产品创新要从战略的高度,逐步形成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保险产品创新体系,围绕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大变化,围绕城乡居民的消费习惯和消费热点,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调整,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使保险产品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
保险产品创新的意义
创新是保险业积极应对时代变革的必然选择。当前,我们处在一个伟大变革的时代。新事物、新知识、新经验层出不穷,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这是一个深蕴创新精神、亟需创新实践的时代。无论国际格局的新变化,还是社会实践的新发展,都迫切要求我们更加具有创新品格,更加弘扬创新精神。保险业要适应这个新形势并走在时代的潮头,必须把创新特别是产品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唯有不断保险产品的不断创新,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主动,立于不败之地。
产品创新是保险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行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之源。在我国,保险业是一个新兴行业,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保险业,走的是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道路。既没有成熟的发展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现成的发展模式可以套用。唯有不断创新,不断创造出新的保险产品,才能开创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业发展道路。
保险产品创新是加快保险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保险业的规模还比较小,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比较低,保险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保险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保险业要彻底改变现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事业中承担起“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重任,就必须以更快的速度实现跨越式发展,缩小差距,迎头赶上。要完成做大做强保险业这样一个艰巨的任务,走传统的发展模式肯定是行不通的。必须以创新的发展思维,用创新的发展模式,推广创新的保险产品,走创新的发展道路。
产品创新是保险业解决发展中问题的根本途径。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同时也积累下一些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的思维模式下产生和积累的,沿用老的办法当然无法解决,必须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用新的保险产品才能解决。同时,在保险业未来发展的道路上,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困难和风险在增多,外部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加,只有通过创新,才能有效应对,不断前进。
保险产品创新的边界
从理论上来说,保险产品的创新是无限的。因为保险是经营风险的行业,而风险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从大类来说,保险标的有人身、财产和责任三大类,有多少不同种类的人群,就有可能设计出多少不同的人身保险产品;有多少种类的财产,就有可能设计出多少财产保险产品;有多少类型的责任,就有可能设计出多少责任保险产品;有多少种疾病,就有可能设计出多少种疾病保险,如此等等。总之,只要有风险,只要人类有对风险进行转嫁的要求,保险就是大有用武之地的。出现一种新的商品,就可能有一种新的保险产品问世。然而现实中,保险产品创新是有限制的,即对于商业保险公司来说,它在进行保险产品设计和创新的过程中,不是什么都可以做的,而是至少面临利润边界、技术边界、法律边界和道德边界的约束。
产品创新的利润边界
商业保险公司一般只承保可保风险。理想的可保风险通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即经济上具有可行性;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有大量的同质性的保险标的;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计量的;不会发生特大灾难事故。如果承保了不可保的风险,将会给帮助别人“转嫁风险”的保险公司带来很大的风险;而如果由于承保了不可保的风险而导致保险公司破产,这对被保险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同时也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当然,理想的可保风险条件不会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客观条件的变化,有些原先不可保的风险变得可保了,或者加上一些约束条件变得可保了,但不管怎样,商业保险公司需要明确的是,在当时的约束条件下,它应当从商业原则的角度―也就是按照利润最大化的原则来承保风险。当然,商业保险公司的性质并不意味着它们没有任何的社会责任感。许多商业公司将他们从商场上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经营所赚取到的利润,再以无偿捐助等方式回馈给社会,就是它们社会责任感的一种体现。
产品创新的技术边界
技术边界受制于理想的可保风险所要求的“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计量的”。这是保险产品设计的技术要求,如果损失不可以确定和计量,产品的定价就缺乏依据。而保险产品的价格制订通常是依据该事件以往的经验数据的。如果在缺乏损失发生的概率和经验数据的情况下匆忙推出一种保险产品,就有可能会导致两种结果:或者产品定价过低,这可能会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造成威胁;或者产品定价过高,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三) 产品创新的法律边界
一种风险符合理想的可保风险的实质要件,但引致这种风险的行为是违法的,保险公司也不应当设计这样的产品。前不久国内对俗称的“酒后驾车”保险有一个热烈的讨论,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也不少。 但事实上,这款保险即使初衷是好的,即为了保护无辜的第三者,但只要认定“酒后驾车”这个行为是违法的,那就不能因为无辜的第三者需要保护就对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风险进行承保。例如,犯罪份子抢劫银行肯定会伤及无辜,但总不能说抢劫银行的罪犯会对银行职员和公众实施伤害,保险公司就推出一个“银行抢劫保险”来保护这些无辜者。无辜者的保护应当来自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或定期险、或终身险等,这正是保险的精义所在、保险的目的所在。
产品创新的道德边界
假定一种风险符合理想的可保风险的各种实质要件,而且也不涉及违法问题,但它与一个社会最基本的价值观念或道德观念相冲突,保险公司在设计和推出产品时也要非常慎重。曾见过一个报道,说是英国有个保险公司在上个世纪的某个年代推出过两款保险:一个叫做“吸毒者保险”,一个叫做“妓女保险”,其理由是,吸毒者和妓女也是人,他们在吸毒或从事卖淫活动时也都可能遭受各种意外或死亡、伤残等风险,因此他们也需要保护。但两款保险推出后英国社会舆论哗然,许多人认为这是与社会的道德观念或价值观相冲突的,这样做无异于对这种败德行为的纵容。最后该公司不得不停止这两款产品的销售。( ^^文档来源: 美国保险专业教材« Insurance Talk » 2001修订版 )
总而言之,保险产品在理论上创新的无限性是会遇到现实中存在的边界约束的,保险公司必须在此间进行平衡。不能一味地为了“创新”而突破这些边界。如果这样做的话,不仅会给保险公司自身带来风险,而且会给社会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 我国保险产品创新的历史、现状和未来
(一)我国保险创新的历史
我国的保险产品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人们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转变,保险产品越来越不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成为妨碍保险业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各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数量虽然很多,但真正贴近群众生活,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并不多。近年来,我国各家保险公司借鉴国外经验陆续推出投资连结、分红和万能保险等新型产品,开发了住房按揭保险、旅游意外保险和一些责任险险种以及一大批针对各种不同人群专门设计的新险种。同时相继停办一些长期亏损的险种,改造和完善已有的骨干险种,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从总体来看,我国保险产品创新能力仍然不足。产品缺乏特色等问题依然普遍存在,制约了保险业务的发展。不过,有关保险产品的创新已经引起各家保险公司的重视,产品已经越来越多样化。
2003年,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这类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依然是保险产品创新的热点。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而言,这类产品都具有不保证的保单价值,保单价值部分或者全部由实际投资经营状况决定的特点。对于饱受保险利差损失的保险公司而言,这一特点无疑具有较大吸引力,而对于投保人而言,尽管传统的保险具有保单价值确定,不需要承担不确定性的风险,但是保险产品2.5%的预定利率,从长期的角度而言,投保人实质上承担了利率风险,所以新型人身保险产品的推出,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产品供需双方的意愿,实现了收益和风险在双方的合理分配。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新型人身保险产品近几年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尽管其间经历了一些风波,但是整体而言,这类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仍然成为了市场的主流。
(二) 我国保险产品创新的现状
2003年至2004年上半年,保险产品创新的外部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这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险业市场定位进一步明确,保险功能得到拓展,中国保险业市场定位逐渐清晰,其中特别引人瞩目的是关于现代保险功能在视野上的大大拓展,指导了保险产品的创新。
2、 保险监管改善,创新环境更趋良好。中国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产品创新和业务拓展,改善保险监管方式,加强监管措施,为产品创新营造了良好环境。保险监管思路的变化极大地推动了保险产品创新的步伐。
3、 保监会积极拓展资金运用渠道,营造了更好的产品创新条件。2003年6月,中国保监会颁布了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扩大了企业债券投资渠道,提高了投资企业债券的比例。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改善将增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的能力,从而提高产品创新能力。
2003年至今保险产品的创新特点可以用"契合市场需求、发挥保险行业优势"两句话来形容。
市场需求是产品创新的原动力。一般而言,投保人对保险的需求主要集中在保障需求上,包含两种类型,一种是对远期的生存保障需求,通过保险产品稳健积累足够的长期资产以保证未来的经济来源,养老保险、教育保险都是满足这一类保障需求的险种;另一种是对风险事故发生后的经济补偿保障需求,疾病保险、意外保险、寿险、财产保险都是满足这一类保障需求的常见险种。保险产品的创新应当瞄准有真实需求的投保人群,开发恰当的险种满足他们的保障需求。2003年,经过两年来市场的"投资"躁动,投保人对待新产品更加理性,市场竞争加剧,监管政策完善,保障需求更加突出,保险产品创新方面开始注重契合市场的真实需求。
突出保险行业优势是保险产品创新贯穿2003年至今的又一线索。保险产品创新也要突出保险的优势,才能在金融产品相互竞争中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保险相对于银行、证券、基金等其他金融行业,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风险保障管理、长期资产管理、销售管理。风险保障管理是保险行业独一无二的优势,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功能难以替代。长期资产管理也是保险公司的强项,长期寿险产品、养老保险产品和年金产品可以提供远远超过银行和证券产品的期限。强大的销售能力也是保险公司的擅长,保险产品可以有多种渠道销售到各个细分市场。 2003年,面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和仍不理想的整体投资环境,在保险监管政策的引导下,保险公司开始理智分析自身优势和产品创新的方向。第一,突出了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功能。2003年《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还明确要求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的必须带有风险保障功能。第二,注意开发期限较长的保险产品,突出长期资产管理的优势。太平人寿的银行代理的分红保险期限都在十年以上,拉开了和银行储蓄定期的距离。第三,拓展销售渠道,发挥销售管理的优势。保险公司在个人代理营销、银行代理销售和对团体直销三大渠道的基础上,拓展了银行理财中心代理、电话直销、网上直销等渠道,并开发了相应的保险产品。
2003年至今保险产品创新围绕"契合市场需求、突出保险优势"这两大主线,表现出投资型产品创新进行调整和保障型产品创新走向细分的特点。
投资连结保险。由于受到2000年开始的平安第一代投资连结保险退保风潮的影响,投资连结保险的市场声誉尚未完全恢复,投连产品的创新依然比较低迷,全年仅有金盛、太平和光大永明等三个投连新产品进入市场。但是,投连产品也出现了复苏的苗头,原因有三:第一,投连产品的偿付能力额度要求低,偿付能力监管有利于鼓励公司开发投连产品;第二,资金运用渠道拓宽和市场投资预期渐好,有利于发挥投连产品在长期稳健投资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增强市场对投连产品的信心;第三,新的《精算规定》规范了投连产品的费用收取结构,发生在第一代费用较高投连产品身上的退保风潮难以重演。目前,多家保险公司正在积极推出新的投保产品。
万能保险。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一样也是投资型较强的产品。因此2003年,万能产品创新和投连的情况有几分相似,都受累于市场投资率低下和投连退保风潮而比较平静。不过,万能保险的投资帐户设有保证利率,比较容易满足中国百姓求稳的投资心理,因此万能保险的市场口碑较好,也在投资产品创新进行调整的时间获得了保险公司更多的重视。新的《精算规定》出台后,友邦、平安等保险公司都开始万能保险开发准备。友邦的智尊保终身寿险(A、B款)(万能型)已经在八月上市,其年1.75%的最低收益率、灵活的账户管理使其成为万能产品创新的一个亮点。
分红保险。由于投连、万能保险产品创新的相对低迷,分红保险产品创新是长期人身保险产品创新的主力险种。2003年至今,仍有大量的分红保险新产品投入市场,并体现出三个特点:第一,更加强调保险保障,更强调长期生存保障需求和终身寿险风险保障而不是投资工具,其中重要原因是新《精算规定》压缩了保险公司分红空间,减少了分红随意性,从而遏制了分红产品投资性的炒作;第二,产品目标市场更加细分,市场上出现较多的少儿分红保险、银行代理分红保险;第三,银行分红保险开始转型,保险公司开始强调期限更长的期缴保费的分红保险产品。
意外伤害险。2003年,财险公司进入意外险市场,产品创新非常活跃。全年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创新的主要特点是产品细分,更加个性化,更贴近市场。比如,在年初的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改革后,不仅新的航意险提高了保额,还催生了一大批航意险替代产品,打破了航意险保障产品单一的局面。在覆盖的时间范围和适用的交通工具方面作了拓展,比如针对经常乘机人员的一年期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还有针对旅客的短期航意险和旅游险,通过这种综合化保障措施,降低了投保人的投保费用,实现了对投保人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受到了投保人的欢迎。
健康险。健康保险产品创新是2003年至今产品创新的最大亮点。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创新活跃,并进一步细分市场,满足各种特定需求。"非典"疫情期间诞生了大量"非典"疾病保险和住院保险;各家保险公司还针对婴儿、妇女和男士,开发了各种疾病保险。长期健康保险最突出的创新是引入了费率可调设计,降低了保险公司风险。此外,分红型重大疾病保险停售,保险公司开发了大量长期重大疾病保险,满足了市场的真正需要。团体健康保险产品创新集中在和社会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与上。太平洋、新华在江阴、天津、北京等地开展了社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健康保险还从简单的事后报销向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转变,太平洋等公司开始尝试开展" 第三方医疗管理"服务,帮助企业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做好健康维护。
车险。车险是2003年至今财产保险产品创新中最引人关注的险种。车险改革从2003年开始,共批准了11家公司22套产品投入市场。与以前不同,由于没有统一的费率表,对各保险公司的精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保险公司针对不同风险的目标客户群制定了多样化的保障条款和费率水平,实现了风险和收益的匹配。这种差异化形成了不同保险公司各自的竞争特色和优势,充分体现了各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而在这一过程中,投保人则以更低的成本享受了更好的服务
(三)我国保险创新的未来
投资型保险产品创新将全面复苏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各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开发投资连结、万能等投资型保险产品。市场对投资型产品也已经具备更加成熟的认知和风险识别技术,伴随着保险资金运用途径的突破,投资型保险产品无疑具有相当大的潜力;其中,在风险和收益的匹配过程中,以万能型保险产品具有较好的发展优势,这是因为,万能型保险产品所具有的独特的"保底"条款,实际上赋予了投保人一个买入期权,该特征既迎合了绝大多数投保人厌恶风险的心态,也可以让他们分享经济增长好处,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同时还是发挥保险行业优势的一个重要领域。可以预期,今年将是投资型保险产品全面复苏的一年。
企业年金保险开始试点保险公司经营企业年金可以充分发挥长期资产管理、生存风险管理和销售能力强大的优势,形成"一条龙"服务的综合优势,从目前保险公司在整个企业年金市场高达54%的市场份额中可以看出。随着企业年金市场的试点逐步推广,企业年金市场成为了保险公司发挥自身行业优势的重要领域。2003年,太平人寿推出的"太平智选团体养老投资连结产品"受到欢迎,太平人寿作为唯一一家金融机构参与了辽宁省企业年金试点,为其他金融服务机构参与企业年金计划,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可以预期,企业年金试点范围的扩大,还将极大地促进养老保险产品的创新。
健康保险服务大发展经过2003年非典疫情的刺激,健康保险迎来极好的发展机遇。健康保险将从单一的事后赔付型产品向包括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管的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发展,这意味着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将在健康保险领域得到充分的体现。与医疗机构的合作甚至对医院的收购等突破传统保险领域的行为,将有可能在未来出现。伴随着这一切变化,健康保险产品所体现的保险服务和保障都会出现大的拓展和创新。
员工福利计划发展2004年将是团体保险产品创新的重要一年,年底团体保险将向外资开放,各家中资公司都在加快团险的发展。其中重要方向是发挥保险综合保障和综合服务的优势,将团体意外险、团体健康险、团体寿险甚至团体养老保险整合为员工福利计划,向员工提供一揽子的保障服务。以员工福利计划的发展为契机,保险产品的功能组合和服务一体化的趋势将会进一步加强,这也将进一步拉动团体保险产品的创新。
责任保险得到进一步发展责任保险从2002年开始得到较快发展。随着社会法制建设的完善、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社会对责任保险的需求日益凸现,保险公司将推出更多更适应市场需求的责任保险产品,积极发挥责任保险在协调民事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责任保险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将成为保险业的一个重要增长点。
从有关于创新的政策方面来看,中国保监会有关人士已经表示,今后,保监会将促进保险公司配合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大力开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相关产品;切实开发能够满足市场不同需求的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积极稳妥地开展与教育改革相适应的子女教育金保险;努力拓展市场潜力大、目前尚未充分开发的各种责任保险产品;搞好对高科技企业的服务,提供支持技术创新的各项保险产品;拓展与居民个人和家庭密切相关的、灵活多样的综合型个人财产保险产品,通过产品创新,不断适应社会对保险的需求,更好地发挥保障作用。
四. 保险产品创新应该注意的问题
推进保险创新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二是处理好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关系。保险理论创新应着眼于解决问题,要落实到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加快保险业发展的实践上来;三是处理好创新与风险的关系,努力探索做大做强保险业的各种途径;四是处理好监管与鼓励创新的关系。监管部门要为保险公司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一些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和金融稳定原则的创新,只要条件成熟,就可进行尝试。
(一) 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创新的前提就是继承,没有继承,就无所谓创新。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虽然不长,但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积累了不少经验和教训。我们进行保险创新,既不能丢掉这些宝贵资源,又要敢于挑战传统的思想、观念和做法,不断地研究、探索保险业所面临的新问题。做到既要继承前人又要突破陈规。发展是中国保险业永恒的主题,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是保险业恢复发展20多年来得出的一个基本经验。我国保险业发展从总体上看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保险业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不适应,人们需要的许多保险产品保险公司还不能提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责任等保险产品还不能满足广泛的社会需求,保险还没有渗透到经济各行各业、社会各个领域和生活各个方面,保险的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规模小、粗放经营、服务质量不高、保险作用发挥不充分、竞争力不强等是现阶段我国保险业的主要特点。对于已有的保险企业,要充实企业资本金,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推进多元持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企业经理层的激励与约束,将现有的保险公司建成为管理规范、内控严密、信息披露充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使现有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同时,有步骤地向国内资本和外资开放保险市场,引入新的市场竞争者,促进业内充分竞争,做大整个保险业。所以,在保险创新时,必须立足于我国的现状,继承适宜于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已有的保险产品,而逐步改进或废弃已经落后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一些保险产品。
处理好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关系
理论创新的源泉在实践。进行保险理论创新必须坚持实践标准。我国保险业发展20多年来走过了一条曲折的发展道路。实践证明,什么时候有正确的保险理论指导保险实践,保险业发展就比较快。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决定了理论创新是保险创新的前提,是其他一切创新的先导,在保险创新中居于基础地位。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保险业学习借鉴了一些国外的保险理论,但还没有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比较成熟的保险理论。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保险市场的竞争更趋激烈,这就要求我国的保险公司以积极的态度自觉地进行保险理论创新。可以说,在未来谁的创新成果多,且能转化为生产力,谁就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但在理论不断进步的同时,必须立足于我国的现状和我国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现状,不可一味的追求理论的进步,而和现实条件及需求脱离了关系。理论创新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实践需要的。所以,应该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搞活承保业务,努力拓宽资金运用途径,探索出一条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新路。
处理好创新与风险的关系
创新必然会有风险,不能因为有风险就不敢创新。要把大胆探索的勇气同实事求是的精神统一起来,发扬敢闯、敢试的精神,努力探索做大做强保险业的各种途径。同时,也要注意尽可能在创新中有效灵活的规避风险,特别是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可回避风险。
(四)处理好监管与鼓励创新的关系
应该努力探索符合现阶段发展水平和现有体制环境的监管模式,实现专业化监管、法制化监管、技术型监管相结合,外部监管、内部监管相结合。建立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制定市场准入规则、保险精算规则等一系列制度,建立银行、证券、保险联席监管体制,降低系统性风险。监管部门要为保险公司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一些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和金融稳定原则的创新,只要条件成熟,就可进行尝试。
^^文档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circ.com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国际保险》
新华网 .xinhuanet.com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官方网站
://econ.pku.edu.cn/ccissr/BXSP/
上海金融报官方网站 ://.sfnews.sh.cn/
中华工商时报
北京现代商报官方网站 .business.com.cn
《金融英才》
“中国保险业创新与发展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