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能银行的利弊分析
(一)全能银行的优势
1、范围经济优势。金融机构可以进入更广阔的市场,接触更多的客户群体,并促使一些相关金融产品的交叉业务成为可能。商业银行逐步演变成了金融超市,创造了更多的销售机会,提高了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达到了范围经济的效果。从范围经济的角度来看,金融控股公司由于其业务领域的广泛性,服务全面,能取得更多的范围经济效益。通过交叉销售线向客户提供众多的金融产品,是金融控股公司实现范围经济的畅通渠道。例如,金融控股公司开办的银行保险不仅把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的分销渠道有机的结合起来,而且带来了大量的交叉营销的机会。又例如,贷款证券化业务是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的有效结合方式,并且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2、规模经济优势。降低成本,通过规模经济实现成本集约化,是实现规模效益的首要目标。规模经济可从金融服务的产品生产和消费中产生。一般认为,当某一机构提供特定服务组合的成本低于多家专业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成本时,即存在规模经济。全能银行从规模经济中获益是因为,其一是它们可以将管理与某一客户关系的固定成本分摊到更广泛的产品上;其二是它们可以利用自身的分支机构和已有的其他全部销售渠道以较低的边际成本销售附加产品;其三是由于全能银行可以提高内部机制调整系统内部财务结构对金融市场作出快速反应,因而可以更容易地适应对金融服务产品需求的变化(金融机构提供的大部分金融产品都具有很高的替代性);其四是由于在某些领域建立信誉要比在其他领域更容易,以及信誉的外溢效应的存在,全能银行可以利用在提供一种服务时建立的信誉向客户提供其他金融产品。全能型银行以商业银行为依托,具有聚集大量资金的能力。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尤其是全球性的业务,银行需要动用巨额资金,因此对于没有足够资金为基础的投资银行,很多重要业务将难以开展。显然全能型银行在资金融通、资本基础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近年来,国际性的收购与兼并事件日渐增多,不仅要求投资银行提供多种金融服务,而且要求投资银行以雄厚的资金为企业购并融资。如荷兰国际集团收购巴林银行,就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基础。同时资金优势也带来了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如:瑞士银行高薪聘请芝加哥金融衍生工具专家;美国富达投资公司每年用于信息系统扩充的资金高达5亿美元,以促进传递渠道的高科技化。
3、风险递减优势。全能银行的多元化服务具有分散风险的效应。美国学者本森(Bensen,1990)认为,银行体制结构本身对导致金融危机的影响力很小,银行业经营范围的拓宽,并不会危及自身的安全和稳健经营。相反,由于全能银行的业务领域范围宽广,可以把各种资产、负债及抵押担保业务进行广泛的风险组合,因而倒闭的风险较小;而单一结构的金融机构因其资产、负债及抵押担保业务组合的选择余地较少,更易倒闭。具体地说,全能银行使各种金融业务结合在一起,有益于减低自身风险,一种业务的收益下降,可以用其他业务的收益来弥补,从而保障其收益的稳定性;在全能银行的业务中,商业银行在进行贷款业务和投资银行在办理证券承销时,可以充分地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降低贷款的呆帐率和投资银行承销业务的风险;全能银行的一站式金融服务的竞争有利于金融业的优胜劣汰,从而提高整个金融业的效率和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4、协同效用优势。全能银行在多元化的并购活动中会产生巨大的协同效应,即获得管理上的协同效应(管理资源的充分利用)和财务上的协同效应(现金流量的充分利用),使成本收入比降低,资产回报率提高。据所罗门公司对美国50家大银行的调查,1992年到1997年,合并后银行的平均资产回报率从1%提高到1.29%,股东收益从13.6%提高到15.9%。全能银行的管理协同效应主要体现在地区互补性、业务互补性和服务交叉性。全能银行的财务协同效应是指在实施并购后业绩提升所产生现金流量的净现值(NPV)。净现值等增加可从成本节约、收入提高、服务改进、财务筹划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得到体现。
(二)全能银行的弊端
1、道德风险引发利益冲突。所谓利益冲突(conflicts of interest),是指受托人在接受委托人委托时同时担任或嗣后担任某个人、某些人或某类利益集团的利益代表,而导致对委托人在忠诚和利害关系上发生矛盾的现象。这是一个经常出现的老问题。在互联网泡沫时期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当时一些银行为不同参与方提供不同的服务:并购咨询、为某些收购提供资金、主持首次公开上市活动(IPO)或管理投资组合。“中国墙”(Chinese walls)被拆毁,一些银行家罔顾职业道德,通过这些利益冲突牟取私利。公众舆论和一些监管方面的改革平息了这场风暴,但并未根除内在的问题。混业经营体制下存在的利益冲突一直是分业经营的支持者反对银证融合的有力理由,跨国银行特有的国际背景则加剧了利益冲突的复杂性。力图建成所谓“金融超市”的跨国银行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广泛涉猎资金管理、证券经纪、证券发行与交易等诸多领域,这些领域中的证券业务可能与银行的传统业务产生潜在的利益冲突,导致银行客户的利益由此受损,并危及东道国的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其实,归根到底,银行参与证券市场的利益冲突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这种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银行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资源优势,掌控着有关自身金融服务的全部信息,而其客户的信息供给渠道则完全受制于银行,因而强弱悬殊的信息差异可能诱使银行及其工作人员为牟取利益而滥用信息优势,从而损及客户的利益;另一方面,虽然监管当局对银行有^^文档申报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但银行在资本觅利性的驱动下为了规避监管,牟取暴利,经常隐瞒或虚报信息^^文档,与监管当局玩起“猫鼠追逐”的博弈游戏,使“监管落空”的局面频频发生。银行与其客户的利益冲突,客观上增加了证券市场的风险,危害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利益冲突的发生会损害银行在社会公众中的声誉,降低银行的信用,影响其筹资功能。
2、信贷与金融工具投资之间的尺度难于把握。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一种担忧,即银行在大量介入证券化业务之后,能否有效地在信贷与金融工具投资之间划清界限,是否真正做到防止短期资金流入长期性的金融投资。众所周知,全能银行标志着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最高境界。美国于1999年立法解脱了大萧条时代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后,金融混业经营开始大行其道,并产生了花旗、摩根大通等巨头。但是不久前,花旗集团已经宣告了对全能银行道路的放弃。具有戏剧性的是,据称放开金融混业经营的新法律实际上是花旗集团起草的,它当时投入了数百万美元游说国会通过新法律。花旗集团作为美国第一家完全混业经营的银行控股公司,一直延续着打造金融帝国的愿望。而近年来,在投行业务上的过度扩张和对高风险金融工具的大量介入,却使花旗面临了严峻的危机,这也是“过犹不及”的教训。总之,瑞银与花旗的教训,表明任何商业模式都存在“阿喀琉斯之踵”。到目前为止,美国有少数几家全能银行相对较好地经受住了风暴,如美银和摩根大通。也确实有一些欧洲银行的全能模式获得了成功,如桑坦德银行和西班牙对外银行,但它们的零售银行业务十分强大,业务不像美国同行那么多样化。如果抛开这些例外情况不谈,传统银行业务与高风险金融业务并存,不仅加大了基本银行职能的风险,也给整个银行造成了压力。这是导致美林、瑞银(UBS)、富通(Fortis)和美联银行(Wachovia)陷入金融灾难的重大核心问题的原因之一。银行、证券市场特质迥异,若银行过度介入证券业务,将会增加银行的经营风险,危及银行的安全稳健经营。若银行自行承销、买卖而持有的证券数额较大,在证券市场波动频繁时,银行的清偿能力及经营体系将处于不稳定状态,低风险、低收益的商业银行业务将被高风险、高收益的消费者金融业务,诸如证券、保险、投资银行业务所拖累,一俟股市暴跌,便会危及银行的自身安全,进而殃及整个信用体系。全能银行一方面提供低风险的传统银行业务——如吸收存款和提供商业贷款——有政府设立的存款担保和保险机制。另一方面也从事证券交易业务、为并购活动提供贷款、管理个人的投资组合、将他们的储蓄投资于国外产品,以及设计复杂的结构性贷款。由于这些银行更为多样化,它们看起来更加稳定,但多样化本身就存在着问题。
3、过大的规模可能招致更大的金融风险。金融业历史告诉我们,过大的综合性银行集团企业结构复杂,会产生集团内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的问题,难于管理。美国财政部和监管机构在力图防止金融崩溃的同时,也在无意间赋予了银行业模式新的定义,但这么做可能播下未来金融动荡的种子。鼓励或允许摩根大通、美银和巴克莱等银行拯救状况不佳的银行,虽然在短期内有用,但同时也在培育规模更大的全能银行。它们的绝对规模不仅将强化“太大而不能让其倒闭”的不成文规则,新兴银行业模式(其基础是高度多样化的金融业集团)也将带来银行业稳定方面的问题。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这样的风险造成的传导效应有时可能是事前根本无法预料的。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也正验证了银行证券混业经营的巨大风险。如果没有更好的风险防范措施,实行分立政策或许是保护存户利益的现实措施。因为一旦实行分立政策,由于银行自身不能参与证券业务,也不能与证券公司建立和维持关联关系,那么证券市场上的任何变动都不会对银行的安全与稳定性构成威胁;公众也不再因银行在证券业务中扮演不同角色而产生的利益冲突问题丧失对银行的信任。如今的花旗银行,正大踏步地走在结束“金融超市”模式、实行分业经营的道路上。之前其所谓的创新商业模式以一败涂地而告终。1998年,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的巨大合并,就是因为当时旅行者集团的董事长桑迪考虑到,合并将使两个公司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机会向各自客户进行“交叉销售”:旅行者集团利用花旗庞大的信用卡客户来销售美邦公司的共同基金,而花旗集团可以通过旅行者集团巨大的股票经纪人和保险代理商网络销售它的支票账户和维萨卡等。如今看来,这个尝试已经彻头彻尾的失败了。子昱在《当代经理人》的《花旗:失败的金融超市》一文中分析指出“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承载着‘金融超市’梦想的花旗集团经营不善,这十年来旅行者集团和原花旗银行的整合效果相当差。直至现在,公司内部的不同部门有时还会出现彼此争夺相同客户的情形,而管理人员也时时要小心翼翼地提防公司各个角落可能冒出的风险……大型的兼并收购一直是大买卖,但之后的整合才是真正的超大‘买卖’。据统计^^文档显示,90%的兼并收购最终以失败告终,收购IBM PC后深陷泥潭的联想,收购中国雅虎整合彻底失败的阿里巴巴,都是我们身边活生生的例子。其二,‘金融超市’模式看似香饽饽,可一旦身处经济危机,这种模式的风险将被无限扩大。”
三、对我国银行业向全能银行发展的思考
(一)我国银行业向全能化发展是必然趋势。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有着深刻的背景。其根本性原因在于金融市场一体化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这种要求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同样,我国也处于世界金融一体化的背景之下,并且在加入WTO后一体化趋势更为明显,因而金融市场一体化所提出的一般要求也是我国面临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外资银行的进入对中资银行形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其业务涉及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多个领域,其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人才储备全面,服务产品齐全,创新能力强,具有许多中资银行短期内无法比拟的优势,这就要求国内商业银行加大发展混业经营的步伐,增强竞争力。另一方面,由于证券市场的发展,直接融资渠道增加,银行优质客户丢失,盈利能力下降,同业竞争加剧,也涌现出了一些混业倾向的金融创新产品,像存折炒股、银行资产证券化、保险资金入市等,银行业本身产生了摆脱分业经营束缚的要求。分业经营抑或混业经营,作为金融制度,关键在于是否能适应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所以在我国现阶段便实行混业经营,不是人云亦云,盲目照搬西方,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从长远利益来看,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国内银行选择混业经营的战略考虑,不应该在于只是借机进入证券业或保险业,而是应着眼于扩大资本实力,增强其在商业银行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保险业进入银行业的目标,同样也要避免盲目性带来的不良后果。事实上,作为金融业的微观主体,多数所追求的依然是成为主营业务突出、专业优势明显的金融服务机构,而不是无所不包的全能银行。我们知道全能银行制度有利也有弊,因此在对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上,要避免盲目复制和追捧,而应在加强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寻找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
(二)实行全能银行必须在有效的金融监管之下,并要建立“防火墙”。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约束混业经营的监管体系,银行内部防火墙也未完善,人才、管理、技术、理念等都存在缺位。与发达国家开展混业经营的银行相比,国内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都有较大差距,抵御风险的能力也有所不足。应该说,在国内各界对混业经营的热情普遍高涨的情况下,必须充分估计混业经营的风险。对此,要加快监管体系改革。面对更加复杂的金融市场结构、金融业务与产品、金融机构格局,金融监管也应该做出相应调整,以控制金融业风险和促进稳健经营为目标,避免把混业经营作为“灵丹妙药”而走向极端。再就是加快构造金融机构的内部防火墙。根据国际惯例,对混业经营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既要有一道风险防火墙,强调将异业风险限制在各自业务领域内,防止风险的扩散和蔓延。又要有一道资讯隔离墙,要求禁止或限制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传递,借以防止滥用信息和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
参 考 文 献
1、李宽, 《全能银行与中国银行业未来》,中国金融出版社
2、李洁,《银行制度创新与全能银行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杨涛,《全能银行模式并非万能良药》,《21世纪经济报道》2008年8月17日
4、 蔡 奕,《银行跨营证券业的利弊分析与法律监管》,《证券时报》 2002年12月09日
5、海际大和证券公司调查研究部,《金融混业经营的优势与模式选择》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2005年07月04日
6、子昱,《花旗:失败的金融超市》,《当代经理人》2009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