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的风险防范3
1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现状及其必要性分析3
1.1 金融创新的发展和涵义3
1.2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现状4
1.3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必要性分析4
1.4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基本思路5
2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风险及形成的原因5
2.1 金融创新使商业银行面临新的风险5
2.1.1 在改进和完善金融制度中引入了制度风险6
2.1.2 在提高金融技术水平中引入了技术风险6
2.1.3 由于违反金融监管要求而导致了违规风险6
2.1.4 在金融创新主体的主观因素中引入了道德风险7
2.1.5 由于对市场需求把握不准而引致的项目开发失败风险7
2.1.6 由于参与投机交易引起的投机风险8
2.2 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过程中风险形成的原因8
2.2.1 加大了金融市场易变性8
2.2.2 改变了商业银行经营策略8
2.2.3 加深了整个金融体系风险8
2.2.4 使金融风险更为集中和隐蔽9
3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的风险管理和防范9
3.1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9
3.2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程序10
3.2.1 银行风险识别10
5.2.2 银行风险估测10
3.2.3 银行风险评价10
3.2.4 银行风险控制10
3.2.5 银行风险管理效果评价10
3.3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11
3.3.1 正确认识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的辨证关系11
3.3.2 逐步建立金融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内部控制12
3.3.3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12
3.3.4 加强对金融创新风险的监督管理13
3.3.5 发挥同业公会的自律功能和社会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13
结 论13
内 容 摘 要
金融创新已成为当今国际金融发展的潮流,而金融创新与防范金融风险又是一对对立统一的矛盾。
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其在提升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争取更大市场份额获取高额效益的同时,也将使商业银行面临新的无法回避的风险。创新与风险就像是一个硬币的两面,相伴而行,难分难离,银行业的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就陷入了一种“两难”选择。
针对这种“两难”选择。本文深入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现状及其必要性,提出了金融创新发展的基本思路,简要归纳了商业银行创新过程中可能带来的各种新的金融风险及其形成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商业银行在实施金融创新过程中防范和控制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的基本对策和策略。
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的风险防范
人类发展史就是一部充满创新、风险的历史,而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则是其中较为突出的部分。在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的进程中,金融创新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涌现,极大地推动了金融发展。然而为了防范风险,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对金融业实行的严格监管和限制,虽然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却会严重制约金融创新,甚至窒息金融业的发展,于是金融业的创新与风险就陷入了一种两难选择。
1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现状及其必要性分析
1.1 金融创新的发展和涵义
针对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的两难问题,中外许多学者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敏锐的回应和系统的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金融创新”一词,最早是由现代著名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得于1912年在其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来的。
关于金融创新的定义,国内外经济学者给出了很多解释,没有一种统一的说法: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M·弗里德曼认为,金融创新实际上“是一种国际货币制度的变革”,国际货币制度的空前发展使得金融市场上的各种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创造出新的金融工具和结构。
在美国《银行词典》中,金融创新被定义为“支付制度促进银行及一般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供求中介作用的减弱或改变”。
1986年西方十国集团中央银行编写的《近年来国际银行业的创新》的研究报告中指出:金融创新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金融工具的创新,如票据发行便利、货币和利率互换、期权等;另一种是金融创新的三大趋势,主要是指金融领域的证券化趋势,资产表外业务与日俱增的趋势和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的趋势。
我国普遍认为金融创新是金融领域的创新,是将金融领域内部的各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和创造性的变革所创造和引进的新事物。
1.2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受国外金融同业创新的影响,也源于金融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尤其是金融工具、金融业务的创新层出不穷,日新月异。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由于体制、技术、宏观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即使到了2004年,我国的金融创新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是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在创新的品种上,零售业务和负债业务创新多,批发业务和资产业务创新少。
(2)、在创新的动因上,主要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创新动力不足。
(3)、在创新的方式上,主要表现为吸纳性创新和数量扩张,质量较低。
(4)、在创新的手段上,主要借助于计算机网络及通讯技术,科技创新多。
(5)、在创新的层次上,基层机构创新业务多,总行层面业务创新少。
1.3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必要性分析
金融创新作为市场深化和金融深化的产物,是商业银行保持旺盛活力和进取精神,增强竞争能力,取得长远发展的根本动力。但同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创新尚处于起步阶段,还需积极推进,争取与国际金融业接轨。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与西方发达商业银行相比有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1)、 我国商业银行思想僵化,缺乏创新意识
(2)、 我国金融市场结构落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结构
(3)、 金融创新主体内在动力不足,创新动机存在偏差
(4)、 金融创新环境不理想,空间有限
(5)、 社会信用基础薄弱
(6)、创新效率不高,各领域进展失衡
1.4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基本思路
客观地看,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虽然发展得较快,但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创新尚处于起步阶段。在我国加入WTO,金融业对外开放日程表已排定的情况下,西方发达国家金融体制将成为我国金融创新的主要参照体系,其成熟的金融业务,先进的技术手段,高效的运作机制将成为我国金融创新的借鉴和发展方向,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必将走向一个以制度创新为核心,金融工具,金融业务创新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为适应这一发展趋势的要求,今后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应从以下5个方面着手:
(1) 金融创新应以产权制度创新为核心
(2) 金融创新方式应以技术原创型为主
(3)明确新一轮金融业务创新的重点以资产业务为主
(4) 对商业银行服务进行创新
(5)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加快人才培养
2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风险及形成的原因
金融创新是人类智慧在金融发展中的体现,也是金融进步的动力之源。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金融创新也是如此,它在帮助金融机构提高盈利能力获得更大收益的同时,与之相伴随的金融风险也日益突出,特别是金融创新在规避金融风险的同时往往又会产生新的风险,成为金融发展与金融创新的重要制约因素;而为了进一步克服金融风险,又会引致新一轮金融创新,从而形成创新与风险的交替演进。
2.1 金融创新使商业银行面临新的风险
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遭遇各种风险。按照巴塞尔协议有关文献,商业银行的风险基本上可以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三大类。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中可能产生或带来的风险也是多种多样的,这些风险既是商业银行一般风险的表现,但通常又表现出与一般风险不同的特殊性,是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性与个别性的对立统一。金融创新使金融业面临的新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2.1.1 在改进和完善金融制度中引入了制度风险
金融组织制度的健全,金融机构内控制度的完善和金融监管制度的加强等,都可以有效地防范,控制和化解多种金融风险。但在改进和完善金融制度的过程中,又会产生一些新的负面影响。(1)制度创新就是对旧体制、旧规则,旧标准的突破,削弱了原有政策、体制、规则的作用和功能,这本身就隐含了新体制,新规则、新标准是否与新环境相适应,是否与其他没有变化的体制与规则相冲突的风险。(2)从制度创新与其他创新的关系来看,任何一种金融创新不仅取决于创新主体自身的主观努力,也要紧紧依赖于所处的制度环境和相应的制度安排。但是,通常情况下,制度创新总是落后于其他创新,从而导致其他创新的制度供给不足,引发制度缺陷型金融风险。(3)金融监管制度创新始终落后于其他金融制度创新,容易引发临管失效风险。
2.1.2 在提高金融技术水平中引入了技术风险
当代科学技术在金融领域里的广泛应用,推动了金融业朝着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和系统化方向发展。技术创新不仅大大提高了金融体系的技术水平和运行效率,而且也大大推动了其他金融创新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在提高金融技术水平的同时也引入了新的技术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技术不完善或技术缺陷而引发的风险;二是由于技术的不断进步致使原有技术很快变得陈旧落后,从而引发技术磨损风险;三是由于技术风险的存在而导致金融信息失真、失密、过时、不全等方面的缺陷,形成信息风险;四是由于对新技术不了解,不熟悉而引发的操作风险,金融创新所形成的新产品、新业务、新规则、新流程、新制度,对商业银行从业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果教育和培训跟不上,各类操作人员对新的要求不熟练,更会引发各种操作风险;五是利用技术的不完善故意从事金融犯罪与诈骗活动,给商业银行造成巨额损失。
2.1.3 由于违反金融监管要求而导致了违规风险
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始终是一对矛盾,严格、规范的金融监管是金融创新的动因之一,同时金融创新也可能造成新的风险,又必然引致新的金融监管。因此,金融创新必须符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创新的金融产品不能违反监管的有关政策规定,金融创新不是强求突破金融监管的约束,而是在更大程度上需要认真、系统地研究目前的监管政策,并从中找出金融创新的空间,在监管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创新。有些商业银行在进行金融创新推出金融产品时,由于对有关的监管政策理解不深或抱着某种侥幸心理,就可能违反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最后导致叫停,引起创新前期投入的损失,给商业银行带来风险。
2.1.4 在金融创新主体的主观因素中引入了道德风险
任何一种金融创新都含有创新主体的主观因素,从风险的角度来看:(1)主观故意带来高风险,即有些金融创新并不是为了规避金融风险,而是为了摆脱其对利润最大化的各种约束,故意追求高风险,高收益。(2)主观过失带来高风险,即在创新过程中,创新主体由于缺乏对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控制能力,并非故意,而是过失或运用创新不当,结果不但没有减轻风险,反而放大了风险。特别是作为风险的内控者和监管者缺乏对金融创新中的风险进行正确、恰当的评估和预测,缺乏风险防范,控制纠正机制和反馈机制,故意或失职、渎职,使风险防范和控制失去了最后的防范。这种由创新主体主观因素而引致的道德风险又是客观存在的,并且常与其他风险交织在一起,进一步加剧了风险的危害性。
2.1.5 由于对市场需求把握不准而引致的项目开发失败风险
即由于项目缺乏可行性论证,或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撑等原因,开发最终以失败告终,投入的人力、物力资源没有任何收益;或者是由于对市场需求把握不准,高估了市场潜在需求,虽然有一定的市场,但在原来预期的时间内收益抵不上成本,开发投资过大,短期收益过小,投资回收期过长,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难以收回成本,造成投资(成本)与收益不对称,引起经营亏损,不得不退出市场。另外,有些金融产品和其他实物产品一样,也具有一定的“生命周期”,如果在达到最大使用量时还不能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不仅意味着这种产品经市场检验不符合市场需求,而且也意味着投入与产出不相匹配,产品的收益率过低,因此,需要开发出新的更能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2.1.6 由于参与投机交易引起的投机风险
这种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参与创新产品的交易,由于创新产品的市场价格暴跌,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典型的事例便是银行参与衍生金融产品的交易。上世纪80年代以后进行的大规模金融创新,推出了众多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期货等,很多衍生金融产品推出的本意是规避风险,但实际上出现了大量的衍生产品的投机活动,最后导致重大损失。
2.2 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过程中风险形成的原因
2.2.1 加大了金融市场易变性
金融创新加大了金融市场的易变性,从根本上增加了金融动荡的可能性。一方面,金融创新促使了债务规模的扩大,创造出了大量流动性和高收益相结合的优质债务证券,流动性的提高使区域性的债券市场转变为全国性、世界性的证券市场,大大便利了债务创造,因此债务规模急剧膨胀,而债务增长的结果之一便是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动更为剧烈。另一方面,金融创新提高了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程度,这为国际游资的转移提供了便利,容易造成一国金融市场的急剧动荡,并利用金融创新工具提供的便利条件迅速地在国家间转移,从而使金融动荡迅速传及整个国际金融体系。
2.2.2 改变了商业银行经营策略
金融创新改变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由此给银行体系注入了不稳定因素。由于银行传统业务的赢利性下降,商业银行被迫寻找新的有潜在风险的业务来保持其赢利水平,于是,追求利润、逃避监管的巨大动力激励着银行将其业务重点逐渐从传统的信贷市场转向了另一类:表外业务。表外业务的开展极大地增加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风险。表现一:利用新金融工具开展的表外业务具有的“或有负债”性质蕴含着极大风险。表现二:表外业务弱化了风险管理。首先,表外业务逃避了中央银行的监管。商业银行开展的表外业务并不改变其资产负债表,这样中央银行就无从对其真实的风险状况实施监督。其次,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削弱其自身的风险内控管理,表外业务的或有债务性质增加了会计报表中所含风险信息的不确定性,在实际工作中则往往降低了银行管理者的风险意识。
2.2.3 加深了整个金融体系风险
金融创新的扩散性会加深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金融创新产品和业务具有很强的敏感性,传导性和扩散性,一旦风险发生,涉及的速度快范围广、危害大,如果不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约束机制,可能会因违规经营使金融体系不稳定。
2.2.4 使金融风险更为集中和隐蔽
金融创新使金融风险更为集中和隐蔽,增强了金融风险对金融体系的破坏力。金融创新为单个投资者提供了转移因价格变动所产生的市场风险的手段,但它在为单个经济主体提供市场风险保护的同时却将风险转移到了另一经济主体身上,也就是说,对整个经济体系而言,风险只发生了转移,并没有被消除,风险仍然存在于经济体中。1987年10月19日“黑色星期一”的纽约股票市场暴跌就是一例,股票价格在一天下挫了20%。有人认为股票价格期货市场上的交易是导致这次股票暴跌的祸根,这表明金融创新工具的使用会加剧金融市场的动荡,增强动荡产生的破坏力。
3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的风险管理和防范
3.1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指商业银行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处理等方法,预防、回避、分散或转移经营中的风险,从而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保证银行经营安全的一系列措施的总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应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在风险一定的条件下收益最大化,二是在收益一定的条件下风险最小化。
从微观角度来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处置和控制风险,防止和减少损失,最终保障商业银行正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具体地讲,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风险损失产生以前,为了保障其自身经营的安全,商业银行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以最低的损失控制费用来获取控制风险的最佳效果,实现防患于未然;二是在风险损失产生之后,为了尽快地弥补损失,商业银行通过采取各种补救措施,使商业银行不致因各种风险的产主而危及其生存,最终确保盈利目标的顺利实现。
从宏观角度来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单个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确保整个商业银行体系的正常运转,避免商业银行倒闭的“多米诺效应”的产生,最终维持金融秩序的稳定,以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2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程序
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同一般企业的风险管理程序相同,也是由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管理效果评价五大步骤共同组成的周而复始的过程。
3.2.1 银行风险识别
银行风险识别是指银行体系对自身运行过程中面临的宏观、微观经济风险环境和内部经营环境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鉴定风险的性质,明确会给银行体系带来意外损失或额外收益的风险因素,以便实施对银行风险的估测与处理。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
5.2.2 银行风险估测
银行风险估测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信息加以分析,采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等方法,较为精确、合理地估计和预测银行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银行风险估测是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和描述,是对银行风险认识的深化。
3.2.3 银行风险评价
银行风险评价是在对银行风险识别和估测的基础上,把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严重程度,结合其它因素综合起来考虑,得出银行体系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以决定是否需要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及控制措施采取到何种程度最为适宜。银行风险评价是银行风险管理的中间环节,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选择风险管理技术的基础是风险评价,而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才能采取措施对风险进行管理。
3.2.4 银行风险控制
银行风险控制就是要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选择最佳的风险控制技术,使风险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银行风险评价的结果,为实现风险管理目标,选择最佳的风险管理技术并付诸实施是银行风险管理的第四步。
3.2.5 银行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对管理效果的评价实际上就是对银行风险管理技术是否实现最佳效益的评价。由于银行风险的可变性,人们的认识水平具有阶段性,以及银行风险管理技术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因此,对于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乃至管理技术的选择需要进行定期分析、检查和修正,使选择的风险管理技术适应变化了的情况需要,从而保证管理技术的最优使用。
3.3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
从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之间的辩证关系来看,金融创新可以降低金融风险,但同时又可能产生新的风险。商业银行要防范和控制好金融创新中的风险,需要采取一系列不同于防范和控制常规风险的策略。一般认为,金融创新中风险防范体系构建总的构架是:形成监管当局宏观监管,同业公会同向约束,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系统。具体来说,就是要构筑银行内部风险控制和外部监管相结合的风险防范体系。
3.3.1 正确认识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的辨证关系
要树立辩证的金融创新观念和风险防范与控制观念,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是两个不同的金融范畴,其内涵和外延都有着很大的区别,但它们之间又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一面,从下面两个简易图示中可以看出这一点:
从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出发,就是要树立辩证的思维方法和分析方法。对于金融创新中产生的收益和风险,要科学比较利弊得失,坚持“利大于弊”、“两利两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不应因金融创新在防范和控制风险取得的一时成效,而忽视其未来可能带来更大的风险, 因为有些创新可能只是延缓了当前的风险,但却在未来聚集了风险,这是风险累积性的一个重要特征;也不应因金融创新会带来新的风险而畏惧甚至是拒绝创新,应该积极主动大胆地从事开拓创新工作,紧跟金融创新新时代潮流,适应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因为金融创新对促进金融发展的正面作用要远远大于其负面作用。对待金融风险也要有辩证的观点和方法,即在深刻揭示其对经济、金融发展危害性的同时也要看到还有警醒、警视、教育和教训的作用,这反过来会进一步促进金融创新,促进金融主体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
3.3.2 逐步建立金融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内部控制
金融创新是一个涉及到多方面因素和环节的系统工程,包括组织体系、决策体系、协调体系、支持保障体系、开发推广体系、跟踪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等。根据我国金融业当前创新体系的情况,要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1)要建立严格的银行内控制度。在组织安排上,要设立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使业务创新与风险管理决策适度分离,相互牵制。业务操作部门严格按流程和规定办事,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形成内部第一道防线;各职能部门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形成第二道防线;稽核部门对业务操作部门及业务管理部门进行再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2)认真搞好金融创新的规划工作。在充分把握和跟踪国内外金融创新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条件的许可,明确创新目标,规范创新重点;(3)要强化创新激励机制,特别是对来自有关基层的创新的合理化建议要给予鼓励,要制定出具体的奖励办法,对已采纳并为商业银行带来显著效益的建议以及推广创新产品成绩突出者,要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对创新过程中出现的暂时失误,甚至被证明是完全失败的创新也要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并以此建立一种溶错机制和纠正机制,从而减少和避免金融创新的盲目性,降低和防范金融风险。
3.3.3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建设是金融创新健康、持续发展的保障,对创新业务的全过程,特别是各关键的风险点都必须进行监督控制,以防止制度缺损和漏洞出现的人为风险。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1)划分风险级别,根据风险大小,实现分级管理。对于大量的中间代理业务的创新许多是低风险和无风险的商业银行应该鼓励和引导各分支机构大力发展,而对于高风险的创新业务,则应高度集权,集中管理,以便风险控制。(2)建立风险责任制,加大风险责任人的处理力度。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应该强化银行各级经营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工作责任心。(3)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以便能及时发现风险,进而控制和化解风险。(4)建立风险补偿基金,以保证在发生风险损失后能及时得到补偿,而不致影响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步伐。
3.3.4 加强对金融创新风险的监督管理
监管的目标是稳中有活,适当放宽某些限制,以鼓励依法创新,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同时对可能造成巨大风险的创新活力,监管部门要组织人员进行专门研究,必要时还可以直接介入。要增强监管工作的前瞻性,监管政策措施要适应金融业未来的发展和变化趋势。在监管方式上,逐步实现从机构监管过渡到功能监管;在监管标准上,实现从资本监管过度到全面性的风险监管。此外,为了防止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金融监管当局在制定金融机构稳定性指标和有关措施时,要考虑未来金融市场创新,金融机构资产的可能变化等,并建立金融监管的预警系统,加强对金融体系安全性的监测,及时把握创新动态,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促进金融业在创新中规范,在规范基础上更好的发展。
3.3.5 发挥同业公会的自律功能和社会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
与监管当局的行政监管相比,行业的自律有相当大的灵活性,对银行也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因而是灵活有效的外部防线,在此基础上,还要逐步建立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规范信用环境,加强企业和个人的道德约束,为银行的创新活动打造坚实的基础。
结 论
金融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源,只要创新的活动无以停止,经济便如长江之水,一浪推着一浪,滚滚向前。这是历史的告知,现实的印证。然而金融创新并非只给人类带来福音,它在制造繁荣的同时,还制造着灾难,根源在于创新与风险相伴相生,不可分离。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组织金融条件的变化,21世纪的金融创新将更加迅速,专业化、知识化要求更高,墨守成规只能导致失败。中国商业银行正面临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应以金融创新为手段和根本动力,尽快把经营策略从以量的扩张为主转移到以质的提高为主,使生产力要素能够按照最合理,最有效的方式进行整合;同时,针对金融创新过程中的多种风险,应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策略,使我国商业银行在新世纪的新一轮竞争中昂首迎接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 考 文 献
[1] 杨星. 金融创新. 广东经济出版社, 2002
[2] 朱淑珍. 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2
[3] [美]约瑟夫·熊彼得. 经济发展理论——对于利润、资本、信贷、利息和经济周期的考察. 商务印书馆, 1990
[4] 王淑敏, 申瑞涛, 杨小勇. 金融深化创新论.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3
[5] 袁管华. 开放条件下的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创新导论.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0
[6] 钱晔. 我国银行业实现创新与监管“双赢”的模式探讨. 金融论坛, 2002,(12)
[7] 林后春.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的风险防范与控制策略. 金融论坛, 2003,(2)
[8] 宋谦, 王辉. 试析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 现代商业银行导刊, 1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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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王建君. 银行业务创新与风险防范.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2004,(2)
[11] 徐志宏. 当前商业银行面临的经营风险及防范策略. 金融论坛, 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