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导论
1、 货币市场的概念和商业票据市场的形成
2、 中国票据市场的产生和发展
3、 中国票据市场机制概况
4、 中国票据市场机制研究的意义与必要性
二、 中国票据市场的组织和操作模式分析
1、 票据市场中各票据专营机构组织模式建立分析
2、 商业银行在票据市场中的的操作差异分析
3、 票据业务操作中的风险分析
4、 建立合理高效的资金中心模式发展票据业务
三、 银行在票据市场中的收益分析与市场营销分析
1、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收益分析
2、 票据贴现市场的地域性、行业性分布
3、 票据市场中的产品开发
4、 商业银行拓展票据业务的激励机制
四、 中国票据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1、票据市场中的不良竞争与有效监管
2、融资性票据的发展与票据信用体制的建立
3、票据电子化是防范票据风险的有效途径
内 容 摘 要
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中国加入 WTO以来,金融产品和手段不断丰富, 票据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呈现出迅猛的发展趋势。怎样全面的认识当前的中国票据市场,商业银行怎样在这个不断发展的市场中找到自己的切入点,发展和保持自己的优势,企业、银行、中央银行如何认识面对以及为未来的发展作好准备。本文尝试从票据市场历史发展的角度出发,介绍了中国票据市场的现状和基本结构,论证了研究中国票据市场的必要性,中国票据市场的主要业务组成,介绍了票据市场中主要业务的概念和特性以及其使用的领域和方法,对我国再贴现的现状提出建议。银行在票据市场中的收益分析与市场营销分析部分中,着重探讨了在推动票据市场发展的过程中,产品收益、风险控制、激励和创新等问题。中国票据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部分,对我国票据市场的现状作出了客观的评价,总结出阻碍票据市场发展的关键障碍,讨论了市场未来的发展方向和问题解决思路。中国的票据市场仍然处于方兴未艾的阶段,它对一个完善的经济和信用社会的作用将远远超出现实的情况。
中国票据市场发展的探讨
第一章 导 论
一、货币市场的概念和商业票据市场的形成
货币市场是短期信用工具交易的金融市场,具体的说, 货币市场一般是指一 年和一年以内的,以短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短期资金融通和借贷的市场。广义的货币市场包括: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拆借市场、 国库券市场、短期信贷市场、票据市场等。近年来,随着我国商业票据业务的发展,票据市场在货币市场中的位置逐渐提升,商业汇票最早起源于英国,当时的商业汇票是以所交易的商品或服务为担保,由出票人向收款人签发的主要用于结算的票据。18世纪,在美国出现了各类工商企业通过证券经济人直接向货币市场投资者发行的,以融资为目的的商业票据作为结算手段出现的,商业汇票在逐渐演化和充分发挥其融资功能的过程中形成的商业票据市场,作为最古老的货币市场工具之一,票据发挥了其强大的作用。自 20 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商业票据的发行量每10年都增长3-4倍,到 2000 年 8 月底,未清偿商业票据余额已经达到15590.54 亿美元。商业票据作为结算手段和短期融资工具具有其他方式无法替代的优势: 1. 成本优势。商业票据的利率比同期贷款利率低2-3个百分点;2.灵活性强,效率高,融资迅速。3.有利于建立市场信誉。发达国家的票据业和票据市场已经成为其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票据市场占到货币市场融资额的第一位。目前美国的融资方式除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外,已经形成了新的融资方式---半直接融资。 而事实上早在80年代,美国企业票据与银行票据的交易量就已相当于整个股票市场的交易量,占货币市场总量的 60%。
二、我国票据市场的产生和发展
1928年至1930年,我国上海交通银行总行提出建立票据市场是吸收国内短期资金,期限为一年和一年以下半直接融资,将商业票据以银行贴现的方式实现。1935年,由于当时上海出现通货紧缩,当地绸缎和丝业协会以民间行为的方式开始共同推行商业承兑汇票和贴现,并由当时的银钱业组织制定了关于对象 贴现定价、票据转让和信用调查的基本原则之后,上海又成立了由各家银行共同出资组成的银行票据承兑所,以承兑申请人的抵押物和各银行工会会员所认定的基金作为承兑担保,承兑所形成的实际上就是一个银行业的公共信用机构。建国以后,1981年2月新中国第一张商业承兑汇票在上海诞生,但是之后 10几年内,由于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和专业知识、人才机构的缺乏,我国票据业务的发展一直没有达到一定的规模。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民经济投融资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金融市场的作用大大提高,随着货币市场的发展从同业拆借市场的出现开始,票据市场的发展也进入了加速阶段,各商业银行纷纷在各级分支机构设立了票据专营机构或职能部门,负责开拓票据业务,不断将票据业务的发展推向新的高度。
三、中国票据市场机制概况
中国票据市场以《票据法》所规定的商业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为核心,在票据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票据可以作为债权资产出现并进行转让,由此产生了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不同环节。其中承兑是票据的生成和到期兑付的环节,贴现、转贴现、再贴现是票据自生成至到期之间的转让过程。承兑:银行或企业作为付款人,根据出票人的申请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贴现: 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行为。从概念上看, 承兑是指银行 或企业 作为出票人签发票据并承诺到期付款 的过程;贴现是企业向金融机构转让票据取得资金; 转贴现是金融机构间的贴现过程;金融机构将所取得的票据向中央银行贴现称为再贴现。因此, 票据市场中,就出现了企业、其他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 中央银行等票据市场的关键成员。 承兑银行作为承兑人为不同的企业签发商业汇票, 企业在贸易活动和经营过程中以商业票据作为支付手段进行付款,由于票据一般在出票后一定时期后才能够由持票人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 取得现金,因此,企业为及时取得资金需以贴现的方式向银行或财务公司进行转让 ,银行在取得票据后,在存在转让差价的条件等原因时可以在金融机构间主动卖出或买入票据, 也就是转贴现; 中央银行为实施货币政策,控制流通中的货币总量可以运用再贴现手段,以再贴现率为价格向商业银行买入票据,投放货币。 票据在以上各环节流通过程到期时,票据流回承兑银行,承兑银行履行付款责任整个票据流通过程结束。
四、中国票据市场机制研究的意义与必要性
在我国信用体制逐渐发展的条件下, 票据市场在制度建设、市场规模、 交易品种上都有了新的突破,随着票据业务量的继续增长,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票据市场在金融市场中的基础地位更显突出, 票据业务逐渐成为商业银行调控各项经营指标的重要工具, 特别是票据市场作为新兴市场为中小商业银行进行规模扩张提供了重要的平台。但是,应该看到虽然我国票据市场在近年来的规模不断扩大,票据业务在 金融领域所占比例仍远低于其应有的水平。在交易性票据结构中,银行承兑汇票仍是最主要的交易工具,商业承兑汇票所占 的比重较低,票据市场始终没有形成一个全国性的交易市场,市场局部性区域化特征明显, 此外, 票据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信用体制、操作手段尚不完善,票据业务受企业融资、银行经营策略、央行的货币调控措施的影响基本上是单向发生作用,市场缺乏活力。 因此,客观的说,我国票据市场仍处于市场机制雏形的初步形成阶段,票据业务仍处在从量的积累向完善的票据市场机制过渡的过程中。不可否认近年来我国票据市场的快速发展,在扩大企业投融资, 降低成本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降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完善中国货币市场,弥补资本市场融资不足以及保证国民经济稳健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因如此,研究和建立健全的票据市场意义深远。
1、有利于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整体功能。在金融市场中,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功能是不能相互替代的,货币市场作用于短期融资领域; 资本市场作用于长期融资领域。 从经济学角度看,只有短期资金运转保持均衡,长期资金的运转才有可能达到均衡,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与环境下形成的资本市场超前发展至今,已经不能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整体效率,发展票据市场有利于发挥金融市场整体效率,改变失衡的市场结构。从另一方面看,在当前我国的货币市场中,票据市场在2004年的交易额虽然已经占货币市场总交易额的三分之一。但是,在法律保障操作手段、效率等方面仍远落后于拆借、国债等其他货币市场,加之中央银行当前以再贴现进行货币投放调控手段的失效,票据市场尚未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2、有利于解决企业的资金需求。随着中国经济逐步与世界接轨,经济活动的规范性不断增强,商业银行致力于提高自身资产质量,在此条件下,一些老的国有企业和大部分中小型企业,由于自身资产质量差,资金周转渠道不畅,社会信用水平有限等原因必然出现资金的相对短缺。 发展票据市场可以在不增加社会信用总量的条件下,通过疏导资金周转路径,增加资金回流渠道,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有效解决资金的相对不足。
3、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增加赢利手段。随着各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开展规模的不断扩大,票据业务对银行存款、贷款、资产负债比例、贷款规模流动性等指标的影响,也逐渐显露出来尤其是转贴现回购业务,由于其交易简单,期限价格灵活等特点,在调整商业银行的资金余缺与规模等经营指标中,发挥了其它任何金融资产所无法比拟的作用。
第二章 中国票据市场的主要业务组成
中国票据市场经过近10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以企业财务公司、商业银行、中央银行等市场主体,以商业票据为载体,在现有法律行业规范和操作环境的基础上,通过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各种手段综合运用的运作体系,票据市场在企业经营,银行资金运作货币市场的发展中的地位逐步显露出来,形成了中国票据市场的机制雏形。
一、商业汇票的本质和存在的合理性
《票据法》定义的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本文探讨的商业汇票又依据承兑人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作为一种典型的结算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信用是商业汇票赖以存在的基础。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例,票据以银行作为承兑人,于银行到期见票时承担直接付款责任,即银行作为票据付款的保证人,即使出现到期付款人因为种种原因违约无法实际支付款项,承兑银行也将首先按票面金额支付款项,确保持票人或合法收款人的权益。另一方面,银行承兑汇票由企业通过银行签发,银行将该项业务的风险视同于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水平,对企业的信用与偿债能力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批,确认企业具有相应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银行承兑汇票在签发和付款环节的信用保证,使其具有较高的信誉水平,从而具有较强的可流通性。相比之下,商业承兑汇票由普通企业承担到期后的付款责任。由于当前我国企业信用无法与银行信用相比,商业承兑汇票仅能够在特定的具有垄断能力或经营预期良好的行业企业范围内使用。总之,商业票据使用的普及性已经成为经济社会信用水平的标志。
远期付款是商业汇票存在的重要意义。法律规定,商业汇票从票据签发日至到期日最长不超过6个月, 相比其他结算方式支票有效期10天,银行汇票付款期一个月,且均为在该期间内见票即付,通过商业汇票方式进行结算,承兑人仅在汇票到期日才须履行付款责任,从而实现远期付款,从票据签发日至到期日之间。一方面付款企业可以有较长的筹集资金的时间,缓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现金支付压力。 另一方面,企业在此期间内通过远期票据的方式继续进行商品交易或贸易往来活动,通过持续经营,获取了相应的利润 。
商业票据签发的低成本同时为企业实现了资产放大。一般来说,企业在银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需要在银行交纳部分保证金作为银行担保的反担保,保证金比例按照企业在银行的资信评级,一般在所签发票据票面金额的50%以下。另外,企业仅需要按所签发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向银行交纳承兑手续费即可。相比之下,商业承兑汇票由企业直接签发,纯粹以企业信用为基础,不涉及任何银行保证金的问题,其实质就是企业之间的白条或者企业给自己印的钞票。通过商业汇票企业依托自身信用和票据远期付款的特性,实现了用更少的资金做更多的事情,特别是在一些企业集团内部和贸易关系密切的企业之间,签开承兑汇票和贴现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能够实现更加明显的资金放大效应。一般来说保证金比例越低,签发贴现票据频率越高,放大效果越明显。
法律规定对票据权利的保证。《票据法》规定,票据权利包括求偿权和追索权,票据具有文义性、无因性、流通性。也就是说持票人在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票据后,即拥有了到期向承兑人取得票面款项的权利,当不获付款时即产生和拥有了追索权这一伴生权利。根据票据的流通性,由于票据权利可通过背书方式进行转让,且转让时无需通知债务人,每张票据在转让过程中的所有前后手均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持票人可向包括承兑人在内的所有背书人同时进行追索。票据的文义性是指票据上的一切权利义务 必须依照票据上记载的文义而定。文义以外的任何事由事项均不能作为票据含义解释的依据。票据的无因性是指票据如具备票据法上的条件,票据权利就成立。票据行为赖以发生的原因有效与否与票据债权的存在无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票据当事人不能以与票据当事人之外的人的抗辩事由,来对抗其他票据当事人,不能以贸易背景不真实对已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持票人进行抗辩,不能以自己与出票人或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可见对于票据权利的法律规定相对简单明确,能够有效的界定和保证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从而具有较强的存在基础和保证。
二、贴现的含义及对企业经营的意义
商业汇票存在的合理性使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逐渐成为了社会信用体制下, 企业进行短期融资的有力工具,承兑和贴现的组合在企业直接生产经营与货币商场间建立了关键的桥梁。 简单的说,贴现的本质就是交换 ---远期的票据权利和当期可支配货币资金的交换,交换代价就是银行所扣除的贴现利息,利息中应包括货币的时间价值和银行运用资金承担风险受理业务所应取得的利润。通过贴现企业不仅能够获得货币资金还能为企业的经营带来各种附加效益。企业办理贴现可及时获得现金资产,解决经营中的现金需求,现金流是企业持续经营的血液,商业汇票虽然具有较强的支付作用, 但是其局限性也比较明显,首先,以商业汇票方式支付取决卖方是否接受汇票付款的结算方式,出于行业特点和成本等角度考虑, 企业更愿意以现金方式进行收款。其次,商业汇票一般票面金额较大,不适合一些小额资金的支付。因此,企业通过贴现取得现金资产也是市场对企业提出的必然要求,企业自身经营的流动性需要在此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目前, 银行办理票据贴现手续比较简便时效性强,能够充分体现和保证企业取得流动资金的时效需求。作为筹资方式,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筹资成本较低, 根据我国现行的贷款利率政策规定,银行对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空间较小。广义的贴现包括直贴、转贴现、 再贴现。狭义的贴现仅指普通企业向银行办理的直贴。利率尚未实现充分市场化, 目前,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存贷利差较大,企业筹资成本较高, 高成本成为保证企业盈利性的障碍,相比之下,在当前我国金融工具有限, 直接融资渠道不畅,贴现业务的价格浮动空间较大,益处颇多。显而易见,由于贴现利率的浮动范围更大,企业将获得更加市场化低成本的资金价格,也就是说贴现与贷款相比最多可节约40%甚至更多的资金成本。将贴现与企业的经营模式相配合,可以降低财务费用,增加企业收益。
三、转贴现市场的现状与分析
转贴现与贴现的主要区别是转贴现的交易双方均为金融机构,根据金融机构的性质不同,转贴现分为商业银行之间的转贴现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当前主要财务公司与商业银行之间的转贴现行为。 与直贴相比具有单笔业务金额大。转贴现利率无政策限制操作模式灵活,对商业银行经营影响较大;资金收益水平及业务交易风险低,相关法律规定支持不充分等特点。财务公司转贴现机制模式及对企业的意义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财务公司作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并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的独立企业法人,可以为集团内客户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为集团内的企业进行资金融通。由于财务公司本身注册资本金相比其他金融机构而言一般较低----最低限额仅为人民币 1 亿元 ,且人民银行所批准的财务公司资金拆借额度一般不超过企业的注册资金。因此,由于资产规模限制财务公司以贴现方式为下属公司提供资金达到一定额度时,需要将手中的商业汇票向外卖出以补充调整自身的流动资金,保证财务公司的资金运转特别是一些大型集团公司在成员公司间票据结算,普遍涉及资金结算量极大,集团内票据以向财务公司贴现向上集中,最终通过转贴现将取得流动资金的模式进行资金调剂,加强集团对下属公司的管理。 我国现有的财务公司主要属于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和资源垄断等行业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国有企业财务公司的成立是企业集团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优化国有资产结构,提高国有企业整体经营运作效率的重要标志。作为集团财务管理控制的核心部门,由财务公司上收集团成员票据集中向商业银行办理转贴现,有利于向上集中集团财权,加大总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管理力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筹资效率。近年来,为争取重大行业、企业各商业银行逐渐加大了对企业集团的营销力度,特别是针对财务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票据贴现/转贴现的操作流程, 形成了由财务公司集中向银行办理转贴现,将进一步提高集团内票据资产的集中变现速度的操作模式, 改变了原有的子公司分散对银行办理业务的局面,有利于发挥企业资金的整体效用,财务公司集中票据业务,有利于充分汇集有效资金化零为整, 发挥规模效应提高企业资金运营效率。 票据结算作为企业结算的重要部分,票据集中将进一步,银行与企业之间开办贴现业务的限制条件极少,加强企业集团对整体持票量、资金结构、筹资结构等重要信息的掌握,有利于企业节约综合财务成本。财务公司将集团下属公司持有的商业汇票集中统一向银行办理转贴现,提升了企业在与银行合作中的议价能力和竞争地位,银行将为企业提供更加优惠的产品价格、利率,从而降低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费用和融资成本。由于银行为企业办理贴现的利率根据人民银行的利率规定 不能低于人民银行同期的再贴现利率,因此,各企业集团内除具有金融机构资格的财务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在通过贴现向商业银行融资时,其融资成本最低也只能为当期人民银行的再贴现利率。但是,当这些企业通过向财务公司贴现之后再由财务公司统一向商业银行办理转贴现的方式, 一方面可以通过集中票据量提高企业向银行的议价能力,使企业取得更低的资金价格,降低筹资成本; 另一方面, 由于人民银行对转贴现业务利率没有价格下限的约束,理论上转贴现利率只要在银行资金成本之上,符合当时的市场价格即可由银行与企业之间自行定价,因为转贴现处于票据直贴的下手操作,转贴现利率普遍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再贴现利率,企业办理转贴现的筹资成本可以进一步降低,合理运用有关金融产品增加企业融资手段。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某些地区商业承兑汇票的签发与贴现业务受政策性限制较强,集团中其他企业难以直接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在财务公司向银行集中进行转贴现的模式下,银行以财务公司为业务对象资金和信用风险大幅降低。因此,可以使企业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 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从而增加企业的筹资方式。利用贴现业务与承兑业务及其他业务结合, 达到企业资金放大的效果, 以企业集团的经营模式为基础,综合运用票据的承兑、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手段,企业能够实现资金放大的效果。
各商业银行的商业汇票签发量是流通中实际存在的票据量, 一般可以将票据签发的环节看作票据市场的一级市场,即票据的发行市场票据签发后进入流通过程,实际上一级市场所生成的如此巨大的票据量并 不可能全部实现贴现。一方面,部分票据在企业间伴随商品交易的发生在流通转让过程中就已经到期承兑 ,不具备贴现的时间条件。另一方面,根据一些行业的经营特点,该行业的企业没有贴现需求,不需要进行贴现。比如:电器销售、钢材销售、进出口行业其行业利润率本身较低,即使以低利率进行贴现也将会湮没仅有的经营利润。因此该行业普遍将承兑期在一定期限内的商业票据视同于现金而不贴现,对于一些垄断性和能源矿产类行业,企业通过对资源的垄断控制实现高额利润,货币资金往往比较充裕,虽然可能持有大量商业票据,但一般无贴现需求往往持票等待到期承兑,在此条件下,之所以贴现量能够远大于商业汇票的签发量,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二级市场的存在和作用,普通企业在将所持有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办理直贴后,商业银行通常对所买入票据有两种处理办法:一 持有票据在票据到期时向承兑人按票面金额收取款项,在此方式下,商业银行在收取贴现企业相应贴现利息后,扣除资金成本及利息收入对应的税费后, 获得贴现所带来的全部的利润。但是在此模式下商业银行必须占用自有资金,造成一定期间内的资金沉淀影响银行自身资产的流动性。 二 将票据在适当的时间以适当的价格卖出,这样不但可以获得买卖过程中的价格差价,同时在不使用自有资金的情况下获得了贴现利息。商业银行间转贴现市场的特点:第一、 由于地区经济和商业银行资金实力的差距形成不同的票据一级市场。中国票据市场的转贴现票据票源及流向明显,无论直贴票据或转贴现票据,归根到底其作为交易载体的票据实物都来自于承兑票源。也就是说通过承兑环节签发的商业票据,经过背书流通直到持票企业,将该部分票据向银行进行第一次贴现(即直贴后的票据),是转贴现票据的根本来源,形成丰富票源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不同地域的经济模式、经营习惯、法律环境和信用机制的成熟程度。第二、普通企业对商业汇票的认识并不充分,对商业汇票的风险、法律责任权利了解有限,甚至对商业汇票的使用方法和基本操作都不十分了解,造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及流通使用并不普遍。第三、 作为同城内有限直贴票源客户争夺的竞争对手,为对客户信息保密,一般来说,各同城商业银行间即使互相办理转贴业务也很少将自己直贴的票据转与对方,而多向异地转出票据,更限制了本地票源在本地消化的票据量。最后,商业银行办理直贴业务的价格由于人民银行政策下限限制,利率必须高于当期再贴现利率,高利率使直贴票据盈利水平较高,相比转贴现资金占用极小,所以除特殊原因,银行一般不把所持有的直贴票据进行转贴现转出,从而减少利息支出,确保全额获取较高利润。
四、我国再贴现市场的发展与问题
再贴现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之一。 形式上就是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以所持有的票据向中央银行进行贴现取得资金,与转贴现不同的是转贴现是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融通和相互转移,不增加流通中的货币总量, 而再贴现是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的融资行为,再贴现的发生额也就是央行通过票据方式向流通中发行的货币量。理论上说,中央银行通过再贴现率的价格杠杆引导商业银行的投向,影响资产流动性。改善央行基础货币投放,特别是在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基层央行开展再贴现业务,为促进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国民经济持续、迅速、健康发展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
再贴现利率调整反映出票据市场存在各种问题。作为央行的重要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利率调整单一---仅限于再贴现利率的调整,而不是整个利率系统整体水平的变动。由于上调前再贴现利率较低,各金融机构为促进票据业务的发展,基本上是采取薄利多销的经营方式,未形成真正的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没有从根本上把票据业务作为调整资产结构,改善金融服务的手段来具体运作,单纯依赖再贴现的低利率来获取利益,而再贴现利率的单独上调削减了金融机构通过办理再贴现业务获得的利差,使其不得不通过提高直贴利率来获利,维持票据业务的发展。因此在短期内表现为金融机构贴现利率的水涨船高。
从当时央行调整再贴现率的初衷看,再贴现利率提高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规范了票据市场行为,防范降低了票据业务风险。二是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的获利能力,但是,通过当时的调整再贴现利率的提高,尽管对规范票据业务,促进票据市场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同时也使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及再贴现业务受到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第三章 银行在票据市场中的收益分析与市场营销分析
一、商业银行票据业务收益分析
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是任何商业银行持续经营的基本要求和出发点,从这一角度讲,票据业务特别是票据贴现业务在很大程度上符合“三性” 要求,使之有可能成为银行发展的重要增长点,票据业务由于其特有的期限限制---商业汇票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全部金融机构及企业所签发的商业汇票接近 50%经过流通转让最终向金融机构办理贴现,绝大部分的票据都是在签发后不久就办理了贴现,说明企业已经普遍将票据贴现作为一种高效率、低成本的融资手段。相对银行来说,即使贴现期间稍长,但相比流动资金贷款甚至中长期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其他信贷类业务,票据贴现业务的周转速度高于其他贷款几倍或几十倍,具有极高的流动性。在安全性、流动性的保证下,票据业务的盈利性就成为了银行考核票据业务的关键指标。
1. 承兑手续费与贴现利息收入
承兑过程作为票据业务的起点,出票人签发票据形成票据的一级市场,由于承兑业务本质上是承兑人依靠自身信用为出票人/付款人提供的连带责任付款担保。在正常情况下,并不动用承兑人的自有资金,因此承兑业务目前仍被纳入银行中间业务范畴。中间业务在不占用银行资金的前提下,依托银行的资信、网点等优势办理办理的业务,如保函、承兑、代收费等业务。对于银行办理承兑业务所承担的风险来说,承兑风险等同于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因此承兑手续费率偏低,不利于承兑、贴现业务的发展。现行手续费收入规定配套的是银行不计承兑保证金利息,《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收取的各种保证金也按企业存款计付利息,由于承兑手续费没有进行同步调整,银行承兑风险与收益不匹配,造成了银行办理承兑积极性和业务量同步下降的局面。
2 .贴现/转贴现业务中银行收益的计算
与承兑业务不同,贴现/转贴现业务中银行必须首先使用自有资金办理业务,业务收益表现为利息收入,也就是办理贴现业务的商业银行从该笔业务中取得的收入,具体来说,贴现金额为票面金额, 根据法律规定票据金额不能部分转让,因此,在客户决定贴现时,现金额实际已经确定。对于期限理论上说贴现期从 1 天到6个月都可,有可能在另两个条件固定的情况下,贴现利息的变化范围很大。但是,客户一般仅在贴现需求急迫的情况下提出贴现,所以,贴现期实际也是相对固定的。因此,为降低利息支出客户在有贴现需求的情况下,会尽量向银行要求更低的贴现利率,银行在获得贴现利息直贴后,还要扣除相应的税费包括利息收入 5%的营业税、营业税7%的城建税、营业税 3%的教育费附加,同时扣除资金成本剩余的部分才是银行该笔业务的净收益,由上可见,在银行以相同的资金办理直贴和转贴现的比较中,虽然转贴现业务不缴纳相应税费,但是,由于直贴利率受人民银行政策下限的限制,能够维持在较高水平,但转贴现业务利率随货币市场利率波动变化,利率较低办理相同金额的贴现所得到的净收益是转贴现的 3 至 5 倍。如某商业银行在抓住市场上存在利差的情况下以 1.9 买入转贴现票据,然后在当日以1.85 卖出票据,则在不占用自有资金的情况下净挣 1 万元,同理以直贴票据以1.85 卖出时净挣 10.25 万元。此外如考虑资金的机会成本,如资金成本与上存利率相同,则日资金成本 5750 元银行必须在累计资金成本小于利差收益的时间内及时卖出票据,但如果该比资金占用时间很短,资金完全利用银行活期头寸周转,即无机会成本的条件下利差,即为实际净收益,在银行所办理票据的平均贴现期一般在3-4个月左右的条件下,同样的银行资金一年可周转3-4次,在采用上述转取利差的方式后资金周转的速度将更高。实际操作中这类银行对票据高买低卖的过程一般在一周之内就能完成。根据以上分析可见:1、直贴收益水平明显高于转贴现利率;2、以寻找利差的贴现/转贴现操作方式具有低成本、低资金占用、高周转速度的特点; 3、票据周转速度越高,单位资金在一定期限内所获取的利润更高;4、当银行能够控制和掌握直贴市场时其通过利差获利的空间更大,寻找选择出票的低价位的时间更加充裕。票据业务除了在拓展客户及服务手段、提高银行竞争力外,在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提高银行盈利性,提高资产质量,增强流动性等方面的作用也不可忽视。
3.票据业务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影响
在商业银行注重利用票据业务开发新利润增长点的同时,由于业务风险极低,商业银行往往倾向于过度增加票据贴现并借以增加贷款基数,降低不良贷款率,成为贷款高速增长的首要因素。可见,票据业务对商业银行的重要影响。然而实际上,来自银行业基层人员看法是:不良率有所下降的同时,不良贷款额总数反而继续增长。如此巨大的票据市场背后有相当一部分正是那些以低利率、高风险的违规操作带来的业务量的大幅增长,阻碍了票据市场的健康发展。过快的贷款增长不仅可能掩盖存量不良资产的现实问题,而且还有可能造成新的不良资 产,影响商业银行经济、金融的发展质量,甚至倒逼中央银行发行更多的货币。
二、票据贴现市场的地域性、行业性分布
当前我国票据市场还处于不断发展和逐渐规范的过程中,作为经济活动的有力工具,票据业务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程度密切相关。环渤海经济圈:北京、天津、大连、青岛、河北、山东。 长江三角洲及东部沿海地区:上海、江苏、苏州、浙江、宁波。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广东、深圳、福建、厦门、海南。是票据贴现业务的主要地区,为我国工业、金融业比较发达的地区,特别是南部沿海地区,经济秩序及操作手段规范,行业企业对票据的认知程度较高,票据结算普遍,企业信用、法制观念较强等积极因素是地区票据业务迅猛发展的根本动力。从行业角度看,根据行业结算和票据贴现主要发生在大型垄断性行业、新兴行业企业。如石油、化工、钢铁、建筑、房地产、汽车、医药、电器、计算机、物流等行业,这些行业具有的突出的特点:一类是行业垄断性强,行业由几大集团控制,集团整体资金实力强,信誉高,对外议价能力强。如石化、矿产等资源垄断性行业;另一类企业行业竞争比较激烈,行业或销售渠道的中间环节利润率较低,行业价值链中的每个环节必须在有限的资金条件下通过放大资金,提高周转来获取差价。如一些销售行业。
三、票据市场的产品开发
产品创新是近年来金融行业中的热点问题。从产品创新的动力来源看,主要来自与以下几方面:一、外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别是一些重点行业重点,客户的实际需求能够引起商业银行的足够重视,从而研究发展新产品。 二、行业内部银行业竞争的必然产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原有的四大国有银行的政策职能和垄断地位被不断销弱,小银行特别是股份制银行为了开拓自己的生存领域,以灵活高效的操作手段迅速出击,以现代化的经营理念与企业实际需求结合,不断推出各种金融产品,成为国有银行的有力竞争对手。目前,以股份制银行为龙头的票据业务新产品包括: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买方付息票据贴现、协议付息票据贴现、免追索权的票据贴现、票据质押、票据拆分以及在票据业务与其他传统信贷业务重新组合生成的票据产品和以票据为核心的银行整体金融理财服务方案等。以民生银行为例,通过票据业务创新已经在票据领域确立了自身的地位, 更关键的是通过新产品争取和稳定了一大批资产质量优良对银行综合贡献度大的重点客户;另一方面,根据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创新产品会有一定的保护期,将是创新银行获取高额利润的有利时机。
四、商业银行拓展票据业务的激励机制
由于当前票据贴现业务的竞争已经十分激烈,针对票据贴现业务风险相对集中的业务特点,各商业银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中已经尽量简化,并在机构的建立上形成了以众多分散网点的客户经理做为营销一线,争取票源二线支持,部门集中处理各项具体业务承担风险的营销体系。因此,提高一线营销人员的的积极性已经成为各商业银行发展票据业务的关键,在激励机制的建立方面,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差距明显,股份对客户经理营销贴现的激励机制明确,一般直接按照贴现发生额或贴现净利息收入提取。中央银行为鼓励产品创新和保护中小银行的发展,一般规定创新产品出现一年内其他银行不得推出相同的产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产品同质性较强、复杂度低,新产品保护期作用有限。定比例的奖励资金, 能够明显影响个人的实际收入,在各行票据贴现业务主办部门普遍人员较少,规模中等的票据部门人均年净利润一般在100 万元以上,按照10-15%的奖励比例,显然能够对业务办理人员有显著的刺激作用。为促进争取地区票源,部分国有银行的对一线人员的累计奖励甚至能够高达净利润的 25%。国有银行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票据贴现业务只能作为综合考评体系中的一项指标记入考核,更无法实施上述激励机制个人不能直接获得相应收益,客户经理的票据贴现营销动力和意识不强,虽然具有网点优势一直以来累计贴现额度远低于股份制银行。
第四章 中国票据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
一、票据市场中的不良竞争与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管
由于票据贴现业务的对银行和个人的高收益在激烈的票据市场争夺中的不良竞争日益明显,最突出的就是部分股份制银行在业务办理时以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的价格为企业办理贴现,采用违规手段吸引和争夺客户。此一项,给国有银行造成的直接收益损失已经无法估量。利率的不正当竞争已经成为市场半公开的事实,部分银行为隐瞒行为,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在操作中在会计凭证利率栏处填写符合规定的利率,但是在计算利息时填写按违规利率核定的贴现利息。同时,为转移注意力个别违规银行经常召集鼓动业内银行签定所谓行业自律协议宣称保证遵守相关利率规定。另一方面通过舆论报道甚至学术界传播四大国有银行企图垄断票据市场的观念。从资金成本网点设置,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看股份制银行确实无法与国有银行抗衡,通过近年来对部分领域的改革,国有银行在许多领域内的效率已经达到和超过股份制银行。 利率违规的根本原因是利益驱动造成的短期行为,但是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却是极为严重的。
二、融资性票据的发展与票据信用体制的建立
融资性票据与真实性票据相对应,是指没有直接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纯粹以融资为目的签发的票据,票据在承兑贴现过程中不强调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则意味着这种票据就是融资性票据。它在本质上是一种类似于信用放款,但比信用放款更为优良的融资信用工具。也是近年来票据界所呼吁的金融创新之一。融资性票据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在对金融市场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带来富有建设性的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存在着负面效应。融资性票据能够优化金融机构资产结构,加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风险。
三、票据电子化是防范票据风险的有效途径
票据电子化的主要思路是强制银行与企业是通过票据网建立票据签发系统,同时在根据票据信息披露制度,披露有关票据信息。票据在流通转让包括在转贴现、再贴现的过程中也必须登陆票据网进行登记,票据网所登记的信息可以通过接口对不同授权等级的客户提供查询、核实、登记功能,同时为法院等有关部门对票据资产的监督、保全、执行提供信息。票据电子化的实施, 一、能够避免票据实物保管的风险,避免假票风险;二、实现票据的即时查询,提高银行业务的处理效率;三、保证票据查询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四、保证票据流转过程中各个环节票据行为当事人的身份;五、对企业信用风险有明显的公示和监督作用,有利于约束企业严格守信,创造良好的票据环境;六、票据电子化能够彻底避免当前票据市场由于地域及系统壁垒造成的信息的不对称性,使票据市场价格与资金价格相吻合。各金融机构内部及与企业间软硬件系统平台的搭建,更需要首先对包括《票据法》在内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修改,票据市场化的道路仍然任重道远。
参 考 文 献
1、《中国货币市场发展新论》中国发展出版社
2、《现代西方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管理》 中国金融出版社
3、商业银行票据与结算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4、《票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