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内容摘要----------------------------------------------------------------------------------------------------4
一、从经济学对商业银行本质的揭示,可以推断出:国有商业银行的首要经营目标应该是利润--------------------------------------------------- 5
二、国有商业银行以利润为主要内容的经营目标取向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之间的关系----------------------------------------------------------- 6
三、类似于国有独资企业的制度特征决定了国有商业银行首要经营目标必须转变为利润----------------------------------------------------------- 8
四、国有商业银行以利润为主要内容的经营目标取向与政府产业政策的协调性-------------------------------------------------------------------------8
(一)配合政府产业政策的实施,创造出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所必须的充满活力的宏观经济环境------------------------------ -----------------------8
(二)配合政府产业政策实施,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9
(三)配合政府产业政策实施,积极支持具有规模经济效应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的发展--------------------------------------------------------------10
(四)配合政府产业政策实施,积极支持非国有中小型企业的发展---11
五、国有商业银行以利润极大化作为首要经营目标,但不排除其注重应有社会效益的发挥---------------------------------------------------------- 12
六、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目标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内在要求并不矛盾---------------------------------------------------------------------------------15
七、促进国有商业银行以利润为取向的经营目标加速建立的政策建议
(一)实行利率市场化已刻不容缓-----------------------------------------16
(二)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业绩的考核指标体系必须彻底改变-----18
(三)在追求利润与贯彻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之间的关系上,国有商业银行一定要走出原有的认识误区------------------------------------------ 18
(四)政府要放松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管制--------------------------------19
(五)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有助于国有商业银行利润极大化目标的实现----------------------------------------------------------------- 20
参考文献-------------------------------------------------------------------------- 23
内 容 摘 要
本文的主要宗旨在于阐明追求利润应为国有商业银行的首要经营目标。对此问题文章从六方面展开论述:首先论述为什么国有商业银行要以利润为首要经营目标?从经济学对商业银行本质的揭示,推断出“国有商业银行的首要经营目标应该是利润”;而唯有使利润成为国有商业银行的最主要的经营目标,方有可能形成畅通的货币传导机制;类似于国有独资企业的制度特征决定了国有商业银行首要经营目标必须转变为利润。其次,论述国有商业银行以利润为主要内容的经营目标取向与政府产业政策的协调性;以利润为首要经营目标与其注重应有社会效益发挥之间的关系;利润目标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内在要求的关系。
最后,针对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在政府的管制下经营目标严重偏离利润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加速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目标向利润转轨的五条政策性的建议。
利润极大化应为国有商业银行的首要经营目标
一、从经济学对商业银行本质的揭示,可以推断出:国有商业银行的首要经营目标应该是利润。
建立在现代微观经济学基础上的传统的货币银行学理论将现代商业银行的本质定性为一种从事货币资金业务的特殊企业。这一性质决定了它经营管理的首要目标是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即利润极大化,这也是商业银行参与金融市场竞争、谋求生存与发展的基础。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八十年代以前基本属于专业银行,政策性色彩较浓,承担了政府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国有银行向商业化迈进的步伐逐渐加快,商业银行的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得以向纵深推进。及至我国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的今天,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合资银行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新的竞争格局逐步形成。在新的市场竞争格局中,国有商业银行对市场信息的获取方式及其经营理念的转变,无可避免地要提高到一个需要面对国际竞争者的高度,这就意味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必须与国际化商业银行相一致,以追求利润极大化作为经营之中应该一以贯之加以坚持的目标。
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研究的最新进展深刻揭示了商业银行产生的根源和由此决定的本质特征。与现代微观经济学所揭示的画面不同,现代金融市场上的信息其实总是不充分的和不完整的,金融市场的交易双方(借方和贷方)所掌握的信息都是有限的和不同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了经济学家对激励问题的研究。简言之,激励问题可能导致市场的关闭。同时,激励问题又会刺激其他类型的制度安排的发展,这些问题安排的主要功能将是充分吸收和控制信息问题。
当我们把借贷双方所面临的不对称信息与他们对流动性的不同需求联合起来考虑时,很容易看到,一个发行存款合约作为负债以及持有贷款合约作为资产的银行实质上就是一种最优的制度安排。银行充当流动性保险者的作用,向需要流动性的贷方提供资金,同时又满足借方为其长期保存资金的需求。
因此,商业银行本质其实只是一种特殊的市场契约,它产生于市场的不完备性和市场的不确定性,其功能在于充分吸收和控制信息问题、降低市场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由商业银行的制度性功能所决定,其唯一所要做的就是在市场交易双方即借方和贷方之间发挥中介作用,解决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通过借贷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利润)获取自身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资金。
二、国有商业银行以利润为主要内容的经营目标取向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之间的关系
199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制定和实施了一些列扩张性货币政策,包括连续7次降低利率和1次降低准备金率。但中国经济仍然没有从萧条的阴影中走出来。这主要是因为在这个目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中尚缺乏一个充满活力的微观基础来充当宏观经济政策的支撑体系。从而使得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在传导过程中受到重重阻碍。
在中国,阻碍货币政策顺利传导的最主要的微观经济基础就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垄断格局及其利润约束行为的缺乏。由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拥有中国银行业80%以上的资产和负债,并且,有关统计数据表明,1996-1998年全社会贷款总量的68%是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因此,中国银行业市场的结构实际上是一种垄断的市场格局。加之四大商业银行之间非但缺乏足够充分的商业竞争,反而容易在一些事情上达成默契和一致行为。所以,人行的准备金政策、利率政策、信贷政策等政策工具能否最终作用于实际经济,并非取决于作为政策制定者的中央银行的主观意愿,反而事实上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作为政策执行者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否会按照中央银行的意图去根据政策变化运用和调整自身资产总量和资产结构。
作为政策执行者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很难按照中央银行的意图去根据政策变化运用和调整自身的资产总量和资产结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没有真正建立起以利润极大化为目标的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国有商业银行也可以不进行正常的成本-收益分析,一味地不计成本地吸收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不能敏感地对待资金市场上价格(即金融市场中的利率)的变动态势,从而去调整其储备结构和其他资产负债结构。
因此,要使货币政策真正发挥出应有的效应,下一步亟须要做的就是在国有商业银行中真正建立起利润极大化的激励机制。商业银行和企业无疑是构成市场的最主要的经济主体。只有商业银行拥有为了利润而不断开拓新的业务市场的无限动力,那么,一个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的银行体系才会出现。这样的银行体系才会真正推动经济的迅速发展。
进入90年代以来,中国货币政策已经在事实上日益取代财政政策成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如何使中国的商业银行体系的主体-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充满活力、拥有一个功效良好的利润激励机制的市场主体,已经不单单是局限于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领域内的问题,而是为疏通当前中央银行货币传导机制,使宏观经济走出紧缩困境的重要宏观政策选择。
三、类似于国有独资企业的制度特征决定了国有商业银行首要经营目标必须转变为利润。
当前,许多国有企业经营中积累下来的弊病已经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运营中得到体现。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困境之所以还没有达到类似国有企业的程度,是因为国有商业银行总是有存款流入,因而不太容易导致流动性风险,陷入支付危机。绝对不能对国有商业银行以利润化为核心的改革掉以轻心。
既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实际上不过是国有独资企业的一种形式,作为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任务只是从市场的角度,借助于一定的监管技术手段,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和合规经营。而至于强化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约束和预算约束,则更多的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者--政府(包括政府所属的财政部)的职责。
四、国有商业银行以利润为主要内容的经营目标取向与政府产业政策的协调性
(一)配合政府产业政策的实施,创造出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所必须的充满活力的宏观经济环境。
结构调整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基本因素之一。从一定意义上说,经济发展正是通过结构的规律性调整和转换实现的。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经济发展实际上也是依赖于两次结构调整才得以实现的。第一次结构调整,是80年代初中期改变以往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政策,实行以轻纺工业为重点的新的产业政策;第二次结构调整,是90年代初期为解决80年代后期开始出现的以能源、交通通讯、原材料缺乏为特征的所谓“瓶颈约束”问题,转而推行以家电等新一代消费品、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房地产和证券等产业为优先发展对象的产业政策。
经过这20多年来的经济增长,中国经济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转折时期,即到了一个若不经过大幅度结构调整则经济将难以获得进一步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中国银行业的主体,很有必要支持政府产业政策的贯彻实施。因为,不按照既定的产业政策进行结构调整,经济中的深层次问题就没有办法解决,仅仅依靠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实施,以通货紧缩和信贷紧缩为特征的宏观经济环境不可能被改变;而通货紧缩和信贷紧缩的共同特征就是金融需求的缺乏,在一个以金融需求缺乏为其特征的萧条的宏观经济环境中,任何商业银行的负债都是举步维艰的。特别是中国这样一个资本市场的发展仍然不成熟的转轨中国家,控制着绝大部分居民储蓄的国有商业银行对政府产业政策的支持与否尤其显得相当重要。
(二)配合政府产业政策实施,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国有商业银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首先必须走出一个误区,即认为银行信贷不应该成为高风险行业的主要融资渠道。这种认识其实是不正确的。首先,银行作为高科技产业融资的主要渠道符合国际惯例;其次,由于贷款项目一般都是国家火炬计划和创新计划的范畴,因而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市场的广阔性和经济的高收益性都能够得到保证;最后,在我国,需要银行贷款的高新技术产业一般已经步入了扩张期和成熟期,项目的安全系数其实很高。
国有商业银行在为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信贷的过程中,要从多个完善自身的信贷机制中提高信贷效率。首先,国有商业银行要搞活机制,一定要敢于实施金融创新。其次,由于高科技项目具有很高的科技含量和极强的专业性,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强有关贷款项目的专业性研究,不断提高在信贷项目审查过程中判断项目风险级别和质量等级的水平;最次,尽快改变目前我国高科技产业贷款利率使用短期贷款利率(1年以下)的现状,结合高科技产业周期都是2-3年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贷款利率体系。
(三)配合政府产业政策实施,积极支持具有规模经济效应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的发展。
产业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必须尽快改变我国长期以来产业和企业组织结构中存在的低水平过度重复、分散和小规模的问题,尽快培育一些不仅具有生产、流通功能,而且具有融资、技术研究开发、资本经营等综合性功能的大型企业集团,并以此作为未来国有经济的主体力量。同时对那些污染严重、浪费资源、危及安全、假冒伪劣及其他危害经济和社会的处于衰退阶段的产业和企业,实施强制性淘汰。
显然,国有商业银行与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建立起密切的信贷关系,包括对企业之间的重组提供信贷资助,同时要避免与那些处于衰退阶段的产业和企业继续发生信贷关系,既有利于国有经济结构的深层次调整和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善,又为商业银行自身寻求到了新的利润机会,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利润极大化目标的实现。
(四)配合政府产业政策实施,积极支持非国有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由于现行体制中存在着一种“保护”国有企业的制度性导向和特殊的“安全”准则,即由于银行是国有的,它承担着国家政策导向性目标,支持国有企业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方面如果出了问题也同样可以向国家索要政策进行冲抵。然而,对于非国有企业的不良信贷资产,国有商业银行则必须自担其责。对于首钢这样的大型国有企业,国有商业银行敢于给企业提供贷款,哪怕数额极大也在所不惜;而对于一家非国有企业,即使是一笔数额很小的贷款,国有商业银行业决不会轻易发放。这是因为,国有商业银行决策者需要的是人们对他的积极的、肯定的评价和认同,这与他的个人前途息息相关。另一方面,向非国有企业贷款风险太大,一旦贷款发生问题,无法如对国有企业的贷款那样去向政府要求明补(资金补偿)和暗补(政策补偿)。这就使得对非国有企业的贷款同样与国有商业银行本身的利益相悖。国有商业银行还在对国有大型企业和政府牵头的基础设施项目发放贷款,而真正大幅度减少的仍然是对非国有中小型企业的贷款。事实上,也正是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不愿意对非国有企业增加贷款的偏好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变,货币当局虽然不断采取了放松银根的措施,而经济中“信贷萎缩”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改观。
因此,我们发现,首先,积极鼓励国有商业银行与经营效益较好的非国有企业之间逐步建立起信贷关系,因为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找到了新的、潜力无穷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非国有企业也将由于融资环境的变化而获得崭新的发展动力和发展空间,这两者都必将大力促进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疏通。其次,国有商业银行实现以利润转变为最重要的经营目标,既是国有商业银行与非国有企业逐步建立起信贷关系的前提条件,同时这种信贷关系反过来将会进一步推动国有商业银行以利润为主要目标取向的市场化进程。最后,尤其重要的是,有关学术研究业已表明,国有商业银行与非国有企业之间建立和发展起密切的信贷关系极有可能是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一条真正有效的途径。
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应该做的工作并不是消极地避免与非国有中小型企业发生信贷关系,而是应积极推动建立起相应的金融市场制度、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组织。鉴于国有企业长期低效率运行的现状,利润机会在国有商业银行与原本的信贷对象之间已经不复存在,国有商业银行可能在与新的信贷对象--中小企业和非国有企业进行的业务中获取利润。
五、国有商业银行以利润极大化作为首要经营目标,但不排除其注重应有社会效益的发挥。
国有商业银行的社会目标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国有商业银行的存在与经营具有一定的政治功能。
第二,国有商业银行能为国家社会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和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的需要提供帮助,也能为宏观经济的健康运行提供一个良好的、宽松的金融环境。
第三,国有商业银行制度是国家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手段。
正因为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同时存在着效益目标与社会目标,而这两个目标的内容大相径庭,所以在实践中难免会发生冲突。但是这两种目标若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还是能够和谐共处的。第一,从现实数据的角度看,在世界各国都存在着国有商业银行,它们是不是就一定比非国有的商业银行的效益差呢?恐怕不能轻率地得出这样的结论。这首先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国有商业银行在履行其社会职能的同时也一样可以创造出不比非国有商业银行少的经济价值。所以以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着社会职能就否认其高效的赢利性,我个人认为是欠妥的。第二,国有商业银行的社会职能是否就一定会对其效益职能造成影响、阻碍、干扰呢?我们首先要承认国有商业银行所附加的社会职能是普通商业银行没有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但我们不能只看到社会职能的负面影响,还应看到其积极的一面。首先,国有商业银行执行其社会职能是为了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能够实现,或者是为宏观经济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金融环境。而宏观经济政策的实现或者宽松良好的金融环境都会给商业银行,其中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带来一个稳定、有序、健康的经营环境,这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其效益目标是极其重要的。所以说,社会目标的实现可以给经济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其次,国有商业银行执行其社会目标是秉承国家或政府的意愿,如果这种社会目标最终能够实现的话,那么政府就会对国有商业银行采取一种激励机制,例如在税收政策上给予减免、向其分配预期盈利水平高的经营或投资项目、在监管上对其采取特别对待等。这些由政府给予的外部优惠在同时也能促进国有商业银行更加有效地实现经济目标。
所以我们要正视国有商业银行所具有社会目标和效益目标的双重性,不能意味地否认其社会目标的价值性。至于在立法上所能做的,大致有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在立法中明确国有商业银行的效益目标。虽然我们承认社会目标存在的合理性和有益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属性首先是“商业”,“国有”的属性只是次要因素。如果国有商业银行完全不顾效益,那它就丧失了其商业银行的基本属性,就演变成了类似于政策性银行的机构。所以必须要在法律中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性、效益性作出明确甚至是强制性的规定,除了基本的效益原则规定外,还要在法律中对商业银行建立一系列的管理机制,确保其经济效益。
第二,对于社会目标,在立法中也应有所表现。如果可行的话,可以针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专门立法,或者在商业银行法中对其进行专章规定,明确其社会目标,这样可以把普通商业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区分。对国有商业银行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而使政府的经济目标达到的,应该明文规定对其可以进行一定的政策优惠等奖励措施,这样可以充分调动国有商业银行参加国家宏观调控的积极性。
第三,要在立法中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效益目标和社会目标进行正确合理的划分。旧的《商业银行法》第41条第2款还规定了国有商业银行应该发放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但在新的《商业银行法》中这一款已经被删去。这充分体现了在效益目标和社会目标之间的划分。
事实上,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实际上一直承担着相应的社会效益工程的职责。比如,在1998年特大洪水灾害后,各地都兴起了兴建抗洪工程的热潮。各地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出于为社会作贡献的考虑,承担了大量的贷款任务。通过抗洪工程贷款,贷款银行作为一个当地的大商业银行的地位得到了承认,商业银行在社会上的形象得到了改善和提高,从长远意义上说又是有利于商业银行未来的经营利润的提高。
良好的声誉为商业银行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企业形象),提高了信用等级,从长远来说非常有利于商业银行业务的开展和市场的扩大,从而有利于商业银行利润目标的最终实现。在我国,以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目标来否定其应发挥的“社会效益”是没有丝毫道理的。当然国有商业银行首先是商业银行,不能将追求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社会效益的追求必须服务于追求利润这个首要目标和最终目标。
六、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目标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内在要求并不矛盾。
在产生严重金融风险环境中运行的问题商业银行很自然会存在逆向选择问题,逆向选择甚至会使得商业银行作出与中央银行意图相反的行为,金融风险的存在会从以上三方面影响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顺利运行,从而导致货币政策的实施变得困难甚至使得货币政策失灵。因此,无论是从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角度来说,还是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实施的角度来说,防范金融风险是至关重要的。
但是,我们认为一个正常的、符合市场制度要求的银行体系决不会是一个不会出现问题的体系,而是一个能支持和服务经济来实现其盈利目标的体系,这其中会有而且一定有风险。风险和收益并存、挑战和机遇同在,是充满活力的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最本质的特征,同时也正是市场的魅力所在。
因此,在我国宏观经济的紧缩时期,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固然显得特别重要,但是,从本质上说,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商业银行实现以利润为取向的经营目标转轨实际上并不矛盾。金融风险的防范只是要求商业银行在贷款项目的审批制度上更加谨慎化以及在审批方法上更加科学化。信贷制度的谨慎化和科学化反而有助于商业银行以利润极大化为首要内容的经营目标的实现。当前以通货紧缩和信贷紧缩为主要特征的宏观经济环境正好为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建立起严格、科学的信贷制度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契机。目前,国有商业银行需要练就的正是在金融风险存在的市场环境中不断地降低成本和增加利润的本领。越是在贷款环境不良的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越要加大发掘新的信贷机会的努力。如果宏观经济的紧缩与萧条真的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那么对于银行体系的长远发展也肯定是不利的。
七、促进国有商业银行以利润为取向的经营目标加速建立的政策建议。
(一)实行利率市场化已经刻不容缓。
长期以来,我国的利率体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延续下来的管制利率。利率指标由中央银行统一制定,各商业银行无权更改。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水平的逐渐提高,与资本市场的活跃程度相比,货币市场的发展明显滞后,固定利率体制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日益显露。一方面,由于贷款成本低,造成一些企业在使用资金方面不是精打细算,而是有多少花多少,资金使用无效率的情况普遍存在,造成金融资源浪费;另一方面,社会资金配置长期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致使经济转轨的巨大成本过多地由国有商业银行来承担,使银行背上了大量不良资产的沉重包袱;而且由于利率缺乏弹性,商业银行这个靠利差赚取利润的企业无法将调整利率作为改善经营的有效手段,利润空间有限,银行间没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机制。
只有逐步推行利率市场化,才能促进银行业的商业化改革,提高我国银行业效益,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金融体制改革的良性互动。加入世贸组织后,相对国外银行的利率市场化,我国的固定利率体制无疑使国有商业银行在竞争中处于天然劣势地位,并造成存贷款业务分流。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势在必行。同时,我国国民经济市场化,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体制,必然依赖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只有利率实现市场化,我国的资金市场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对企业贷款的利率依然没有放开,利率基本上仍然是体现政府意图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并不是取决于金融市场上资金价格的高低,而更多的是价格以外的因素。这显然是符合市场制度原则的。对于一个真正以利润为首要经营目标的现代商业银行来说。经济学的最新进展也表明,市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竞争机制,而竞争机制的基础就是价格机制。因此,由于价格被人为地扭曲了,竞争必然是不规范的竞争,中国的银行业市场也就很难成为一个以资金价格为调节杠杆、以利润为首要经营目标、充满竞争和活力的真正的市场。
(二)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业绩的考核指标体系必须彻底改变。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固然重要,但是比它更为重要和更为迫切的却是必须彻底改变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业绩的考核指标体系。因为,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即使实行多元化,在近期内政府也仍然应该是处于主导控股的地位,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商业银行的走向和命运的情形依然不会改变。国有商业银行最重要的目标应该是经营利润。政府不应该再以其他因素去考核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而应该着重考察利润,只有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考核指标体系改变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趋向才有改变的可能。而在中国,政府考核指标体系的转变则为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目标的转变提供了制度保障。只有建立起以利润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国有商业银行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也才能通过其自身的经营活动追求更高的利润和效益,实现资本金的迅速积累,为下一步股份制改革及上市融资奠定基础。
(三)在追求利润与贯彻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之间的关系上,国有商业银行一定要走出原有的认识误区。
国有商业银行过去一直存在着一个认识偏差,即认为既然要追求利润,就不好再贯彻执行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似乎两者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矛盾。本文的分析已经表明,国有商业银行建立起利润极大化的激励机制和治理结构,与配合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的实施以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相协调的,从本质上说也是相一致的,并且存在着一种互相推动的关系。
(四)政府要放松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管制。
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中央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也将随之改变。过去那种行政命令式的管制,已不能适应商业银行市场化和竞争的需求。过于严厉的管制,使得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长期高期,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严重阻碍了国有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极大化的冲动和自身的资本积累与有效发展。
大量的学术研究表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市场化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就是政府要逐步放松甚至退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控制。一方面,中国的中央银行可以从技术角度强化对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中国的政府(国务院及其所属的财政部)要逐步放松甚至退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行政性管制(或控制),不再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充当执行政府指令的工具。现代商业银行虽然很有必要为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提供信贷支持,但是前提条件必须是自愿。这也实际上从另一角度揭示了现代政府与现代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平等的、基于自愿基础上的契约关系。这种政府模式用美国马里兰大学钱颖一教授的话说就是“有效的和有限的政府”。这种松散型、高效率的政府管理模式,必将为国有商业银行彻底解除束缚与羁绊,并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向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转轨,将追求利润的极大化作为其经营的总体目标。
(五)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有助于国有商业银行利润极大化目标的实现。
伴随加入世贸组织而进一步扩大的银行业开放将成为中国银行业发展史上的一个分水岭,中国的银行业已经成为一个新的改革和发展阶段。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将成为深化中国金融改革的重要标志,而且它可以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利润极大化首要经营目标的加速建立。
1、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现实选择。
从短期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依靠自身盈利补充资本时间极其漫长,而上市可以打通资本融通渠道。四大行心里都清楚,上市融资将可能打破目前的竞争格局,谁首先上市就意味着能够最早解决历史的遗留问题,融到更多的资金。而竞争力的增强,将会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从机制上看,国家作为唯一股东,必将使国有银行沦为实现社会目标的政策工具,没有激励实现利润最大化。而通过引进国内外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把国有银行归位于利润最大化的商业原则,则从逻辑起点找到了银行改革的推动力。只有牢牢树立了利润最大化,或银行股东价值最大化,才能进一步探讨如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进而继续探讨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技术层的问题。上市将成为国有银行改革一份无法撤回的宣言书和承诺函。
2、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目标: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金融产权结构。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对商业银行来说,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对银行的控制形式,是一种产权约束制度,表现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的总和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目前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也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与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的国有独资产权模式相联系,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设置以及经营管理层的任命基本上都是由政府决定,董事会形同虚设,监事会能否发挥有效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观察。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在组织形式上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之后,仍然存在着如何使之充分发挥效能的问题。
完善治理结构被认为是国外上市的最重要的动因,被认为这是银行上市后能否实现成长的最关键的因素。对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来说,进行股份制改革和上市,随着产权多元化,外部监督的加强,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才能充分发挥效益。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化使中外银行的竞争起跑线更为接近,合理缩小二者之间的差距。
众所周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的国有独资产权模式,名为独资,实际上所有权由谁代表并没有解决,导致产权关系模糊、资本非人格化以及所有权与经营权难以分离,由此而来的是责权利不明、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经营效率和效益低下等等。在国有独资产权模式下,国有商业银行很难摆脱来自政府部门的干预,再加上债权债务关系不清,即作为债权人的国有商业银行与作为债务人的国有企业最终都为国家所有,从而无法形成真正的借贷关系和金融交易关系,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就是要建立与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相适应的金融产权结构,使国有商业银行获得独立的法人产权地位和自主经营权,实现政企分开,彻底摆脱形形色色的政府干预。
国有独资银行首先就是国有独资企业。既然国有独资企业改革的方向是走股份制的道路,那么,股份多元化当然也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的必然方向。经过较长一段时期比较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后,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就会在商业银行内部得以建立。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可以吸收大企业入股,也可以吸收外资参与。经过股份制改造后的商业银行,才能够真正从制度上摆脱政府的干预,以利润极大化为目标,按照商业化和市场化的原则去开展经营活动,真正搏击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
3、上市,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计划上市的国有商业银行已经紧锣密鼓地积极展开了上市前的各项准备。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上市的银行不良贷款率要低于15%。15%的不良贷款率成为横亘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必须跳跃的标杆。于是从2002年下半年起,具有戏剧性的场面开始在中国上演。一向缺乏透明度的国有商业银行,像是参加比赛似的,频频向世人宣布本行不良贷款率又下降低了若干个百分点。分析人士尖锐地指出,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是通过扩大贷款规模,做大分母来实现不良贷款率的降低。这是造成2003年全国贷款增速过快的重要原因。但至少从短期看,国有银行贷款猛增,使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利润不断攀上新的高峰。据预测,国有商业银行2005年的盈利总和可能近2000亿元,这为不良资产拨备提供资金来源。无庸置疑,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陆续上市,我国银行的治理结构与环境必将产生质的飞跃,以利润极大化为主要目标的经营理念必将在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在内的众多商业银行内部根深蒂固。
中国银行业改革至今,刚刚触及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和产权机制,但这只是开始,我们有理由期待政府启动诸如资本市场、债券市场等更深层次的改革。只有在健全的金融环境里,才能扫除积压多年的金融抑制。只有皈依了利润极大化或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国有商业银行才能真正在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中重获新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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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代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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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国有银行制度演进的逻辑及其当代经济学论证》--金融研究
6、《新世纪中国货币政策面临的挑战》------------------金融研究
7、《经济为何难以启动:来自货币政策的一种解释》------经济研究
8、《论防范金融风险的财政措施》----------------------财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