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2
正文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3
二、利率市场化带给商业银行的风险4
(一)利率市场化初期利率快速上升带来的风险4
(二)过度竞争风险4
(三)贷款价格制定权隐含着金融道德风险5
(四)市场利率形成后的利率风险5
(五)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管制的逐步放松所带来的风险6
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措施6
(一) 借鉴西方先进利率风险识别和管理技术,开发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规避利率风险6
(二) 大力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7
(三) 提高对长、短期利率的预测能力7
(四) 完善监管机制8
参 考 文 献10
内 容 摘 要
在利率管制条件下,利率的变动平稳且易于预测,利率风险不是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利率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附属职能。而利率市场化后,利率更多受市场规律的影响,遵循市场规律运行,利率的变动频繁且难以预测。利率风险也随之上升为银行的主要风险,利率风险不仅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而且资产、负债的市值因利率变动而变动,并波及清偿能力,进而引发各类风险问题。因此,加强利率风险监控,已成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内容。
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率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杠杆,对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微观经济运行起着十分重要的调节作用。近年来,央行已多次对利率水平和结构进行了调整,但利率处于“抑制”的状态并未从根本上得以改变。利率作为调节国民经济结构和引导资金投向,调节社会储蓄与投资,促进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功能未能得以很好发挥。为了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宏观金融调控,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我们必须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改革利率机制,逐步实行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可以给一国经济带来发展机遇,同时也蕴含着多方面的金融风险,我们一定要有备而行。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利率管理属于管制利率类型:利率由国务院统一制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利率制度改革可分为三个阶段:1978年到1989年为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解决利率总水平偏低的问题;1990年到1992年为第二阶段,着力简化利率结构,并注意利率机制方面的调整;1993年至今的改革为第三阶段,明确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1993年到1995年的三年间主要是为治理通货膨胀而上调利率;1996年以后主要是放松利率控制,其中:
——1996年6月1日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
——1997年6月放开了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利率;
——1998年3月放开了贴现和转贴现利率;
——1998年9月放开了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化发行利率;
——1999年9月成功实现国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招标发行;
——1999年10月对保险公司大额定期存款实行协议利率;
——1998—2002年间逐步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权,简化贷款利率种类,探索贷款利率改革的途径;
——2000年9月21日实行外汇利率管理体制改革,放开了外币贷款利率;
——2002年3月,在外币利率政策上,公平对待中外资金融机构;
——2002年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试点范围和利率浮动幅度;
——2003年12月10日起,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1.7]倍,信用社扩大到[0.9,2]倍。
——2004年10月29日,再次扩大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实行“贷款利率下限管理,存款利率上限管理”,信用社贷款利率最高上浮2.3倍。
——2005年3月17日,放开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
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中国的利率管制水平开始放松,利率结构趋向合理化且有一部分利率已实现市场化(如国债发行、回购利率、同业拆借利率)。
总的来看,外币利率市场化走在了本币利率的前面,贷款利率市场化走在了存款利率的前面,批发业务市场化走在了零售业务前面。这正好适应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批发、后零售的整体战略。
二、利率市场化带给商业银行的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面对的是:旧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正逐步淡出,而新的市场经济应有的约束机制尚未建立或尚不完善;经济主体间的信用关系仍存在不合理或扭曲;政府的行政干预虽减少但仍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影响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国有商业银行处于垄断地位,本身还不具备明晰的产权制度和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以及作为微观基础的国有企业还未完全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等等。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深入、利率管制的逐步放松直至取消限制,商业银行对利率的自主定价权力又在逐步加大,由此造成商业银行在内部和外部的激励约束程度及效应都具有不确定性,从而引致风险产生。
(一)利率市场化初期利率快速上升带来的风险
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利率波动的加剧,一开始首先表现为利率水平持续升高。这是因为:一是我国在进行长期的利率管制中,资金需求量大而资金供给处于短缺状况,从而使利率放开后利率水平会上升;二是我国的银行体系属高度垄断,在此情况下放开贷款利率会形成博奕论上的高利率“纳什均衡”——谁降利息谁吃亏,或者有可能在垄断银行间达成价格共谋,形成超高的垄断利率;三是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中以贷款和存款为主,而近年来虽然通过坏帐剥离、核销,使不良资产比例有所下降,但新增的贷款中又有大量新的不良资产产生,同时由于目前我国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存款考核制度,因而为保证正常的资产运营及银行职工的收入,必须大量吸收存款。随着今后股票、开放式基金等其他金融资产品种的推出,储蓄分流趋势必然加大,而放开存款利率,会使吸存竞争升级,推动存款利率迅速上升。
存款利率的快速上升,会使商业银行成本大幅度提高。在我国银行业存贷利差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因此为获得高收益来抵补高筹资成本,商业银行实行“高进高出”,但在目前产业利润率普遍较低的情况下,高的贷款利率使企业一般生产性投资项目不可能产生足够的利润来支付利息,信贷资金就会设法流入投机性极强的房地产业、证券投资等高风险行业而产生“泡沫性资产价格飚升”问题,使信贷资金产生潜在的高风险隐患;但如果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贷款利率升幅小于存款利率的升幅,则存贷利差的大幅度缩小又会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甚至会造成亏损。
利率的市场化,使利率成为资金在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之间流动的杠杆。在利率快速上升情况下,债券、股市和基金成为企业获得低成本资金的重要途径,从而使直接融资不断增加,而造成所谓的金融“非中介化”,其后果是商业银行所占市场份额不断缩小。
(二)过度竞争风险
市场经济运行主要靠两个轮子:一个是价格机制,另一个就是竞争机制。在利率市场化之际,资金价格的放开,使利率手段成为银行间直接的竞争手段,使银行间的竞争不断加剧。
我国加入WTO,根据有关协议,外资银行在经营范围上的限制将逐步取消:正式加入时,即取消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加入后5年内,取消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所有地域和客户限制;同时取消所有现存的对外资银行所有权、经营和设立形式,包括对分支机构和许可证发放进行限制的非审慎性措施。一旦实行了“国民待遇”,外资银行以其在利率定价上的灵活机制,以及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众多的避险手段,竞争优势必将显现;而相比之下,一旦利率放开,我国商业银行虽然手里有了定价权却缺乏相应的定价机制和定价经验;面对波动加剧的市场利率又缺乏必要的避险管理方法,再加上大量的不良资产及其他的历史包袱,因而势必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我国银行体系中国有商业银行处于垄断地位,国有独资银行占据全部存、贷市场的约65%的份额。在这样的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中,如果贷款利率完全放开,难以形成竞争性的均衡市场利率。他们会利用其垄断优势,通过降低存款利率或提高贷款利率赚取高额垄断利润。使中小商业银行无法与之抗衡只能被动接受垄断利率,从而会使中小商业银行面临客户流失、支付困难的局面。所以利率市场化引发的过度竞争使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陷于困境。根据斯蒂格利茨的金融资产风险传染理论(Financial Risk Contagiosity),由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密切而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当某个或局部的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困难时,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而造成全局性的金融动荡。因而过度竞争会使我国中小商业银行面临亏损倒闭的风险,并可能引致整个经济体系的不稳定。
(三)贷款价格制定权隐含着金融道德风险
在利率管制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只有贷与不贷的权力,而只有中央银行才有贷款价格制定权,但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商业银行有了贷与不贷权和贷款价格制定权两大权力,这时往往有的金融机构不严格根据风险加成的原则对贷款利率实行合理定价,而出现“人情利率”、“关系利率”等现象,这其中就蕴含着金融腐败的风险。
(四)市场利率形成后的利率风险
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实现则有赖于长期以来体制性束缚的消除。随着体制性因素影响逐渐减弱,我国商业银行成为企业化经营的主体,其面临的竞争性市场中的主要风险也发生了变化。由于市场利率形成后其变动的不确定性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利率风险的重要性日益显现,逐渐成为商业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
1.重新定价风险 由于商业银行的利率敏感性资产(RSA)与利率敏感性负债(RSL)的到期日不同(对固定利率而言)或是重新定价时间不同(对浮动利率而言)而产生的风险。若敏感性资产与负债到期日不匹配,则当利率变动后,会对银行净利差收入产生影响。当利率上升,若RSA小于RSL则银行净利差收入会减少;反之当利率下降,RSA大于RSL则银行净利差收入也会减少。应当指出的是上述简单分析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即利率—存款和贷款利率的变动不仅是同方向且是同幅度的。另外一种情况是存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如一年期,而贷款利率为一年期的浮动利率,那么在一年中若市场利率下降,则贷款利率随之下浮(重新定价),而会使银行净利差收入减少。
2.基准风险 基准风险指当贷款的其它条件与重新定价贷款特点相同时,因所依据的基准利率不同或利率变动幅度不同而产生的风险。如有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固定8%,而一年期借款,利率浮动初始利率10%,利差为2%。若半年后市场利率下降了10%,则定期存款到期再存入利率变为7.2%;而贷款利率则下浮至9%,净利差缩小到1.8%,从而使银行的收入受到影响。
3.收益曲线风险 收益曲线是将不同期限债券的收益率连结起来而得的一条曲线,在成熟的金融市场上,银行存款利率多以长期国债收益率为基准,再加一定基点数来制定,从而形成一个合理的利率期限结构。收益曲线斜率会随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而变化,在正常情况下由于长期收益率高于短期收益率,收益曲线斜率为正;但短期内由于货币政策需要而将短期利率提高,则使收益曲线变为负,长短期利率倒挂,而使银行面临收益曲线风险。
4.期权风险 由于利率上升会使存款人提前支取存款再以新利率存入;而利率下降又会使借款人倾向于提前还贷再以低利率融资,这些都会给银行带来损失。因此在合同中往往会保留一部分期权,存款人或借款人支付期权费而得以行使提前取款或还贷的权力。当利率波动幅度很大的情况下,银行收取的费用不足以抵补其损失就造成了期权风险。
(五)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管制的逐步放松所带来的风险
在我国加入WTO后,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冲击集中在我国分业经营、管理的分离制银行制度与WTO其他成员国综合经营、管理的全能制银行制度之间的矛盾上。在具有外部压力的同时,我国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转化也具有内在的动力。国内许多学者都认为我国金融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发展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并且顺应世界潮流。利率市场化与混业经营的实施意味着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管制的逐步放松,对于这两个市场的放开,我国商业银行又面临以下两方面风险。
1.商业银行介入资本市场运作的风险 根椐戈登模型(M.J.GORDON,1967),货币市场利率与股票价格成反向变动关系,利率越高则股指越低,反之亦然。因而当商业银行介入资本市场,如自行承销、买卖而持有证券则其经营风险大大增加,安全性受到挑战。例如当市场利率上升时,股指可能下跌,倘若此时银行正在承销一笔大额股票,那么为应付提款和弥补损失,银行不得不借入资金,而此时货币市场利率很高,银行的成本提高而没有相应的高回报,则银行就会陷入清偿危机,甚至传染至整个信用体系。
2.商业银行介入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 商业银行进入全能化经营后更便于其介入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初衷虽然是用来防范既存的风险,但由于利率波动幅度的加大、金融衍生产品定价的困难等等因素的存在,有大量不争的事实表明一旦衍生产品的使用者未能准确预测或衡量操作中的风险,则结果将是灾难性的。
在利率管制条件下,利率的变动平稳且易于预测,利率风险不是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利率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附属职能。而利率市场化后,利率更多受市场规律的影响,遵循市场规律运行,利率的变动频繁且难以预测。利率风险也随之上升为银行的主要风险,利率风险不仅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而且资产、负债的市值因利率变动而变动,并波及清偿能力,进而引发各类风险问题。所有这些都使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研究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
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措施
(一) 借鉴西方先进利率风险识别和管理技术,开发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规避利率风险
国外利率风险管理的技术已经发展了几十年,识别和控制利率风险的技术种类繁多。如在风险识别方法中有编制缺口分析报告、净持续期分析、净现值分析(市价法)和动态收入模拟(情景分析和应力测试)等。在不同时期选择哪种方法,取决于该方法的收益和成本比较。不同的方法在实施过程中的成本不同,如利率缺口以及持续期方法比较方便,成本较低,但是不够及时和准确。随着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复杂的模型的成本下降,而获得的收益却在上升,市价法和动态收入模拟等方法便应运而生。
识别了利率风险之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资产负债表的结构,缩小风险缺口或者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对冲利率风险。由于直接调整资产负债表结构操作起来比较困难,而且使收益受到限制,所以管理利率风险的工具主要是一些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如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和期权,互换和互换期权,利率上限、下限和双限期权等。200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各商业银行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后;可开发金融衍生业务。这一规定的出台,适应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商业银行的需要,未来应根据利率市场化和金融监管的发展情况,适时放开一些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二) 大力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我国商业银行90%的业务仍是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其经营收入主要依赖资产负债业务的弊端就是,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及之后,商业银行所承受的利率风险将很大。况且,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不发达,也使商业银行缺乏规避利率风险的有效手段。
外资银行就特别注重优先发展高附加值和高收益的中间业务。从已进人中国的外资银行实践来看,其主要精力一直放在中间业务上。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真正发展却是从改革开放后起步的。本世纪80年代前,商业银行经营的主要是传统的中间业务—汇兑和结算。80年代后逐渐发展了信托租赁、票据承兑、代理发行和兑付证券、代理保险、信用卡等业务。90年代以来,各商业银行竞相发展了如经济咨询、代客理财、代客外汇买卖、一卡通、一柜通、一网通等新的中间业务。尽管如此,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差距是明显的:(1) 实际经营范围窄,品种少。国外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的经营品种普遍在60种以上,多的有上百种;范围涉及管理、担保、融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众多领域。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的中间业务就是利润低的结算和一般性代理业务。《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最年才规定各商业银行经过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后,可以开发金融衍生业务、代理证券业务、投资基金托管、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2) 业务规模小,收入水平比较低。外资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已普遍占到总收入的60%左右,多的达80%。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银行业务收入不足10%。(3) 服务手段和技术水平比较落后。随着“金卡工程”等的实施,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电子货币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我国已经加入WTO,外资银行已陆续进入中国市场,中间业务将成为外资银行最具竞争力的领域,也恰恰是国内银行的薄弱环节。今后,我们应该增强金融创新意识,加快发展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减少对传统业务的依赖,也就可以减弱利率风险的困扰。
(三) 提高对长、短期利率的预测能力
由上面的简化分析可知,商业银行要想减少利率风险,必须通过各种方法缩小风险缺口。但是,这种策略使商业银行不能获得利率的风险收益,如果商业银行能正确预测利率走势,并保持相应的风险缺口,那么,不仅能回避利率风险,而且能获得更高的收益。笔者认为,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的长期走势,可以判断利率的长期走势。鉴于我国现在仍处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最后利率市场化实现的标志性成果可能是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利率放开。在此之前,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主要还是围绕中央银行制定的利率,在后一阶段可能会由比较大的浮动幅度过渡到自由浮动。即使在由中央银行确定存贷款利率为主的利率管理体制下,中央银行对利率的调整也是基于其对宏观经济状况的判断。在利率市场化之后,中央银行则通过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对利率实施调控。所以商业银行也应该站在宏观经济的角度,预测利率的短期和中长期走势。简单而言,对利率的预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GDP增长率 影响GDP增长速度的因素包括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净出口需求。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这些影响我国经济增长的因素呈现出复杂的态势。当GDP增长趋缓时,中央银行往往倾向于降低利率,刺激经济增长。
2.货币政策和货币供应量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利率的短期走势。积极的货币政策和货币供应量的加速增长利于利率的降低;而紧缩的货币政策和货币供应量增速的下降则利于利率的上升。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中央银行一般是在货币市场上引导利率走势,所以商业银行要特别关注货币市场利率变化。
3.国际利率水平 我国已经入世,未来我国经济与世界各国经济之间的联系将越来越紧密,国际市场资金的价格将或多或少地影响我国人民币利率的基本走势。而外币存贷款利率则直接受国际利率水平的影响。
4.物价水平 我国利率水平的变化与通货膨胀率具有较强的相关性。物价水平下跌将推动利率的下滑;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则将刺激利率的上升。
5.其他因素 从我国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需要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改革、资本市场发展等都需要低利率政策的支持。低利率有助于减轻企业的利息负担,帮助国有企业彻底脱困。在资本市场上,低利率政策既可以促进股票市场的发育,又可以降低国债发行的成本,减轻中央财政预算收支与还本付息的压力。而在投资过热时,常常通过高利率进行抑制。
(四) 完善监管机制
1.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并非等于全面的自由化,而是要进一步加强央行的金融监管。必须建立健全各种相关的监管法律法规,不断规范操作规程,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在加大中央银行监管力度的同时,做到“管而不死,放而不乱”,从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可以说,中央银行监管水平的提高,是实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前提条件。
2.利率市场化之后可能提高商业银行潜在的信用风险,这需要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 这要从源头控制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的产生。商业银行作为特殊的金融企业,为追求盈利或股本回报的最大化,经营者有着不断扩张资产的要求,而使其具有为高收益涉足高风险领域的倾向。没有健全的预算约束和内部风险成本控制制度,在存款方面就可能出现不计成本的高息竞争,这种恶性竞争会带来银行业的不利的选择,而在贷款方面则可能出现国有大银行内部“定价失误”即贷款的风险与利率水平不匹配。因而通过内控制度的建设,使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来实现在自律、理性、规范经营基础上取得最大化利润的目的。要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Asset/Liability Committee,ALCO)其职责包括:(1)制定本行的利率、汇率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报价机制;(2)设定利率、汇率浮动点数和风险承受限度;(3)对各级经营部门制定授权权限;(4)监测本行资产负债中所有涉险部分的比例,预警风险;(5)采取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具体来说,上述职责涉及到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两个方面,因此可分设风险管理部和风险控制部各司其职。
综上所述,利率市场化改革将从根本上改变商业银行业已习惯了的资金价格决定机制和变动规律,从而对商业银行外部环境和内部经营管理模式产生深层次的影响,使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机制、竞争机制和赢利模式受到冲击和挑战,整体的风险水平大幅度提高。为此,商业银行只有及早转换经营理念,调整经营战略,理顺管理体制,改进风险管理,加快金融创新,才能培育新的竞争优势,保持持续发展。
参 考 文 献
1.王国松:《中国的利率管制与利率市场化》,《经济研究》2001-6
2. 张志勇:《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潜在风险及渐进策略》, 国研网 2000-12-26
3. 李宏瑾、项卫星:《从“入世”看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金融研究》2001-2
4. 赵晓菊:《银行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践》,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5.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析与管理 ,《金融与经济》 汪柱旺 2004 -09
6.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风险的思考,《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学院学报》 孙森 2004-10
7.市场化进程加速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控制,《上海证券报》 戴国强 2005-03-24